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十佳观星营地十佳观云台评选活动方案为发掘丽水气候生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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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十佳观星营地十佳观云台评选活动方案为发掘丽水气候生态

丽水市“十佳观星营地、十佳观云台”

评选活动方案

 

为发掘丽水气候生态旅游资源,根据《丽水市“十佳”系列评选活动方案》的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十佳观星营地、十佳观云台”的评选活动。

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评选内容

丽水市十佳观星营地、丽水市十佳观云台

二、参评标准

(一)“十佳观星营地”参评标准

观星活动是指在夜间进行星空(如银河、星座)、星体(如彗星、行星)、星象(如流星雨、月蚀)等观赏体验的活动。

观星营地为适宜开展观星活动并具备以下条件的景点或场所。

1、具备暗夜条件,远离光源干扰。

2、天空向视野良好,无明显遮挡,四周遮挡仰角一般需低于20度。

3、夜间年晴空日多,空气清透、垂直能见度佳,适宜长期开展观星活动。

4、场地地势平坦,具备50人以上同期开展观星活动的环境能力;设有容易辨识的方位指示;具备不影响观星活动的住宿或露营条件。

5、设有观星设施或具备架设观星设备条件;有观星科普设施、指导人员等有利于开展观星活动的配套条件。

6、具备保障夜间人员活动的基本安全设施和措施,在月蚀、流星雨等星象活动期间,应有较强的安全保障能力。

7、具备交通、用餐、通信覆盖等便利条件。

(二)“十佳观云台”参评标准

观云活动主要指开展云海、云雾、朝晚霞、奇异云相等(统称为云景观)观赏活动。

观云台为适宜开展以上一项或多项观云活动并具备以下条件的景点或场所。

1、云景观在不同方位或季节差异大,呈现多样性,观赏性强。

2、年云雾日多,云景观出现频率高,持续时间长,可观赏期长。

3、云景观与当地自然或人文景观形成地方特色,或云海具有观赏规模,或云霞具备良好观赏视野。

4、具备30人以上开展观云活动的环境能力;设有云雾景观监控等配套设施,视野满足多角度观赏云景观的需求。

5、具备保障人员活动的基本安全设施和措施,具备避雨避雷等安全保障设施。

6、具备交通、用餐、通信覆盖等便利条件。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

制定方案

1、时间:

2015年6月15日前。

2、内容:

制定评选活动方案;成立评选小组及办公室。

第二阶段:

宣传发动和申报

1、时间:

6月16日-7月10日。

2、内容:

公布评选活动方案,并通过多渠道进行广泛宣传。

开展申报工作。

各申报单位组织申报材料(申报要求见附件1),向评选小组办公室申报。

为方便申请受理,各县(市)气象局作为评选小组办公室在当地的申报受理点(通信地址见附件2)。

第三阶段:

公众投票及提名

1、时间:

2015年7月11日-8月5日。

2、内容:

评选小组组织申报材料评分及专家评审,各确定15个名额候选。

通过组委会统一组织的网络投票网站及手机端投票网页,开展公众投票,对投票结果和专家评选意见进行综合评分,并按要求将综合评分等信息上报组委会。

第四阶段:

组委会评定、公布、成果宣传扩大阶段

1、时间:

2015年8月5日-12月31日。

2、内容:

按组委会计划进行。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依据本方案的参评标准,按申报材料要求积极搜集和制作参评材料,并于7月10日之前提交到评选小组在各县(市、区)的受理点。

(二)评选活动坚持“真实、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如发现参评单位提供的参评材料有虚假不实现象,则自动失去评选资格。

附件:

1、有关申报材料要求

2、申报受理点通信地址

3、丽水市十佳系列评选活动方案

附件1:

有关申报材料要求

一、文字材料(需提供纸质和电子版材料)

1、提交网上宣传的文字材料。

字数在200字以内,内容围绕所申报项目的申报优势组稿。

2、提供评审打分所需的介绍材料。

详细介绍观星营地或观云台的评选标准对应情况,规划建设情况(附示意图)等。

二、图片(需提供纸质和电子版材料)

1、提交网上宣传的图片。

数量限3张,数码JPG格式,大小一般不低于1M,单幅、组照均可,图片须作简单标题说明。

2、提供评审打分所需的图片。

根据申报项目及评选标准,组织实景拍摄照片,包括场地全景照、水平视野全景照、观星营地的星空景观照(观云台不同方位、不同季节的景观照)等。

三、音像资料

时长不超过3分钟,支持磁盘存储的格式。

四、“十佳申报表”

根据申报项目和申报内容填写申报表(详见附表)。

附表1丽水市十佳观星营地申报表

申报单位(章)

营地地址

经纬度

海拔

暗夜条件

周边光源情况描述,如城镇村庄距离、营地路灯等。

(附夜间营地、周边及天空影像资料)

视野条件

营地各方位遮挡仰角情况描述。

(附营地中心位置水平全景照)

场地情况

活动场地

主体面积

平方米

活动

容纳能力

方位指示

有/无

住宿条件

住宿/露营

距离:

附布局图(含观星场所、方位指示、住宿等信息)

观星设施

观星设备

有无设备,数量、规格、使用形式(出租/免费)

