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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之财政局整改报告

财政局整改报告

【篇一:

事业单位财务整改报告】

篇一:

整改报告案例2014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湖南省局召开办公会议,通报总局审计决定,采取四项措施:

一是省局向各被审计单位转发了审计决定,强调被审计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讨论,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审计决定;二是对审计决定中指出的部分问题,省局已进行了直接督办,并责成对个别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三是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四是充分利用审计结果,促进财务管理,省局将对审计中查出的有关问题在全省进行通报,并结合领导班子考核对审计情况进行讲评。

根据整改情况报告,对机关人均基本支出超规定标准和超比例留用预备费问题,湖南省局在编制2005年预算时已进行了纠正;对调剂的基建项目资金,已于2004年底用自筹资金进行了安排,按总局的预算批复落实到位;对能够及时清理的大部分往来款项已清理完毕,如杂志社借款、长沙市局暂存款、株洲市局和株洲县局暂存款等;违规银行账户已进行了清理,撤销了违规账户,对违规借用银行账户的经办人提出了严肃批评;对基建管理修改了相关制度,完善了政府采购程序,对随意追回投资违规行为在全省进行了通报批评;对办案经费的管理,在全省系统财务工作会议和稽查会议上进行了强调,对个别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同时,制定了相关制度,进行了账务调整等。

此外,对往来款项中“促产周转金”问题,因企业倒闭等原因,暂不能解决;对投资保证金等有关往来款项尚在清理之中;但对个人借款3.6万元尚未及时清理完毕。

财务工作整改报告

一、工会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我市工会所辖13个区县和3个开发区工会。

近年来,各区、县工会在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区、县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尚未全部到位;部分区、县工会财务预算管理粗放、预算约束不强、配套制度还不完善;乡镇、街道、社区及新建企业工会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等。

这些问题与市场经济形势下工会工作的发展不相适应,其弊端日渐凸显,亟待改善和加强。

(一)财政划拨工会经费不到位

目前在我市十三个区、县工会中,城三区及雁塔区工会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相对解决得较好,其他区、县或只解决区、县工会机关人员的工会经费或定额划拨经费,与足额划拨相差甚远,临潼区及3个开发区至今尚未解决。

(二)税务代收的覆盖面不够广

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后,各区、县及开发区工会的建会率及工会经费收缴率与以往相比有了大幅度提高,但仍然存在经费收缴空白点。

据调查显示,碑林区工会所属基层单位已成立工会的有4000多家,而缴经费的只有1600多家,不到40%;雁塔区工会所属基层单位已成立工会的有多家,而缴经费的单位只有600多家,也只达到30%。

(三)财务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经费支出随意性较大

有的区、县多年来没有制订相关的财务制度,有的区、县财务制度制订的不全面、财务报销及审批制度不明确,尤其缺少预决算管理制度,直接导致了经费支出随意性大。

决算情况表明,有的区、县工会行政费、工会业务费超支达200%,有的经费支出不足预算的5%。

有的开发区工会会计、出纳一人担任,不符合会计核算规定,财务管理基础薄弱。

(四)财务审批报销制度不够规范

有的区、县审批报销程序中没有会计人员审核,经办人直接让领导签字报销,待会计人员作账时发现问题,为时已晚。

还有一些财务人员审核把关不严,存在白条报账及无效票据报账的现象。

有的未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支出时超限额使用现金,发放物品未附发放明细单。

(五)乡镇、街道工会财务工作薄弱

我市区、县工会有181个乡镇、街道工会,单独建立工会账户的单位很少,总体上不足10%,工会独立管理经费的要求落实得不好。

地税代收后,工会组织迅猛发展,但也存在集中建会、突击建会的情况。

有的区、县工会审批工会组织不规范,2-3人就成立单独的工会委员会,有的将49个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会,这些单位既不在一个地域,也无共同的行业特点,工会组织难以单独建立银行账户,也难以对工会财务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六)人员素质不高,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有些区、县工会财务人员不具备相应专业知识,业务水平低,人员变动频繁,同时又身兼多职。

加之有的财务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存在会计核算不及时、科目使用不准确、凭证装订不规范等现象。

有的单位未制订票据的管理、使用制度。

收经费时每人一本收据,开出的收据无人监督和管理,有的长达数年票据和钱无法收回,同时还存在提前开收据和票据丢失的现象。

县级文化宫的财务人员很少参加业务培训,无法适应财务管理工作发展的需要。

二、原因及分析

(一)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的问题

地税代收后,各单位的经费收入主要分为三大块,即地税代收经费、财政划拨经费及自收经费。

在财政划拨工会经费问题上,各区、县工会都不同程度地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区、县财政比较困难,加之我们的协调沟通工作也不到位,导致财政划拨的工会经费不能全部到位。

