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塔作业防碰撞措施及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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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塔作业防碰撞措施及应急预案
塔吊群吊作业防碰撞措施及应急预案
一、编制说明
根据施工现场塔吊具体布置情况,为确保施工过程中垂直运输作业的安全,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生产必须保证安全”的管理方针理念,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减少或降低员工及相关方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二、工程和塔吊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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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编制依据
1、结构施工图;
2、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3、JGJ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4、JGJ33-201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
5、GB5144-2006《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6、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建设部第166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8、GB5082-19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9、GB10055-2007《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
10、JGJ88-2010《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12、施工组织总设计;
13、已批准的塔吊安装及使用专项方案。
四、安全防护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设备、电路的安装和拆除由项目部持证专业电工进行操作,对塔吊、升降机、物料提升机上的各类电器进行保护接地和工作接零,并使用参数相匹配的漏电保护器,确保“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安全用电规定。
3、塔吊底部设置专用电箱,采用三相五线制,将保护零线从配电箱位置引出与塔身可靠连接,并装设重复接地装置和防雷接闪器。
4、登高检修与保养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穿胶底鞋并将鞋底淤泥清除干净,系好安全带,工具应收入在工具袋内,地面有监护人,方可登高作业。
5、在驾驶室内安放二氧化碳灭火机,防止电路起火。
6、在作业前司机和指挥应对塔吊基础的地脚螺栓部位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再进行吊装前的试吊。
要求吊钩到地后再起吊,以便检验索具、吊钩的安全性能情况及作业人员操作、指挥的熟练程度,确认正常后才能吊装作业。
7、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
随着塔吊使用中的自由摇晃所产生的螺帽松动现象,定期应对标准节螺栓有否松动进行检查。
必需带电修理时,应有专业人员进行并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使用带绝缘手柄的工具并派专人现场监护。
8、在开始作业之前,做好以下几件工作:
1)按规定对塔吊做好班前检查工作,特别是保险和限位装置必须确保灵敏可靠;
2)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有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3)与地面指挥人员约定好指挥信号的种类及有关事宜,塔司与指挥配合要默契,确保信号畅通;
4)查看前一班作业的各种记录(如检查、运行、安全记录等)发现问题及时作出处理。
5)开始操作时,先鸣号发出警示,提醒注意。
9、根据天气预报,在下雨天来临之前,对每个配电箱、用电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对各种设备必须采取相应的防雨措施,防止因线路短路而引发事故。
10、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
五、安全技术措施
1、凡参加吊装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吊索具的基本性能、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和工件的捆绑、吊挂要求及指挥信号,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起吊前应认真检查所需用的一切工具、设备是否良好,若发现钢丝绳以及吊具已达到报废程度,应立即停止使用,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3、垂直运输必须根据物件重量、体积、形状、种类采用适当的吊运方法,严禁超重,多塔操作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
4、吊运物件时,必须待物件重心平稳。
起吊大型物件时必须有明显标志(白天挂红旗,晚上悬红灯)。
