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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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
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
企业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表
工程名称:
形象进度:
序号
评价分类
评价项目
本次评价项
评价标准
评价得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一、安全管理
(累计扣分不超过30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应急救援、分包单位安全管理、持证上岗
□
1.1安全生产责任制: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扣4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1分
未备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扣1分
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扣4分
规程项目部承包合同中未明确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扣2分
未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扣2分
未编制安全资金使用计划或未按计划实施,扣1分
未制定伤亡控制、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等管理目标,扣2分
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扣2分
未建立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扣2分
未按考核制度对管理人员定期考核,扣1分
4
2
□
1.2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中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扣4分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扣4分
未按规定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扣4分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批,扣4分
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无针对性或缺少设计计算,扣1分
未按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扣2分
4
3
一、安全管理(累计扣分不超过30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应急救援、分包单位安全管理、持证上岗
□
1.3安全技术交底;
未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扣4分
未按分部分项进行交底,扣2分
交底内容不全面或针对性不强,扣1分
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扣2分
4
4
□
1.4安全检查:
未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扣4分
未有安全检查记录,扣2分
事故隐患的整改未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扣1分
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未按期整改和复查,扣2分
4
5
□
1.5安全教育:
未建立安全培训制度,扣4分
施工人员入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扣2分
未明确具体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扣1分
变换工种或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未进行安全教育,扣2分
施工管理、专职安全员未按规定进行年度教育培训和考核,每人扣1分
4
6
□
1.6应急救援:
未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扣4分
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未按规定配备救援人员,扣1分
未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扣2分
未配置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扣2分
4
7
□
1.7分包单位安全管理:
分包单位资质、资格、分包手续不全或失效,扣3分
未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扣1.5分
分包合同、安全生产协议书,签字盖章手续不全,扣1分
分包单位为按规定建立安全机构或未配备专职安全员,扣1.5分
3
8
一、安全管理(累计扣分不得超过30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应急救援、分包单位安全管理、持证上岗
□
1.8持证上岗:
未经培训从事施工、安全管理和特种作业,每人扣1.5分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人扣0.5分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未在岗,每发现一人扣1分
3
9
二、文明施工(累计不得超过45分)
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管理、现场办公与住宿、现场防火、公示标牌、社区服务
□
2.1现场围挡:
围挡高度不符合设计要求,扣6分
围挡未达到坚固、稳定、整洁、美观,扣3分
6
10
□
2.2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进出口未设置大门,扣6分
未设置门卫室,扣3分
未建立门卫值守管理制度或未配备门卫值守人员,扣2分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佩戴工作卡,扣1分
施工现场出入口未标有企业名称或标识,扣1分
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车辆带泥上路,扣2分
运输车辆为实行登记卡和标志牌制度,扣2分
6
11
□
2.3施工场地: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加工区地面未进行硬化处理,扣3分
施工现场道路不畅通、路面不平整坚实,扣3分
施工现场未采取防尘措施,扣3分
施工现场未设置排水设施或排水不畅通、有积水,扣3分
未采取防止泥浆、污水、废水污染环境措施,扣2分
未设置吸烟处、随意吸烟,扣3分
温暖季节未进行绿化布置,扣1分
土石方项目未采取湿法作业,扣3分
6
12
二、文明施工(累计不得超过45分)
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管理、现场办公与住宿、现场防火、公示标牌、社区服务
□
2.4材料管理: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未按总平面布局码放,扣4分
材料码放不整齐,未标明名称、规格,扣1分
施工现场材料存放未采取防火、防锈蚀、防雨措施,扣3分
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或混凝土用量500立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现场搅拌混凝土的,扣4分
6
13
□
2.5现场办公与住宿:
施工作业区、材料存放区与办公、生活区未采取隔离措施,扣4分
宿舍、办公用房防火等级不符合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扣6分
在建工程、伙房、库房廉作住宿,扣6分
