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三级考核评分标准指导意见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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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三级考核评分标准指导意见试行

福建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三级)考核评分标准指导意见(试行)

1负责人与职责(100)(自评/考核得分分)

考核

要素

考核内容

检查考核与评分办法

应得分

实得分

不符合项数

备注

1.1

负责人(20)

1.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和基层工作;应组织实施安全标准化,建设企业安全文化

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实施安全标准化扣10分,不清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扣5分,未落实“双基”工作扣5分。

10

2.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定期(每月一次)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或领导小组会议

未定期召开会议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不符合相关行业安全标准化规定的每项扣2分。

10

1.2

方针目标

(10)

1.主要负责人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组织制定文件化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应符合安全标准化要求

未制定方针、量化年度目标的扣5分,不符合或低于法律法规要求扣2分。

5

2.企业应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确定量化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以保证年度安全目标的有效完成

无签订责任书的扣5分,无量化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或无年度计划扣2分.

5

1.3

机构设置

(20)

1.设置安委会或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未建立或虚设安委会或领导小组扣5分,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未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扣5分,

10

2.小企业至少配备一名具有国民教育化工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有三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的技术负责人;至少配备一名具有国民教育化工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并有二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且取得危化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或危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安全科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技术负责人、安全科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符合条件扣2分。

3.建立、健全从安委会或领导小组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无管理网络扣5分。

5

/

1.4

职责(30)

1.制定安委会或领导小组和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覆盖所有单位和部门,缺少一个单位扣2分,现场抽查部门职责履行情况,一个部门不合格扣2分。

10101100

2.制定主要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覆盖各级人员,缺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10

3.建立安全责任考核机制,对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目标量化定期(至少每季一次)考核,予以奖惩

无安全责任考核机制或未定期考核奖惩的扣5分,考核奖惩少一部门扣2分,少一次扣2分。

10

1.5

安全生产投入及工伤保险(20)

1.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制度,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未按规定提取扣10分,安全费用挪作他用的扣除10分。

10

2按规定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费用台帐

未建立安全费用台帐扣5分,台帐不全,每项不符合扣2分,使用不合理每项扣2分。

5

3.依法缴纳风险抵押金或安全生产责任险,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未参保不得分

5

2.风险管理(100)(自评/考核得分分)

考核要素

考核内容

检查考核与评分办法

应得分

实得分

不符合项数

备注

2.1评价制度(5)

企业应组织制定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未制定风险管理制度扣5分

5

2.2风险评价(20)

1.选择可行的评价方法定期及时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

末做风险评价的扣14分。

评价内容每项不符合扣2分。

14

2、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参与风险评价工作

管理人员未参加评价的每一层次扣2分。

6

2.3风险控制(40)

1.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制定并落实控制措施,将风险尤其是重大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程度

控制措施遗漏或错误每一项扣2分,控制措施未落实的每项扣2分.

15

2.将风险评价的结果及风险控制措施在有关的工作岗位张贴上墙

抽查工作岗位,每发现一项不符合扣2分。

10

3、将风险评价的结果及控制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使其熟悉存在的危险因素并掌握落实控制措施

未进行宣传、培训的扣5分;现场人员未掌握控制措施的每人次扣2分。

15

2.4重大

危险源

(35)

1.按照GB18218确定重大危险源,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

未建立档案扣5分(无重大危险源按缺项处理)

5

2.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设置安全监控报警系统

未进行评估的扣4分,未建立监控系统的扣6分。

8

3.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定期检查、检验,并做好记录

一次未检查扣4分,无检查记录扣2分。

检查记录的内容不全扣1分。

8

4.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装备,每年至少进行1次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无预案扣4分,有预案无器材扣4分,有预案有器材无演练扣4分。

8

5.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当地县级以上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没有报备扣6分。

6

3.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100)(自评/考核得分分)

考核

要素

考核内容

检查考核与评分办法

应得

实得分

不符合项数

备注

3.1

法律法规

(30)

1.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及获取渠道、方式和时机,及时识别和获取,更新。

无制度扣20分,无责任部门扣2分,未明确获取渠道、方式和时机,每项扣2分,未形成法规清单扣4分。

20

2.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

未培训扣5分,未及时宣传扣2分。

10

3.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0)

