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厂员工奖惩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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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钢厂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炼钢厂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维护各项规章制度的运行,保障全厂各项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及突出表现,预防和纠正员工的违规失职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炼钢厂全体员工。

三、基本内容

1、奖惩类别

1.1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晋档、晋级五种,可酌情并用,并可同时进行现金奖励;

1.2处罚———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档、降级、免职、开除七种,并同时进行现金处罚;。

2、奖励范围及标准:

厂部对于表现杰出或在工作任务或对全厂做出突出贡献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奖金嘉奖、记功、记大功、晋档、晋级等荣誉,并以书面形式按程序审批公告。

2.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每次含奖金50元):

①工作勤奋,经常超质超量出色完成工作任务,有据可查者;

②每次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500元以上;

③乐于传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并有实效者;

④积极维护炼钢荣誉,在公司内树立良好炼钢形象和口碑者;

⑤其他情况应该给予奖金奖励的。

2.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功一次(每次含奖金100元):

①对全厂中、长期发展计划提出合理化建议,经论证富有成效者;

②维护企业利益,避免重大直接损失者(1万元以上);

③努力节约费用开支,降低成本有显著成绩者(1万元以上);

④维护全厂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重大事故发生与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有功者;

⑤对社会做出贡献,使炼钢获得社会荣誉者;

⑥其他情况应该给予记功奖励的。

2.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功一次(每次含奖金150元):

①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5万元以上;

②维护全厂名誉和利益,为全厂减少或避免直接损失5万元以上的;

③重大灾难面前挺身而出,处置适当者;

④工作认真,表现出色,各项工作成绩突出,在本职能工作外为全厂带来直接收益5万元以上;

⑤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工艺流程等以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为全厂带来直接经济效益5万以上;

⑥其他情况应该给予记大功奖励的。

2.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晋档或晋级奖励(先晋档,到最高档时可晋级到上一工资级别的C档):

①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自第一次记大功之日起计算)且无记过以上(含)违纪记录者;

②在当年工作中(自然年计算)给全厂带来直接重大效益者(50万元以上);

③为保护公共财产,避免事故发生,使全厂财产免受重大直接损失(100万元以上);

④其他情况应该给予晋档、晋级奖励的。

3、处罚范围及标准

全厂对于工作表现欠佳或行为不当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档、降级、免职、辞退等处罚,并以书面形式按程序审批公告。

3.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罚款处罚(每次处罚50元):

①休假期满未在第一时间(一天内)至综合部进行销假者;

②员工因公外出未按规定填写《出勤动态表》者(特殊情况除外);

③迟到或早退、离岗及旷工等行为按全厂员工手册及其考勤制度进行考核。

【备注:

罚款将从工资中直接扣除,无需另行填写《奖惩通知单》】;

④在工作期间未按规定着装者;

⑤在工作时间擅离岗位或串岗者;

⑥在工作场所内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及烟头者;

⑦不随手关水龙头,以致出现长流水现象者(含宿舍在内);

⑧工作期间玩手机、MP3等工作无关工具者;

⑨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未造成经济损失的;

⑩一个月内两次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⑾一个月内两次下班时未关闭空调、电灯等用电设施者(中午可不关闭电脑);下班整晚未关闭任何用电设施者;

⑿在工作场所妨碍他人工作,情节轻微者;

⒀在工作时间喧哗、聊天、嬉戏、阅读无关职务工作之书报、杂志或从事规定以外之工作者;

⒁使用公物不爱惜,情节轻微者;

⒂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者。

3.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一次(每次处罚100元;三次书面警告等同一次记过):

①不按工作流程执行工作任务,情节轻微者;

②初次不服从上级主管合理指挥者;

③因疏忽造成物料遗失,情节轻微者;

④对下属督导不严致使工作失误,情节较重者;

⑤妨碍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规定,情节轻微者;

⑥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⑦因玩忽职守造成全厂损失,情节轻微者;

⑧工作不称职或效率低下者;

⑨受指定培训或开会人员,无故不参加者;

⑩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⑾对上级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正当理由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⑿未经仓库人员许可,擅自闯入仓储区域者(主管级以上(含)及检查监督人员除外);

⒀未作好上下班次交接工作者,造成不良后果者;

⒁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者。

3.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过一次(每次处罚150元;三次记过等同一次记大过)

①管理监督松弛,工作散漫、推诿或回避责任者;

②玩忽职守造成全厂一般经济损失者(1000元以内);

③工作期间不按作业标准操作且情节轻微者;

④工作期间观看娱乐性动漫、图片、网页、PPT或进行游戏者;

⑤发现全厂其他同事违反全厂规章制度不及时制止或有意隐瞒、包庇者;

⑥利用职责将所保管的全厂财物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小者;

⑦在禁烟场所或非吸烟区抽烟者;

⑧故意不服从主管上级的工作安排者;

⑨散布不利于全厂之谣言或全厂业务机密,对全厂造成不良影响者;

⑩机器、车辆、仪器及其他具有技术性的工具,未经允许擅自操作而未造成损失者;

⑾三个月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自第一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之日起计算),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⑿对同事恶意攻击、诬告、作伪证而制造事端;

⒀疏于监督,导致属下舞弊使全厂蒙受损失者;

