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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问题与主义之争前后的李大钊思想
论「问题与主义」之争前后的李大钊思想
作者:
董国强文章来源:
中国近代史研究所网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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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8月20日
李良玉教授曾在《南京大学学报》1993年第1期发表过一篇题为〈关于「五四」时期「问题与主义之争」的历史考辨〉的长篇论文,对长期以来流行于国内学界的对相关问题的解释体系和「几乎铁证如山」的结论1提出质疑。
李文紧密联系新文化运动这一特殊的历史场景,通过对胡适〈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以及后续的〈三论〉、〈四论〉等文章写作背景的深入考察,和对文章文本的细致剖析,指出:
(一)胡适写作〈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的主观动机与李大钊发表〈我的马克思主义观〉一文没有任何瓜葛;
(二)胡适在这篇文章中所批评指责的「过激主义」不是「马克思主义」而是「无政府主义」(具体的代表人物是黄凌霜。
胡适没有在文章中点明这一点,是鉴于当时无政府主义者正遭到当局的严厉镇压,胡适不愿给人以趁火打劫充当政府帮凶的印象);(三)胡适在这次争论中并未根本反对马克思主义。
2笔者完全赞同李良玉教授的分析和论断。
3
这里,笔者想着重就所谓「问题与主义之争」的另一位当事人──李大钊──当时的活动和思想作一些分析与说明,以进一步论证和阐述李良玉教授的上述观点。
本文所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胡适〈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发表前后的李、胡关系;
(二)李大钊〈再论问题与主义〉一文的立论主旨和争论的焦点;(三)「问题与主义之争」对李大钊思想发展的后续影响。
一
要想确切地判断「问题与主义」之争的性质和意义,首先要了解争论发生前后的李、胡关系。
维系李大钊与胡适关系的重要纽带是《新青年》杂志和新文化运动。
《新青年》是新文化运动的一面旗帜。
1915年创刊以后,在它的周围逐渐形成一个数量庞大的新文化运动阵营群体。
李大钊和胡适很早就成为该杂志的热心读者和撰稿人。
1917年初,陈独秀就任北大文科学长,《新青年》的编辑出版工作由上海迁往北京,成为北大新派知识分子的同人刊物。
几乎与此同时,胡适和李大钊也先后接受蔡元培的邀请,赴北大担任教职。
此后,他们都积极参与《新青年》及其卫星刊物《新潮》和《每周评论》的各项事务,成为《新青年》群体的两个核心人物。
如果我们细致地分析一下北大《新青年》群体的成员构成和活动,不难发现,这个人数庞大的阵营实际上是由许多若隐若现的小圈子构成的。
这些小圈子的形成大致与籍贯、党派渊源、师承关系、留学国别、学术研究领域和个性化的文学(艺术)审美趣味的差异等因素有关(后来《新青年》群体的逐步分化与此有很大的关联)。
而据笔者的观察,李大钊和胡适恐怕是《新青年》阵营内部各个小圈子中间人际关系和思想情感最超脱的两位,因而他们在维系整个阵营群体的团结方面一直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他们的这种超脱,既与他们敦厚随和的个人性格有关,也与他们驳杂、多元的思想形态有关。
就双方当时的思想形态而言,胡适主要站在自由主义和实验主义的立场上,以一种「宽容」的和经验理性的态度去看待当时国内外的各种社会思潮和政治主张,能够自觉地把「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包容在需要引介、研究的「新思潮」概念当中;李大钊早年深受近代西方自由主义「民主」、「宪政」观念的影响,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以后开始热衷于对社会主义学说和苏俄布尔甚维主义实践的引介。
不过当时他对「社会主义」概念的理解主要以「进化论」和「互助论」为介质,将「平等」、「自由」、「博爱」看作其核心内涵;同时,他对所谓「阶级竞争」和「社会革命」的理解也被自觉地限制在「宪政」制度的框架之内。