1.制订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企业应建立基本规章制度见附件2)

未制订规章制度的扣20分,未按相关安全标准化规定要求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查看文本,每少一种扣2分。

20

2.发放到有关的工作岗位

抽查工作岗位,每发现一个岗位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5

3.企业应定期对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并组织学习培训

未定期进行评审修订扣2分,未及时组织培训的扣2分。

5

3.3

操作规程(40)

1.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操作规程应上墙

未编制操作规程扣20分,查看文本,每发现一个岗位内容不符合要求每项扣4分,每少一种操作规程扣4分。

抽查工作岗位,每发现一个岗位不符合要求的扣4分。

20

2.企业应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或投用前,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

未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扣10分。

10

3.企业应定期对操作规程进行评审和修订并组织学习培训

未定期对操作规程进行评审和修订扣5分,未组织培训学习、查不到记录扣5分。

10

4.培训教育(100)(自评/考核得分分)

考核

要素

考核内容

检查考核与评分办法

应得分

实得分

不符合项数

备注

4.1培训教育管理(20)

1.严格执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并建立培训教育档案

未制定计划扣8分。

计划与教育需求不符扣2分。

未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扣8分,未建立培训教育档案5分

20

4.2

管理人员培训教育(20)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经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按规定参加每年再培训

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有效安全资格证书,每发现1人扣5分。

10

2.其他管理人员(包括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基层单位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应参加由企业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本项所指人员未接受培训或未经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上岗的,每人扣2分,扣完为止。

10

4.3

从业人员培训育(20)

1.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每年20学时

抽查员工,发现考核不合格或未经安全培训教育或教育时间少于规定而上岗的,每人扣2分,扣完为止。

6

2.特种作业人员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复审

抽查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及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每人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

10

3.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船员、押运人员,必须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船员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证书后方可上岗

抽查作业人员台帐及上岗资格证书,每人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

4

4.4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10)

1.按有关规定,对新从业人员进行厂级、车间(工段)级、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查考核记录。

未培训考核就上岗扣8分。

未对新从业人员三级培训或未经考核合格上岗的,每人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

8

2.新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时间每年不得少于72学时

培训学时不符合规定,一人不符合扣2分。

2

4.5

其他人员培训教育(10)

1.对转岗、脱离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员工,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未培训1人次扣4分,未经考核合格上岗的,每人不符合扣分2分。

4

2.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

未进行教育1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

3

3.对承包商的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发放入厂证,保存教育记录。

进入作业现场前,作业现场所在基层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育,保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未进行教育1人次扣1分,未考核发入厂证1人次扣1分,未保留记录的扣1分;进入作业现场前未进行培训的1人次扣1分,未保留记录的扣1分。

3

4.6

日常安全教育(20)

1,制定管理部门、班组月度安全生产活动计划,并按照计划的活动内容和要求开展活动

未制定计划的扣4分,内容不全或达不到要求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

4

2.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班组活动应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

企业负责人每月不少于1次、基层单位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每月不少于2次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无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扣10分,少一班组扣2分、每项不符合扣2分,企业负责人、基层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未参加活动的,每人次扣2分。

10

3.管理部门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

管理部门无安全活动记录的,一个部门扣2分。

4

4.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月不少于1次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并签字

未对安全活动进行检查的扣2分,未签字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2

5.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100)(自评/考核得分分)

考核

要素

考核内容

检查考核与评分办法

应得分

实得分

不符合项数

备注

5.1

生产设施建设(15)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应执行“三同时”制度,按规定对设立、设计、试生产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规范管理;如有变更应履行变更程序

查各阶段资料、审查报告及现场,每项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

未履行变更程序的扣3分。

15

5.2

安全设施(15)

1.严格执行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安全设施台帐,按有关规定配备安全设施;

查文本、台帐,缺一项内容扣1分,扣完为止。

5

2.各种安全设施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编入设备检维修计划,企业应确保安全设施的配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无专人负责扣2分,漏一项扣1分。

无编入设备检维修计划扣2分,未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扣2分,扣完为止。

5

3.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规范管理,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并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记录

未建立台帐扣2分,未定期校准和维护每项扣1分。

记录不全或过期未校准,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5

5.3

特种设备

(20)