宿舍未设置可开启式窗户,扣2分
宿舍未设置床铺、床铺超过2层或通道宽度小于0.9m,扣2分
宿舍人均面积或人员数量不符合规范要求,扣3分
夏季宿舍内未采取防暑降温和防蚊蝇措施,扣3分
生活用品摆放混乱、环境卫生不符合要求,扣2分
3
14
□
2.6现场防火:
施工现场未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措施,扣5分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房和作业场所的防火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施工现场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3分
施工现场灭火器布局、配置不合理或灭火器材失效,扣3分
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或未指定动火监护人员,扣2分
5
15
□
2.7公示标牌:
大门口处的公示标牌内容不齐全,扣1分
标牌不规范、不整齐,扣2分
未设置安全标语,扣2分
未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扣1分
5
16
二、文明施工(累计不得超过45分)
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管理、现场办公与住宿、现场防火、公示标牌、社区服务
□
2.8社区服务:
文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里无切实可行的防粉尘、降噪音措施,扣5分
施工过程中无防粉尘、防噪音措施,扣5分
夜间未经许可施工,扣5分
夜间施工未公示,扣2分
现场焚烧有毒、有害物质,扣5分
未采取施工不扰民措施,扣5分、
5
17
三、脚手架(累计扣分不超过30分)注:
当一个工程项目只有其中一种架型时,按该架型评定;当一个工程项目存在两种(含两种)以上架型时,则应分别评定,取得分最低的一种架型录入
(一)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施工方案、立杆基础、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杆件间距与剪刀撑、脚手板与防护栏杆、交底与验收、杆件连接、层间防护(累计扣分不超过30分)
□
3.1.1施工方案:
架体搭设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扣4分
架体结构设计为进行设计计算,扣4分
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扣4分
4
18
□
3.1.2立杆基础:
立杆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扣4分
立杆底部缺少底座、垫板或垫板的规格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1分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纵、横向扫地杆,扣2分
扫地杆的设置和固定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分
未采取排水措施,扣3分
4
19
□
3.1.3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
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方式或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1分
架体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未按规定设置连墙件或未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每处扣1分
搭设高度超过24mm的双排脚手架,未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结构可靠连接,扣4分
4
20
□
3.1.4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间距超过设计或规范要求,每处扣1分
未按规定设置纵向剪刀撑或横向斜撑,每处扣2分
剪刀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或角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分
剪刀撑斜撑杆的接长或剪刀斜撑杆与架体杆件固定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1分
4
21
三、脚手架(累计扣分不超过30分)注:
当一个工程项目只有其中一种架型时,按该架型评定;当一个工程项目存在两种(含两种)以上架型时,则应分别评定,取得分最低的一种架型录入
(一)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施工方案、立杆基础、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杆件间距与剪刀撑、脚手板与防护栏杆、交底与验收、杆件连接、层间防护(累计扣分不超过30分)
□
3.1.5脚手板与防护栏:
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扣2分
脚手板规格或材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分
架体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连接不严,扣2分
作业层防护栏杆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分
作业层未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扣1分
4
22
□
3.1.6交底与验收:
架体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未有文字记录,扣2分
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未进行分段验收,扣2分
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扣4分
验收内容未进行量化,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2分
4
23
□
3.1.7杆件连接:
纵向水平杆搭接长度小于1m或固定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立杆除顶层顶步外采用搭接,每处扣1.5分
杆件对接扣件的布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分
扣件禁固力矩小于40N·m或大于65N·m,每处扣1分
3
24
□
3.1.8层间防护:
作业层脚手板下未采用安全平网兜底或作业层以下每隔10m未采用安全平网封闭,扣1.5分
作业层晕建筑物之间未按规定进行封闭,扣1.5分
3
25
(二)门型钢管脚手架:
施工方案、架体基础、架体稳定、杆件锁臂、脚手板、交底与验收、架体防护(累计扣分不超过30分)
□
3.2.1施工方案: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进行设计计算,扣4分
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扣4分
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扣4分
4
26
三、脚手架(累计扣分不超过30分)注:
当一个工程项目只有其中一种架型时,按该架型评定;当一个工程项目存在两种(含两种)以上架型时,则应分别评定,取得分最低的一种架型录入
(二)门型钢管脚手架:
施工方案、架体基础、架体稳定、杆件锁臂、脚手板、交底与验收、架体防护(累计扣分不超过30分)
□
3.2.2架体基础:
架体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扣2.5分
架体底部未设置垫板或垫板的规格不符合要求,扣1分
架体底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垫座,每处扣1分
未采取排水措施,扣2.5分
5
27
□
3.2.3架体稳定:
架体与建筑物结构拉结方式或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1分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剪刀撑,扣3分