换言之,李大钊当时并不认为「社会主义」、「布尔甚维主义」的精神与「民主」、「宪政」的制度框架是不相兼容的(李大钊与一般传统的宪政主义者的不同之处在于,他似乎特别强调「劳工」和「妇女」这两个特殊社会群体的权益)。
上述李、胡二人思想形态的多元性和相互兼容的特点,构成他们长期合作共事和共同致力于新文化运动的情感的和思想的基石。
客观地讲,在所谓「问题与主义」之争发生前后,李、胡二人之间的确存在着某种思想观念的差异。
但是他们之间的思想差异并不表现为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的根本对立。
在这两个层面上他们的思想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
他们之间的思想差异主要表现在:
胡适比较多地注重于思想启蒙方面,李大钊比较多地注重于介入现实政治;胡适比较重视立言,李大钊比较重视力行;胡适注重输入学理的主要诉求是改造人们的思想观念,李大钊注重输入学理的主要诉求是改造中国的政治与社会制度。
过去,大多数国内学者似乎过分强调了意识形态的因素,同时也夸大了他们思想差异的程度。
在笔者看来,他们之间的那些思想差异与其说是意识形态分歧,不如说是毛泽东所谓「矛盾无处不在」的一个注脚,或者是殷海光先生所谓「观念人物」和「行动人物」之间的那种差别。
联系上述背景分析,再联系此前李大钊的许多文论,我们不难发现他和胡适之间在思想与情感方面的许多共鸣之处。
事实上,胡适〈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一文中的许多内容也都是李大钊常谈的一些话题,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他与李大钊对一些问题的共同看法。
例如:
第一,胡适在文章中说:
「前几天北京《公言报》、《新民国报》、《新民报》(皆安福部的报),和日本文的《新支那报》,都极力恭维安福部首领王揖唐主张民生主义的演说,并且恭维安福部设立'民生主义的研究会'的办法。
有许多人自然嘲笑这种假充时髦的行为。
但是我看了这种消息,发生一种感想。
这种感想是:
'安福部也来高谈民生主义了,这不够给我们这班新舆论家一个教训吗?
'」4。
与之相对应的,李大钊曾经说过:
「我们谈主义罢,王揖唐也来谈主义;我们非主义罢,阎锡山又来非主义。
究竟如何是好呢?
」5
第二,胡适在文章中说:
「现在中国应该赶紧解决的问题,真多得很。
从人力车夫的生计问题,到大总统的权限问题;从卖淫问题到卖官卖国问题;从解散安福部问题到加入国际联盟问题;从女子解放问题到男子解放问题……那一个不是火烧眉毛紧急问题?
」6胡适这里所列举的一系列问题,均可见于李大钊的〈可怜的人力车夫〉(1917年2月10日)、〈胡适〈美国的妇人〉跋〉(1918年7月1日)、〈新纪元〉(1919年1月5日)、〈政客〉(1919年1月26日)、〈联治主义与世界组织〉(1919年2月1日)、〈劳动教育问题〉(1919年2月14、15日)、〈战后之妇人问题〉(1919年2月15日)、〈唐山煤厂的工人生活〉(1919年3月9日)、〈统一癖〉(1919年4月6日)、〈混充牌号〉(1919年4月6日)、〈废娼问题〉(1919年4月27日)等文论。
而这些文论又多是不久前在同人刊物《新青年》、《新潮》和《每周评论》上发表的。
第三,次提到各种「挂羊头、卖狗肉」式的伪「主义」问题。
这正是李大钊〈混充牌号〉一文的主题。
因此我们可以推论:
胡适文章的灵感部分地直接源自李大钊的那篇短文。
据此,笔者认为,胡适的〈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一文不但没有暗讽李大钊的意图,相反,他是将李大钊放在「我们」中一员的地位上,认为自己的文章代表着包括李大钊在内的《新青年》和《每周评论》编辑部同人的共同意见。
那么,在所谓的争论发生前后,李大钊又是如何看待两人的关系的呢?
他是否把胡适看成自己在《新青年》阵营内部的对立面呢?
在这个问题上,可能引起争议的史料主要有两个:
第一,1919年4月,李大钊曾经给胡适写过一封信,内容如下:
「适之吾兄先生:
听说《新青年》同人中,也多不愿我们做《新中国》。
既是同人不很赞成,外面又有种种传说,不办也好。
我的意思,你与《新青年》有不可分的关系,以后我们决心把《新青年》、《新潮》和《每周评论》的人结合起来,为文学革新的奋斗。
在这团体中,固然也有许多主张不尽相同,可是要再想找一个团结象这样颜色相同的,恐怕不大容易了。
从这回谣言看起来,《新青年》在社会上实在是占了胜利。
不然,何以大家都为我们来抱不平呢?
平素尽可不赞成《新青年》,而听说他那里边的人被了摧残,就大为愤慨,这真是公理的援助。
所以我们愈该结合起来向前猛进。
我们大可以仿照日本'黎明会',他们会里的人,主张不必相同,可是都要向光明一方面走是相同的。
我们《新青年》的团体,何妨如此呢?
