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义六中教育集团学校章程修订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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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义六中教育集团学校章程修订稿

孝义六中教育集团学校章程

2014年11月4日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序言

孝义六中教育集团成立于2012年7月,是孝义市委政府为了进一步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化和初中教育发展的均衡化,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好上学,上好学”的需求,整合原孝义市第六中学和第八中学的教育资源成立的新集团。

孝义市第六中学始建于1979年,是孝义城区创办做早的初中,教育教学质量连年稳居孝义、乃至吕梁市前茅,在山西省也有一定的知名度,先后被评为“山西省示范初中”“山西省德育示范初中”“吕梁名校”。

孝义市第八中学的前身是一所乡镇初中,2005年整体搬迁到城区,接纳了部分城区学生,更名为孝义市第八中学。

集团现有30轨90个教学班,在校学生4600余人;教职工467人。

按照“一套班子、两个校区、统一管理、资源共享”的运行模式,实行人事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经费管理统一、制度建设统一、评价考核统一的“五个统一”,迅速实现了两校区的深度融合,集团各项工作,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依法治校水平,加速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现创建“三晋名校”的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性质、地址

学校名称:

孝义六中教育集团。

学校性质:

学校隶属于孝义市教育局,是一所义务教育阶段普通教育的公立全日制初级中学,是事业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

学校地址:

山西省孝义市迎宾路学府巷1号(六中校区)、山西省孝义市新义街128号(八中校区),邮编:

032300。

第二章办学宗旨和学校文化

第三条依据实际情况,学校定位“幸福教育”特色,基于学校办学理念文化确定“幸福教育”特色实施方案,据此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以提升教师专业素质为核心,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

第四条学校理念

办学理念:

办“学生快乐、教师幸福、社会满意”的教育;

办学目标:

三晋顶尖,全国一流

人才理念:

我生我才行者无疆

质量理念:

立足当下惠及长远

管理理念:

以人为本文化引领制度为纲发展为要

服务理念:

以人为本大爱无疆

第五条“一训三风”

校训:

赢得尊严、追求卓越

校风:

明德、尚技、勤奋、和谐

教风:

笃学、启智、鼎新、乐教

学风:

博学多思、合作展示

第三章学校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他教育法规,学校应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依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教学计划、课程、专业设置的方面的规定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依据国家招生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的招生管理规定招收学生;

(四)根据教育部关于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依据国家有关毕业证书的管理规定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根据国家有关教师和其他教职工管理的法规,从本校的办学条件、办学能力和实际编制等情况出发,决定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他教育法规,学校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监督。

第四章学校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财务后勤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校长行使下列权力:

(一)决策权。

校长对学校的办学目标、办学特色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方面的重要工作做出决定。

(二)人事权。

从学校的实际和需要出发,聘用干部,安排和调整干部、教职工的工作。

(三)奖惩权。

校长对在教育教学和其它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四)财经权。

学校财务在校长领导下实行联签审批制。

校长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并在法纪允许范围内筹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学校经费。

(五)学校章程和校务会议授予的其它职权。

校长履行下列义务:

(一)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依法治校,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执行教育教学法规,规范学校管理。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自觉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为各类培训进修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教育质量稳步提高。

(五)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学校教育现代化、信息化建设步伐。

搞好教学设施、校园环境等建设。

(六)强化法制安全教育,落实防范措施,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七)带头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并把它转化为办学治校的教育行为,使之转变为广大师生的自觉行动。

(八)注重教学科研,使教育科研成为学校旗帜,未来的目标。

(九)廉洁从政,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顾全大局。

第九条学校根据编制设置:

校长办公会、党支部、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决策组织机构;办公室、教务处及年级教导处、政教处及年级政教处、教研室、教辅处、后勤处、保卫科、财务室等职能处室;共青团、家长委员会等群团组织运行学校管理。

第十条校长办公会是学校最高行政会议。

(一)校长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

就学校的发展建设、中心任务和其他行政工作做出决策;讨论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并做出相应决定;听取各行政职能部门的重要工作汇报,分析学校形势,检查总结工作。

(二)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处理的主要事项:

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的具体措施;学校长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要工作的实施方案;学校、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的重要改革措施及实施办法;机构设置调整和一般人员调配;职能科室、年级月工作检查测评;对教职工的奖惩、奖金分配方案;重大活动的接待安排;重大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工作总结;安全保卫的重要问题;其他重要工作。

(三)校长办公会议参加人员:

校长、党支部书记、副校长、校长办公室主任,必要时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四)校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周举行一次,并列入校长工作日程表。

