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产业园施工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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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产业园施工招标文件
建筑工程施工
招
标
文
件
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制
二○一四年五月十三日
投标须知
项号
内容
1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
伊宁县城南产业园道路基础配套项目
建设地点:
伊宁县城南区
结构类型:
建筑层数:
檐口高度:
米跨度:
米
建筑总面积:
包含市政道路、市政管网、绿化景观、亮化工程、管理用房
项目类别:
三类
定额工期:
天(日历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招标范围:
全套设计图纸的施工及招标答疑内容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要求质量标准:
合格
要求工期:
计划2014年6月5日开工,2014年9月27日竣工
总工期:
115天(日历日)
2
资金来源:
援疆资金
3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
资质等级:
甲级
4
投标人资质等级: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
5
投标有效期为:
30天(日历日)
6
投标保证金额为:
捌拾万元
7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为伍份。
(制作成电子投标书)
投标文件综合标部分正本数壹份,副本数为肆份
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正本数壹份,副本数为肆份
8
投标文件递交至:
伊犁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详细地址:
伊宁市解放路三巷168号泰隆大厦五楼
9
投标截止日期:
2014年6月4日
时间:
16:
30(京时)
10
开标日期:
2014年6月4日时间:
16:
30(京时)
地点:
伊犁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一、工程说明
(一)除投标须知中所述内容外,其他相关条件如下:
1、立项计划批准书文号:
伊县发改字【2012】90号
2、规划红线图:
已办理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已办理
4、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已办理
5、资金证明文件:
已办理
6、施工图设计单位及图号: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
(二)资金来源
建设资金以投标须知第2项所述的方式获得,计划将资金4200万元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三)施工条件
1、建设用地面积:
2、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
已完成
3、施工用水、电情况:
已接通
4、有关勘察资料: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四)投标人的资格
1、投标人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2、由于腐败或欺诈等行为而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宣布无资格投标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
3、其他:
无
(五)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书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以及所有按照第二部分第(三)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第
(二)条所述的招标答疑纪要。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文件、图纸等发出后2日内,各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自己的问题;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和图纸等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将对其在投标截止期15日以前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招标人的答复将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包括对要求澄清问题的说明,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期15日之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据此发出的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收到。
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五)条的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
具体时间将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三、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语言:
与投标活动有关的所有文件均使用汉语。
(二)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
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参与了一份以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使其参与的全部投标文件无效。
(三)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
(1)投标书及其附表;(附件一)
(2)投标报价单;(附件二)
(3)投标保证金提交证明;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者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5)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2、投标文件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技术标主要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机械设备投入、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其保证措施、材料(周转材料)投入计划、管理人员投入、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技术难点及相应解决方案。
本部分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反映出投标人的有关情况。
(2)综合标主要内容:
企业获先进施工企业奖、安全生产奖、诚信先进单位奖、质量奖、文明工地奖、注册建造师获优秀称号、文明工地奖、工程质量奖、项目管理班子组成人员情况,投标书及其附表(附件一)、投标保证金提交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者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3)商务标主要内容:
投标报价单(附件二)辅助资料表(预算表、工程量清单等)。
(4)投标人必须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
如不够用时,由各投标人自行添补。
(四)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为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税收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的费用。
2、投标报价方式:
本工程采用下列第
(2)种方式。
(1)价格调整:
预算价,可因市场变化和政策性调整因素而变动;
(2)价格固定:
包干价,施工图预算加风险系数,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3)其他:
无
3、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
本工程采用下列第
(1)种方法。
(1)施工图预算计价: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计算工程量、单价和合价、各种费用及总价。
投标人按照三类工程类别取费。
工程预算、费用定额和政策性文件:
《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0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2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11年伊宁地区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工程单位估价汇总表》、《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关于发布伊宁地区2014年1月至3月份建设工程价格信息》的通知(伊州住建造【2014】8号文),《关于调整自治区建设工程税金组成和税率的通知》伊州建造[2011]9号,《关于调整伊宁地区及州直属县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的通知》(伊州住建造【2014】7号文)。
(2)工程量清单计价: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
投标人提供的单价包括了直接费、间接费、工程取费、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材料差价、利润、税金以及投标人考虑自身的承受力而担负的风险等因素。
(3)其他:
无
4、投标报价中所有单价和合价均采用人民币。
(五)投标有效期
1、投标书应在投标须知中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须知第4项所规定的日历日内保持有效。
2、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将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
这种要求以补充通知进行,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在延长期内,应满足第三部分第六条的全部规定。
