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处观法义图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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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处观法义图解
眼色眼识
根境识三和合缘生触,触缘生受、想、行。
眼识(视觉反应)
蒲
眼根
眼识生后刹那灭去
……
当因缘触对时提取记忆
进行对比和辨认(认识)
流流
出进
…留影相充实于心
色尘(外境)
法尘(心相)
当眼睛见到外面的境界,即是所谓的根尘触,心理活动随即产生,也就是所谓的俱生受、想、行;比如见到鲜花,当下生起喜欢,就是所谓的乐受;见到肮脏就生起厌恶之心,就是苦受;见到不相干的人或物无动于衷,即是所谓的不苦不乐受。
见到花心里生起‘这是什么花,那是什么…,’这是想;决定近前观赏或离开这是行;只要眼睛在看即是当下的根尘触,必然会产生受、想、行。
如果在受的当下生起贪爱、取著,必然有有、生、老病死,这就是缘起流转的一面。
因此每个刹那都有眼根触对外境,然后俱生受、想、行。
这即是五蕴的生死轮回。
因缘不会常恒不变,因此色、受、想、行、识(五蕴)也是在缘生缘灭中相续。
通过对眼根触对外境而生起受、想、行,一轮生起又灭去、灭去一轮又生起,这样生灭、生灭、生灭……,从这里可以体会到自己五蕴身心的当下、它的迁流变化,生死轮回,相续不断的无常相,无我相,以及法性(本质)空寂。
耳声耳识
根境识三和合缘生触,触缘生受、想、行。
耳识(听觉反应)
声尘(外境)
耳识随音声缘生缘灭
……
耳根
音声虽然灭了,却留影相充实于心。
成为记忆
流
当因缘触对时提取记忆
用于识别。
进
耳根的根门是一直开着的,只要因缘俱足,就会如实的反应音声,当我们静下心来,回到听只是听的时候,我们会发现声音的生起与灭去只是如此而已,它就是因缘生,因缘灭,没有人可以主宰它的生灭,想留也留不住,声音它只是在根尘触的当下生起,缘生缘灭、缘生缘灭……,它只是这样的如实,当下生起,当下灭去,因为它是缘生的,所以它不是耳根自生,也不是外境他生,也不是耳根与外境共生,也不是无因生,声音是缘生。
缘生就无自性,即是无我。
缘生的当下即缘灭,即是无常,声音是缘起无自性的,所以它法性空寂。
流
出
见法在哪里见?
就在根尘触的当下,现见法:
六识及受、想、行诸法的缘生缘灭,体悟诸行无常,从法法缘生,生灭不住体悟诸法无我,(现象其实就是因缘的聚合与离散),没有一个实体在生生灭灭(法是条件的组合,本质空,故无生灭的实体)体悟法性空寂。
法尘(心相)
鼻香鼻识
根境识三和合缘生触,触缘生受、想、行。
鼻识(嗅觉反应)
与耳根一样,鼻根的门也是一直开放着,不论白天黑夜都开着。
在因缘俱足的当下,嗅觉功能自然起用,辨认与识别各种气味。
当我们对所嗅的气味生起喜欢时,即是乐受生起;对气味产生厌恶时,即是苦受生起。
喜欢就是贪爱,执取的心;厌恶就是抗拒、排斥的心,就是嗔心。
不管生起哪一种心,说明我们的五蕴已经在运作,一轮又一轮的交替进行即是轮回生死,这即是生灭法。
每一位都可以体会得到,每一根都可以体会得到。
我们的五蕴就是在这样在轮回生死。
臭豆腐好香噢!
受的生起
鼻根
鼻识生后刹那灭去…
气味
流流
出进
…留影相充实于心,成为记忆。
当因缘触对时提取记忆
用于识别和辨认。
香尘(外境)
根尘触缘生受、想、行,是五蕴的功能,我们每天都在根尘触缘生受、想、行生死轮回中,却不自知,其实每个当下可以体会到生死轮回。
法尘(心相)
舌味舌识
根境识三和合缘生触,触缘生受、想、行。
舌根——我们的味觉神经,根尘触对的当下能生起种种味觉,如识别:
甜、酸、苦、辣、涩、辛、麻、木、淡……等;触生则受生,触灭则受灭,这在用餐时很容易观察,通过对各种菜肴的品味而知道咸淡、酸辣、甜苦粗糙、细软等等,味觉也同时在生灭、生灭、生灭……。
这就是根尘触,受、想、行的轮回生死,而且味觉也是随触缘在迁流变化,即生即灭,没有一个常恒不变的味可以永驻舌根而不退。
当根尘触生起时味觉知就生起,触缘灭时味觉知灭,那么是谁在品味?
