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能力测试》必看考点《民法》含答案2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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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能力测试》必看考点《民法》含答案20

《职业能力测试》必看考点《民法》(2021年含答案)

事业单位招聘题库大纲考点高频考题:

1、单选题在我国,目前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渊源主要是_____。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B: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

C: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D: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正确答案是C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法。

”可见目前我国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渊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答案选C。

A项为本题最大的干扰项,我们通常所简称的《民法》,全称为《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而非《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

2、单选题下列行为中,属于代理行为的是_____。

A:

传达室的张大爷将李某寄给董事长张某的信送给董事长的行为

B:

公司董事长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约的行为

C:

李某将自己未成年儿子的压岁钱以儿子的名义存人银行的行为

D:

经销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卖出委托人委托出卖的钢材的行为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C[解析]《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民事法律制度。

该法第64条第1款规定,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C项属于法定代理;A项张大爷的行为是职务行为$项公司董事长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进行的行为是代表行为;D项是行纪行为,即指行纪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方进行交易,并承担规定的法律责任的商业行为。

故本题应选C。

3、单选题国画大师李某欲将自己的传奇人生记录下来,遂请作家王某执笔,其助手张某整理素材。

王某以李某的人生经历为素材完成了自传体小说《我的艺术人生》。

李某向王某支付了5万元,但未约定著作权的归属。

该小说的著作权应当归谁所有_____

A:

归王某所有

B:

归李某所有

C:

归王某和张某共同所有

D:

归王某、张某和李某三人共同所有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答案】B。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纠纷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

“当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经历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品,当事人对著作权权属有约定的,依其约定;没有约定的,著作权归特定人物享有,执笔人或整理人对作品的完成付出劳动的,著作权人可以向其支付适当的报酬。

”故著作权归李某所有。

B正确。

4、单选题甲向乙买马一匹。

丙的马走失,认定甲买到的马是他的,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甲返还马。

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通知乙参加诉讼,乙在本案中居于何种地位?

_____

A:

原告

B:

被告

C: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

C

【解析】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诉讼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由法院通知或自己申请参加诉讼的人。

由于乙对甲、丙之间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如果甲败诉,乙需返还给甲的购买款,因此选C。

5、判断题在《民法》中,把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精神正常的自然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_____

参考答案:

正确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

正确

解析:

《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本题说法正确。

6、单选题甲欠乙l000万元,丙为保证人,丁以楼房抵押。

甲到期不能清偿,而乙明确表示放弃对丁的抵押权。

后法庭查明,丁之楼房,现价为600万元。

问:

丙之保证责任是多少?

_____

A:

500万元

B:

400万元

C:

1000万元

D:

200万元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

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3条规定:

“同一债权上数个担保物权并存时,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其他担保人在其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担保责任。

”但是本题中是第三人提供的物保,所以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8条第l款规定: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

”也即第三人提供的物保和人保的效力是同等的。

在这个前提下,如果债权人放弃了第三人的物保,物保的价值超过了担保债权的一半,则保证人仍然需要在剩余一半的价值范围内承担责任,所以为500万,如果没有超过一半则只在担保物的价值以外承担保证责任。

7、单选题乙遭车祸昏迷在路上,甲途经发现后雇计程车将乙送往医院,并帮其支付医药费,在救助过程中,甲的名牌衣服因染有乙的血渍而不能使用,同时乙的贵重手表遗落在事故地点,甲因疏忽而未能发现。

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_____

A:

甲应赔偿乙手表遗失的损失

B:

乙应偿付甲雇用计程车的费用

C:

乙应偿付甲帮其支付的医药费

D:

乙应赔偿甲衣服不能使用的损失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

解析:

本题中甲救助乙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无因管理一经成立,管理人和受益人之间即发生债的关系。

本题中甲雇用计程车所支出的费用和帮乙支付的医药费均属于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而甲的衣服因染有乙的血渍而不能使用则属于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所以依法均应由受益人乙偿付。

另依民法理论,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未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管理义务,对本人造成损害的,应向本人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

本题中乙手表的遗失是甲在其有生命危险的紧急情况为对其进行救助造成的,甲对此并无故意或重大过失,所以不应负赔偿责任。

因此,B、C、D正确,不选。

8、单选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是_____。

A:

法院的判决书

B:

没有剧本的小品表演

C:

建筑施工图纸

D:

用C++语言编写的计算机程序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正确答案是A

【解析】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法院判决书属于国家机关司法性质的文件,属于公有领域文件,著作权法不予保护。

没有剧本的小品表演、施工图纸和计算机程序都属于著作权保护的范畴,综上所述,故正确答案选A。

9、多选题赵某系全国知名演员,张某经多次整容后外形酷似赵某,此后多次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承接并拍摄了一些商业广告。

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_____

A:

张某故意整容成赵某外形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

B:

张某整容后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

C:

张某整容后承接并拍摄商业广告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名誉权

D:

张某的行为不构成对赵某人格权的侵害

参考答案:

ABC

本题解释:

【答案】ABC。

解析:

《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本题中,张某无论是整容与表演都是使用的是自己的肖像,而没有直接或间接的使用赵某的肖像,因此,不构成对赵某肖像权的侵害,因此,AB项错误,应选。

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本案中,张某在承接并拍摄商业广告时,并未使用赵某的名义,也并未对赵某在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造成侵害,也不构成侵犯赵某名誉权,C项错误。

因此,本题应选ABC。

10、多选题某男与某女于2002年1月登记结婚。

2002年12月女儿出世。

2003年初某男南下打工,不久当上了公司经理助理,之后与女秘书甲关系暧昧,并对甲谎称自己是未婚,提出与甲结婚。

通过各种关系和造假,某男与甲登记结婚,并在公司举行了婚礼。

2004年3月,某女发现了某男的重婚行为。

针对某男和甲的婚姻关系,有权依法提出宣告某男和甲之间婚姻无效的主体是_____

A:

B:

某男

C:

甲的父母

D:

某男的父母

参考答案:

ABCD

本题解释:

【答案】ABCD。

解析:

有权依法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而利害关系人包括:

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7条的规定,应为“婚姻当事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而甲、某男是婚姻当事人,甲的父母、某男的父母是婚姻当事人的近亲属。

所以,他们都有权提出无效婚姻的宣告申请。

因此,ABCD选项均是正确的。

11、单选题甲某欠乙某1千元钱,甲某以4辆自行车抵押给乙某,并签订合同。

次日,甲某、乙某去有关部门办法抵押登记手续,由于两人疏忽,漏登记2辆。

下列对本案中的抵押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A:

该抵押合同成立,抵押合同标的为2辆自行车

B:

该抵押合同成立,抵押合同标的为4辆自行车

C:

该抵押合同成立,抵押权的标的都不可以对抗第三人

D:

该抵押合同成立,抵押权的标的都可以对抗第三人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易错项为A

答案B。

抵押效力自合同成立时成立,只是登记后可以对抗第三人。

本题中,合同意思基于双方共识,合同成立,标的物为4辆自行车,其中登记的2辆可以对抗第三人,没有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故选B。

12、单选题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四层)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

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_____

A:

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人

B:

—层住户甲对三、四层间楼板不享有民事权利

C:

若甲出卖其住宅,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

D:

如四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须得到甲、乙、丙同意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

解析:

甲、乙、丙、丁对该住宅楼享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因此ABD正确。

四人对住宅楼不是共有关系,因此不存在优先购买权。

13、单选题方某在晚上牵狗散步,狗突然挣脱绳索,奔向童某3岁,并咬伤童某。

当时童某父亲正在用手机给朋友打电话。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_____

A:

方某应当负全部责任

B:

方某和童某父亲都要承担责任

C:

意外事件,方某不需要承担责任

D:

童某父亲没有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应当负全部责任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之规定,这属于一起典型的动物伤人的特殊侵权案例。

特殊侵权实行的是无过错原则,即只要侵权人的行为客观上造成了他人的人身损害,侵权人就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至于侵权人是否存在过错不在考虑之列。

根据该条之规定,侵权人的唯一免责事由只能是其能证明是因为受害人故意或第三人故意造成损害后果的才予以免责,本案显然不符合免责条件。

故方某应负全责,而童某的父亲在本案中无须承担监护不力的后果。

故正确答案为A。

14、单选题甲以个人名义向乙独资设立的腾飞有限公司借款8万元,借期2年,不久,甲与丙登记结婚,将借款8万元用于购买新房和家电,婚后1年,甲与丙协议离婚,未对债务的偿还作出约定。