刚才有人来谈此事,我觉得外面人讲甚么,尚可不管,《新青年》的团结,千万不可不顾。
不知先生以为如何?
」7
人们在解读这封信时,很可能会把文中提及的「主张不同」认做李、胡之间的主张不同。
但是仔细研读李大钊〈再论问题与主义〉一文之后,笔者认为这里的「主张不同」是指「我们」与陶孟和之间8。
很显然,李大钊在写这封信时,是将胡适作为「我们」中的一员的。
他写这封信的目的是要胡适去做陶孟和的团结工作(胡适之所以可能会对陶孟和产生积极的影响,主要是因为他们两人是当时《新青年》编委里仅有的两位「西洋」留学生)。
第二,李大钊在〈再论〉中说过这样一段话:
「《新青年》和《每周评论》的同人,谈俄国布尔扎维克主义的议论很少,仲甫和先生等的思想运动、文学运动,据日本《日日新闻》的批评,且说是支那民主主义的正统思想。
一方要与旧式的顽迷思想奋战,一方要防遏俄国布尔扎维克主义的潮流。
我可以自白:
我是喜欢谈谈布尔扎维克主义的。
」9这里,李大钊的确提到一种分野,但是这种提法引自日本的报刊,而且这种分野中所谓「正统」一方还包含着陈独秀。
因此他这段话的真实含义究竟是甚么,笔者认为还有待进一步分析推敲10。
无论如何,这段文字只能证明李大钊对布尔扎维克主义感兴趣,却不能反证陈、胡反对布尔扎维克主义。
陈、胡当时不谈或少谈布尔扎维克主义的原因可能很多,如对这个议题的兴趣不如对其他议题的兴趣强烈;或者是对这个问题不够了解不愿妄加评论,等等。
据此断定李大钊与陈、胡二人之间存在意识形态的分野似乎有点牵强。
另外,可以正面揭示当时李、胡关系的史料有:
第一,大约在1919年5、6月间,李大钊为给杜威等写回信事致函胡适。
信中说:
「杜威先生和柯先生的信送上,乞为代覆。
杜威先生一信,大致系感谢杜威先生指导我们的厚意,我们自然应该把教育比个人看得更重,不过政府并没有正式向我们表示他愿和解的意思,而且正在那里制造加害我们代表的材料。
以后进行,还希望他多多指教。
……此信不妨稍详,兄可加入些意思。
」11
这封信中所表现出的密切的「同志」关系无须再加说明。
这里特别值得注意的,倒是他们处理同人之间共同意见的程序和方法。
笔者认为这是我们理解胡适〈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一文的性质和含义的一个很细微然而却很重要注脚。
第二,胡适的文章发表前不久,北京《晨报》上刊登了一则〈为新潮社辟谣启事〉,意在为社会上谣传傅斯年、罗家伦被安福部收买事辩诬12。
考虑到傅斯年、罗家伦两人在与李、胡两人的关系中更接近胡适的事实,这个启事显然是由胡适主导并起草的,但是这个启事显然也代表了李大钊的意见,因而得到李大钊的签名赞助。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在所谓「问题与主义」之争发生以前,李、胡二人之间无论是在意识形态方面还是在个人关系方面都没有甚么实质性分歧。
双方都自觉地把对方包容在「我们」的范畴当中。
这是我们理解「问题与主义」之争的性质和意义的重要前提。
二
李、胡「问题与主义之争」的争论焦点是甚么?
这种争论的性质究竟应该如何界定?
这场争论的意义又是甚么?