又是谁在觉知呢?
舌识(味觉反应)
鼻识生后刹那灭去…
…留影相充实于心,成为记忆。
舌根流流
出进
能尝
当因缘触对时提取记忆
用于识别和辨认。
法尘(心相)
味尘(外境)
慧缺无静虑(静思维),
静虑缺无慧,
是二俱足者,
去涅槃不远。
身触身识
根境识三和合缘生触,触缘生受、想、行。
身识(触觉反应)
神经中枢
感觉表皮有触感、刺痛…痛觉消失…神经有感觉酸…麻…胀…
身根——触觉神经
根尘触对的当下能够识别现起的身受:
如皮肤针刺的疼痛、经络酸、胀、麻等感觉。
身体感受到冷、热、心跳、脉动、打嗝、放屁、大小便、饿……等。
生起心受:
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触生受生,触灭受亦灭,找不到永恒不变的受,只有触觉神经的功能在因缘触对的当下现起的生灭现象而已;此现象纯属缘起,没有实体的生灭可言。
身识生后刹那灭去…
流
出
当因缘触对时提取记忆
识别和辨认
…留影相充实于心,成为记忆。
触
觉
流
进
法尘(心相)
法尘(心相)
表皮刺痛…痛觉消失…酸…
麻…胀……
身根
意法意识
根境识三和合缘生触,触缘生受、想、行。
法尘(心相)
意根的功能与作用:
当作用在前五根时能起前五识,产生识别(了别)作用;也能依意处生识能知受、想、行;又能在表面意识不起时显发潜意识。
并生起受、想、行。
……这是什么地方……?
那人是谁……?
为什么到处
是水……?
寂静无声……
所想
能想
潜意识发露
六处是介於对象的所识,与内心的能识中间的官能。
有眼方能见色──此色为眼所见的,与色蕴的色,含义不同;有耳方能闻声…如没有六处,能识与所识失去联络,也就不能成为认识。
心意识功能示意图:
色声香味触
根尘触
六处(根)
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
神经中枢
产生识刹那灭去六识
意处是精神的源泉,依五处发前五识,能见五尘;
依意处生识能知受、想、行(别法处),也能知过去未来,假实等一切法。
俱
生留影像充实于心成为记忆意根取记忆与外境比对辨识
流进流出
受想思心
别法处
曾习境
(影像或称法尘)
「别法处」∶佛约六根引发六识而取境来说,所知境也分为六。
其中,前五识所觉了分别的,是色、声、香、味、触。
意识所了知的,是受、想、行三者──法。
受是感情的,想是认识的,行是意志的。
这三者是意识内省所知的心态,是内心活动的方式。
这只有意识才能明了分别,是意识所不共了别的,所以名为别法。
(万花筒)虚线表示虚幻(现象只是因缘条件的组合)、动态(迁流变化不断)、
生命之万花筒涅磐(在缘起的动态中体悟法法无自性,契入寂静涅磐)。
声
色
无自性就是实相不可得.
