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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财政政策

中国的财政政策

www.XINHUANET.com  来源:

新华网综合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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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色

 

    财政政策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之一。

财政政策主要通过税收、补贴、赤字、国债、收入分配和转移支付等手段对经济运行进行调节,是政府进行反经济周期调节、熨平经济波动的重要工具,也是财政有效履行配置资源、公平分配和稳定经济等职能的主要手段。

    改革开放以来,财政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针对各个时期国民经济发展的起伏变化,相继选择了不同的财政政策,在保障国民经济平稳持续发展中功不可没。

而且,财政政策的调控手段和方式也发生了显著变化,逐渐放弃了以行政手段为主的直接调控,形成了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以经济手段为主的间接调控体系。

    公共财政主要是满足公共需要、提供公共产品、服务公共利益,要努力做好财政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

在公共财政框架下,财政对“三农”、教育、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逐年增加。

    60年来,全国财政支出规模从1950年的68亿元,扩大到2008年的6026万亿元,2009年预算安排7.62万亿元,增长了1120倍。

最大的变化是,财政运行模式由计划经济时期的生产建设财政,逐步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共财政。

  “十一五”时期,全国公共财政总收入30.3万亿元,年均增长21.3%。

全国公共财政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分别达到4.45万亿元、1.49万亿元、3.33万亿元,比“十五”时期分别增长1.6倍、2.6倍、1.3倍。

2010年全国公共财政收入达到8.3万亿元。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到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目标。

  2011年3月20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1年会上阐述了我国当前财政政策和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

他说,作为“十二五”开局之年,2011年我国将从完善财政体制、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深化税制改革三方面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2011年将调减营业税,将部分容易产生环境污染、大量消耗资源的产品以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

  2011年5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工作。

会议强调必须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建立健全公开机制,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2011年7月,为推动地方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民生,充分发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的政策导向功能,中央财政正式设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

 税收风险报告:

中国税负水平高于中上等收入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修正案(草案)》通过

  2011-积极的财政政策

  2010年12月10至12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

会议指出,2011年将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

∙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

  2011年10月26日,为进一步解决货物和劳务税制中的重复征税问题,完善税收制度,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

(一)先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等开展试点,条件成熟时可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进行试点。

(二)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

(三)试点期间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

试点行业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并根据增值税特点调整。

纳入改革试点的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可按规定抵扣。

  房地产调控及房产税

  2010年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

  2010年4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房地产市场出现了积极的变化,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1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

  2011年1月28日起,重庆市试点向个人房产征收房产税,对重庆市主城9区内存量增量独栋别墅、新购高档商品房、外地炒房客在重庆购第二套房征收房产税,税率为0.5%—1.2%。

《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全文

  2011年1月28日起,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对上海居民家庭新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上海居民家庭的新购住房征收房产税,税率因房价高低分别暂定为0.6%和0.4%。

《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全文

  2011年2月16日,北京市出台了包括限购升级、加快保障房建设、加强金融税收管理等极为严厉的楼市调控措施--《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8号)。

>>专题

  2011年3月16日,发展改革委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规定从5月1日起施行。

5月1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实行“一套一标”,每套处5000元罚款。

构成价格欺诈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2011年4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中央财政增加安排180亿元,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城市棚户区改造及相关基础设施配套补助。

3月16日,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明确这项规定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

在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不断发展的过程。

    1980年9月,我国个人所得税法正式颁布,征税对象包括中国公民和中国境内的外籍人员。

但由于规定的免征额较高(每月或每次800元),而国内居民工资收入普遍很低,因此绝大多数国内居民不在征税范围之内。

    1994年,我国颁布实施了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初步建立起内外统一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其后,随着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国家对个人所得税制进行了几次重大调整。

>>详细

  2011年3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会议认为,为加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进一步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有必要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修改,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级次级距,并相应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

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11年4月20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将9级超额累计税率修改为7级,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标准,即免征额由每月2000元上调至每月3000元。

 个人所得税

  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起征点为35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公共服务

  2011年4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中央财政增加安排123亿元,用于新农保试点补助。

增加安排后,2011年新农保覆盖地区范围将从原计划的40%提高至60%,从7月1日起实施,城镇无收入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同步推进。

  2011年7月,财政部研究制定出《2011年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明确均衡性转移支付的构成、资金的分配原则及分配办法等,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