多种物件吊运前应先进行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吊运,散装物件必须采用专制的钢性吊桶。
5、使用三脚架应绑扎牢固。
杆距相等,杆脚固定牢靠,不可斜吊。
使用千斤顶必须上下垫牢,随起随垫,随落随抽垫木。
6、使用滚杠二端不宜超出工件底面过长,防止压伤手脚,滚动时应设监护人员,人不准在物件倾斜方向一侧操作。
钢丝绳穿越通道,应挂有明显标志。
7、吊运重物时尽可能不要离地面太低,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吊运物从人员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不得将物件长时间吊悬在空中。
8、严格执行塔吊“十不吊”规定:
1)在起重臂和吊运的重物下方,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细长的多根物件及构件,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不吊。
4)锐口、棱角未采取防护措施不准吊。
5)零散物品不使用夹具、箱、笼、桶盛器的不准吊。
6)埋入地下物件不准吊。
7)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8)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9)露天作业,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10)超载、歪拉斜吊不准吊。
9、起吊前应讲清起吊点和落吊点及运行线路上的障碍物,招呼逗留人员避让。
10、起吊时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绷紧的绳子,如钢丝绳、链条等。
吊运中发现捆缚松动或吊运工具发生异样、怪声,应立即停车进行检查,绝不可有侥幸心理。
11、翻转大型物体应事先放好旧轮胎或木板等衬垫物,操作人员应站在重物倾斜方向的对面,严禁面对倾斜方向站立。
12、选用的钢丝绳或链条长度必须符合要求,钢丝绳等的夹角要适当,最大不能超过120°。
13、吊运物件如有油污,应将捆缚处油污擦净,以防滑动。
14、吊运大型设备或产品,必须有二人操作,并有一人指挥。
在卸到运输车辆上时,要观察重心是否平稳,确认松绑后不致倾倒时,才可松绑卸物。
15、在任何情况下,严禁用人力重量来平衡吊运物件或以人力支撑物件起吊,更不允许站在物件上同时吊运。
16、吊运成批零星物件,必须使用专用吊桶、吊斗等工夹器具,同时吊运两件以上重物,要保持物件平稳,不使相互碰撞严禁超吊。
17、卸下吊运物件,要垫好衬木,不规则物件要加支撑,保持平稳,不得将物件压在电气线路和管道上面,或堵塞通道,物件堆放要整齐平稳。
18、工作结束后,应将所有工具擦净油垢做好维护保养,加强保管。
19、塔吊、升降机安装顶升加节,详见《塔吊安装及使用专项方案》和《升降机安装拆卸专向方案》,安装前,将租赁、安装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等等文件资料上缴项目安全科。
安装完毕须经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合格,并报上级安全监督部门备案后方可使用。
20、大型机械安装、顶升、加节、拆卸现场必须设置警戒区域,作业前现场安装负责人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遇5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停止安装作业。
六、塔吊作业突发情况应急处置措施
(一)、制动器失灵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1、突然失灵:
当在实际操作中遇到制动器突然失灵时,首先要进行一次点车或反向操作,并立即发出紧急信号,同时寻找物件可以降落的地点,如当时物件所处位置即可下落,就要按控制器手柄正常的操作方法转到下降速度最慢一档,使物件降落,决不允许让物件自由坠落。
如果当时的情况下不允许直接降落物件,就要迅速地把控制器手柄逐级地转到上升速度最慢一档,千万不要突然把控制器手柄转到上升速度最快一档,因为转矩变化大,会使过电流继电器触点脱开把电源切断,使重物立即自由坠落,造成吊运作业机械事故。
2、由电气引起的制动失灵:
如果在点车或反向操作之后,重物仍在下滑,那么可以认为这种失灵现象是由电气方面原因造成的,遇上这种情况应立即拉下保护箱闸刀开关,切断电源,使制动合闸,使被吊物停住,然后查明原因,排除故障,避免事故发生。
(二)、失控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所谓失控,就是电动机处于通电情况下,控制器却失去了对机构正常控制作用。
这属于操作不当引起的。
此外,控制线路及电气元件的故障也会造成失控,如发现这一情况,必须立即发出警报信号,警告行人离开吊物下方,并查明原因迅速排除故障。
七、群塔吊作业的防碰撞措施
本工程单体建筑为地上十七层,建筑物主体高度为51.6米。
1#塔吊位于19#楼南侧,安装高度63.2米,大臂向北;2#塔吊位于20#楼东侧,塔吊安装高度67.2米,大臂朝西;3号塔吊位于22#楼南侧,安装高度63.2米,大臂朝北;4号塔吊位于23#楼南侧,安装高度67.2米,大臂向北;5号塔吊位于21#楼北侧,安装高度63.2米,大臂向东南;6号塔吊位于25#楼南侧,安装高度67.2米,大臂向北;7号塔吊位于24#楼南侧,安装高度63.2米,大臂向北。
因大型垂直运输机械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承担着大量材料吊运任务,且由于使用频率高、时间长,人、机、物都有可能发生突发不利因素。
为预防垂直吊装事故发生,保障人、机、物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降低垂直运输中的风险。
制订本措施,以确保施工平安顺利。
1、根据施工现场塔吊布置的具体情况,为防止塔吊的长臂与相邻塔吊的塔身相碰伤害,在1#~6#塔吊大臂平行(含臂幅)的位置,设置缓冲球,减轻碰撞力。
2、在1#~6#塔吊上安装旋转制动断电保护装置,以保证在突然断电的情况下,大臂不随风向旋转。
3、处于高位的起重机(吊钩升至最高点)与低位的起重机之间,在任何情况下,其垂直方向的间隙不得小于2m。
4、二台塔吊同时作业时,其吊物间距不得小于2m。