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_____

A:

由乙向甲请求偿还8万元

B:

由乙向甲和丙请求偿还8万元

C:

腾飞公司只能向甲请求偿还8万元

D:

由腾飞公司向甲和丙请求偿还8万元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答案】D。

解析:

腾飞公司虽然是个人独资企业,但其是公司法人,本题中乙须以腾飞公司的名义进行民事行为,排除A、B。

《婚姻法解释

(二)》第23条规定: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本题中甲将借款8万元用于购买新房和家电,属于用于婚后家庭生活,所以由腾飞公司向甲和丙请求偿还债务是能够得到法院支持的。

D正确,C错误。

15、单选题下列关于民事纠纷诉讼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_____。

A:

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

B:

二审案件由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进行审理,合议庭成员为单数

C:

起诉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

D:

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正确答案是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十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四十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第一百二十条规定: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A、B、D的说法均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C项不符合,故正确答案为C。

16、单选题受理申请宣告公民失踪或死亡的机关是_____

A:

民政机关

B:

司法行政机关

C:

人民法院

D:

公证机关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C】《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本题正确选项为C。

17、多选题甲公司因购买乙工厂生产的瓷砖,欠乙工厂货款10万元已到期未还。

某日,甲公司派两辆卡车到乙工厂拉货,但因卡车需要维修,甲公司就将车交由兼营修理汽车业务的乙工厂修理。

三日后,因甲乙对到期货款未达成协议,乙工厂将两辆卡车扣留,要求甲公司在两个月内支付所欠货款,否则将变卖卡车以所得资金抵偿货款。

乙工厂行为的性质认定不正确的是?

_____

A:

乙工厂的行为是行使抵销权的行为

B:

乙工厂的行为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为

C:

乙工厂的行为是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行为

D:

乙工厂的行为是合法的行使留置权的行为

参考答案:

ABC

本题解释:

【答案】ABC。

解析:

我国《物权法》第230条规定: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第231条: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由此可见,《物权法》对留置的规定不再限于合同债权,所有债权人在符合条件时均可行使留置权。

此外,对企业之间的留置放宽了限制,留置标的不限于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本案中卡车虽然与货款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本案中留置卡车的行为是企业间留置权行使的行为。

故D项正确。

《合同法》第66条规定: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同时履行抗辩权因双务合同也就是同一合同互负债权债务,所以本题中不符合这一要件,不是履行同时履行抗辩权。

《合同法》第68条规定: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69条规定:

“当事人依照本法第68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

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依据合同法原理,上述两个法条所规定的是不安抗辩权制度。

不安抗辩权行使的主要特征是双务合同当事人一方先中止履行,然后选择或解除合同或恢复履行。

所以本题显然不符合此项规定。

依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抵销可分为法定抵销和意定抵销,本题中不能依据《合同法》第99条的规定进行法定抵销。

并且,当事人之间没有抵销合意,也不存在合意抵销的问题。

18、多选题小宋受朋友之请去某饭店吃饭,中途去洗手间时,因地面油滑不慎摔倒,致使腿骨骨折。

对小宋受到的损害,以下说法错误的是_____

A:

小宋与饭店没有形成合同关系,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

B:

小宋不是消费者,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

C:

小宋是消费者,所以饭店应当承担责任

D:

小宋是自己不注意摔倒的,饭店并无加害行为,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

ABD

本题解释:

【答案】ABD。

解析:

本案中,小宋是否为消费者不是看小宋是否真正消费。

小宋受朋友的宴请属于《合同法》规定中的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即小宋属受益一方,当然可以要求饭店承担责任。

A、B错误。

注意,合同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责任主体承担责任的前提并不是看主观上是否有过错,而是看有没有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比如不可抗力。

否则就要承担责任。

D项错误。

19、单选题甲与乙于2013年3月1日签订一份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并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后来因为房价上涨,丙愿意出更高的价钱买下甲所有的房屋,甲于2013年4月1日又和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随即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是_____。

A:

B:

C:

D:

乙和丙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

解析:

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准是我国房产管理的一项法律制度,因此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是已经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丙。

20、单选题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因下列哪种原因不履行合同时,违约方不向对方承担民事责任_____

A:

上级机关的决定

B:

不可抗力

C:

第三人侵权

D:

第三人违约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答案】B。

解析:

根据《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可见,我国法律认为,不可抗力的发生会导致当事人可以不向对方承担民事责任。

21、单选题陈某与陆某是邻居。

陈某家建房挖地基,导致陆某房屋墙面出现裂缝。

陆某遂找陈某要求修缮,遭到陈某拒绝。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_____

A:

陈某不可以挖地建房,因为挖地建房会损坏邻居陆某的房屋

B:

陆某家墙面出现裂缝,属于意外事件,陈某不需要承担责任

C:

陈某可以挖地建房,但对邻居陆某房屋造成的损害应当给予赔偿

D:

陈某在自家的地基上建房,造成陆某家的墙面出现裂缝,不需要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

解析:

此题较简单。

根据民法的一般原理即可答对。

本题实际上考查的是《物权法》中的相邻关系问题。

陈某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房的权力是法定的,但是因此造成了相邻的陆某的直接损失,则应当给予赔偿。

22、单选题甲在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两枚,标签标明该钻石为天然钻石,甲买回后即被人告知实为人造钻石。

甲遂多次与首饰店交涉,历时一年零六个月,未果。

现甲欲以欺诈为由诉请法院撤销该买卖关系,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

_____

A:

不可以,因已超过行使撤销权的一年除斥期间

B:

可以,因首饰店主观上存在欺诈故意

C:

可以,因未过两年诉讼时效

D:

可以,因双方系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

解析:

除斥期间是不可变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延长的情况。

《合同法》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甲的行为已历时一年零六个月,已经超过一年除斥期间。

故答案为A。

23、单选题张某在路上发现有小偷正在对行人李某行窃,便立刻上前阻止,结果被该小偷用刀刺伤。

张某共花费医疗费用5万元。

针对该情况,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_____。

A:

张某可以选择向李某或者小偷要求承担该医疗费用。

B:

如果该小偷逃逸,则应由李某承担全部医疗费用。

C:

如果该小偷逃逸,李某从道义上应支付部分医疗费用,但这并非李某的法律义务。

D:

如果该小偷逃逸,张某向李某提出补偿请求,李某有义务予以适当补偿。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侵权责任法》第23条规定,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

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责任,被侵权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本题中张某为了避免行人李某的利益受到损失而见义勇为,小偷逃逸的话,有权要求李某补偿医疗费用,李某有义务补偿。

故选D

24、判断题凡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_____

参考答案:

错误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

错误

解析:

凡是法律关系的主体,都应具备能够依法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法律资格,即权利义务能力,简称权利能力,但不一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5、多选题甲要出售自己拥有的一栋商品房。

乙得知此消息后,与甲联系,双方谈妥了条件后以100万成交,并进行了过户登记。

就在登记后第二天,丙也联系了甲,希望以120万的价格买下此楼。

出于价格的诱惑,甲又将楼卖与丙。

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

A:

若丙是善意的,则由甲选择是将房屋卖给乙还是丙,因为债权具有平等性

B:

不管丙是善意还是恶意,丙都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C:

若丙是善意的,则丙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情况下,其可以追究甲的违约责任

D:

若丙是恶意的,则丙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情况下,也不能追究甲的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

BC

本题解释:

【答案】BC。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14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故本题中,乙已经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

不管丙是善意还是恶意,丙都不能根据其与甲的合同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但如果其是善意的,在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情况下,其可以追究甲的违约责任。

26、单选题《物权法》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_____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财产的所有权。

A:

全国人大

B:

全国人大常委会

C:

国家主席

D:

国务院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答案】D。

解析:

《物权法》第45条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7、单选题我国法律规定社会组织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应当具备的条件不包括_____。

A:

有自己的名称

B:

拥有规范的组织章程

C:

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和营业场所

D:

注册资金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正确答案是B

【解析】《民法通则》第三十七条规定:

“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成立;

(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选项A、C、D属于社会组织取得法人资格应具备的条件,所以正确答案是B。

B项有一定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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