⒁在工作时间睡觉者;

⒂无正当理由对其主管指派之任务,拒绝执行者;

⒃因过失导致客户投诉,且情节轻微者;

⒄员工藐视全厂各项规章制度,并宣扬自身不良情绪者;

⒅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者。

3.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过一次(含罚款400元,累计三次记大过者予以降档、降级、辞退,有中层以上管理职务者给予免职):

①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②擅离职守,导致全厂蒙受损失者;

③故意撕毁公文者;

④虚报工作业绩或伪造工作记录者,虚报加班或出勤记录者;;

⑤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⑥遗失重要公文者(含物品、物料等)或无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⑦违反安全规定,致使全厂蒙受较大损失者;

⑧擅自翻阅、抄录或复印全厂机密资料及他人文件或信函者或开启他人电脑翻阅、复制资料者;

⑨因操作不当导致自身工伤或造成其他同事工伤的;

⑩犯有属记过性质的行为经教育处罚后仍旧再犯的,同一错误累计出现三次者;

⑾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虚报生病而请假或缺勤者;

⑿在全厂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或聚众闹事妨碍正常工作秩序者;

⒀工作期间,顶撞上司或对上司以恶言咒骂、威胁者;

⒁蓄意煽动员工闹事或罢工者;

⒂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3.5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事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6全厂的经济损失可分为情节轻微的经济损失、一般经济损失、较大经济损失、重大经济损失四类,其中重大经济损失属全厂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额度,情节轻微的经济损失、较大经济损失及一般经济损失属全厂可根据具体行为性质的危害性程度决定警告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额度。

①情节轻微的经济损失为:

0元以上1000元以下;

②一般经济损失为:

1000元以上(含)2000元以下;

③较大经济损失为:

2000元以上(含)至10000元以下;

④重大经济损失为:

10000元以上(含)。

3.7员工工作期间内,因工作表现、工作能力等原因不符合全厂岗位要求,全厂可安排进行待岗培训1—2个月,培训期间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再作工作岗位调整,如调整后仍无法胜任工作,全厂将按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8员工因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全厂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全厂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者,具体情形按照全厂员工手册及本制度规定,全厂将予以辞退。

4、在处罚员工违纪事件时,应遵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本制度规定为准绳。

5、各部门需对员工进行奖惩时,须先填写《奖惩通知单》,并经相关主管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总经理批准;所有奖惩均需以《奖惩通知单》公告为准。

5.1属本部门人员奖惩的,由各部门管理人员填写《奖惩通知单》→部门领导签署意见→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综合部签署意见→总经理签署意见;

5.2非本部门人员奖惩的,可由各部门部长填写《奖惩通知单》→被奖惩人员所在部门部长签署意见→被奖惩人员所在部门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综合部签署意见→总经理签署意见。

四、附则

1、本办法由综合部负责解释,由厂长签字后公布试行,厂部原发布的有关奖惩制度及规定自行废止,均按本制度执行。

2、本办法的修订由综合部集中修改意见,总经理批准通过后修订。

3、小改小革及临时性奖罚按全厂制度及程序执行,其他程序及制度与本管理制度有冲突按本制度执行。

 

奖惩通知单

奖惩

类别

奖励

奖金

书面

嘉奖

记功

记大功

晋档

晋级

50元

100元

150元

 

处罚

罚款

书面

警告

记过

记大过

降档降级

免职开除

50元

100元

150元

400元

 

奖惩

对象

奖惩性质

姓名

部门

职(岗)位

奖惩时间

□奖励

□处罚

奖惩

事由

 

部门领导意见

主管领导意见

综合部意见

总经理意见

 

被奖惩员工:

我已经阅读本奖惩通知单,并确认以上奖惩事由!

员工签名:

日期:

员工奖惩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工作秩序,规范员工的行为,激励员工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和联通总部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全体合同制员工。

第三条公司实行的奖惩制度,在奖励上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在惩戒上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全体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遵守公司的章程、劳动纪律、规章制度、业务规范、技术规范、服务规范、行为规范,并且有义务制止和举报内部违法、违规、违纪和违反职业道德守则的行为,维护公司的利益。

第二章员工奖惩的组织领导

第五条省分公司成立“员工奖惩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员工奖惩工作的领导,审定有关的奖惩决定,负责对省分公司员工奖惩的具体实施和对盟(市)分公司员工奖惩工作的监督。

第六条“员工奖惩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分管人力资源的公司领导、省分公司工会主席及人力资源部、监察室、审计分部、党群工作部负责人。

“员工奖惩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为人力资源部。

在审定有关奖惩决定时,可以要求相关的部门和人员参加研究。

第七条各盟(市)分公司应成立“员工奖惩领导小组”,负责本分公司员工奖惩的领导和具体实施。

第三章奖励

第八条公司提倡热爱公司、敬业奉献的行为,并将对以下行为予以奖励:

 1、爱岗敬业,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业绩的;

2、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

 3、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

 4、为公司赢得社会荣誉的;

 5、积极制止或检举违法、违规、违纪和违反职业道德守则行为的;

 6、超越职责范围,对公司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

第九条奖励的种类包括:

书面表扬、通报表彰、记功、记大功。

第十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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