眼等六根色等六尘
心
香
法
根尘触
把它比喻成心镜
味
触
能够显现六识
同时俱生受、想、思
心镜是比喻,就是说我们把心比作一面镜子,把六根触六尘缘生的六识(见、闻、觉、知)当作镜中的影像(心相)。
在一期生命中,
只要六根健全,每个刹那都在根尘触中,因此每个刹那都在缘生六识,也就是说这面心镜无时不刻在显现影像。
因为生命是动态的,因此
镜中显现的影像也是动态的,而且必然是迁流变化不断。
由这些因缘所生法(见、闻、觉、知)缘生受、想、思(身、口、意三行),即
是根尘触当下的身心反应,成为生命的整体。
这就是根尘触缘生受、想、思,念念相续,相依相缘的必然性(所谓缘起),从这里也可以体
悟到念念不住的实相。
只要是缘起的必然是无自性(我)的、无常(必归于灭)的、虚幻的现象其性空寂。
「如实观照」就是「如实知」,「如实知」不离当下,就是当下的「觉知」,就是「看」,是用心在看(体验、感受):
所见的现象,所听
的音声,所嗅的气味,所尝的味道,所触的感受(冷、热、暖;硬、软;风拂面,痛、痒、酸、麻、胀、舒适等等),因此而缘生的受、
想、思(行为的跟进),必然是在当下才能体会到(照见),这些都是觉知(看、体验)的内容,就在这些现象的生生灭灭的过程中,直接
体会它们的无常,无我(自性);不用想象的,思维的,而是直接照见,直接觉知因缘变化的过程,明白了,就是证入空性,体证到空性
就是具足空慧,就是般若智慧。
当我们从五蕴六处中跳脱出来,返观这些因缘变化时,悟入「但见于法(缘起),不见有我(自性)」。
五蕴轮回生死示意图:
此三法和合触(六入处)
1、(识:
说的就是觉知,就是视觉、听觉、嗅觉、六识六根六境
眼识
眼
色
味觉、触觉跟意觉,所以叫六识。
)
2、根、境、识三者俱足名为触。
耳识
耳
声
色
3、六根、六境称为色法,受、想、行称名法。
所以色跟受、想、行加起来称名色。
受
鼻识
鼻
香
所谓识攀缘色、受、想、行就是
舌识
舌
味
十二因缘里面讲的‘识缘名色’。
识
也即是所谓的‘四识住’。
想
身识
身
触
4、生死轮回并非仅仅是指
行
法
三世生死因果,更重要四识住
意识
意
的是在每一个当下的因缘
中去体会刹那生灭的五蕴:
根尘触俱生受、想、行,识生后刹那灭去
这是五蕴生死轮回的实相,留影像充实于心
法法的缘生缘灭,在我们
识
六根门头显现,在作无声
五蕴说的安立,由‘四识住’而来。
佛常说有情由四识住,四识住即是有情
的情识,在色上贪著——住,或于情绪上、认识上、意志上起贪著,执我执
我所,所以系缚而流转生死。
的呐喊!
只要用心观察体
会,当下即能自己证明。
五遍行(又称为遍一切心所)
(只要一有起心动念,就会引发‘触、作意、受、想、思’,故称为遍一切心所。
每一个修行人,通过实践都可以体会到。
)
作意
想
行
触
受
眼耳鼻舌身意相对色声香味触法缘生受想行是生命运行的真相,也是缘起的实相,它有过程,无自性,迁流变化,相续不断,因此佛说“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磐寂静。
”从本图的循环模式认识五蕴六处相依相缘的关系以及功能作用,体会身心非我非我所,破除我我所见,达到熄灭贪嗔痴,荡尽我执我慢,顺向涅磐而究竟解脱,从思维、观察、分析的角度来看,是可行的,但是否如此?
还得亲历亲为,回到当下去体验和体证,才能确认。
三世十二因缘顺逆观
众生生死轮回的根本!
过去生的无明为因缘行,行就是贪爱、执取(造作),
也就是过去生五蕴在无明的驱使下不断造业,
行
因所产生的业力(后有),成为我们生死轮回的因。
无明
果
老死
只要有生就必然有老死,这是自然界果
的因果法则,佛陀也不能违背这个法则。
识
生
因因因识缘名色,名色缘识:
果果五蕴身心相依相缘,如三芦苇相依
名色
而立,去一则余二不立。
有
产生投生三界生死轮回的业,果因因果
称为后有业,或称为三有。
取
六入
果果现在的五受蕴。
触
因因果因因
爱
受
由于无明,在六根触六尘的当下为现在世的果报。
对五欲的(乐受)贪爱、执取。
果果
因
苦受、乐受有强烈的冲击力,容易觉知,若于受不染著,当下即离苦,这里是众生解脱生死轮回,趋向涅磐的下手处。
不苦不乐受容易忽略,忘失(痴),若于三受觉知无间等,离断贪嗔痴烦恼,究竟解脱不远矣!
当生十二因缘顺逆观
众生生死轮回的根本!