这是本文要考察的第二个问题。
为了弄清楚上述问题,我们有必要先分析一下胡适〈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一文的要旨。
笔者认为,胡适的这篇文章的要旨,是想从理论上阐述和规范「主义」一词的确切含义,并不涉及对某一种具体的「主义」的评价。
为了更好地说明「主义」概念的「名」与「实」,他才将论述的内容引申到「主义」的产生过程,将「主义」与「问题」两者有机地联系起来。
他说:
「凡『主义』都是应时势而起的。
某种社会,到了某时代,受了某种的影响,呈现某种不满意的现状。
于是有一些有心人,观察这种现象,想出某种救济的法子。
这是'主义'的原起。
主义初起时,大都是一种救时的具体主张」13。
这里,胡适要说明的观点是:
(一)真正严格意义上的「主义」都是由「问题」引发的,具体的「问题」是各种「主义」产生的语境,因此研究「主义」不能离开对「问题」的研究。
(二)真正严格意义上的「主义」都必然地包含着解决「问题」的具体思路和方法。
那些没有任何实质内容的、凌空蹈虚的所谓「主义」,都只能看作「抽象的名词」,而不能称之为「主义」;至于那些「挂羊头、卖狗肉」式的伪「主义」,本来就是用来招摇撞骗、欺世盗名的,更不能把它与真正严格意义上的「主义」概念相混淆,否则只会增加一般人对「主义」概念的误解和反感。
换言之,在胡适看来,一种「主义」是否涉及具体「问题」,和它怎样谈「问题」,是我们研究和评价各种「主义」的一个必要前提;当谈论「主义」成为一种时尚、几乎人人都在谈论「主义」的时候,冷静、理性地考察那些「主义」与「问题」的关系,一方面可以据此判断各种「主义」的「真」、「伪」,另一方面可以据此判断各种「主义」的价值。
这就是胡适〈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一文的主题和核心观点。
在通常情况下,胡适的这篇文章是不会引起李大钊误解的。
因为《新青年》(以及《每周评论》、《新潮》)圈子里的人经常通过聚会和通信相互交流信息和各自的思想,一些重要文章在构思和写作的过程中,常常会在圈子里有所讨论,征求各方同人的意见。
同人之间观点的歧异是存在的,但这种歧异通常是建立在对对方观点及其内涵深入了解的基础上的。
这一次是一个的例外。
因为在胡适的文章写作和发表时,李大钊正在外地一个偏僻的深山里休假。
在他写给其它友人的信里,曾提到当地交通和通讯的闭塞14。
我们可以推知当时他与胡适之间的交流也因这种不便而暂时中断。
另一方面,如我们在前面分析的那样,胡适或许认为自己的这篇文章完全可以代表包括李大钊在内的编辑部同人的共同意思,根本没有必要就此问题再与李大钊通气。
结果,缺乏交流终于导致误会。
李大钊显然误解了胡适文章的主旨及其影射对象。
他没有注意到胡适在谈到「主义」一词的时候,许多地方都打了引号;也没有意识到胡适所批评的「过激主义」是黄凌霜的无政府主义,胡适所批评的「社会主义」是「王揖唐的社会主义」。
他主观地认定胡适是在一般意义上贬抑「主义」的意义和功用,并把「过激主义」和「社会主义」当作两个反面典型,因而起了与胡适商榷的心思。
李大钊〈再论问题与主义〉一文的内容实际上分为两个层次。
第一层意思是对胡适文章的观点表示认同,第二层内容是由胡适观点引发的感想。
他在文章的开头说「读了先生在本报31号发表的那篇论文,题目是'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就发生了一些感想。
其中有的或可与先生的主张相互发明,……」;在文章的结尾又说「以上杂拉写来,有的和先生的意见完全相同,……」。
在笔者看来,这两段话决不是一般商榷文章中常见的可有可无的客套话,它们实际构成〈再论〉一文的第一层内容,表明李大钊对胡适就认识论范畴所谈论的「问题」与「主义」关系──即真正严格意义上的「主义」都产生于各种具体的「问题」,因此谈「主义」与谈「问题」是不可分割的──是完全赞同的。
他对其他问题的讨论都是以承认这个共识为基础和前提的。
他之所以在〈再论〉中将这个内容一笔带过,而没有做深入细致的说明,主要是因为胡适的文章对这种关系已经谈得很充分、很透彻了。
另外,李大钊在〈再论〉中还明确表示,那些喜好玩弄「抽象的名词」的「主义」无聊文人,和那些「挂羊头、卖狗肉」式谈「主义」的无耻政客,根本不配看作「我们」谈话的对象,对他们的言论和行为也没有必要认真地加以批驳。
我们再来分析一下李大钊〈再论〉一文的第二个层面──也就是李大钊自己认为是对胡适观点所作的批评和修正的那些内容。