5、1#~6#塔吊作业范围内设立警戒限位,防止碰撞到其他塔吊。
6、多台塔作业时,各机指挥要默契合作,不得在大臂交叉范围内同时吊运,要合理安排吊运时间,使各台塔吊能够充分利用各自空间工作。
7、高塔避让低塔:
高塔在转臂前应先观察低塔运行情况再进行作业。
8、动塔让静塔:
进行运转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机。
9、空载让重载:
两塔同时运行时,空载塔吊必须避让重载塔吊。
10、前臂让后臂:
当作业半径内有其他塔吊后臂时,必须判断其运行方向,前臂避让后臂。
11、信号指挥员和塔司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作业原则,即:
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信号不清不准吊;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吊物上站人不准吊;埋在地下物不准吊;斜拉斜牵物不准吊;散物捆绑不牢不准吊;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不准吊;零碎物无容器不准吊;吊装物重量不明不准吊。
12、必须对塔式起重机司机与信号工配备对讲机,对讲机要统一设定频道,并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改频率,要专机专用,不得转借。
13、信号工、塔司要相对固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
14、信号工在指挥过程中,必须时刻目视塔机、吊钩与转臂过程,同时还须环顾相临塔机的工作状态,及时发出安全信息。
15、必须在塔机起重臂、平衡臂端、塔帽顶端安装红色闪光灯和红色旗帜,在起重臂上还需安装使驾驶员看的清小车运行的照明灯。
16、停机时塔式起重机在回转范围内无障碍物的情况下,吊钩要起升到5米位置,将小车回收到临近塔身10米处。
起重臂按顺风源停置。
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
17、如遇突然停电或出现故障时,为使大臂不影响其它塔吊工作,减少碰撞危险。
要用手动装置调整大臂朝向,在回转齿圈处设置障碍固定大臂,无手动回转装置只能及时先固定大臂,但周围塔吊要避让该塔。
18、特别注意防止1#、3#、6#塔吊与隔壁二标段塔吊相碰撞,本标段和三标段两方施工单位要随时进行沟通协调,避免因沟通不到位造成塔吊碰撞事故。
19、本标段19#楼、23#楼、24#楼外墙应张贴反光带。
八、危险源分析及对应安全措施
(一)防止物件坠落伤人防护措施
1、凡吊装作业半径范围内的建筑设施、临时工棚、行人通道采用双层防护隔离。
2、塔机长臂在半径范围内必须高于任何物体,不准伸出围墙外,确需伸出,应当对伸出区域设立转向限位警告标志,严格控制超越范围。
3、吊运物件控制规定线路,避免从人们头顶上经过,以防止物件坠落伤人事件的发生,施工人员应当主动避让吊物,严禁在吊臂下方站人。
4、遇5级以上大风、大雨、雷电时,应当停止吊装作业。
为了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开展经常性的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灌输安全生产知识,以确保垂直运输作业安全进行。
(二)根据现场塔机布置及周围环境,分析其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及可能导致危险的情形,针对危险情形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表,各塔机分别依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安全安全措施。
危险源分析及对应安全措施表
序号
危险源
可导致危险的情形
主要安全措施
1
群塔
作业
1、相邻塔机起重臂处于同一水平高度,起重臂相撞
1、塔机高度错开
2、实行塔机升节审批制度
2、两塔同时进入交叉区域,起重臂与钢丝绳或吊物相撞
1、制定交叉区域作业规则;
2、设置交叉区域回转报警装置;
3、加强指挥,向作业人员安全交底
3、作业过程中塔吊吊钩未升到安全高度突然失电,风力推动塔机向相邻塔机旋转相撞
1、配备回转刹车备用电源;
2、备用限制回转的木楔;
3、实施突然停电应急措施;
4、非工作状况塔机钩未停置在安全范围,风力推动塔机起重臂与钢丝绳相撞。
1、塔机吊钩停置安全区域;
2、向作业人员安全交底;
3、监督检查;
2
施工现场道路
吊物在其上空运转时,发生高空坠物
1、吊物不超越围墙,严禁墙外吊物
2、设置小车幅度报警装置;
3
临时
设施
1、吊物在其上空运转时,发生高空坠物
1、搭设双层硬质安全防护棚;
2、吊运过程中,吊物避开临时设施;
2、工作中突然停电,吊物撞击临建设施
1、吊物向临时设施方向运动时,限用高速或提前减速;
2、执行突然停电应急措施;
4
在建建筑物
1、起重臂高度低于建筑物时直接撞击建筑物
1、划定工作区域,配备专人指挥;
2、有计划的安排进度,塔机始终高于邻近建筑物
5
塔机顶升加节
顶升加节过程中发生大臂相互碰撞
1、定专人审批各塔顶升加节
2、建立顶升加节审批制度
九、安全使用措施
(一)安全技术措施
整机安全保护装置的安装位置如下图所示。
1、对塔机大臂相交的高度错开,始终保持至少7.5m高差。
2、增设回转刹车备用电源即蓄电池,塔吊在工作状况进对其进行充电。
工作中突然停电,吊钩未提升到位时,应使用备用电源进行回转制动。
3、每台塔机上预备块木楔,遇停电情况除利用备用电源回转制动外,还应及时将回转齿圈与回转小齿轮用木楔楔紧,防止风力推动起重臂旋转碰撞其他塔机或建筑物。
来电时将吊钩收回后应及时将木楔松脱。
4、设置塔机交叉区域回转报警装置。
利用回转多功能限位开关触点与电铃连接,塔机旋转至交叉区域时限位触点动作,电铃报警,提醒司机与指挥;塔机已进入危险区域,应谨慎操作;电铃延时断电自动断电;
5、搭设现场临时道路及临时设施安全防护棚,防护范围以塔机起重臂覆盖范围的道路长度,临时设施全部搭设防护棚,搭设标准以《云南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实施手册》为准。
6、设置障碍灯,夜间施工时,红色障碍灯必须打开。
提醒夜间施工塔机保持安全距离。
7、各塔机运行过程中为防止发生碰撞,各塔机必须按规定轨迹及角度运行作业。