门架立杆垂直偏差超过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交叉支撑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1分
5
28
□
3.2.4杆件锁臂:
未按规定组装或漏装杆件、锁臂,扣1分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纵向水平加固杆,扣4分
扣件与连接的杆件参数不匹配,每处扣1分
4
29
□
3.2.5脚手板:
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扣2分
脚手板规格或材质不符合要求,扣2分
采用挂扣式钢脚手板时挂钩未挂扣在横向水平杆上火挂钩未处于锁住状态,每处扣1分
4
30
□
3.2.6交底与验收:
架体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未有文字记录,扣2分
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未办理分段验收,扣2分
架体分段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扣4分
验收内容未进行量化,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2分
4
31
三、脚手架(累计扣分不超过30分)注:
当一个工程项目只有其中一种架型时,按该架型评定;当一个工程项目存在两种(含两种)以上架型时,则应分别评定,取得分最低的一种架型录入
(二)门型钢管脚手架:
施工方案、架体基础、架体稳定、杆件锁臂、脚手板、交底与验收、架体防护(累计扣分不超过30分)
□
3.2.7架体防护:
作业层防护栏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分
作业层未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扣1分
架体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连接不严吗,扣2分
作业层脚手板下未采用安全网兜底或作业层以下每隔10米未采用安全平网封闭,扣2分
4
32
(三)碗扣式钢管脚手架:
施工方案、架体基础、架体稳定、杆件锁臂、脚手板、交底与验收、架体防护(累计扣分不超过30分)
□
3.3.1施工方案: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进行设计计算,扣4分
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扣4分
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扣4分
4
33
□
3.3.2架体基础:
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扣2分
架体底部未设置垫板或垫板的规格不符合要求,扣1分
架体底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底座,每处扣1分
架体底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扫地杆,扣2分
未采取排水措施,扣3分
5
34
□
3.3.3架体稳定:
架体与建筑结构未按规范要求拉结,每处扣1分
架体底层第一步水平杆处未按规范要求设置连墙件或未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每处扣1分
连墙件未采用刚性杆件,扣5分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专用斜杆或八字形斜撑,扣3分
专用斜杆两端未固定在纵、横向水平杆与立杆汇交的碗扣结点处,每处扣1分
专用斜杆或八字形斜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或角度不符合要求,扣2分
5
35
三、脚手架(累计扣分不超过30分)注:
当一个工程项目只有其中一种架型时,按该架型评定;当一个工程项目存在两种(含两种)以上架型时,则应分别评定,取得分最低的一种架型录入
(三)碗扣式钢管脚手架:
施工方案、架体基础、架体稳定、杆件锁臂、脚手板、交底与验收、架体防护(累计扣分不超过30分)
□
3.3.4杆件锁件:
立杆间距、水平杆步距超过设计或规范要求,每处扣1分
未按专项施工方案设计的步距在立杆连接碗扣结点处设置纵、横向水平杆,每项扣1分
架体搭设高度超过24mm时顶部24mm以下的连墙件层未按规定设置水平斜杆,扣4分
架体组装不牢或上碗扣紧固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4
36
□
3.3.5脚手板:
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扣2分
脚手板规格或材质不符合,扣2分
采用挂扣式钢脚手板式挂钩未挂扣在横向水平杆上或挂钩未处于锁住状态,每处扣1分
4
37
□
3.3.6交底与验收:
架体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未有文字记录,扣2分
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未进行分段验收,扣2分
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扣4分
验收内容未进行量化,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2分
4
38
□
3.3.7架体防护:
架体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连接不严,扣2分
作业层防护栏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分
作业层未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扣1分
作业层脚手板下未采用安全网兜底或作业层以下每隔10m未采用安全平网封闭,扣2分
4
39
(四)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
施工方案、架体基础、架体稳定、杆件设置、脚手板、交底与验收、架体防护(累计扣分不超过30分)
□
3.4.1施工方案: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进行设计计算,扣4分
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扣4分
4
40
三、脚手架(累计扣分不超过30分)注:
当一个工程项目只有其中一种架型时,按该架型评定;当一个工程项目存在两种(含两种)以上架型时,则应分别评定,取得分最低的一种架型录入
(四)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
施工方案、架体基础、架体稳定、杆件设置、脚手板、交底与验收、架体防护(累计扣分不超过30分)
□
3.4.2架体基础:
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扣2分
架体立杆底部缺少垫板或垫板的规格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架体立杆底部未按要求设置可调底座,每处扣1分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纵、横向扫地杆,扣2分
未采取排水措施,扣3分
5
41
□
3.4.3架体稳定:
架体与建筑结构未按规范要求拉结,每处扣1分
架体底层第一步水平杆处未按规范要求设置连墙件或未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每处扣1分
连墙件未采用刚性杆件,扣3分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专用斜杆或建立剪刀撑,扣2分
竖向斜杆两端未固定在纵、横向水平杆与立杆汇交的盘扣结点处,每处扣1分
斜杆或剪力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或角度不符合要求,扣2分
5
42
□
3.4.4杆件设置:
架体立杆间距、水平杆步距超过设计或规范要求,每处扣1分
未按专项施工方案设计的步距在立杆连接插盘处设置纵、横向水平杆,每处扣1分
双排脚手架的每步水平杆,当无挂扣钢脚手板时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水平斜杆,扣2分
