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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课程自主学习的几点思考

法学课程自主学习的几点思考

第28卷第3期

2006年6月

宁波大学(教育科学版)

JOURNALOFNINGBOUNIVERSITY(EDUCATIONALSCIENCE)

Vlo128No.3

Jun.2006

法学课程自主学习的几点思考

汪海军

(宁波大学法学院,浙江宁波315211)

摘要:

自主学习的教学方法借鉴了西方的讨论式教学方法,通过课堂和课外教学手段的结合,培养学生独立

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因而是一种新型且有效的教学方法.本文作者通过自己近几年从事法

学教育的工作实践,结合经济法学科的特点,谈谈经济法学科的自主学习方法.

关键宇:

经济法学,自主学习,课程教学

中图分类号:

G642.4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8--0627(2006)03一OO72一oo3

法学教育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自主学习

非常重要,而且具有特殊性.本文拟对此进行阐述.

自主学习方法步骤的探讨

(一)自主学习的步骤

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是学习和研究

的三步,而现在学生普遍缺少的是提出问题和分析

问题这两个环节,往往只能应付与法条规定基本相

符合的事例,而对情况复杂的情况就不知从何处下

手.因此,自主学习的第一步就是要提高学生提出

问题的能力,让学生通过分析和抽象,自己从具体

事例中提炼出法律问题,找到关键点,以及方方面

面的法律关系.而实际上,这点首先就要学生懂得

用法律思维去提炼其中的法律关系,这种思维方式

对现在的学生来说是至关紧要的.例如学生讨论一

个简单的案例:

某家庭雇一个小木匠打造家具,小

木匠因为操作不小心而受伤,雇主究竟是否应该负

责的案例.很多学生在讨论双方究竟谁有过错的时

候滔滔不绝,但是却一直想不到去分析他们关系的

本质究竟是雇佣合同还是承揽合同,在教师提醒后

才恍然大悟.因此,经过几次这样的提醒后,他们

会慢慢地习惯用法律眼光去看问题,并且逐渐从简

单的双方法律关系分析出发,发展到从复杂的多方

关系中提炼出数个法律关系,从而达到主动提出问

题的能力,这是第一步.

自主学习的第二步则是分析问题.让学生在提

出问题后自己去分析这个问题中法律关系究竟如

何.自主学习的问题提出来以后,就进一步对这个

问题进行分析,实际上这就是一个法律推理的过

程.如何将三段论中的大前提和小前提通过分析契

合起来,这一步也是学生比较薄弱的地方.其一,

由于学生往往习惯于局限在课本所提到的小部分

法律规定里,他们往往没有去寻找合适大前提的思

维和能力,甚至对很多法律的细节规定完全不知.

其二,学生很难把法律规定和理论结合起来,实际

应用能力不足,最简单的例子如学生在考试中能回

答无形资产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得超过20%,而分

析案例时往往忽略了这一点.因此,在教学中要注

意理论与实务的紧密结合,而不是着重去讲解理论

知识,因为学生在学习和深入了解了法律知识并参

与分析了一个知识点后,不但对这个知识点记忆深

刻,而且在遇到其他的实务问题时,也能对解决问

题中涉及到的知识点举一反三地贯通深入.所以,

在教学过程中如果仅仅是泛泛的了解理论,则难以

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自主学习的第三步更为偏重法律实务,即如何

去举证,质证的问题.学生往往事先认定事实而对

证据观念极其淡薄,他们缺少如何收集证据,如何

对证据进行分类,如何在法庭上出示证据并进行质

证的机会和实战演习,更谈不上这方面的能力了,

因此如何锻炼学生寻找,组织证据和质证的能力也

是非常重要的,而自主学习的过程则可以弥补这方

面的欠缺.这就要求我们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提

倡学生多问几个"如何证明",他们会离实践更靠

近一步,毕业后会适应实际工作更快一点.

(二)自主学习需要注意的问题

自主学习必须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调

收稿日期:

2006.03.31

作者简介:

汪海军(1967.),男,浙江余姚人,宁波大学法学院i#N.

第3期汪海军:

法学课程自主学习的几点思考73

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是第一个重要的问题.

首先,要建立民主和平等的师生关系,重视课

堂上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交流.只有这样学生才能真

正放的开,真正参与到课堂讨论中去.如果没有这

个氛围,学生们会觉得拘谨,对自己提出观点患得

患失,无法真正大胆的求证和分析问题.所以笔者

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有?

句口头禅"我们是关起门来

讨论",这样给学生一个充分放松心情的氛围.