(二)使用作业具体规定
1、风力达到5级以上或回转刹车失灵或起重臂定位较困难时,严禁塔机作业。
2、塔机司机每班作业前,必须检查回转刹车、回转限位是否可靠。
3、吊物起升时,在吊物离地30至50cm左右应作停顿,塔机指挥应对吊物绑扎情况进行检查。
4、塔机回转或变幅时,吊物临近道路、临时设施、交叉区域前,必须注意观察并提前减速,吊物不得超过工地围墙。
5、每班作业后,塔机吊钩应停置在起重臂10m幅度内、距起重臂垂直距离2—3m,吊钩上不得悬挂吊物、吊索。
6、夜间保持塔机红色障碍灯开启。
7、塔机在两塔交及区域作业时,应遵守一下规则;
1)低塔让高塔:
安装高度相对较低的塔机在回转前应先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再进行作业。
2)后塔让先塔:
两塔同时在起重臂交叉作业区域作业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应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3)动塔让静塔:
在进入两塔起重臂交叉作业区域内作业时,正在运行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机。
4)轻车让重车:
两塔同时运转时,起吊重物较少(相对于塔机本身起重特性)的塔机,应主动避让起吊物较重的塔机。
5)客塔让主塔:
当塔机进入另一台塔机主要作业区域时,应主动避让该塔。
8、作业过程中,发生两塔碰撞一台钢丝绳与另一台塔起重臂缠绕后,应立即停止动作,并对回转进行制动,通知维修人员解除缠绕后方能动作。
(三)管理措施
1、项目部对塔机安全使用建立项目部管理、作业人员实施的管理机制。
项目部塔机运行岗位职责:
(1)项目经理:
负责配备相关人员,组织对方案中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督促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检查整改制度的落实。
(2)技术负责人:
对塔机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落实相关规范、标准和管理制度;组织安全技术措施;配合项目经理定期组织对塔机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对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发生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保护工作。
(3)项目安全员: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履行塔机安全作业的管理与监督;宣传贯彻相关政策、规章、制度;对项目塔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塔机作业制度的贯彻与落实进行检查与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复查;定期组织作业人员安全例会。
(4)塔机机长:
按照防撞措施,组织塔吊指挥和司机进行学习和应急演练;带领作业人员对塔机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对作业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作业人员进行交流,问题严重的应及时向项目部反映。
(5)塔机操作人员:
应熟悉现场作业环境和塔机操作规程,对本方案各项规定清楚,并在工作中认真执行;每班作业前后对塔机进行检查,并定期进行维护;严禁塔机带故障作业、违规作业。
(6)信号工:
1)应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相关工艺要求指挥起吊、就位构件、材料和设备等;
2)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运就位方法及构件重心位置,并能计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
3)有防止构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变形的知识;
4)掌握起重机最大起重量和各种高度、幅度时的起重量,熟知吊装、起重有关知识;
5)具备指挥单机、双机或多机作业的指挥能力。
(7)司索工
1)严格遵守司索工安全操作规程及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
2)准确估计吊物的质量和重心,正确使用吊具、索具,编插各种规格的钢丝绳,并保证使用安全;
3)每次吊装都要对吊具进行认真的安全检查,如果是旧吊索应根据情况降级使用或弃用;
4)对吊物进行必要的归类、清理和检查;
5)能掌握各种指挥信号,包括旗语、手势等;
6)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高空挂钩摘钩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2、安装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安装单位应当保证安装拆卸过程的安全,并对其安装的塔吊的安装质量负责。
(1)必须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塔吊安装、拆卸工程。
(2)应当和塔吊使用单位(施工单位)签订塔吊安装、拆卸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人。
(3)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塔吊及现场施工条件。
(4)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塔吊性能要求及现场施工条件,编制塔吊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定签字。
(5)塔吊装拆施工方案必须经监理单位审查,并告知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后,方可组织实施。