必要时也可临时召开。

(五)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召集和主持,当校长不在时由主持工作的副校长召集和主持。

(六)校长在会议前要提出会议的主要议题,需要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的问题,有关方面必须做好准备,认真填写议题内容,拟订解决措施和办法,并经过分管校长同意,在开会前两天交校长办公室,由校长办公室主任汇集后送交校长确定议题。

未列入议题的事项,会上不作讨论。

与会人员要做好出席会议的准备工作,要严肃认真参加讨论。

(七)校长办公会要贯彻民主集中制,研究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重要问题需经到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

重大问题要经过调查研究、科学论证,有关部门要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两个以上的方案,以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会议主持者要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集中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策。

讲究效率,一般情况下由校长最后做出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党支部是学校的政治核心,党支部必须切实加强对学校的政治领导。

除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各项任务外,要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师生员工及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及在事关学校改革发展重大活动中发挥其政治核心、监督和保证作用。

党支部的职责:

(一)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认真抓好党组织自身的思想政治和组织建设,保证党员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切实加强对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组织的领导,充分调动群团组织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力量。

(三)加强对学校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

(四)积极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

(五)支持校长对学校行政工作的指挥和管理。

第十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绩效等其他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学校工会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常设工作机构,工会对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提案的情况负责检查和监督实施。

第十三条学校办公室是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综合办事机构。

具体负责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公文处理、组织会议、信息处理、年鉴汇编、机要保密、对外联络、组织重要活动、综合管理服务等工作。

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一)起草、审核和印发各类公文,审核各部门代拟的以学校或校领导名义发布的各类文稿;组织起草学校全局性重要材料。

(二)围绕党委和行政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三)组织安排全校重要会议、活动和工作。

(四)督促落实行政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交办事项。

(五)根据学校整体工作部署,对全校各单位、各部门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六)负责学校公务接待和校内外的联络工作。

(七)处理机要文书,协调推动全校的保密工作。

(八)管理和使用学校行政印章和学校领导公用印章,监管各单位印章的刻制和使用,开具学校介绍信。

(九)处理接待校内外的来信、来访。

(十)参与制定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全局性的改革方案。

(十一)负责学校年鉴编纂。

(十二)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四条教务处是在校长和分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的有关教学业务管理的职能机构。

各年级教导处负责相关教学业务管理的具体实施。

教务处的主要职责:

(一)教学行政管理

1.负责课务分工与编排,根据课程设置及课程标准组织教学计划的制定、实施。

2.负责编制周历表、作息时间表、“幸福课间”活动安排表及课程表。

3.负责校本课程的开发、编写和教学实施。

4.负责学校教学督导工作,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探索新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及时总结教学改革及教学管理改革经验,组织经验交流。

5.负责全校教学常规检查和管理工作,通过参加集体备课、听课、查阅教案、检查作业批改等工作,了解教学情况,落实教学常规工作要求,提出指导性意见;布置各阶段教学工作

6.负责教学质量管理。

组织实施各类教学检查考核评估。

检查教学质量,研究分析教学质量状况,提出提高教学质量的建议与措施;

7.负责各类教学规章制度建设。

拟订各类教学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督导检查。

(二)师资队伍建设与考核

1.在校长的统筹安排下,负责安排各科教师参加教师业务进修和培训活动,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与能力。

2.健全教师业务档案,负责对教师教学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奖优促劣。

3.负责组织新老教师的结对帮抚活动,促进新教师的迅速成长。

(三)考试、竞赛辅导与学籍管理

1.负责期中、期末和月考的考试组织实施与成绩评定及成绩的分析、统计与上报

2.组织学生课外兴趣小组和学科兴趣小组的竞赛辅导。

3.负责在校生的学籍建档管理,转学、休学等学籍变动管理以及毕业证书办理工作。

(四)其它工作

1.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积累教学资料。

负责教学文件管理和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2.保障教学环节中的安全工作,谨防教学安全事故的发生

3.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政教处是学校负责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管理的职能机构。

年级政教处负责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政教处的职责:

(一)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定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计划,指导并检查各年级、班级制定工作计划及落实情况。

(二)协助校长选聘班主任,指导各年级政教处召开班主任例会,召开班主任研讨会,做好班主任培训工作,指导各年级政教处做好班主任考核工作。

(三)组织和安排军训、文娱汇演、艺术节等全校性教育活动,布置好学校宣传橱窗,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组织升国旗仪式和各种学生集会。

(四)抓好学生一日生活的常规管理;组织学校值周工作,建立并坚持学生的自我管理的工作体系,抓好各班级的班风和学风建设及检查评比工作,抓好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教育。