∙政府采购

  2011年7月1日始,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央单位采购的台式计算机和打印机,原则上全部纳入2011年批量集中采购试点范围,各主管部门要组织好批量采购计划汇总报送工作,集中采购机构要做好批量集中采购的招标等工作。

∙车船税

  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6月1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2010-积极的财政政策

    2009年12月5日至7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10年要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

   2010年1月10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当日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上说,2010年我国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将重点在扩内需、调结构上下工夫,加快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2010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2010年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新形势新情况不断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把握好政策实施的力度、节奏和重点。

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

一是保持适度的财政赤字和国债规模。

2010年拟安排财政赤字105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赤字8500亿元,继续代发地方债2000亿元并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二是继续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促进扩大内需和经济结构调整。

三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有保有压,继续向“三农”、民生、社会事业等领域倾斜,支持节能环保、自主创新和欠发达地区的建设。

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压缩公用经费。

四是切实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增强内外部约束力,有效防范和化解潜在财政风险。

    2010年7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会议强调,要坚持把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作为宏观调控的核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

7月27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部署下半年工作时明确表示,要把“稳定政策”作为宏观调控的主基调,继续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把握好政策实施的力度、节奏和重点,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010年9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0)》称,下阶段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根据新形势、新情况着力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

    2010年12月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提出,2011年我国将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

    【中国各历史阶段的财政政策】

    根据各个历史阶段的特点,依次采取了“促进国民经济调整的财政政策”、“紧缩的财政政策”、“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健的财政政策”、以及“积极财政政策”。

    促进国民经济调整的财政政策

    【时间】:

1979年

    【背景】:

经济出现过热现象及引发的财政赤字严重、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双膨胀、物价持续上涨、外贸逆差增加等问题。

    【内容】:

中央提出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

    一是改革财政体制,实行“分灶吃饭”,促进各级财政实现收支平衡。

    1980年起,除北京、天津、上海继续实行“总额分成、一年一定”的体制外,各省、自治区实行了“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新财政体制,打破了统收统支的局面,调动了中央和地方增加财政收入的积极性,事权和财权的统一、权利和责任的统一促使地方合理地安排财政收支和自求平衡。

这种体制对减少财政赤字,加强宏观调控具有一定的作用。

    二是压缩基建规模,控制投资需求。

    1979年,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基本建设财务拨款管理的通知》,要求基本建设不能突破国家预算指标范围;严格按照国家计划供应资金;严格执行结算纪律,防止和制止拖欠贷款;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纠正边设计、边施工、边生产的做法。

对引进的项目和1000多项未完工程,除保留必要的部分外,全部停建、缓建;对大部分非生产性项目也实行停建、缓建。

同时,严格基建投资的审批手续,并将基建资金逐步改为有偿使用,强化了投资硬约束。

通过这些措施把国家预算内的基本建设投资规模每年的增长速度控制在10%—25%之间,避免出现大起大落的现象。

    三是控制消费需求,压缩各项开支。

    由于消费基金增长导致需求膨胀,国家除控制预算内收入的增长速度外,还对预算外收入,尤其对社会集团购买力进行了严厉的控制。

在执行中对社会集团购买力实行计划管理,限额控制等办法。

1980年,规定文教、科学、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实行“预算包干,结余留用,征收归己”的办法,防止扩大支出和年终突击花钱。

另外,严肃财经纪律,控制奖金总额和超额津贴。

1980年,开展了财政纪律大检查,查出滥发的奖金上百种,有问题的资金达37.9亿元。

    四是增加农业、轻工业投资,提高消费品供给能力。

    为了改变农产品和日用品供不应求的局面,1979年安排了174亿元财政支农资金,1980年在提高农副产品价格和增加补贴的同时,支农资金也达到150亿元;除较多地安排轻工业基本建设投资外,财政还增加了轻纺工业挖潜改造和专项贷款15亿元。

通过增加供给,缩小消费品供应量与购买力之间的差距,平衡总供给与总需求。

    五是稳定市场,平抑物价。

    1979年,国家将粮食统购价格提高了20%,在此基础上超购加价幅度从原来的30%提高到50%,同时还相应提高了油料、棉花等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

粮油统购价格提高后,由财政补贴,当国家平价粮食供应出现缺口时,将议价收购的粮食平价销售。

1980年,国家财政的粮油价差补贴、超购粮油加价补贴和粮食企业亏损补贴支出共计108.01亿元,比1979年增加了47.39%,有力地平衡了商品供求,保证了物价稳定。