(6)应当制定有针对性的塔吊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8)应当按照塔吊安、拆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
安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
安装拆卸工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能上岗作业。
禁止擅自在塔吊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
(9)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及安装使用说明书,安装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幅度限位装置、起升高度限制器、回转限位器、小车断绳保护装置、小车断轴保证装置、钢丝绳防脱装置、风速仪、缓冲止挡装置等安全装置。
(10)塔吊安装单位安装完毕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塔吊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
自检合格的,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11)塔吊使用期间,安装单位有关技术负责人应当对其安装的塔吊进行定期巡查,及时解决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安装质量问题。
对使用单位监理单位等单位反映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组织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整改,确保塔吊安全运行。
3、建立附着升节审批制度
(1)塔吊顶升工作由监理总负责。
(2)塔吊附墙部位,应对附着点结构进行验算,不满足强度要求时作加强处理。
(3)塔机附着完毕顶升时,由总监审批,同时告知其它各塔机施工单位,并根据各塔机的运行状况进行合理安排,如果其它塔机的大臂的运行轨迹有影响,将本塔吊的标准节顶升二次进行,先顶升本道工序的一部分标准节后,等其它塔吊下次附着顶升后,再顶升本工序所剩余的标准节,以便错开大臂。
塔吊顶升前应向项目部提出申请,报总监协调,经项目部同意后方可顶升。
项目部与安装公司共同确认附着位置及加节高度后,填写附着升节报批表,报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审批,同意后方能实施安装作业。
4、严格执行塔机司机日常检查、项目部每周检查、租赁公司每月检查的检查制度。
5、项目部每月对塔机操作人员组织一次安全学习,并针对塔机使用中出现过的问题制定纠正措施。
6、现场配备塔机总指挥,与各塔指挥联络;每台塔机配备2名指挥,塔吊司机和指挥使用对讲机联络,并认真落实碰撞措施。
7、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1)建立特种作业管理制度,签订安全生责任制;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所持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3)只能从事证件所限定的操作项目;
(4)上岗前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与培训;
(5)严格按照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为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个人护品;
(6)合理组织劳动和休息,严禁超负荷工作;
(7)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
8、塔机维修与保养
(1)司机除对临时故障进行排除和修理外,每天必须对机械认真的做一次保养,并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部位、周期用润滑剂做好各部位润滑。
(2)对于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月的起重机在启用时,必须做好各部位润滑、调整和保养检查。
(3)修理必须有专业人员进行,严禁自行改装。
项目部必须指定专人对塔机的附着框架、吊钩、滑轮、钢丝绳进行定期检查。
每星期不少于一次并应有记录。
检查内容:
附着框架在塔身上的安装是否安全可靠,并应符合说明书中的规定;附着框架与塔身节的固定是否牢固;各联接件是否有缺少或松动;附着杆与附着框架的联接必须可靠;附着杆本身的连接不得松动;附着杆有调整装置的应按调整后锁紧;与附着杆相连接的建筑物不应有裂纹或损坏;吊钩:
是否变形、磨损、补焊;滑轮:
裂纹、不均匀磨损达3mm,钢丝绳直径的50%;钢丝绳:
腐蚀、变形、压扁、绳芯脱出、电弧等高温损伤、局部变大、变小、断股。
十、应急措施
发生塔机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启动公司应急预案。
以下就一般性危险情况制定应急措施。
1、塔机运转过程中突然停电。
塔机司机应及时利用备用电源制动回转并采用木楔楔住回转齿轮与齿圈,塔机指挥应及时向项目部负责人反映情况,争取尽快送电,停电期间塔机司机和指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停电超过1小时,应想法用麻绳等方式对起重臂进行临时锚固。
2、由于操作失误塔机回转过度可能会引发碰撞,应迅速对塔机的危险性做出判断,并考虑选择:
1)间断对回转进行制动,减小回转惯性直至制动;2)可能的情况下,反档间歇制动;3)塔机指挥应迅速观察周边环境,与相邻塔机取得联系,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3、作业过程中,发生两塔碰撞一台塔钢丝绳与另一台塔起重臂缠绕后,应立即停止动作,并对回转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