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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王免园赋

枚乘《梁王兔园赋》校议

[摘要]枚乘《梁王兔园赋》是今存汉代以“赋”命名的赋作中时代最早的一篇骋辞大赋。

今存残篇,错讹十分严重。

上世纪初黄侃曾加校释,但所存问题仍然很多。

近八十多年中,再无人加以董理,论汉赋者也少有人提及这篇作品。

北大出版《全汉赋》主要据黄侃校释加以标点收入,仍然诘屈不可读。

本文在黄侃基础上重加校理,补缺字,去衍文,纠正讹误,恢复倒、乱字句和此前在句读上存在的一些错误,使所存文字可以通读。

又,文章对原作结构、首尾及中间所缺失的内容加以推测,以便读者认识原作之体制与规模。

这对于认识该赋在汉赋发展史上的地位及正确评价有关作家有较大的意义。

[关键词]枚乘兔园赋校释汉赋

《文心雕龙·诠赋》论及赋的早期发展时,在荀况、宋玉之后即提到枚乘,说:

“枚乘《兔园》,举要以会新。

”将其《兔园赋》作为代表作给以很高的评价。

该赋今存于《古文苑》,残缺甚为严重。

南宋章樵曾为之作注,疏通了一些文意,但对无法理解之处,往往强为之说。

如将“相物芴焉子有似乎西山”中之“有”字属上,作“芴焉子有”,注云:

“‘滋有’言物之多,‘子’当作‘滋’。

汉人以‘箕子之明夷’为‘荄滋’,则‘滋’、‘子’字通”。

然而“芴焉滋有”亦并不通。

据上下文来看,“芴”乃“刎”字之形误,“焉”乃“马”字之形误,“似”乃“事”字之音误,“子”乃“兮”字之形误,原句应作“相物(按:

物指牲畜之品类)刎马兮,有事乎西山”。

章氏对原文虽无断句,但注文都置于一句之后,有注文处,即为其理解之句读处。

然而其中往往有破句而读者,上面所说将“有”字属上即其例。

再如“激扬尘埃”一句,将“激”字属上,作“暴熛激,扬尘埃”。

如此之类颇多。

章氏不知原文有误,而循“注不离经”之陈法,故其注于认识原文作用不大。

上世纪二十年代黄季刚先生曾加校释,附于《文心雕龙札记·诠赋》篇之后,[1]范文澜先生《文心雕龙注》据以附于《诠赋》注中,按云:

“《古文苑》载枚乘《菟园赋》错讹不可理,黄先生校释如下。

”[2]马积高先生《赋史》、姜书阁先生《汉赋通义》并言其“错讹不可读”。

时人之论汉赋者,亦未见述其体例、引其词句、论其在赋史上之地位与影响者。

费振刚、胡双宝、宗明华三先生编《全汉赋》收录此篇,以《古文苑》韩元吉本所录为底本,“断句、校勘主要据范文澜注《文心雕龙》引黄氏校释本,参校岱南阁九卷本,守山阁本及《艺文类聚》卷六五所录”[3]。

比起黄季刚先生的校释本来,此本除增加了11条异文校语之外,第一次对原文进行了标点,黄氏本则只在韵脚字旁标“均”(古“韵”字),该断句处标“句”。

所以,《全汉赋》所刊是目前《梁王兔园赋》最完善的本子。

今据《全汉赋》所录,在黄季刚先生校释的基础上,对该篇再加校理,以期尽可能恢复其本来面目。

本文所用底本《全汉赋》用了新式标点,且较为易见,便于对勘。

黄季刚先生于他认为衍、讹之字皆加括号括起(除前面两字用方括号外,其余皆为圆括号,二者并无区别)。

《文心雕龙札记》于当断句处空一格,范文澜《文心雕龙注》则未空。

《全汉赋》校语在全文之后编号列出。

本文校理亦将黄季刚先生校释文字全录,鄙见有与之不同者,加以辨析。

章樵注文有关校勘者,酌情录之,其余注文皆不涉及,以免滋蔓。

为了讨论的方便,我将原文分为17节。

为便于同底本对照和校议之方便,其分节不完全以文意和叙述层次为标准。

为排印的方便,凡不影响校释和文意者,原文迻录中繁体字皆改为简体,异体字皆改为规范字。

如“长板”的“”,本为正体,“冗”、“宂”俱后起俗体,但今已定“冗”为规范字,而以“”、“宂”为异体,而此字如何写并不影响文意的理解和文字的是正,故本文录为“冗”。