(五)抓好各年级学生干部的培训工作,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与组织建设。

(六)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法制、安全等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七)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及时解决学生中发生的各类问题,负责对学生的违规事件的处理;评定星级学生干部、星级学生及星级班集体;审核学生的品德等第及组织综合素质的评定。

(八)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各类公益活动、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抓好校外德育基地建设;指导各年级部召开家长会议,开展家访活动;建立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密切学校和社区的联系,开拓德育途径,构建“家、校、社区相结合”的德育工作网络。

(九)负责学生卫生、保健工作,督促学生的“两操”活动,落实“阳光体育”活动,抓好校园环境卫生。

(十)负责学生生活指导;做好八中校区学生公寓管理工作。

(十一)定期召开政教处、团委、学生会联席会议,支持和协调各方面工作的开展,发挥团委、学生会这些群团组织的作用,主动与学校其他职能处室沟通协作,形成教育合力;积极开展德育研究工作;注意收集德育资料,分析整理,合理归档。

(十二)做好各种教育基金、助学金等工作,关心生活困难家庭的学生。

(十三)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六条后勤处是学校组织后勤管理和服务保障的职能机构。

是在校长领导下,遵照教育方针和勤俭办学原则,协助校长具体管理学校后勤工作,为教学服务,为师生的生活服务。

后勤处的职责:

(一)后勤处负责全校的资产管理工作。

对于房屋、设备、教学设施、办公用具等校产必须及时维护、维修,保证学校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二)制定明确的校产管理责任制度,做好全校资产入账、进出库工作。

负责全校资产流动、转移、报损、报废等管理工作。

(三)制定学生抗震防震等重大灾害预案,并组织学生进行演练,确保师生重大灾害突遇时的安全。

(四)负责全校物资采购、设备添置工作。

严格审批制度,按章办事,专业设备添置由后勤处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操作。

(五)负责全校节水、节电工作,在完善节水、节电设备的同时,制定相应的节约以及管理制度。

(六)对于校园环境卫生工作,后勤处负责公共区域的清理保洁。

协助政教处做好校园环境卫生工作;

(七)负责全院车辆管理,对车辆年检工作负责统一安排,检查督促行使职能;加强驾驶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遵守交通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

(八)负责全校绿化养护工作。

(九)负责学校教师食堂就餐管理工作,做好食堂监督管理工作。

(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七条教研室是学校组织教育科学研究的职能机构。

教研室工作以教育科研理论为指导,对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应用性研究,为学校行政科学决策、提高教师教育科研能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

教研室的职责:

(一)根据学校的办学目标,制定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计划。

(二)建立健全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管理条例和有关工作细则,规范学校教研室工作的行为。

根据本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条例,做好本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推动本校群众性教育科研工作的开展。

(三)对学校教育科研课题进行管理。

负责校级课题的审批、立项、过程管理及结题验收工作;对学校各种形式的教育科研活动进行指导。

组织本校教育科研课题的立项申报审批、过程实施、阶段评估、结题验收及评奖,具体管理本校课题研究的全过程。

参与学校重大课题方案的制定、实施;接受上级有关部门指派的研究任务,与上级科研机构共同管理校级以上课题;指导本校课题承担者有效地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并为课题研究工作的良好运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四)加强信息交流,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科研理论,及时介绍有关的教育教学信息及教育科研知识,向教师推荐、提供并选编有关学习资料,为教师的教育科研提供咨询服务。

多渠道收集教育科研信息,并实施与高等学校、上级教育科研部门、兄弟学校的信息交流,大力营造学校的教育科研氛围,在全校教职工中树立“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意识,根据本校教师的实际情况组织聘请有关专家讲学,规划教师参加培训的对象、人次、时间、内容等,通过教育科研活动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

(五)组织校内各类教改研讨会和教育教学经验交流,参与有关的学术交流、研讨活动。

参与对教师的教育科研能力、教学能力及其它素质的评价。

协助学校开展教育科研及教学成果的评选活动,总结、推广本校教师优秀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育科研成果。

吸收、运用、推广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并尽快将其转化为教育效益。

(六)建立健全学校教育科研档案,包括学校各级课题档案、教师个人科研成果及其它有关资料等。

(七)负责学校研究性学习组织、指导、管理、考核等方面工作。

(八)及时编印和按年度编印教师教育教学优秀论文集,并与有关合作单位交流。

做好信息与文献等服务工作,统筹安排科研经费。

(九)组织全校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教育教学基本功竞赛活动。

(十)组织指导教研工作,审阅教研组工作计划,协助教研组定期开展集体备课、组内公开课等教研活动。

(十一)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十八条教辅处是在校长领导下协助完成相关教育教学工作的职能机构。