1.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天内,应当向设区的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对在用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时定期检测,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应置于或附着于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及时定期校验、检修,并保存记录。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未按《特种设备管理条例》及时登记和定期检测的扣8分,每发现未登记注册或到期未检的一台扣2分,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定期校验、检修,一项无记录扣1分,扣完为止。

8

2.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

未建立台帐、档案扣5分。

台帐或档案不全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5

3.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至少每月进行1次检查,并保存记录

查记录、看现场,无维护保养记录扣1分,检查记录每月少于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5

4.特种设备存在严重隐患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报废并向原登记部门办理注销

未及时办理报废不得分,未注销不得分。

2

5.4

工艺安全(20)

1.操作人员应掌握化学品危险性、工艺、设备等工艺安全信息;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证工艺参数控制在安全限值内

现场询问操作人员或笔试,无法回答或笔试不及格的,每人扣1分,扣完为止。

查生产记录,对工艺参数偏差没有原因分析的,每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4

2.应保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包括管件和阀门)、泄压、排空、紧急停车、监控、报警、联锁系统和各类动设备(包括备用设备)运行安全可靠、完整;生产装置泄压系统或排空系统排放的危化品应引至安全地点并得到妥善处理

发现一处不完整或不可靠扣1分,无泄压和排空装置的扣2分。

扣完为止。

4

3.编制并落实开车方案、确认开车前安全条件:

操作人员培训合格;各种危险已消除或控制

没有编制开车方案扣4分,未进行确认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4

4.生产装置停车必须具备的条件:

编制停车方案,操作人员能够按停车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没有编制停车方案扣4分,未按方案停车扣2分。

4

5、涉及危险工艺的必须具备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超限报警等技术装置并符合安监总局的有关规定

未进行技术改造不得分(国家规定改造时限到期后作为否决项)

4

5.5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

(10)

1.加强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实行领导干部联系点管理机制;联系人每月至少一次到联系点进行安全活动

查文件,无联系点管理机制扣2分、联系人每月未到联系点参加安全活动的扣1分。

4

2.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建立基层单位及班组监控机制,明确各自的职责,定期每月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

无档案扣3分,每月少于一次检查的扣1分。

3

3.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确保操作、检修、仪表、电气等人员能够识别和及时处理各种事件及事故

无预案扣3分,少一次演练扣1分,无演练记录扣1分。

3

5.6检维修(10)

1.制订年度综合检维修计划,落实“五定”检维修原则

无年度综合检维修计划扣4分,“五定”不落实,每项不符合扣1分。

4

2.进行检维修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检维修前、检维修现场、检维修后”安全检维修的有关规定

查检修记录,每项不符合扣1分。

6

5.7拆除和报废(10)

1.严格执行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作业人员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制定拆除计划或方案,办理拆除设施申报审批手续

查拆除方案、计划或记录、拆除设施申报、审批手续,每项不符合扣2分。

4

2.凡需拆除的容器、设备、管道、应进行工艺介质清洗,根据拆除计划(方案),对已识别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应进一步采取措施,经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查拆除验收文件或现场,未进行清洗、分析、验收的项扣1分。

3

3.欲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处置

查现场报废设备、管道等,无验收资料扣1分,现场零乱的,扣1分。

(现场无作业可查验收文件)

3

6.作业安全(100)(自评/考核得分分)

考核

要素

考核内容

检查考核与评分办法

应得分

实得分

不符合项数

备注

6.1

作业许可(25)

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破土、临时用电、高处作业、断路作业、吊装、设备检修、抽堵盲板和其它危险性作业”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作业许可证中应有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安全措施

查作业许可证,作业许可证不符合规范的每份扣5分(包含作业证中未有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安全措施),作业许可履行审批手续不完整的每发现一份扣2分。

25

6.2

警示标志

(20)

1.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符合规定的安全标志

查现场,每项不符合扣1分。

5

2.在生产区域设置风向标,厂区道路设置限速、限高、禁行等标志

查看现场,每项不符合扣1分。

5

3.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安全标志,在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灯

查看现场,每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考评期间若无现场作业的,可询问车间维修班组长关于检、维修安全注意事项,以解答情况定分数)

5

4.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按照GBZ158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告知牌,告知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