(六)投标保证金
1、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投标人应在领取招标文件、收到图纸时向招标人交捌拾万元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工程总价的2%。
2、根据投标人的选择,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由在中国注册并在中国经营的银行所开出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银行保函的格式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或应采用招标人可以接受的其它格式。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
3、招标人有权拒绝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
联营体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将联营体全部成员定义为投标人,并列出全部成员名单。
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其退回图纸和有关资料时,予以退回(无息)。
5、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与建设单位正式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予以退回(无息)或直接转入履约保证。
6、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
(2)投标人不接受按第五部分第(四)条规定对其投标文件的修正;
(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的。
(七)现场踏勘
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踏勘现场具体时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各投标人。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八)投标文件的份数与签署
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
(二)条规定要求编制投标书,并按投标须知第6项要求的份数编制。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2、综合标、商务标一般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现象,表面整洁。
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
有改动时,应在修改处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3、技术标电子投标书的制作格式及要求:
(1)应用软件:
Microsoftword2000
(2)页面设置:
纸型:
A4;宽度:
21厘米;高度:
29.7厘米;方向:
纵向。
页边距:
上:
2.54厘米,下:
2.54厘米,左:
3.17厘米,右:
3.17厘米。
(3)电子投标书内容:
依据技术标打分表的一至九项评分项目设置章节,并编制相应内容,不得增加或减少项目(注:
对第一章施工组织设施中的第一项分部内容“项目管理网络图”编制为一、项目管理网络图(取消)及第二项分部内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编制为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取消),里面不编制任何内容),否则视为暗示处理,将技术标乘完权重后扣3分。
(4)电子投标书视图为文档结构图,目录设为正文、黑体小二号字体;章节名称设为标题一、黑体小二号字体;章节内的分部名称设为标题二、宋体四号字体(注:
以上所有字体均不得进行修饰)。
显示比例为90%。
(5)电子投标书文件名统一定为技术标投标书,不得任意更改,否则按废标处理。
(6)标书中项目管理网络图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统一用A3纸张制作出来,与光盘同数量统一密封在技术标投标文件封袋中。
(7)按投标须知第6项要求的份数刻录相应的光盘数量。
注:
明示、暗示及其扣分办法按自治区建设厅有关规定执行。
(8)电子投标书制作用的光盘为领取招标文件时所领光盘。
(九)投标文件的封装与标志
1、综合标、商务标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并由投标人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综合标、商务标“正本”、“副本”如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应分别密封在封袋中,并在封套正面注明:
“技术标”、“综合标”、“商务标”投标字样。
所有封袋上应写明工程名称或者合同段、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委托代理人印章)。
3、投标文件外封套所有启口处应贴封条,并加盖法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
4、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作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十)投标截止期
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须知第8项所规定的日期和时间前按规定的地址送达招标人。
2、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三)条的规定可以发出补充通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书的截止期限。
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在原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3、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十一)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可以在投标须知第8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通知的形式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书。
投标截止期之前对投标价格的修改应附有相应细目的单价和合价,并按照投标须知第6条规定的份数进行签署。
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三部分第(十一)条的规定编制、密封,并在内层和外层封套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在投标截止期后不能修改投标书。
4、在投标须知第8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与原投标有效期或根据本文件第三部分第(五)条延长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书;否则,根据本文件第三部分第(六)条的规定,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四、开标
招标人将于投标须知第9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投标人可委派代表参加开标(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一)有效证件
1、开标前,招标投标监督人员将查验投标人以下证件:
(1)投标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3)外省队伍进疆施工备案手续;
2、证件齐全的投标人为合格的投标人。
(二)无效的投标文件
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法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
(5)按照本文件第四部分第
(一)条规定有效证件不齐全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三)唱标
1、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有效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志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按本文件第三部分第(十一)条已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书的投标文件及无效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3、招标人将宣读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名称、工期目标、质量目标、投标价格、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宜的其它细节。
开标时未宣读和记录的投标价格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4、招标人应做好开标记录,与会的投标人或其代表应在登记册上签字证明出席。
五、评标、定标
(一)评标委员会
1、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有9人,其中:
专家名册中专家6人,业主代表3人。
(二)评标办法
1、本工程采用下列第
(1)方式进行评标。
(1)综合评估法:
对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获奖情况、投标价格等,能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
(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三)
本工程技术标权重K1=0.2,综合标权重K2=0.1,商务标权重K3=0.7
(2)工程量清单法,应当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注册建造师业绩等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价格最合理的低价格的投标人,但投标价格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
采用工程量清单法的,评标委员会可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价格调整方法,以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作必要的价格调整。
(3)其他:
凡投标企业投标预算价出现异常情况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现场核定,根据投标企业预算价的实际情况酌情处理;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企业的商务报价不得分.