为行文的简省,校议中提到黄季刚先生及其校释语,概简作“黄氏”或“黄曰”、“黄校”,特此说明。

枚乘此赋不只是写兔园的景致,还写了美女冶游和梁王射猎的场面,但现在所存,除文字错讹脱衍之外,首尾均有残缺,当中也有缺失。

今已无法恢复其原来之规模。

我们的校理,犹如文物残片的修复,只能使人由一件铜器残存部分之外形、厚度、弧度、质地、纹饰,推想其大小、形状与精美之程度;我们也只能让人们推知原文之篇幅、体制、大体结构,而不可能完全恢复原来之规模。

因原文讹、误、脱、衍、倒、残的情况十分严重,校理意见难免郢书燕说之诮,能得到学界朋友指正,使之更为完善,则是幸!

一、菟园赋:

章樵注云:

“孝王筑东园方三百里,为复道,自宫连属于平台三十余里。

菟园,园名。

《左传》鲁有菟裘,卫有菟圃,皆地名。

音徒。

”按:

因楚人名虎为“於菟”,故人于此赋之名称有惑。

我以为“菟”乃“兔”字之借。

菟裘见《左传·隐公十一年》,为鲁地。

据杜预注在泰山梁父县南;又《左传·哀公四年》有菟和,山名,据沈钦韩《地名补注》引《商州志》,在今陕西商县东一百一十里。

此均同菟苑关系不大,可以不论。

菟圃见《左传·僖公十九年》,卫地,据高岱《春秋地名考补》引或说,在今河南省长垣县境。

又《左传·昭公五年》:

“劳屈生于菟氏。

”杜预注:

“郑地。

”《水经注》作“兔氏”:

“野兔水上承西南兔氏亭北野兔坡。

《春秋传》云:

‘郑伯劳屈生于菟氏者也。

’”则“菟”乃“兔”字之借。

其地在今河南省尉氏县西北四十里距梁都睢阳较近。

《楚辞·天问》:

“而顾菟在腹?

”洪兴祖《考异》:

“菟一作兔。

”《补注》:

“菟与兔同。

”《战国策·楚策四》:

“见菟而顾犬,未为晚也。

”“菟”亦即“兔”字。

枚乘此赋《西京杂记》卷二、《文心雕龙·诠赋》、《艺文类聚》俱作《兔园赋》,作“兔”是也。

二、开头一节5句19字:

修竹檀栾,夹池水,旋菟园,并弛道,临广衍,长冗故。

“故”字韩元吉本《古文苑》及黄氏所录皆作“坂”,《全汉赋》盖涉下一字误抄。

作“坂“是也。

黄氏在“栾”、“园”、“衍”、“坂”四字旁均标“均”字,以此四字押韵。

我以为“长冗坂”当连下为句(此在下一节讨论),应只“栾”、“园”、“衍”三韵。

“修竹檀栾”,“栾”字押韵,由以下各句看,韵脚皆在偶句之末。

为便于理解和掌握文章节奏,可在“修竹檀栾”一句前加“囗囗囗囗”,补出其上句的位置。

下面四个三言句,偶句之末为韵脚。

例之以此,在“囗囗囗囗,修所檀栾”的前面至少还有两个四言句,其第二句末一字应为元部字(与“栾”同韵)。

另外,散体赋是由问对发展而来,其开头都具有“述客主以首引”(《文心雕龙·诠赋》)的结构特征。

所以,一般来说,它还应有一个类似小引的开头。

所以,应在开头标“上缺”二字,使读者尽可能推知其结构的情况,以便于做进一步的研究。

关于标点,“栾”字后应为句号。

后面四个三言句,我以为“园”字后可为分号,“衍”字后应为句号。

因为“栾”字前为四言句,为一层意思,小的结构上为一个意思单元;后面的三言句为一个意思单元。

此四个三言句中,前两句上下句式相对,后两句上下句式相对。

前两句与后两句为并列关系,故其间宜用分号。

三、第2节3句17字:

故径于昆仑,貇观相物芴焉子,有似乎西山。

故,黄校曰:

“即坂字,形近讹。

”径,黄校曰:

“一作正”。

韩元吉本注:

“一作征。

”按:

此节中“故径”之“故”非“坂”字之误,“径”字亦无误。

上一节末句“长冗坂”,黄校:

“长冗二字有误。

”然未言何误。

我以为“长”乃旁注“冗”字之义者,或校“冗”为“长”,后阑入正文,使两字并存。

今以留“长”字为优。

“故径”之“故”为“微”字之形误,连上作“长坂微径”,写苑中的地势,言地形复杂,其苑甚大而已。

则“坂”字后句号应去。

黄校“於字疑衍。

”按:

非衍文。

应为“兮”字之误。

先误为“于”,后又误为“於”,遂失致误之迹。

“兮”字后应以逗号断开。

“昆仑”后不当断,应连下句之前二字为一句。

貇,黄校:

“即貌字。

”按:

作“貌”字亦不词,或“邈”字之误。

这样,带上一节二字(去其衍文一字),前二句可恢复为:

“长坂微径兮,昆仑邈观。

“邈观”二字属上之后,第二句尚馀五字。

黄校:

“芴即物字之误。

焉涉下而衍。

”按:

黄氏之意,“芴”为其上“物”字之误,为衍文,“焉”亦衍文。

黄说似非。

如去此二字,则此复句之上下两句与前面复句句式不相侔。

此两字非衍文,而是讹误。

“物”之本义为杂色牛,亦指牲畜的种类、品级。

《诗·小雅·六月》:

“比物四骊,闲之维则。

”毛传:

“物,毛物也。

”孔颖达疏:

“《夏官·校人》云:

‘凡大事祭祀朝觐会同,毛马而颁之。

’‘凡军事,物马而颁之。

’注云:

‘毛马,齐其色。

’‘物马,齐其力。

’是‘毛物’之文也。

”《周礼·地官·牧人》:

“牧人掌牧六牲,而阜蕃其物,以供祭祀之牲牷。

”孙诒让《正义》:

“物犹言种类也,……凡牲畜,区别毛色,各为种类,通谓之物。

”此赋中“相物”指看选校猎祭祀所用之牲。

“芴焉”为“刎马”之误。

《韩非子·外储说右下》:

“马前不得进,后不得退,因下抽刀而刎其脚。

”即指斩马之腿。

此处用于校猎前的祭祀,故只选种类而不管毛色。

句末“子”字,黄校云:

“兮字之误也。

”是。

“有似乎西山,”“似”当为“事”之音讹,因下文即写西山之形势,则此处非以西山形容某处,而是说梁王将在西山有什么活动。

写西山形势,不过是写西山有关活动之前奏。

这样,此节连上节之二字,校理为:

长<冗>故(坂)故(微)径于(兮),昆仑(邈)观;相物芴(刎)焉(马)兮,有似(事)乎西山。

四、第3节4句17字:

西山隑隑,焉,崣,崟岩嵸巍。

,韩元吉本注:

“一作邵。

”按:

当为“迢”字之误。

先误作“邵”,再误作“”。

,章云:

“即嵬字。

”黄校云:

“即隗字,高貌。

”按:

“隗”、“嵬”均有高峻之义,二说俱可通。

然后来“隗”多用于倾倒义,则校为“嵬”可也。

,黄校云:

“二字有误。

”然未言由何而误。

章云:

“即巷路字,山间之蹊径也。

”韩说是也,乃涉上加山字头。

应指两面有墙或两面有建筑之通道。

崣,章云:

“即委蛇字,径之曲折也。

”今通作“逶迤”。

,黄校云:

“即纡字加山耳。

”嵸,黄校云:

“涉上而衍。

”黄校并是也。

第四句末“巍”字同“纡”字难以组合,且一、二句之“隑隑”、“”俱言高,此处之字应同弯曲之义相关,当系“隈”字之误。

“隈”指地势弯曲处。

此四句校理后为:

西山隑隑,迢焉嵬嵬。

巷路逶迤,崖纡隈。

五、第4节11句42字:

焉暴熛,激扬尘埃。

蛇龙,奏林薄,竹游风涌焉,秋风扬焉,满庶庶焉,纷纷纭纭,腾涌云乱。

枝叶翬散,摩来幡幡。

,黄校:

“即巍字之误。

巍或作岿。

归旁俗或作来,所谓追来为归也。

山又讹作。

”(黄氏所言“岿”、“归”,指其繁体)。

按:

看下文“激扬尘埃”,此节第1句非写山,然而也不是写风暴(下面有“游风涌焉,秋风扬焉”等),当是写狩猎车马奔腾之势。

“熛”当为“骠”字之误。

“骠”本为马疾行之貌,也指马之骁勇、矫健,如“骠骏”、“骠骑”等。

“暴”“骠”皆形容马,则“”亦应指马而言。

当为“”字之误。

《周礼·夏官·廋人》:

“马八尺以上为龙,七尺以上为,六尺以上为马。

”则“”指骏马。

黄氏于“焉”字下校云:

“上有脱文。

”按:

“焉”以下为两个四言句,就句式而言,可以是无脱文而有错乱。

如大体可以说通,又无较直接的证据说明确有脱文,则均可以无脱文视之。

“蛇”字下黄校云:

“上有脱文。

”其说是。

因为“蛇龙”二字既不能连上,也不能连下,显然句子不全。

黄氏以为脱于此二字之前,实际上也有可能脱于此二字之后。

姑依黄氏之说,视其脱于此二字之前,可在“蛇”字前加“囗囗”,以足字数,便于推测文意。

又:

《全汉赋》录黄校曰:

“黄校谓‘龙’上有脱文。

”此误录。

黄在“蛇”字下注“上有缺文”,是言“蛇”字上有缺文,非“龙”字上有缺文。

再者,脱在“龙”字之上,作“蛇囗囗龙”,将“蛇”、“龙”二字分开可能性很小。

又:

依该赋行文之例,排比的四言句皆押韵。

此处“竹”在沃部,与上下皆不谐韵,疑“蛇”字上所脱不止二字。

为反映押韵情况,应加□,补出与此二句押韵之二句的位置。

黄氏将“竹”字括起,校云:

“疑衍。

”按:

似非。

该赋此上均为四言句,此处亦应为四言。

盖黄读“奏林薄”之“薄”为名词,以“林薄”为词组,故以“竹”为衍文。

实则,此句中“奏”、“薄”皆为动词(章注:

“奏,奔走也”)。

“薄”为迫近之义。

《书·益稷》:

“外薄四海。

”孔传:

“薄,迫也。

”《左传·僖公二十三年》:

“薄而观之。

”注同。

《左传》、《国语》、《荀子》、《汉书》等书中此种用例甚多。

人们熟知的,如扬雄《反离骚》“恐日薄于西山”,李密《陈情表》“日薄西山,气息奄奄”,皆用为此义。

则此句当作“奏林薄竹”,为并列结构,同下“游风涌焉”意思相贯。

“游风涌焉”以下三句句式相同,句末俱有语助词“焉”,虽不押韵,因为有相同的语助词,读起来仍然音韵和谐。

与之相贯的四个四言句,“摩”黄校云:

“疑当作。

”联下文“幡幡”(按:

飞扬貌)看,黄说是也。

“来”,黄校:

“涉上而形误。

”然未言何字之误。

按当为衍文。

幡幡,章注:

“幡与番同,音波。

《尔雅》:

“番番、矫矫,勇也。

”章注误。

幡幡,翻动貌。

如《诗·小雅·瓠叶》:

“幡幡瓠叶”。

“纷纭纭纭”以下此四句中“乱”、“散”、“幡”为韵,至为明显,黄氏在此三字之旁俱标“均”字。

黄氏虽未在“焉”字下标“句”,但在“幡”字旁标了“均”,“焉”字属上(《文心雕龙札记》所附校本此字下有空格),“焉”为虚字脚,如加标点则应在“焉”字之下。

《全汉赋》编者据范文澜《文心雕龙注》所附该断句处无空格,所标“句”、“均”皆改在有关字之下,此句中“均”在“摩”字之下,故编者误以为黄氏在“摩”字下断句,致有此误。

六、第5节10句44字:

焉溪谷沙石,涸波沸日。

湲浸疾东,流连焉辚辚。

阴发绪菲菲,訚訚扰。

昆鸡蛙,仓庚密切,别鸟相离,哀鸣其中。

本节首一字“焉”应属上,前已言之。

除去“焉”字,馀43字。

前二句中,“涸”字,范文澜所附黄校本作“洄”,而《文心雕龙札记》所附作“涸”。

按:

不知范氏自己所改,抑另有所据,然作“洄”是也。

“洄波”指旋涡形成之水波。

“沸日”形容映在水中的日影因波澜而跳动,如在沸水中一般。

第三、四句,“浸”,黄校:

“即湲之误。

”据黄意,此句当作“湲湲疾东流”。

《全汉赋》以“流”字属下,“东”字后虽无标点,但加有校记符号。

依全书之例,校记符号均在断句处,无在句中者,似《全汉赋》将此二句断作“湲浸疾东,流连焉辚”,逗号乃因疏忽失去,断句与章樵相同(章樵注虽未断句,但校语皆在当断句之处,此处有一段注文也置之“东”字之下。

)按:

断句应在“流”字下,而“疾”字衍,原句应作“湲湲东流”。

“疾”乃旁注“浸”字或“湲湲”二字之义,而阑入正文者。

其阑入在章樵之前,故章樵注云:

“溪谷之水疾移而东。

“流”字属上,则第四句作“连焉辚辚。

”“连”,当为“涟”字之讹。

《说文》:

“澜,或从连。

”段玉裁注:

“古阑、连同音,故澜涟同字。

”“辚辚”,借作“粼粼”,水流清澈貌。

《诗·唐风·扬之水》:

“白石粼粼。

”毛传:

“粼粼,清澈也。

”“涟焉粼粼”,言水有微澜,但十分清澈。

第五句“阴发绪菲菲”,黄氏于“绪”下校云:

“此三字疑有误。

”按:

似“阴”字上脱三字,原文应作“囗囗囗阴,发绪菲菲”。

疑所脱第三字为“柳”字。

此二句由水而转入写水旁之树木。

“阴”借为“荫”。

“绪”,“絮”字之误。

二字同在鱼部。

明谢肇淛《秋日邀龙君御同钟伯敬林茂之赋诗》:

“绪谈闻芬菲”,即用同“絮”。

故抄录中得相混也(“絮”字心母,“绪”字邪母,汉代时并不同音)。

“发絮菲菲”写柳絮飞扬。

“訚訚扰”,今按:

韩元吉本作“訚訚扰”,黄氏所录同。

《全汉赋》误增一字。

又:

底本“扰”二字亦衍文,为注文阑入。

“訚訚”为和乐之义,又为盛貌,故注为“扰”。

“訚訚昆鸡”为一句。

昆鸡即“鹍鸡”。

“蛙”,章注:

“音题决,一音弟桂,字本作题,或作鹈,子规鸟也。

”其说是。

,黄校:

“一作鹈”。

鹈连下“仓庚”为一句。

前者见于《楚辞》,后者见于《诗经》。

范文澜书中所附黄校为“一作弟”,似误录。

“密切”,“切”为“肌”字之误。

《尔雅·释鸟》:

“密肌,系英。

”又《玉篇》:

“肌,继英,鸟名。

”按:

“系”字旧读如“继”,故两处所载名称之音同。

因为其名“密肌”,则必有此鸟雄雌相亲的传说,又因音近而误作“密切”。

“别鸟”为衍文,乃亦旁注密肌“相离”者,阑入正文。

“别鸟相离”语意重复,枚乘不至如此措词。

这一节经校理为:

溪谷沙石,洄波沸日。

湲浸(湲)<疾>东流,连(涟)焉辚(粼)辚(粼)。

□□[柳]阴(荫),发绪(絮)菲菲。

訚訚<扰>昆鸡,(鹈)蛙()仓庚。

密切(肌)相离,哀鸣其中。

上面一节中,《文心雕龙札记》所附《枚乘梁王菟园赋》黄氏在“辚”、“蛙”、“离”、“中”四字之旁标“均”字,范文澜书中所附则在“石”字之旁也标有“均”字。

按:

“石”在铎部,“日”在质部,可以旁转。

“日”在质部,“辚”在真部,西汉时此二部合韵之例甚多,故“日”、“辚”亦应合韵。

而“中”(冬部)与“离”(歌部)、“蛙”()(支部)并不合韵。

范文澜书所附“中”字旁标“句”,而《文心雕龙札记》所附标“均”,后者或抄录有误。

又:

经如上校理,“蛙”()已不在句末,而“菲”、“庚”、“中”都在偶句之末。

“菲”在微部,与真部之“辚”字为旁对转,仍可谐韵。

“庚”在耕部,“中”在冬部,先秦古韵“庚”在阳部,但枚乘当秦汉之际,去战国未远,“庚”、“中”二字通押也是可能的。

七、第6节2句22字:

若乃附巢蹇之傅于列树也,欐欐若飞雪之重弗丽也。

蹇,黄校云:

“二字有误。

”按:

《龙龛手鉴·鸟部》:

“,之俗字。

”据《字汇补·鸟部》:

“与同。

”乃指须母鸟喂食之小鸟。

因其翅膀未硬,腿软不能站立,故曰蹇(蹇,跛足)。

“附巢”言常在巢中,尚未出窝。

“傅”乃“传”字(繁体)之误。

韩元吉本《古文苑》作“”,盖“传”之俗体,黄氏误录为“傅”。

小鸟开始习飞,飞程很短,只能是在相邻的树间飞来飞去,故曰“传于列树”。

后一句黄氏在“丽”字下云:

“三字有误。

”章注:

“鸟色白若飞雪,集树而弗丽着。

丽是附丽之丽。

”录以供参。

此处乃写刚刚出窝习飞之幼鸟。

八、第7节16句73字:

西望西山,山鹊野鸠。

白鹭鹘桐,鹯鹗鹞雕,翡翠鸲鹆。

守狗戴胜,巢枝穴藏。

被塘临谷,声音相闻。

啄尾离属,翱翔群熙,交颈接翼,阘而未至。

徐飞翋,往来霞水,离散而没合。

鸠,韩元吉本校注:

“一作鸡。

”按:

作“鸠”是。

“鸠”在第二句之末,与第四句末一字“雕”均在幽部,押韵,作“鸡”则失韵。

“鸠”字后、“雕”字后俱应作分号。

鹘桐,黄校:

“盖鹘鸼之误。

”按:

“桐”、“鸼”古音相近。

“桐”字定纽,“鸼”字属古声十九纽之端纽,声纽相近。

古韵“桐”在东部,“鸼”在幽部,为旁对转。

郝懿行《尔雅义疏》云:

“又名鹘嘲”,“今验其声、正作鹘嘲。

鹘嘲声转又为钩鸼、格磔也。

”“鹘桐”亦声转所成异称,因音近而误。

鸲鹆,九卷本《聚类》作“”。

按古代旁、鸟旁,往往不分,此二条以鸟旁为通行,可不改字。

“戴胜”下章注:

“皆鸟名。

守狗声似呼卢。

戴胜降于桑,以为蚕候。

”守,黄校:

“盖字之讹。

《尔雅》:

‘,天狗’。

”按:

为天狗,不当作“狗”。

或者亦俗称为“守狗”。

《尔雅》“”郭璞注:

“小鸟也,青似翠,食鱼,江东呼为水狗。

”“水”“守”同纽双声,故或作“守狗”。

五、六两句“翡翠鸲鹆”与“守狗戴胜”应前后相调。

“鹆”“谷”、“属”俱在屋部,故第五句至第十句,亦是双句谐韵(鹆、谷、属)。

如押韵之一句在第五句,至第八句才又押韵,不合本篇及此处上下文押韵的规律。

又:

第五至十句中,“藏”字后、“闻”字后俱应为逗号,“属”字后应为句号,这样可体现出换韵的情况,便于诵读。

当然,标分号亦可。

啄人,黄校:

“读为咮。

”按:

《说文》:

“咮,鸟口也。

”又《诗·曹风·侯人》:

“不濡其咮。

”毛传:

“咮,喙也。

”则咮指鸟喙。

此处言鸟字啄其尾自得其乐,故曰“离属”。

黄氏误解“啄尾”为首尾之义,故言“读为咮”。

第11、12句“熙”为“嬉”字之借,“熙”、“嬉”二字古音相同。

“翱翔群嬉,交领接翼”,“嬉”在之部,“翼”在职部,近韵可相押,“翼”字后应为句号。

第13、14句“至”字后应为逗号,“”后应为句号。

“”与第16句末的“合”同在缉部,相押。

章注:

“翋,音沓。

”黄校:

“即飒沓。

”按:

章说近是。

本为异体字,黄说是也。

阘,章注:

“低飞也。

”是也。

第15句“往来霞水”之“霞”九卷本注:

“一作露”。

按:

“霞”为“狎”字之误。

此误产生在章樵注之前,故章注云:

“言往来烟霞水云之间。

”章樵增字作注,显然缺乏根据。

然而此误时间不会太早,因为“霞”、“狎”中古以前并不同音。

“狎水”指在水中嬉戏。

九、第8节3句原21字

疾疾纷纷,若尘埃之间白云。

也予之幽冥究之乎无端,

“也”字属上,“云”字后句号当移“也”字后。

因“也”为语助词,故黄氏将“均”字标在“云”字旁。

因范氏书中所附“均”、“句”均在字下,《全汉赋》编者误以为“云”字下句。

予,黄校:

“予字有误。

”按:

当为“求”字之形误。

“求之幽冥,究之乎无端”上句言湖水之幽深,下句言水波灏渺。

又:

探下句“究之乎无端”,此句“之”字后脱“乎”。

“求之乎幽冥,究之乎无端”,语意相成,句式相侔。

“端”字后应为句号。

黄氏以“纷”、“云”上下为韵,是。

一O、第9节2句29字:

于是晚春早夏,邯郸裴国易阳之容丽人及其燕饰子相与杂遝而往款焉。

章樵在邯郸、裴国、易阳下注云:

“三县皆属赵国。

易阳在易水之阳,其地多美女。

”在“燕饰子”下注云:

“燕安而华饰,谓富贵子。

”按:

章注皆是。

“相与”之“与”,黄氏所录作“子”,校云:

“予之讹,读为与。

”今据韩元吉本作“与”。

裴,九卷本、《类聚》作“襄”,守山阁本作“裵”(裴异体)。

《全汉赋》校按:

“据《汉书·王子侯表》郑氏注,其地在今河北省肥乡县南,兹据改。

‘与’,九卷本、守山阁本作‘予’。

‘款’,守山阁本作‘’。

”按:

《全汉赋》据韩元吉本作“裴”、作“与”俱是。

黄氏似据九卷本而刻本又误“予”作“子”。

是黄氏所选底本不善。

《全汉赋》虽断句、校勘主要依据黄氏校释本,而底本改用韩元吉本,甚是。

“”为“款”之俗体。

“丽人”之“人”为“衣”字之残。

隶书“衣”字中有“人”字笔形。

因前面“邯郸、裴园、易阳之容”俱言丽人,此处不当再重复。

“及其”于此处文意不通,当为“服珥”之误。

“丽衣服珥”为句。

“子”字衍。

此节文字校正后标点为:

于是晚春早夏,邯郸、裴国、易阳之容,丽人(衣)及服其(珥),燕饰<子>相予(与),杂遝而往款焉。

黄氏于“款”字旁标“均”,意为同上节末之“端”相押。

然两句相距太远。

此处为散文句,以不押韵视之可也。

赋的开头先写了梁王兔园的形势,然后说“有事乎西山”,因而具体描述狩猎的人马前往西山时之气势及一路所见,山岩、溪谷、树木、禽鸟,并加描绘。

由之而联想到晚春早夏美女在园中冶游的景况,以人物点缀、烘托自然景观。

此下则写狩猎的收尾阶段:

“车马接轸,方轮错毂”,“怵惕腾跃”,而意犹未尽,因又游于西园。

则关于西山狩猎一段文字,已缺失不存。

今所存《兔园赋》为原赋中之两三段,并非完整的一部分。

一一、第10节6句26字:

车马接轸相属,方轮错毂,接服何骖,披衔迹蹶,自奋增绝,怵惕腾跃,

章注:

“方轮,并车。

错毂,杂行也。

”按:

章注是也。

第3、4句,章注:

“车中为服,在车外为骖。

《诗》:

‘两服上襄,两骖雁行。

’何骖谓何人之骖,忽披衔而蹄蹶。

”何,黄校:

“有误。

”按:

章注服、骖之义是,而注“何”字之意实据讹误文字强为之说。

黄氏言“何”字有误,然未言为何字之误。

视上下文,疑为“触”字之误。

“触”字(繁体)残损,轮廓与“何”字稍相近。

服马在车中,车多则前后相接;骖马在外,车多则左右相触。

“披衔”,“披”字亦误,因衔(马嚼子)不能说“披”。

“披”、“辔”音近而误。

“迹蹶”二字亦有误。

此一节中“属”“毂”为韵(屋部),“蹶”、“绝”、“跃”为韵(月部)。

至“跃”字,此层意思已完,其后应为句号。

“蹶”字后可用分号。

一二、第11节7句35字:

水意而未发,因更阴逐心相秩奔,隧林临河,怒气未竭,羽盖繇起,被以红沫,蒙蒙若雨委雪,

章樵以“怵惕腾跃水”为句,故注云:

“马蹶而奋,径林奔水,犹有怒气。

”水,黄校:

“字有误。

”按:

如章樵理解则句式与上下不谐,从句意言之,下文“意而未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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