4
43
□
3.4.5脚手板
脚手板不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扣2分
脚手板规格或材质不符合要求,扣2分
采用挂扣式钢脚手板式挂钩未挂扣在水平杆上或挂钩未处于锁住状态,每处扣1分
4
44
三、脚手架(累计扣分不超过30分)注:
当一个工程项目只有其中一种架型时,按该架型评定;当一个工程项目存在两种(含两种)以上架型时,则应分别评定,取得分最低的一种架型录入
(四)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
施工方案、架体基础、架体稳定、杆件设置、脚手板、交底与验收、架体防护(累计扣分不超过30分)
□
3.4.6交底与验收:
架体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未有文字记录,扣2分
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未进行分段验收,扣2分
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扣4分
验收内容未进行量化,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2分
4
45
□
3.4.7架体防护:
架体外侧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连接不严,扣2分
作业层防护栏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分
作业层未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扣1分
作业层脚手板下未采用安全网兜底或作业层以下每隔10m未采用安全平网封闭,扣2分
4
46
(五)满堂脚手架:
施工方案、架体基础、架体稳定、杆件锁件、脚手板、交底与验收、架体防护(累计扣分不超过30分)
□
3.5.1施工方案: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进行设计计算,扣4分
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扣4分
4
47
□
3.5.2架体基础:
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扣2分
架体底部未设置垫板或垫板的规格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架体底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底座,每处扣1分
架体底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扫地杆,扣2分
未采取排水措施,扣3分
5
48
□
3.5.3架体稳定:
架体四周与中间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竖向剪刀撑或专用斜杆,扣3分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水平剪刀撑或专用水平斜杆,扣3分
架体高度比超过规范要求时未采取与结构拉结或其他可靠地稳定措施,扣3分
5
49
三、脚手架(累计扣分不超过30分)注:
当一个工程项目只有其中一种架型时,按该架型评定;当一个工程项目存在两种(含两种)以上架型时,则应分别评定,取得分最低的一种架型录入
(五)满堂脚手架:
施工方案、架体基础、架体稳定、杆件锁件、脚手板、交底与验收、架体防护(累计扣分不超过30分)
□
3.5.4杆件锁件:
立杆间距、水平杆步距超过设计或规范要求,每处扣1分
杆件接长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架体搭设不牢或杆件节点紧固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4
50
□
3.5.5脚手板:
脚手板不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扣2分
脚手板规格或材质不符合要求,扣2分
采用挂扣式钢脚手板式挂钩未挂扣在水平杆上或挂钩未处于锁住状态,每处扣1分
4
51
□
3.5.6交底与验收:
架体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未有文字记录,扣2分
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未进行分段验收,扣2分
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扣4分
验收内容未进行量化,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2分
4
52
□
3.5.7架体防护:
作业层防护栏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分
作业层未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扣1分
作业层脚手板下未采用安全网兜底或作业层以下每隔10m未采用安全平网封闭,扣2分
4
53
(六)悬挑式脚手架:
施工方案、悬挑钢梁、架体稳定、脚手板、荷载、交底与验收、架体防护(累计扣分不超过30分)
□
3.6.1施工方案: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进行设计计算,扣4分
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扣4分
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专项施工方案未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扣4分
4
54
□
3.6.2悬挑钢梁:
钢梁截面高度未按设计确定或截面形式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扣5分
钢梁固定段长度小于悬挑段长度的1.25倍,扣2分
钢梁外端未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一层建筑结构拉结,扣2分
钢梁与建筑结构锚固处结构强度、锚固措施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扣2分
钢梁间距未按悬挑架体立杆纵距设置,扣2分
5
55
三、脚手架(累计扣分不超过30分)注:
当一个工程项目只有其中一种架型时,按该架型评定;当一个工程项目存在两种(含两种)以上架型时,则应分别评定,取得分最低的一种架型录入
(六)悬挑式脚手架:
施工方案、悬挑钢梁、架体稳定、脚手板、荷载、交底与验收、架体防护(累计扣分不超过30分)
□
3.6.3架体稳定:
立杆底部与悬挑钢梁连接处未采取可靠固定措施,每处扣1分
承插式立杆接长未采取螺栓或销钉固定,每处扣1分
纵横向扫地杆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分
未在架体外侧设置连续式剪刀撑,扣3分
未在规定设置横向斜撑,扣3分
架体未按规定与建筑结构拉结,每处扣2分
5
56
□
3.6.4脚手板:
脚手板规格、材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分
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严、不牢、不稳,扣2分
4
57
□
3.6.5荷载:
脚手架施工荷载超过设计规定,扣4分
施工荷载堆放不均匀,每处扣2分
4
58
□
3.6.6交底与验收:
架体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未有文字记录,扣2分
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未进行分段验收,扣2分
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扣4分
验收内容未进行量化,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2分
4
59
□
3.6.7架体防护:
作业层防护栏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分
作业层架体外侧未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扣1分
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