(二)工会经费收缴率不高的问题

区、县及开发区工会认为地税代收后经费已经比原来多了,够花就行,认为税务局代收多少就收多少,收不上来也没有办法,催缴经费工作不到位。

有些单位趁着税务局抓的不严,工会经费想交多少就交多少,有些单位甚至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工会经费。

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的信息化、网络化工作未步入正轨,财务人员每次对代收信息进行手工分类及汇总,这样就很难及时掌握应缴未缴及未足额缴纳单位的信息,工作效率不高。

(三)财务管理基础薄弱的问题

一是多年来对如何管好、用好工会经费重视不够,没有制定相应的制度来确保工会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二是县级工会财务人员大多缺乏专业知识,加之培训工作未能跟上,因此,县、区工会财务工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四)乡镇街道一级工会财务管理问题我市乡镇、街道工会工作范围广,肩负的任务重,人员编制少,非公企业多问题多。

如工会经费开支由行政领导审批,工会经费无法正常保证,只能依靠区县工会的补助等,管理起来困难很大。

三、对策及建议

(一)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代收经费收缴率及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到位率

各区、县及开发区工会要克服地税一代收就万事大吉的思想,充分发挥收缴经费的主动作用,及时掌握基层单位的职工人数、工资总额情况。

针对代收经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与税务局联合下发催拨通知或与稽查局联合检查的方式,督促基层单位足额缴纳工会经费,逐步减少收缴经费的盲区。

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工作力度,在调查研究,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向同级党委和政府汇报,与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协调,切实将财政统发工资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力争全面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计拨工会经费由财政统一划拨。

(二)加强领导,为财务人员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各单位领导要切实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解决经费收缴、财务管理、资金使用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要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检查,寻找差距,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限期整改;要充分调动财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财务人员依法按章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三)强化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工会各项财务制度

制度重在管理,管理重在规范。

市总工会财务部已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一系列强化区、县工会财务管理的工作制度。

要求各单位逐步联系实际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

全符合当前工篇二:

关于财务工作整改情况报告2011

关于财务工作整改情况报告

青羊区交通局内审领导小组:

根据《青羊区交通局关于交管所内审整改意见》,通过局财务科室对我所财务工作进行了指导。

具体整改如下:

一、往来款长期挂帐,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整改措施:

我所对长期的款项进行了催收和清理,保障了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会计核算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整改措施:

交管所2010年7-12月,银行存款公积金账户000001127804电脑账余额为540,615.55元,而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为667,804.55元,两者不一致;经查询,出纳帐中漏计一笔2010年参公人员住房公积金转出帐务,现已登记在帐。

同时存在附件入账凭证附件不全,入账金额与原始附件金额不一致的情况,我所已根据审计老师指导的要求补齐。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内控制度

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内审,我所针对存在的一些问题,制订了新的财务内控制度。

四、加强财经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审计,我所对财务人员加强了《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学习。

在专业老师现场指导下,联系实际,对一些不规范的帐务处理进行了调整。

青羊区交通运输管理所

2011年11月16日篇三:

财务自查报告

财务自查报告

根据财政局文件【】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规范事业单位管理行为,提高财务管理质量,学校成立了自查领导小组,由总务主任牵头对2011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资产帐目进行了认真地自查,对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会队伍情况

我校设立专职会计1人,配备出纳1人,都具有一定的专业能力,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范程序报帐,经费使用合理,报表准确、及时,数据真实。

二、财务制度的建设

我校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制定了健全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有现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保管制度》、《出纳制度》、《会计制度》等。

并做到制度上墙。

三、收支情况

学校收入除财政拨款外,还有幼儿教育培养费收入,对该事业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杜绝了“小金库”及“帐外帐”的现象。

学校各项开支均实际发生数列支,无虚列虚报,无白条作为报销凭证,票据合理,均要经办人签字,注明用途。

实行每月会审会签制。

报销凭证附件合规、合法、完备。

四、存在的问题

1、在会计基础方面会计无证上岗,未规定完成2011年度财务人员继续教育的学习。

2、在会计核算里,少数科目运用不当。

3、没有建立会计档案借阅制度。

4、启用帐薄填写不完整。

五、整改意见

对无证上岗人员督促学习,争取取得会计证,持证上岗。

对未完成会计继续学习的,要求在2012年度加强补习学习。

修正用法不当的会计科目。

建立会计档案借阅制度。

将帐薄启用表填写规范。

本次自查工作学校领导高度重视。

通过自查认为本单位自查得分为93分。

通过自查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了对会计基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今后规范强化基础管理、强化监督、扎扎实实地搞好学校财务管理工作是非常必要的。

【篇二:

整改报告范文审计整改报告范文】

2015单位审计整改报告范文篇一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报告2013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

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1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

计工作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加强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整改监督的决定》。

市政府高

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强

化审计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

同时,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

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硬化手段、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各相关责任单位高度