观星指导

有无观星指导、科普设施、科普人员

附相关照片证明材料

安全保障

提供安全保障设施建设图片或应急保障方案

便利条件

交通

离城镇距离、公路是否可达等情况描述

餐饮

餐饮地点距离、特色餐饮等描述

通讯

手机信号、GPS、WIFI等覆盖情况

其它

以上未涉及到的优势或有利条件描述,需提供证明材料

联系人

姓名、职务、手机

注:

表格大小可根据填写的内容调整

附表2丽水市十佳观云台申报表

申报单位(章)

 

观云台地址

经纬度

海拔

景观多样性

介绍:

附四方位云景观图,并标注方位

附四季节云景观图,并注明季节

景观观赏性

景观特点描述:

 

附云景观出现时的影像资料

场地情况

活动场地

总体面积

平方米

活动

容纳能力

附布局图

设施建设

避雨避雷

有/无

视频监控

有/无

附相关照片证明材料

便利条件

交通

离城镇距离、公路是否可达等情况描述

餐饮

餐饮地点距离、人均消费、特色餐饮等描述

通讯

手机信号、GPS、WIFI等覆盖情况

其它

以上未涉及到的优势或有利条件描述,需提供证明材料

联系人

姓名、职务、手机

注:

表格大小可根据填写的内容调整

附件2

十佳观星营地、十佳观云台

申报受理点通信地址(气象部门)

地域

受理单位

通信地址

办公室

电话

市本级

莲都

丽水市气象局

丽水市莲都区寿尔福路85号

407室

2661630

龙泉

龙泉市气象局

龙泉市龙渊街道中山东路99-3号(安青山)

205室

7766500

青田

青田县气象局

青田县鹤城街道气象巷33号

二楼

办公室

(一)

6830232

云和

云和县气象局

云和县新建南路113号

305室

5121011

庆元

庆元县气象局

庆元县濛洲街道省里山小济路11-1号

202室

6383389

缙云

缙云县气象局

缙云县五云街道永宁路103号

五楼

办公室

3310352

遂昌

遂昌县气象局

遂昌县妙高街道气象路1号

四楼

办公室

8129198

松阳

松阳县气象局

松阳县西屏街道金山垄55号

一楼

办公室

8818093

景宁

景宁县气象局

景宁县红星街道城北村樟树底凹(凤凰大道东首)

304室

5885775

附件3:

丽水市“十佳”系列评选活动方案

为加快市委“生态旅游名城”建设的战略要求,努力发掘丽水生态旅游的丰富资源,以评选为抓手,有效创建“十佳”系列品牌。

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评选内容

《2015年度首批“十佳”评选项目列表》十大方面的内容(详见附件):

(一)山水类。

(二)自然类。

(三)林木类。

(四)田园类。

(五)历史类。

(六)文化类。

(七)体验类。

(八)休闲类。

(九)摄影类。

(十)服务类。

二、评选标准

(一)各十佳项目评选的评分标准由各组评单位制定。

(二)申报材料标准:

(1)文字材料:

200字以内。

(2)图片:

采用数码JPG格式,大小一般不低于1M,单幅、组照均可,数量限3张,一律采用电子方式投稿,图片须做简单标题说明。

(3)音像资料:

时长不超过3分钟。

(三)同一景区(景点)参选不超过3个十佳项目。

三、评选方法

评选分步实施,各评选小组在组委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一是评选小组评选阶段。

二是评选组委会评定阶段。

三是成果转化阶段。

本次评选采用群众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方式进行,计分权重:

群众投票权重占50%,专家评审团评审权重占50%。

群众投票采用PC端网站投票与手机端微网页投票相结合方式。

市级媒体宣传费用由组委会确定,统一平台的费用由旅委负责,评选小组产生的费用由部门负责。

四、实施阶段

第一阶段:

制订方案(时间:

5月31日前)

内容:

确定总体方案,成立评选组委会并指导建立各评选小组,各评选小组根据总体方案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明确2015年度首批“十佳”评选项目。

第二阶段:

小组初评阶段(时间:

6月1日至7月31日)

内容:

各评选小组根据《丽水市“十佳”系列评选活动方案》要求组织评选材料,市旅委统一制作设计网络投票网站及手机端投票微网页。

每个“十佳”项目由各评选小组筛选出15个评选材料上传内容到投票网站及手机端微网页。

通过有奖评选的方式在各自微信公众号等其它宣传载体上,开展各自评选项目的推广及其宣传,同时组委会组织国家、省市级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配合宣传,争取评选取得最大效果。

各评选小组负责网络评选投票统计及小组专家评选,综合网络投票数及专家打分,按分数高低将各“十佳”项目的15个参选单位上报组委会。

第三阶段:

组委会评定(时间:

8月1日至8月31日)

内容:

组委会办公室负责汇总各评选小组评选结果,经组委会专家团评审,提出“十佳”建议意见,最后由组委会最终审定“十佳”项目。

第四阶段:

公布评选结果(时间:

9月1日至9月30日)

内容:

向媒体公布评选成果,颁发获奖证书、牌匾等。

第五阶段:

成果宣传扩大阶段(时间:

10月至12月)

内容:

制作《丽水生态休闲旅游导读地图》,出版《丽水生态休闲旅游导读》等并通过各媒体进行有针对性的深入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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