其次,要让学生敢于独立思考,让学生明白分

析问题不要去寻求十分标准的答案,教师也不要用

"对"或者"错"来给学生的分析下定论,因为法

律问题是十分复杂的社会问题,它存在多种评判标

准,而法律只是其中的一种.因此,教师只提供思

维方式的引导,由学生自己独立解决问题.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自主能动

和积极性,使得学生对自己的所学,所做有成就感,

从而能以更高的积极性投入到学习中去.让学生在

学习的时候不要以一种完成任务的心态去学,而是

以一种主动积极的心态去学.要做到这样,一是在

学习中以真正的活生生的案例让学生分析,让学生

对自己的能力感到自信,同时为使自己能解决实际

问题而感到兴奋.而此时,作为教师对学生适当的

表扬和赞赏也是不可缺少的,因为只有合适的心理

状态,才能真正做好自主学习的引导工作.

自主学习的另外一个问题就是把握好学习重

点和自主学习的节奏.以《经济法学》这门学科为

例,大部分知识点是学生靠自主学习可以理解的,

或者说只要掌握了学习方法是完全可以自己解决

的.但是对于宏观的把握以及部分重点难点的讲解

是必不可少的,否则会导致学生放任自流,难以形

成对整个课程的整体把握.

二,《经济法学》与自主学习

在探索《经济法学》这门课自主学习方法的过

程中,笔者按照这门课的特色以及班级人数安排了

每学期的自主学习计划.该计划的核心就在采用

"理论一>法律细则一>实战案例分析"的教学模

式,来尝试新的教学方法.

(一)理论的自主学习过程

无论如何,法学的实践必须以理论知识为功

底.在学期初,学生对经济法学并不十分了解.另

外,经济法学科目的教学安排一般都比较早,学生

甚至没有系统的学习过行政法学,诉讼法学等课

程,对法律部门划分也并不十分了解.因此,笔者

在给学生大体讲解了经济法宏观的调整对象和结

构体系之后,给学生提出的自主学习的第一课就是

对相关理论知识进行阅读.结合目前中国经济法学

存在诸多理论争议,笔者只将最主要的几种学术观

点介绍给学生.为了避免目前教学中存在着教师给

学生罗列一长排指导书目,而学生却只背诵课堂讲

义应付考试的被动学习态度,笔者要求他们分组,

而各组只阅读诸多观点中的一种,随即在课堂上引

导他们讨论和交流其他的学术观点.这样做的好处

有以下几点:

一是把学生自学的压力调节在比较合

适的程度上,既让学生深入准备了一种观点,又不

会让他们因为压力过大而走向负面极端;二是学生

在交流时为了讲明白观点,就会产生动力去将这个

观点准备的细致,以致于能够熟练地表达.而且深

入了解一种观点,比泛泛的看很多种观点对学生更

为有利.更重要的是以代表一种学术观点而和另一

种学术观点辩论,在很多学生看来是一种新的有挑

战性和成就感的工作,既培养了学生的信心又增强

了他们的学习兴趣;三是作为应用型法律人才,口

才与交流能力是极其重要的,这样的学习显然能锻

炼他们在这些方面的能力.

(二)对法律现状的调查和研究

随着教学进程进一步深入,学生已经由经济法

总论教学过程进入到分论部分的学习当中.经济法

的分论究竟包含哪些部门法律是有争议的,其内容

相当广泛,例如企业法,市场管理法,银行业管理

法,会计法,审计法等,还有的一些教材将证券法,

票据法也纳入经济法的范畴中,此外在经济法学教

学中除了这些法典,还有大量的行政法规,规章,

司法解释的数量比法典还要多的多.而现实是在传

统教学模式下学生习惯从课本中去寻找规定,不善

于从图书馆,网络,其他书籍中汲取自己需要的知

识.因此,他们往往对司法解释等细化规定没有什

么概念,缺乏对这方面知识的足够重视.然而在我

国司法实践中,明确使用法律条文的案例只是一部

分,而司法解释的适用却举足轻重.更为重要的是

我国现在正处于法律l央速发展的阶段,新的法律法

规层出不穷,教材内容的改变常常跟不上法律变化

的速度了.因此,笔者让学生们学会自助查找资料,

阅读资料,锻炼l央速找到自己所需要的资料并且迅

速从大量资料中选取自己所需要的内容的能力,因

为这是解决问题的基础.所以,笔者在课堂教育过

程时,总是要求每位学生带着三个问题进行思考:

第一,这部法律你有什么不懂之处;第二,你认为

这部法律有什么缺陷和不足之处;第三,你对这部

法律有什么好的立法见解.这样在教学的过程中起

着事半功倍的效果.

74宁波大学(教育科学版)2006

(三)实践和模拟阶段

经过以上两个阶段之后,学生可以正式进入分

析和解决问题的阶段,也就是模拟实践阶段.