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成立审计整改工作机构,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责

任,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措施,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逐条整改,对暂时

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截至10月底,《审计报告》中反映应整改的问题27个,已整改到位21个,涉及单位26

个,正在整改的问题6个,涉及单位5个。

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违规共立案调查23家,刑事

拘留16人,取保候审12人,批捕1人。

追回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733.27万元,取得了较好

的整改效果。

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和细化问题。

2013年市本级已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问题已整改到位。

年初预算不够细化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时间与部分专项工作任务确定时间存在差异造

成的。

我市部门预算编制时间较早,一般于每年9月份开始编制下年预算,而一些专项资金

如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费等支出,具体安排项目在预算编制时无法确定,需要经过一定时

间的调研论证,在次年5、6月份才能落实到项目,项目安排情况已单独向人大汇报。

今年将

督促有关部门提前做好专项资金项目准备工作,争取2014年相关支出与部门预算同步向人大

汇报。

(二)关于部分用地单位至今年5月拖欠国土出让收入41593.94万元问题。

今年以来,市

政府对国土出让收入清欠工作抓得紧、谋划早,多措并举进行清缴。

一是召开清欠动员大会

和每月的工作调度会,研究部署清欠工作任务,调度清欠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清欠工作落实

到位;二是加强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下达催缴通知书,组织人员上门催缴;三是强化清欠工作

措施,对欠缴单位采取停办一切手续、不准参加新的土地招拍挂等措施。

对无任何理由长期

拖欠国土出让收入的单位,由国土部门提请仲裁,再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强制收缴。

在今年5

月份以前收回4.11亿元的基础上,至10月20日,又收回国土出让收入欠款2451.57万元。

目前仍欠缴国土出让收入39142.37万元,其中:

2012年以前欠缴20294.37万元,欠缴

单位12个,2012年度欠缴18848万元,欠缴单位2个。

14个欠缴单位中有两个欠缴大户:

即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欠缴10200万元,

占欠缴总额的26%;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欠缴1665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43%。

10月8日和

10月17日,市政府分别专门召开国土出让收入欠款清缴调度会,要求欠款单位尽快缴清所

欠国土出让收入,逾期未缴的收取一定滞纳金,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和湖南中宁置业有限

公司均已承诺11月底前缴清欠款。

(三)关于国土出让收入133749.96万元未及时清算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资金存

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和市非税收入管理局问题。

2012年前,市级国土出让收入由市乡镇财

政管理局负责设立专户统一征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直接征收、专户核算、收入

分解、净收入上缴国库”征管模式。

从2012年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征收职能进行了调整,

实行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委托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征收模式,国土出让收入直接缴入市非

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结算后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缴入国库纳入基金预算管理。

2012年12月,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暂存款”的108305.49万元,主要是2012年前发

生的未结算支付的预付款和保证金,以及部分项目未及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暂不宜确认为国

土出让收入的款项,因此未及时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

今年以来,加大了这部分资金

的清理力度,1-9月,已结算转入政府性基金收入39274万元,从2013年10月起,市级国

土出让收入将纳入市财政国库管理局财政专户管理,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国土出让收入账户将

予以撤销,今后类似问题将不会出现。

(四)关于国库集中支付指标结余挂账23856.9万元问题。

主要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及上

级指标下达过缓造成指标结余较大。

这部分结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工程在建、项

目未完工或已完工但未办理结算形成的结余;二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过慢形成的结余;三是零

星指标未及时清理使用形成的结余;四是待付的往来资金或代管资金结余;五是非税收入结余;

六是项目完工结算后形成的专项净结余;七是正常经费结余。

今年7至8月,按照市人大及市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财政局多次召集会议、制订

方案,对市直集中支付单位指标结余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清查,认真查找原因,提出了处理

意见和建议。

一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二是及时清理零星指标;三是加强往来资金清算;四是加

强财政监督检查;五是统筹安排结余资金。

同时,拟在编制2014年部门预算时,将2013年结

余指标纳入部门预算,部分结余资金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

对已完工结算项目产生的净结

余,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用于下年度新增项目;对纳入预算管理,实行以收定支方式拨付

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确定拨付比例时综合考虑上年度指标结余情况,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

财政收回;有正常经费结余的单位,原则上不考虑追加工作经费,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

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

(五)关于财政专户归口管理不彻底问题。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清理

整顿地方财政专户的整改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管理意

见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专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

财政专户管理工作。

一是狠抓财政专户清理整改;二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并、撤销;三是狠抓财

政专户归口国库管理。

印发了相关文件,明确了工作职责,分工协作,逐步推进。

同时,按

照上级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财政专户管理长效机制,结合上级审计和同级审计提出的整改意

见,出台相关管理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建立不相容岗位严格

分离制度,完善财政专户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财政专户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至10月底止,除

