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和控制程序含表格.docx
《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和控制程序含表格.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和控制程序含表格.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和控制程序含表格
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和控制程序
(ISO14001-2015)
1.0目的
收集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公司可控制或可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并确保对重要环境因素能得到必要的控制,作为制定环境方针、目标与指标的依据。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在办公、监理等活动中环境因素的收集、识别和评价。
3.0引用文件
GB/T24001-2016(idtISO14001:
2015)《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4.0职责、权限
4.1管理者代表负责对《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和控制程序》进行策划和管理,并对环境因素的辨识、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4.2综合办公室负责识别和评价公司办公区域的环境因素,建立并保存办公室的《环境因素识别评价表》,各项目监理部负责识别和评价本项目监理部的环境因素,建立并保存本项目监理部的《环境因素识别评价表》;
4.3综合办公室及各项目监理部将汇总结果报公司总工办;
4.4总工办负责审核办公室及项目监理部的《环境因素识别评价表》,并汇总备案,并将汇总结果报公司综合办公室;
4.5综合办公室及时将汇总的《环境因素识别评价表》转发到各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将接收到的环境因素识别评价情况传达到本部门内各个员工。
5.0工作过程(流程图附后)
5.1收集环境因素
5.1.1公司总工办向各部门下达收集环境因素的任务;
5.1.2各部门对所从事的活动中收集到有影响的环境因素进行评价,并填写《环境因素识别评价表》;
5.1.3确定环境因素是不断发展的过程,应充分考虑三种时态、三种状态和六个方面、三种来源及影响范围。
1)三种时态:
过去、现在、将来。
2)三种状态:
正常、异常、紧急。
3)六个方面:
大气排放、水体排放、各类固体废弃物、土地污染、原材料和自然资源的耗用、当地其他环境问题和社区问题。
5.2识别环境因素
5.2.1环境因素识别方法有:
调查法、问卷法、现场观察法、排查法。
识别环境因素时,四种方法可联合使用。
5.2.2综合办公室及各项目监理部在识别环境因素时,应注意是否存在特殊的环境因素;若有,应将其纳入《环境因素识别评价表》中;
5.2.3各项目监理部在识别环境因素时,应考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周边居民对环保的要求;
5.2.4综合办公室及各项目监理部应将编制的《环境因素识别评价表》报公司总工办备案,并将其作为修订公司《环境因素识别评价表》的依据之一;
5.2.5总工办根据变化的情况,更新公司《环境因素识别评价表》,并统计汇总。
5.3评价环境因素
5.3.1环境因素评价原则
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应考虑:
1)国家、地方和行业部门的环保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要求;
2)公司的环境方针、环境目标;
3)环境影响的范围、影响程度、发生频次、相关方的关注程度、资源的消耗、可节约程度等;
4)我国签署的相关国际公约;
5)改变环境因素的技术难度、经济承受能力、对公司社会形象的影响等。
5.3.2环境因素评价工作流程
分析环境因素产生的环境影响→评价影响的程度→确定重要环境因素。
5.3.3环境因素评价方法
环境因素评价方法主要为专家分析法,需要时也可采用打分法。
5.3.3.1专家分析法是由管理者代表组织有关技术、专业管理人员,对环境因素清单中的环境因素进行逐项分析,从而确定重要环境因素的一种方法;
5.3.3.2打分法是根据已确定的定量权数进行评价的一种方法。
5.3.4评价原则
5.3.4.1影响全球范围、社区强烈关注或不符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的都确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5.3.4.2其它情况下应考虑下列内容:
①影响范围;
②影响程度;
③产生量;
④发生频次;
⑤法规符合性;
⑥社区关注程度;
⑦可节约程度。
5.3.4.3评价标准
①影响范围:
全球范围5分
周围社区4分
场界区3分
员工10人以下2分
操作者本人1分
②影响程度:
严重5分
一般3分
轻微1分
③产生量:
大5分
中3分
小1分
④发生频次:
持续发生5分
间歇发生4分
夜间发生3分
白天发生2分
偶然发生1分
⑤法规符合性:
超标5分
接近标准3分
达标1分
⑥社区关注程度:
强5分
一般3分
弱1分
⑦可节约程度:
加强管理可明显见效5分
改造工艺可明显见效3分
较难节约1分
5.4确定重要环境因素
将上述六项之和大于14分的环境因素确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后,填写《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并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5.5评价结果及控制策划
5.5.1综合办公室就识别的重要环境因素,编制重要环境因素控制措施,保存相关记录,并将相关记录报公司总工办;
5.5.2各项目监理部就识别的重要环境因素,编制重要环境因素控制措施,保存相关记录,并将相关记录报公司总工办;
5.5.3总工办审核并汇总重要环境因素控制措施,建立公司重要环境因素控制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5.5.4管理者代表审核、批准公司重要环境因素控制措施。
5.6环境因素的更新
5.6.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总工办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环境因素重新进行识别、评价,必要时对环境因素清单、重要环境因素清单进行更新。
1)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发生变化时;
2)公司的活动、服务发生较大变化时;
3)相关方有合理抱怨时;
4)公司的环境方针发生变化时。
5.6.2当项目监理发生变化或新承揽监理项目时,各部门在一周内对发生变化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并将识别结果报公司总工办。
6.0相关文件
《记录控制程序》
国家、地方关于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等。
7.0记录
《环境因素识别评价表》
《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流程图
环境因素识别评价表
填写部门:
审批人:
填表人:
日期:
序号
活动/工序
环境因素
排污去向
环境影响
时态
状态
环境因素评价
是否重大环境因素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综合分
注因素评价中:
:
影响范围;
:
影响程度;
:
产生量;
:
发生频次;
:
法规符合性;⑥社区关注程度;⑦可节约程度。
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填写部门:
审批人:
填表人:
日期:
序号
活动/工序
重要环境因素
环境影响
环境因素评价分数
现有控制措施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