    六是调整进出口商品结构,平衡国际收支。

  首先,控制需要大量补贴的产品出口,减少高亏商品的出口,减少国家对外贸的财政补贴,调整进出口商品结构;其次,对出口创汇企业实行税收等各方面的政策倾斜,鼓励扩大生产出口商品,实现国际收支平衡。

  【效果】:

通过宏观调控,基本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物价稳定和信贷平衡的预期目标。

但由于经济调整中紧缩的政策力度过大,经济增长率从1980年的7.8%降到1981年的5.2%。

    【时间】:

1982年

    【背景】:

国民经济出现下滑

    【内容】:

1982年开始实行宽松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主要是通过放松银根,继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对企业实行利改税,调动企业和地方的生产积极性,增加有效供给,缩小总供给与总需求之间的差距。

  【效果】:

从1982年开始,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逐步回升,当年增长9.1%,增幅较上年提高3.9个百分点,1983年加快到10.9%。

     紧缩的财政政策

    【时间】:

1988年9月

    【背景】:

从1984年后期开始,国民经济过热的迹象又逐步显现,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差额不断扩大,投资消费高速增长,价格总水平大幅攀升。

为满足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要求和解决企业流动资金短缺的问题,国家不断扩大财政赤字,而为弥补赤字,银行超量发行货币,又加剧了物价指数上升。

    【内容】:

十三届三中全会提出“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方针。

实行了紧缩财政、紧缩信贷的“双紧”政策。

 

    一是大力压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从1988年9月至1989年第一季度,停建、缓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共1800多个。

同时,将调整预算外基建投资作为压缩投资需求的重点,一方面通过征集国家预算调节基金限制预算外资金的规模,合理引导预算外资金的流向;另一方面鼓励能有效地增加供给的生产投资,限制“楼、堂、馆、所”及住宅等非生产性投资的规模。

    二是控制社会消费需求。

    为了控制消费基金继续膨胀,首先严格控制社会集团消费,把专项控制商品由19种扩大到32种;其次,限制奖金等工资外收入的增长幅度,通过大力吸收存款来减少现期购买力;再次,对一部分高档耐用消费品如冰箱、彩电等采用专卖的办法,以减少流通环节的人为涨价因素。

为了稳定粮食和主要副食品的销售价格,国家财政继续保留定额补贴,对某些品种的补贴额甚至还有所增加。

此外,还在1989年财务大检查中把滥发奖金、实物列为一个重要内容,并将其作为一项考核制度,实行首长责任制。

    三是紧缩中央财政开支。

    削减财政投资支出,对经营不善、长期亏损的国有企业停止财政补贴,对落后的小企业进行整顿和关停并转等;大力压缩行政管理费支出,到1990年行政管理费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由上年的42.2%压缩到7.3%;为了减少货币投放,对所有单位持有的1981—1984年发行的国库券,推迟三年偿付本息。

    四是进行税利分流试点和税制改革。

    1988年在重庆进行税利分流试点,1989年扩大试点范围,企业利润先以所得税的形式上交国家,税后利润以一部分上交国家,余留部分归企业。

对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由税前利润归还,改为由税后利润和折旧基金及其他企业自主财力归还。

与此同时,对税制进行改革,1989年开征建筑税,将自筹基建投资建筑税由原来的单一税率改为差别税率,对非生产性建设、计划外建设和非重点建设实行高税率,对小轿车、彩色电视机征收特别消费税。

    【效果】:

“双紧”的财政货币政策实施后,经济过快增长得到了控制,物价迅速回落到正常水平,需求膨胀得到化解,固定资产投资的结构有所调整,产业结构不合理状态有所改变。

但是,由于“双紧”的财政货币政策,使企业在流动资金严重短缺的情况下,生产难以正常运转,经济效益明显下降。

随着经济增长速度的快速回落,居民收入的增幅也有一定的下降,市场不同程度地出现了疲软,财政困难也日益加剧。

    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 

    【时间】:

1993年

    【背景】:

1992年,在邓小平南巡讲话和党的十四大精神鼓舞下,全国排除干扰,解放思想,又掀起了新一轮的经济建设高潮。

到1993年上半年,经济运行的各项指标继续攀升,投资增长过猛,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的“瓶颈”制约进一步加剧,市场物价水平迅速上升,经济形势十分严峻。

    【内容】:

为了保持国民经济的平稳发展,党中央果断做出深化改革、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重大决策,1993年提出了加强调控的16条措施,其中财政政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改革财政体制,调整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

    1994年起实行分税制,按照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各自的事权,划分各级财政的支出范围;根据财权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收入;按统一比例确定中央财政对地方税收返还数额;妥善处理原体制中央补助、地方上解以及有关结算事项。

财政体制的改革,规范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分配关系,提高了“两个比重”,增强了国家的宏观调控能力。

    二是实行税利分流,规范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关系。

    1992年,税利分流在全国企业普遍试点,试点企业达到了4000多户。

税利分流理顺了国家与企业的利润分配关系,把激励与约束机制统一起来。

而且国家与企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的积极性。

更重要的是国家可以运用税收和利润两种渠道组织财政收入和调解经济运行,财政收入随着企业收入的提高而增长,从而提高了国家的宏观调控能力。

1993年,颁布实施了《企业财务通则》及《企业会计准则》,使国家与企业的关系进一步走向规范化。

    三是进行大规模的税制改革。

    首先,建立以增值税为主体的新流转税制度,规定增值税分13%和17%两档基本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实行按销售收入6%的税率征税;同时,扩大了消费税的征收范围,采取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征收办法;营业税的税目也进行了合理调整。

新的流转税制度不仅统一适用于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而且规范了企业的纳税行为。

其次,改革企业所得税制度,取消了按所有制形式设置所得税的做法,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以及股份制和各种形式的联营企业,均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

国有企业不再执行承包上缴所得税的办法,还取消了所得税前归还贷款、上缴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的规定。

再次,改革个人所得税,建立了统一的个人所得税,个人应纳税所得在原来六项的基础上又新增加了五项,计税方法上采取分项征收。

这次税制改革调整了国家、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对价格、金融、外贸、计划、投资等领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特别是有效地抑制了投资膨胀,保障了财政收入。

    同时,严格控制投资规模,清理在建项目,严控新开项目,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强化税收征管,清理越权审批减免税,限期完成国债发行任务,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过快增长,把预算会议费压缩20%,控制出国活动和各种招商办展活动,控制各项债券年度发行规模和债种;控制地方政策债券发行。

    【效果】:

实践证明,适度从紧的财政与货币政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996年,国民经济较为平稳地回落到适度增长的区间,成功地实现了“软着陆”,既有效地抑制了通货膨胀,挤压了过热经济的泡沫成分,又保持了经济的快速增长,形成了“高增长、低通胀”的良好局面,成为我国宏观调控的成功典范。

    积极的财政政策 

    【时间】:

1998年

    【背景】:

1997年7月2日,亚洲金融风暴在泰国爆发,迅速席卷东南亚诸国,我国对外贸易受到了严重冲击。

同时,产业结构不合理、低水平的产品过剩与高新技术产品不足并存、城乡结构不合理、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等经济结构问题对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产生了放大效应。

面对国内外经济和市场形势,在货币政策效应呈递减之势和坚持人民币汇率稳定政策的情况下,财政政策成为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

    【内容】:

为了扩大需求,从1998年7月开始,国家实施了积极财政政策。

    一是增发国债,加强基础设施投资。

    1998年7月,向国有商业银行发行1000亿元国债,1998年上半年又向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至2004年共发行长期建设国债9100亿元。

国债资金主要投向农林水利、交通通信、城市基础设施、城乡电网改造、国家直属储备粮库建设等方面,截至2004年末,七年累计实际安排国债项目资金8643亿元,并拉动银行贷款和各方面配套资金等逾2万亿元。

    二是调整税收政策,支持出口、吸引外资和减轻企业负担。

    为了支持外贸出口,分批提高了纺织原料及制品、纺织机械、煤炭、水泥、钢材、船舶和部分机电、轻工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加大了“免、抵、退”税收管理办法的执行力度;对一般贸易出口收汇实行贴息办法,中央外贸发展基金有偿使用项目专项资金也正式开始使用;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降低关税税率,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和国内投资项目,在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从1999年起,减半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至2000年暂停征收;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购置国产设备的投资,按40%的比例抵免企业所得税;对涉及房地产的营业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给予一定的减免;对居民存款利息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是增加社会保障、科教等重点领域的支出。

    中央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从1998年起连续五年都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1998年中央财政安排144亿元补助资金和借款,专项用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程;为了加快省级统筹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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