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保留“郴州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并更名为“郴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加盖国库部门印章外,审计报告中所指定期存单

55张已按相关规定归并到36张,9个非税收入专户已实现非税与国库共管,8个土地出让收

入支出账户撤并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本月可完成,市本级财政专户归口管理已整改到位。

这项工作得到了上级财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在今年9月全省财政专户整改工作通报中,两个

市受到省厅的表扬,郴州市是其中之一。

篇二:

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200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情况的报告2006-12-12——2005年4月26日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尹维真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04年,市审计局依照《审计法》的规定,组织开展了200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

审计结束后,向市政府提交了审计结果报告,并受市政府委托,向市十一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作了审计工作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提出了审议意见和建议,

要求市政府针对查出问题抓好整改工作。

市政府对审计结果和市人大提出的审议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

市长办公会对落实整改情

况进行了专题研究。

按照李宪生市长关于“必须责成有关方面严肃整改,对不力者,应实行

严肃的责任追究”的批示精神,李涛副市长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并于4月13日召开

全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通报会,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措施和结果进行了再检查、再布

置,要求各单位按照李宪生市长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力度,建立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

市审计局按照市政府要求,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结论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各被审计单位认

真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内部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市人大常委会十分关注审计查出问题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忠遂

和市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多次听取市政府对查出问题整改的工作汇报,并到有关区检查整

改情况。

市人大预算工委还派出专人深入到被审计单位进行抽查,促进了被审计单位的整改

工作。

从总的情况看,各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行动迅速、积极主动、成效明显。

据统

计,到目前为止,已上缴财政各项资金27598.79万元,已拨付滞留的财政资金2501.35万元,

已调账整改资金3807.66万元,已收回各类被挤占挪用的资金4634.82万元。

制定完善相关

政策和各项规定、办法12项,向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2起。

现对照

审计工作报告,逐一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本级预算和财政管理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中,部分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整改情况市财政局成立了预算编制审查中心,进一步完善了预算编制审查工作。

在编制2005年的

预算过程中,已纠正了两个开发区的部分预算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做法,对预算支

出已细化到项目;在财政工交和商贸事业费的预算分配中,已纠正了预留预算指标和采取中

途追加的分配方式。

2.关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善,超预算采购现象突出的整改情况针对部分单位在编报采购预算时,未从实际需要出发,采购预算金额较小、品目较窄,

在实际采购中,中途追加较为普遍的情况,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工作的通知》,并要求各部门和单位,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财政局将严格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和调整,实行政府采购计划管理,避免类似问题

的发生。

3.关于新菜地开发基金预算管理不够完善、部分资金闲置的整改情况市财政局已于2004年11月将没有按规定上缴国库的新菜地基金4300.78万元,全部上

缴国库。

另外,新菜地开发基金中的“暂存款”余额1098.18万元,已按现行财务制度要求,

调整了有关账目。

“暂付款”257万元已得到处理,其中:

市规划局借用的7万元已收回;市

饲料工业公司1986年借用的100万元,由于企业改制,已根据相关政策,经有关部门批准,

将此借款转为国有资本金;原汉口饭店1984年前借用的150万元,因该饭店2000年已改制,

股权全部转让,尚有部分转让款未到账,市财政局负责在转让款到账后收回借款。

(二)部门预算管理和执行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批复不规范的纠正情况市财政局对一个部门批复两本预算的情况已予以纠正。

为此还制发了《市财政局关于进

一步做好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工作的通知》及《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06年市直部门预算

编制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市直二级单位的预算,统一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市直各种临时机

构的预算,统一由其挂靠的部门审核汇总,将二级单位和临时机构的预算并入部门预算一起

下达。

市财政局从2004年开始,已统一将预算编制细化到二级单位。

2.关于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情况市园林系统少列事业收入444.69万元的问题,已于2004年9月进行了整改处理,11月

向税务部门补交了相应的税款;市商业局少列世贸大厦租金收入102.19万元的问题,已于

2004年7月31日整改作收入入账;市建委少列的各种收费285.13万元,已于2004年12月

30日并入部门的账户,实行统一管理。

市科技局已于2004年扣除下属四个科研所重复列报预算经费235.88万元,作为项目经

费重新安排使用。

3.关于部分二级单位财务收支亟待规范的纠正情况在市建委组织专班的监督清理下,城建档案馆被挪用的档案保证金3342.9万元,已归还

2287.24万元,其中,收回委托投资、质押担保及借款资金1055.5万元;收回武建集团用房

产抵还300万元;通过调整单位“事业支出”和“事业基金”归还931.74万元。

制定了归还

档案保证金计划的有455.66万元,其中:

武汉盛源房地产开发公司200万元、市城建委党校

100万元、武汉北斗集团公司155.66万元。

对1989年至1994年挪用档案保证金用于发放委

托贷款和对外投资的600万元,市政府已责成市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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