查看现场,每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5

6.3

作业环节(30)

1.在危险作业活动前应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制定控制措施。

在作业现场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具)及消防设施与器材,规范现场人员作业行为

查作业记录或现场,作业前未进行识别、分析的扣2分、未配备防护用品、消防器材扣1分。

(考评期间若无现场作业可查验记录)

5

2.同一作业区域内有两个以上承包商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安全时,应组织并监督承包商之间签定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自安全职责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商

无安全协议扣5分,未采取措施扣2分、未指定专人扣2分。

无同一作业区域内两个以上承包商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作缺项处理

5

 

3.办理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现场相关手续,机动车辆应佩戴标准阻火器、按指定线路行驶

未办手续、不佩带阻火器进入危险区扣3分,未按指定路线行驶扣2分。

5

4.严格执行危化品储存、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

危化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统称专用仓库)内,并按照规定的储存方法、数量和安全距离,实行隔离、隔开、分离储存,禁止将危化品与禁忌物品混合储存;危化品专用仓库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并由专人管理;危化品出、入库应进行核查、登记并定期检查

查现场,每项不符合扣2分,危化品出、入库无核查、登记并定期检查扣2分,扣完为止。

8

5.严格执行危化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和危化品装卸查验登记制度

查现场记录,危化品运输、驾驶员、押运员必须持证上岗,门卫应有查验、登记记录,每项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

7

6.4承包商与供应商(15)

1.严格执行承包商管理制度,对承包商资格预审、选择、开工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表现评价、续用等过程进行管理,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

应与选用的承包商签定安全协议书

未执行承包商管理制度扣5分。

未建立档案扣3分;档案不全,每项不符合扣1分。

无名录扣3分;名录不全,每缺一个单位扣1分。

无表现评价扣2分,未签定安全协议扣3分。

10

2.严格执行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资格预审、选用和续用等过程进行管理,并定期识别与采购有关的风险

未执行供应商管理制度扣3分,未定期识别与采购有关的风险扣2分。

未建立档案扣3分;档案不全,每项不符合扣1分。

无名录扣2分;名录不全,每缺一个单位扣1分。

扣完为止。

未签定安全协议扣3分。

5

6.5

变更(10)

1.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申请、变更审批、变更实施、变更验收的变更程序

未执行变更管理制度扣5分。

履行程序中每项不符合扣1分。

10

7.产品安全与危害告知(100)(自评/考核得分分)

考核

要素

考核内容

检查考核与评分办法

应得分

实得分

不符合项数

备注

7.1危化品档案(30)

对所有危化品,包括产品、原料和中间产品进行普查、分类,建立危化品档案

未进行普查或分类扣10分,普查或分类缺一种危化品的扣3分。

未建立危化品档案扣10分。

档案不全,每项扣3分。

30

7.2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30)

1.生产企业的产品属危化品时,应编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并提供给用户

未编危化产品“一书一签”扣20分,未提供给用户的每项扣5分,漏‘一书’或‘一签’每项扣3分,扣完为止。

20

2.采购危化品时,应索取危化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不得采购无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化品

采购的危化品缺“一书一签”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10

7.3

化学事故应急咨询服务电话(10)

设立24小时应急咨询服务固定电话,有专业人员值班并负责相关的应急咨询。

没有条件设立应急咨询电话的,应委托危化品专业应急机构作为应急咨询服务代理

设立的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电话不能24小时提供服务的,扣5分;虚设者得0分;用移动电话者得0分。

查专业人员值班情况,每项不符合扣2分。

扣完为止。

没有条件设立电话,但未委托应急代理扣10分。

已委托应急代理,但职责不清或代理机构未尽职责的,每项不符合扣2分。

10

7.4危险化学品登记(20)

按照有关规定对危化品进行登记

未取得登记证书扣20

20

7.5

危害告知

(10)

以适当、有效的方式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行宣传,使其了解企业生产过程中危化品的危险特性、活性危害、禁配物等,以及采取的预防及应急处理措施

查看宣传培训记录、现场标识牌等,每项不符合扣2分。

抽查从业人员及相关方掌握情况,每人次不符合扣2分。

扣完为止。

10

8.职业危害(100)(自评/考核得分分)

考核

要素

考核内容

检查考核与评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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