(三)投标文件的澄清
1、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投标人应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
当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者说明,其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四)废标
1、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3、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4、出现重大偏差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五)重大偏差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的;
2、投标文件没有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
3、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或者联合体一方以自己名义对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
4、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做出两个以上报价未明确效力的;
5、投标的施工、装修、附属材料设备采购、工程监理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6、招标文件载明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贷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7、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8、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它情形。
(六)定标原则
中标人的确定应遵循择优选定的原则。
中标人的投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为合理低价;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3、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采用综合评估法时,应当确定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等时,投标报价低者排序在前。
(七)保密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如果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人的评标过程或授标决定施加影响,则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八)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之内签订合同。
2、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3、招标人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4、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一)本工程施工合同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
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单位(甲方)与中标单位(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二)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专用条件;
5、通用条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资料表以及其他任何构成合同一部分的文件。
(三)履约保证
1、履约保证的形式采用下列第
(2)种方式:
(1)银行保函形式;
(2)支票(转帐);
(3)其他:
无;
2、在签订书面合同后的7天内,中标人应向业主提交一份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供的履约保证,其数额为合同中标价的10%。
3、如果中标人未能满足第三部分第(六)条第6款的要求,则业主有充分的理由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乙方根据合同进行施工,在该工程竣工验收之前,履约保证金将一直有效。
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签字后7天内清退。
5、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业主必须保证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否则,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工程建设项目执法监察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将其行为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向全社会公布,同时在一定时限内限制其招标资格。
(四)进度计划
1、中标单位应在与招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前将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递交招标单位认可。
2、乙方必须按照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监督、检查。
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接受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
(五)工程工期
本工程国家定额工期为天,甲方要求施工工期为115天。
(六)工期延误
1、如果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后,乙方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者部分工程,甲方代表应在同乙方商议后决定竣工时间延长的期限工期相应顺延。
(1)额外的或附加的工程数量;
(2)合同条款规定引起的延误;
(3)不可抗力;
(4)由甲方造成的延误、障碍、阻止;
(5)可能出现的非乙方过失或违约的其他特殊情况。
2、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应向甲方支付赔偿费,计取赶工措施费的须扣除。
赔偿费支付办法按照下列第——条执行:
(1)乙方在投标书附录中自报的赔偿费和限额;
(2)按照合同工期,每推延一天,赔偿最终合同价格的---%,最大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
(3)其他:
无
3、甲方可从向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款。
此赔偿款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完成工程的责任和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七)工期提前
1、工期定额规定的工期时间不能满足建设项目使用要求时,招标文件确定需要缩短的工期超过工期定额规定20%及以上的,应计算赶工措施费。
赶工措施费按照下列第----条方法实施奖励:
(1)乙方在投标书附录中自报的赶工措施费和提前工期奖;
(2)按照__无支付赶工措施费;
(3)按照____无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提前工期奖;
(4)无
2、实际施工工期提前于合同工期,甲方按____无_____奖励。
(八)工程质量
1、质量与验收规范:
执行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以及自治区有关工程质量规定。
2、甲方要求工程质量等级为___合格_____。
3、工程质量评审部门:
执行国家、自治区现行规定。
4、乙方承诺的工程质量等级为合同的约定条件。
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现场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
返工后仍然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下列第
(2)条支付赔偿金。
(1)在投标书中自报的赔偿金;
(2)按照合同价格2%;
(3)其他:
无
5、甲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甲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工期相应顺延。
(九)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采取下列第
(1)种方式:
(1)合同价格固定:
投标人所填报单价和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已考虑风险因素。
(2)合同价格调整:
合同价格可调整因素:
政策性调整,设计变更以及图纸以外增减部分。
2、工程款支付:
在下述工作(签订合同、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完成后并在开工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
预付款支付的比例或金额:
按合同价的25%
3、工程开工后,甲方依照经审定的统计报表,逐月支付工程进度款。
当甲方付给乙方的工程款累计达到合同价的___35___%后,甲方即从每次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