他的观点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
第一、「『问题』与『主义』有不能十分分离的关系。
因为一个社会问题的解决,必须靠着社会上多数人共同的运动。
那么我们要想解决一个问题,应该设法使他成了社会上多数人共同的问题。
要想使一个社会问题,成了社会上多数人共同的问题,应该使这社会上可以共同解决这个那个社会问题的多数人,先有一个共同趋向的理想、主义,作他们实验自己生活上满意不满意的尺度。
那共同感觉生活上不满意的事实,才能一个一个的成了社会问题,才有解决的希望。
不然,你尽管研究你的社会问题,社会上多数人,却一点不生关系。
那个社会问题,是仍然永没有解决的希望;那个社会问题的研究,也仍然是不能影响于实际。
所以我们的社会运动,一方面固然要研究实际的问题,一方面也要宣传理想的主义。
这是交相为用的,这是并行不悖的。
」
第二、「大凡一个主义,都有理想与实际两方面」,因此「高谈主义」并没有甚么不可,「这种高谈的理想,只要能寻一个地方去实验,不把他作了纸上的空谈,也能发生些工具的效用,也会在人类社会中有相当的价值。
不论高揭甚么主义,只要你肯竭力向实际运动的方面努力去作,都是对的,都是有效果的。
」
第三、「主义的本性,原有适应实际的可能性,不过被专事空谈的人用了,就变成空的罢了。
……先生所说主义的危险,只怕不是主义的本身带来的,是空谈他的人给他的」;「在今日群众运动的时代,这个主义、那个主义多半是群众运动的隐语、旗帜,多半带着些招牌的性质。
既然带着招牌的性质,就难免招假冒招牌的危险。
……因为有了假冒牌号的人,我们愈发应该一面宣传我们的主义,一面就种种问题研究实用的方法,好去本着主义作实际的运动,免得阿猫、阿狗、鹦鹉、留声机来混我们骗大家」;「我们惟有一面认定我们的主义,用他作材料,做工具,以为实际的运动。
一面宣传我们的主义,使社会上多数人都能用他作材料,作工具,以解决具体的社会问题,那些猫、狗、鹦鹉、留声机,尽管他们在旁边乱响;过激主义哪,洪水猛兽哪,邪说异端哪,尽管他们乱给我们头衔,那有闲工夫去理他!
」
第四、「我是喜欢谈谈布尔甚维主义的。
……我总觉得布尔甚维主义的流行,实在是世界文化上的一大变动。
我们应该研究他,介绍他,把他的实象昭布在人类社会,不可一味听信人家为他们造的谣言,就拿凶暴残忍的话抹煞他们的一切。
」
第五、「『根本解决』这个话,很容易使人闲却了现在不去努力,这实在是一个危险。
但这也不可一概而论。
若在有组织有生机的社会,一切机能都很敏活,只要你有一个工具,就有你使用他的机会,马上就可以用这工具作起工来。
若在没有组织没有生机的社会,一切机能,都已闭止,任你有甚么工具,都没有你使用他作工的机会。
这个时候,恐怕必须有一个根本解决,才有把一个一个的具体问题都解决了的希望。
……我们应该承认:
遇着时机,因着情形,或须取一个根本解决的方法,而在根本解决以前,还须有相当的准备活动才是。
」
从上面的引文看,李大钊〈再论〉一文所谈论的重点依然是「主义」与「问题」的关系。
与胡适的原文相对照,似乎内容相同,观点相异。
但是如果从严格的论理逻辑去分析,我们不难发现,李大钊这里所讨论的问题实际上已经溢出胡适原文所讨论的范畴之外。
换言之,虽然他们讨论的都是「主义」与「问题」的关系,但双方讨论的关系所处的范畴截然不同,双方的着眼点也不一样。
胡适原文所阐述的「主义」与「问题」关系,主要限制在认识论的范畴之内;李大钊这里所讨论的「主义」与「问题」关系,则主要表现在实践的环节之中。
胡适从认识论的角度出发,强调「主义」产生于各种具体的「问题」,所以要研究「主义」就不能不研究「问题」,只有充分认识了「问题」,才能了解「主义」产生的语境,真正理解「主义」的主旨和意义;李大钊则从变革现实、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强调「主义」是一种「工具」,它对于解决「问题」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主义」包含「理想」的成分,它可以为人们批判现实提供一种理想的价值参照;「主义」的实行离不开群众的拥护,因此必须大力积极宣扬「主义」,以使人们能够充分认识「主义」的价值和功用,从而使「主义」由一种进步的观念形态转化为一种变革现实的物质力量。
很显然,李大钊〈再论〉一文对「主义」价值和功用的强调实际上隐含一个前提:
他所认同和强调的那些「主义」必须是胡适所谓的「真主义」;他主张大力积极宣扬「主义」的一个重要目的,在于防范和遏止「假主义」的流行泛滥,这本身就是胡适原文观点的核心内容之一;他对「主义」的工具性作用的看法,如前所述,也是胡适原文观点的应有之义。
如果看清楚了李、胡观点的这些内在逻辑关系,那么,李大钊写作〈再论〉的初衷,与其说是为了批驳胡适的观点,不如说是一种借题发挥;〈再论〉中的许多观点,与其说是对胡适论点的批判性修正,不如说是对胡适论点的拓展和延伸;从胡适的〈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到李大钊的〈再论〉,与其说是不同音乐主题之间的切换,不如说是同一音乐主题的不同变奏。
李大钊的〈再论〉一文的确多次提正面到了「马克思主义」和「布尔甚维主义」,但对这些「主义」的解说和评价显然不是文章的主题。
从论述的结构体系看,这些「主义」都是为说明相关论点所提供的例证。
李大钊对这些「主义」的强调,着眼点并不在于这些「主义」的意识形态正确性,而在于这些「主义」都具有实质性内容,符合胡适所谓「真主义」的要件。
而且,李大钊对「马克思主义」和「布尔甚维主义」的强调并不具有排他性。
换言之,强调「布尔甚维主义」并不意味着反对其它主义──如实验主义、自由主义、基尔特社会主义等。
他说「不论高揭甚么主义,只要你肯竭力向实际运动的方面努力去做,都是对的,都是有效果的」就是一个论据。
因此,我们很难据此将〈再论〉一文看作李大钊关于意识形态的独立宣言。
明确了双方观点分歧的症结之所在,我们就不难判定胡适的原文与李大钊的〈再论〉的文章属性归类。
笔者的观点是:
这两篇文章的基本属性都是学术的而非政治的。
它们试图阐明的核心问题是「问题」与「主义」这两者之间的辨证关系,而不是关于某种「主义」的价值判断。
所谓「问题与主义」之争,首先源自李大钊对胡适原文内容的某些误解;其次是因为李、胡两个人观察问题的视角不同,所讨论问题的范畴不同,因而强调的重点也不同。
如果厘清了双方观点的内在逻辑关系,我们就不能说他们的观点是针锋相对、不可兼容的。
同时,我们也不应该把他们之间的争论看作当时《新青年》阵营内部的一次意识形态的较量。
当时李、胡二人的思想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和相互沟通的巨大空间。
事实上,当胡适在〈三论〉、〈四论〉中对李大钊的〈再论〉作出积极的响应之后15,李大钊便不再提出异议,所谓「问题与主义」的论争就此平息。
这里似乎有必要强调,笔者上述关于「问题与主义」之争的考辨,丝毫无意贬抑李大钊和抹杀〈再论〉一文的思想意义。
笔者认为,李大钊在〈再论〉中所提出的那些相关议题是很有意义的,他所表述的许多观点也无疑是正确的。
正是通过李大钊的质疑辩难和胡适的积极响应,关于「问题与主义」关系的讨论才得以由认识论的范畴拓展到实践的环节中,从而实现了由「实践(问题)」到「理论(主义)」、再由「理论(主义)」到「实践(解决问题)」的完整建构。
在这个完整的正确认知的建构过程中,李、胡二人的贡献实在难分仲伯。
三
长期以来,国内学界对所谓「问题与主义」之争的叙述和评价一直受到某种既定认识的误导,对争论发生的历史背景并不十分清楚,对李、胡双方的思想状况缺乏深入的了解和分析,将双方争论的焦点问题轻重倒置,以至混淆了这场争论的主要性质。
结果,不但过分夸大了双方的思想分歧和这场争论的历史意义,而且也在无形中高估了当时李大钊思想中的马克思主义成分。
应当承认,李大钊的确是《新青年》同人中比较早地关注苏俄社会主义革命的理论和实践的人,也是比较早地接触和传播马克思主义的人。
但我们也应该注意到,在争论发生时,他的思想中还包含着许多其它的成分,如中国传统的轮回史观的影响、政治观念中的泛道德化倾向、充满唯意志论色彩的主观战斗精神、近代西方宪政观念的影响、英国「工联主义」的影响、乌托邦社会主义的影响,等等。
这些非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因素,不但在李大钊的思想中与马克思主义并存,而且还一度影响着他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与诠释。
这种状况在「问题与主义」之争发生以后似乎并没有甚么重大改变。
李大钊思想形态的驳杂性当然是由多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