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师德十条红线.docx
《中小学师德十条红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小学师德十条红线.docx(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中小学师德“十条红线”
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1.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3.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4.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5.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6.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7.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8.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9.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10.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