从实际情况而言,很多高校都采取了模拟法庭

的方式来给学生进行实践演练,但本人认为模拟法

庭却有其严重不足之处:

其一,模拟法庭侧重是程

序法而非实体法,难以把程序法和实体法结合起

来,表演的成分远高于实际解决问题的成分;二是,

模拟法庭由于时间和条件所限,仅仅是少数优秀学

生的舞台,起到的作用和旁观一次庭审并没有多大

区别.因此,笔者根据自己的有利条件(笔者是兼

职律师),寻找有价值的案例和对案例进行模拟辩

论的机会完全留给学生,并且引导学生的自我定

位.这样的学习方式,一开始学生的自我定位是理

论分析者,只对案I青进行非常书本化和理论化的分

析,笔者发现问题后就引导学生们将自己的身份转

化为诉讼代理人进行实战分析.在每次的实际操作

中,就是让学生们将寻找到的典型案例经过自己的

分析,提出三到五个问题,做成幻灯片演示的形式

在课堂上进行讨论,第一步讲解案件的基本情况,

分析法律关系并提出问题;第二步让他们针对这些

问题发表自己的见解;第三步,鼓励其他学生针对

这个问题提出不同意见,并进行简单的辩论.这样,

学生们在处理这个案件的时候省略了烦琐的不必

要的程序,让每个学生都有加入到辩论中的机会,

使学生们作为双方当事人以法庭辩论的形式讨论

其中发生的法律问题.其结果,学生们对此反应也

比较积极,有一种身I临其境的感觉.

在这个过程中,笔者的体会是在自主学习的最

初阶段,学生是被动地去网络寻找资料,或者搜索

司法解释来作为讨论材料,但是随着兴趣的不断提

升,他们开始引入自己身边的法律问题和实际事

务,并且讨论也越来越热烈而周到.在讨论的过程

中,笔者又从中穿插一些司法解释和法律技巧,在

调动学生兴趣的同时让他们了解实际的法律实务,

也算为他们将来实际解决法律问题铺好了第一步.

三,自主学习的改进与展望

虽然通过几年下来,笔者在自主学习教学方面

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是还可以明显看出自主学习教

学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改进.

(一)在基础理论的教学上还需要加强

般情况下,经济法学这门课程的教学在大学

里安排在大二第一学期,此时学生的法律基础是比

较薄弱的,甚至对法律部门的理解都不深不透.另

外经济法中要涉及的其他部门法知识,如合同法,

物权法等学生还没有学习到,这时候进行自主学习

的教学要格外重视理论的教学,否则会造成学生眼

高手低,基础不扎实,分析流于形式,缺乏实质理

论内涵等毛病.因此,虽然理论的讨论相对枯燥,

而学生更偏爱案例讨论,但对理论的分析和讲解绝

不能有丝毫放松.传统教学的课时分一部分给自主

学习后,在剩下的课堂教学中要更为注重学科理论

的宏观掌握和重点难点的讲解.

(二)思维方式的转变

在传统课堂教学上,教师提问而学生回答.学

生自己提不出问题且不知道自己什么地方薄弱,完

全需要教师的引导.但在自主学习过程中则转为学

生自己寻找关键点和问题.在很爹睛况下学生要经

历比较长的时间才能完成这个转变.因此教师在引

导学生完成这个转变的时候还需要更多的技巧.因

为笔者认为如果能够完成思维方式的转变,那么学

生的思维能力和自我学习能力会从一个量变到质

变的完成.

(三)案例分析节奏的控制

很多学生抱有传统的一些思维方式,即讲得越

多认为准备越充分,越能得到高的分数.这样他们

会尽量在一个案例中准备尽量多的内容,甚至把自

主学习当成代替老师讲课.这样不但讲得不深不

透,仅仅流于很多法条的集合,花费了大量的宝贵

时间,更因为仅仅依法条讲案例,没有可讨论性,

让很多同学无法参与到其中来.因此,如何把握好

分析问题的节奏,从案例中协助学生提炼出一两个

值得讨论的知识点而把其他的排除,也需要教师从

中引导.这里还需要教师更高的分析归纳能力.

(四)自主学习和司法考试的结合

我们知道现在的法学毕业生大多数要靠司法

考试迈入法学从业的道路,而司法考试的思维方式

和法学教学的思维方式是脱节的,因此通过司法考

试对一个法学毕业生来说非常困难.本着对学生的

前途负责,作为教师在自主学习的过程中,要针对

司法考试而加强对学生的教学.因此,笔者认为在

教学中还要针对司法考试的思维方式设计一些题

目,让学生有针对性的分析讨论,为他们将来能顺

利通过司法考试打下基础.

总体来说,法学自主学习重点在于以下几点:

一是

自主学习与具体教学之结合;二是理论规范与法律实务

之结合;三是教师引导与学生主观能动性之结合.作为

教师,应充分相信学生,锻炼学生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

自主学习能起到的效果是课堂教学所不能替代.

(责任编辑裴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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