教辅处的职责:

(一)负责教材征订、发放工作;各类教学用具、用品及器材的预订和发放、回收登记。

(二)负责实验室、图书室、电脑室、多媒体教室等教学场所建设与管理。

制(修)订实验室等各室有关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与执行。

(三)负责做好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的验收、保管、使用、维修、更新工作,药品的使用、回收、处理工作,做好生物标本防腐措施。

(四)负责实验室、仪器室的材料、药品、标本、模型、挂图、教具的物资管理工作,保持室内整齐、清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习惯。

(五)采取措施确保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好财产,按规定做好三废处理工作。

(六)按照教材规定的内容,配合有关教师,切实的完成有关教学任务。

(七)充分利用各功能室的设备,配合教导处完成校本课程的开发和实施。

(八)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目标要求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第十九条保卫科是学校保卫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学校的消防、安全保卫机构,在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学校治安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

保卫科的职责:

(一)认真贯彻学校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贯彻依靠群众、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保卫学校安全,提高学校的自防、自卫和自治能力。

(二)研究制定学校综合治理、安全保卫、消防等工作计划和总结,并认真贯彻实施,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制定各类安全工作预案。

(三)负责对保安队伍的管理,检查各部位值班人员的在位情况;负责节假日行政值班的安排,组织安全大检查;组建并加强对学校教工校卫队、学生巡逻队及义务消防队的领导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做好防火灾、防盗窃、防破坏和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的工作。

(五)负责制定治安保卫、安全检查、防火等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定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措施,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六)搞好学校内部的综合治安管理工作,防止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和治安案件的发生,经常深入现场,进行调查研究加强对要害部门和薄弱环节的安全防治工作,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

(七)负责在全校师生中开展遵纪守法、安全保卫、交通安全、法制宣传以及防火、防盗、反破坏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师生员工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八)负责全校的消防工作,严格消防制度,健全消防组织,做好消防器材的购置、管理、维护、补充和换药工作,宣传消防知识,对火灾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

(九)建立健全治安保卫管理制度,做好平时与假日的值班保卫工作。

(十)负责教职工和学生的平安保险、理赔等工作。

(十一)完成校领导和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二十条财务室是学校财务工作的主管部门,在上级财务部门的领导下,依据学校财务工作制度开展工作。

财务室的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

(二)负责制定学校财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编制财务年度预算与决算,并负责向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四)负责学校会计核算和财务日常收支业务,为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

(五)负责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

(六)负责管理学校各项收费工作,制定收费管理规定,办理收费项目审批办证手续,监督收费执行情况。

(七)负责全校收费票据购置、收发、使用、核销和管理工作。

(八)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学校资产的管理,做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工作。

(九)负责全校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检查并监督学校二级财务管理。

(十)负责审核学校各项费用开支范围。

(十一)负责全校职工工资、津贴、奖金的按时发放。

(十二)根据国家规定负责做好个人所得税、公积金、各种保险的代扣代缴工作。

(十三)贯彻档案管理法规,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十四)参与学校重大经济项目的编制、审核和签约工作。

(十五)负责学校基建会计核算工作。

(十六)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一条共青团组织是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是党联系青年学生的纽带,党关于青年工作的路线、方针,主要是通过共青团组织贯彻执行的。

共青团的职责:

(一)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根据上级团组织的安排和部署,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制定每学年团的工作计划,总结上年度团工作的经验,努力开创团工作新局面。

2.指导并组织青年教师开展理论学习活动,组织学生开展读书活动,积极参与学校德育工作。

3.组织团员开展《团章》学习,加强学校团员培训工作,提高全体团员理论素质修养。

4.加强先进教师的教育培养,做好推优入党工作。

(二)团的组织建设

1.抓好团支部建设,建立健全支部机构。

2.通过多种形式,积极掌握团内思想动态。

3.做好团员档案资料登记、保管工作。

4.组织开展年度团员教育评议。

5.开展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评比和表彰,参与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会干部的评选。

6.组织召开团代会、学代会。

(三)社会实践工作

1.贯彻落实上级团委要求,组织好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2.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抓好社团、青年志愿者实践基地建设。

3.登记青年志愿者服务时间,做好年度考核及推优工作。

(四)完成上级部门交给的其它任务

第二十二条家长委员会是协调处理家校间的矛盾和问题、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深度开展的群众组织。

通过家长委员会进一步密切学校与家长的联系,扩大学校在家长和社会中的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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