聘任方案(2009)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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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方案(2009)8.doc

邹城二中发[2009]8号

邹城市第二中学

岗位设置及人员聘任实施方案

(2009年9月2日邹城市第二中学

第十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和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聘任原则

以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人事、教育部门关于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为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能勤绩综合考评和师德一票否决的原则,坚持以教育教学工作业绩和定量考评为主的原则,坚持连续性、现实性和激励性统一的原则,深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薪级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二、实施范围

1、学校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员工。

2、在此之前办理了内退手续的人员,可不参加此次竞聘(本人自愿),有关待遇按上级规定执行。

3、聘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其聘任时间签订到本人法定退休年龄。

三、聘任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恪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服务育人,为人师表。

2、具有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3、2005年以来,各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4、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5、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规定的教师职务基本任职条件。

6、符合上级规定的其它聘任条件。

四、岗位设置和聘任办法

(一)岗位设置

按照市人事局、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规定核定,并已报请市人事局、市教育局核准批复。

1、管理岗位

十级1个。

2、专业技术岗位

高级岗位共设57个,其中五级11个、六级22个、七级24个。

中级岗位共设89个,其中八级26个、九级35个、十级28个。

初级岗位共设195个,其中十一级95个、十二级95个、十三级5个。

3、工勤技能岗位

技术工人岗位共19个,其中三级4个、四级6个、五级9个。

普通工人岗位1个。

(二)聘任办法

采取以定量为主的办法,将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年限、专业工作年限、近四年的工作表现分别赋分,综合评定后,按积分高低聘任相应系列不同级别的岗位。

1、专业技术职称年限赋分:

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之日起,每年计2分。

2、专业工作年限赋分:

根据“2007年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套改年限”的办法确定,每年计1分。

3、综合表现赋分:

依据《邹城市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把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依据济教人函[2008]3号文件把“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作为评价竞聘人员工作表现的主要条件,对竞聘人员近四年(2005年9月至2009年8月)的工作情况,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且表现突出的可得满分40分。

四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项不得分。

①进行有偿家教的;②工作中出现严重责任事故的;③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④连续请假半年以上的(婚、丧、产假除外),旷工每学期累计超过10天的;⑤离岗一年(含一年)以上的;⑥四年中有一年考核不合格的;⑦有违法违纪行为的;⑧受通报以上处分,未撤消的。

综合表现分由综合评定委员会进行赋分。

4、总分相同者,依次以专业技术职称年限、专业工作年限、综合表现赋分列前者优先聘任。

上述总分和各项赋分均完全相同时,再按照下列项目和分值进行二次赋分:

(1)省、市、县、校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分别计8、6、4、2分;

(2)省、市、县、校级教学能手分别计8、6、4、2分,省、市、县、校级其他业务荣誉(优质课、基本功、公开课、示范课)分别计4、3、2、1分,优质课二、三等奖、基本功二、三等奖,依次降1分计分;(3)省特级教师、齐鲁名师、济宁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计10分,济宁市特级教师、杏坛名师、邹城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计8分,邹城名师计5分。

(1)、

(2)、(3)各项只计最高的,不累加计分,三项合计积分高者优先聘任。

只计算2005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的上述荣誉。

五、聘任程序

1、学校成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次聘任工作。

2、校长办公会和教代会讨论通过聘任实施方案。

3、报请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审批同意后公布聘任实施方案。

4、应聘教师按要求向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聘任相关资料。

5、综合评定委员会对应聘教师进行赋分评议。

6、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评结果,研究确定聘任人员名单。

7、公示。

公示无异议,上报市教育局、市人事局批准。

8、办理聘任手续,颁发聘书,有关材料按规定存入本人档案。

六、聘任工作纪律

1、受聘人员必须提供真实材料,发现伪造材料等弄虚作假现象的,取消当年应聘资格,限3年内不得参加竞聘,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2、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和综合评定小组等聘任工作人员要公平、公正,并遵守保密纪律。

3、聘任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打击报复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聘任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2009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1、领导小组

组长:

谢明光

副组长:

仲崇波卜凡运张培利仇成全张永舸

成员:

周光明孔凡东徐继东王安国张承义仲从营

周建军陈庆富秦佑昌顾士学苗德泉张权

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的任务是:

负责本次教职员工专业技术职务的考评与聘任工作。

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光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工作小组

组长:

张培利

成员:

周光明张权李伯路

聘任工作小组的职责是:

负责本次聘任工作日程的安排,政策的解释,受聘人员资料的统计与收集,以及相关表格的制作、填写和上报等。

八、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学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办公会议依据上级有关政策研究决定。

200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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