由于无明而起造作,行就是造作,分身、口、意三行,也就是
三种造作;造作须依五蕴身,这里已经具备五蕴六处。
行
因
无明
果行缘识,造作不能离开识,
老死
在无明中必然要承受所生的苦果果造作的同时也缘生识,如缘生六识。
这就是五蕴身心炽燃之苦。
识
生
生起的乐受必归于灭,五蕴因因因识缘名色,名色缘识:
身心必归于败坏,无常法则果果五蕴身心相依相缘,如三芦苇相依而
名色
带来的必然是痛苦的产生。
立,去一则余二不立。
受想行是心法,
有
称为名,色身是色法,简称名色。
对当下的乐受落在实有感里果因因果
对当下的苦受落在实在感里色的展开就是六根,
取
六入
不知当下的因会引申后续的根尘触的开展即是六入。
痛苦烦恼之苦果。
果果
触
因因果因因
爱
受
由于无明,在六根触六尘的当下六根与六尘是相依相缘的关系,只要是
就会对五欲的(乐受)贪爱、执取。
果果健全的六根,它必然与六尘触对。
因
苦受、乐受有强烈的冲击力,容易觉知,若于受不染著,当下即离苦,这里是众生解脱生死轮回,趋向涅磐的下手处。
不苦不乐受容易忽略、忘失(痴),若于三受觉知无间等,离断贪嗔痴烦恼,究竟解脱不远矣!
从缘起法的理则观察,有触就必然产生受,六根触六尘
缘生六受,即六种触受,随之缘生名法,即是三种受,
即:
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
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
眼
色
佛法——觉悟之法见法理上(闻薰,分析,思维)
事上(观察,体验,确认)
耳
声
觉者真相(实相、空相、如来)下手处(当下觉知,即如实知)
色
法
色
缘起(无常、无我、寂静涅磐)
鼻
香
如实观照,体证法法缘起,迁流不住。
舌
味
情绪
受
世间
名
法
认识
想
身
触
五蕴名世间,六处名世间,
三界名世间,烦恼名世间。
意
法
造作
行
识
蕴、处、界的定义与功能:
眼
「色」的定义是「变碍」,如「杂含」(卷二、四六经)说「可碍可分是名色。
」有体积而占据空间,所以有触碍;由于触对变异,所以可分析,这与近人所说的物质相同。
但从物质生起的能力,佛法也称之为色。
虽然所说能力化的色,指善恶行为的潜能,然与现代所说的「能」,也很有类似的见地。
生理机构,是色法。
此色,经中称为清净色,是物质中极精妙而不可以肉眼见的细色,近于近人所说的视神经等。
物
质
耳
色
「受」的定义是「领纳」,即领略境界而受纳于心的,是有情的情绪作用。
合于自己身心的,即引起喜乐,不合意的,即感到苦痛或忧愁。
受就是内心的情绪作用。
鼻
舌
意处是精神的源泉。
依五处发前五识,能见五尘;依意处生意识,能知受、想、行——别法处,也能知过去未来,假实等一切法。
我们的认识活动,根源于六处,而六处即有情的一切,所以佛陀常说六处法门。
情绪
受
精
神
「想」的定义为「取像」,即是认识作用。
认识境界时,心即摄取境相而现为心象;由此表像作用,构成概念,进而安立种种名言。
认识
想
身
「行」的定义是「造作」,主要是思心所,即意志作用。
对境而引生内心,经心思的审虑、决断,出以动身,发语的行为。
因此,凡以思——意志为中心的活动,所有一切复杂的心理作用,除了受想以外,一切都总括在行蕴里。
造作
「识」是明了识别,从能知得名。
我们的内心原是非常复杂的。
把不同的心理作用分析起来,如受、想、思等,叫做心所。
而内心的统觉作用,叫做心。
此心,从认识境界的明了识别来说,叫做识。
所以,识是能识的统觉。
识
行
意
地、水、火、风四界,为物质的四种特性。
《杂含》(卷三六一经)说「所有色,彼一切四大及四大所造色」。
一切物质,不外乎四大界及四大所造的五根,五尘。
地是物质的坚性,作用是任持;水即物质的湿性,作用为摄聚;火即物质的暖性,作用为熟变;风为物质的动性,作用为轻动。
随拈一物,莫不有此四大的性能,没有即不成为物质。
常人及神教者所神秘化的有情,经佛陀的慧眼观察起来,仅是情识的能知、所知,仅是物质与精神的总和;离此经验的能所心物的相依共存活动,没有有情的实体可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