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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考数学考试大纲

2021年初中学业考试大纲

〔数学〕

一、命题依据

教育部制订的《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数学课程标准》〕.

二、命题原则

⒈表达数学课程标准的评价理念,有利于促进数学教学,全面落实《数学课程标准》所设立的课程目标;有利于改变学生的数学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有利于高中阶段学校综合有效评价学生数学学习状况.

⒉重视对学生学习数学“双基〞的结果与过程的评价,重视对学生数学思考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开展性评价,重视对学生数学认识水平的评价.

⒊表达义务教育的性质,命题应面向全体学生,关注每个学生的开展.

⒋试题的考查内容、素材选取、试卷形式对每个学生而言要表达其公平性.制定科学合理的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尊重不同的解答方法和表现形式.

⒌试题背景具有现实性.试题背景应来自学生所能理解的生活现实,符合学生所具有的数学现实和其他学科现实.

⒍试卷的有效性.关注学生学习数学结果与过程的考查,强化对学生思维水平与思维特征的考查.

中考试卷要有效发挥选择题、填空题、计算〔求解〕题、证明题、开放性问题、应用性问题、阅读分析题、探究性问题及其它各种题型的功能,试题设计必须与其评价的目标相一致.

试题的求解思考过程力求表达《数学课程标准》所倡导的数学活动方法,如观察、实验、猜测、验证、推理等等.

三、适用范围

全日制义务教育九年级学生初中数学学业考试.

四、考试范围

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7—9年级〕中:

数与代数、空间与图形、统计与概率、课题学习四个局部的内容.

五、内容和目标要求

⒈初中毕业生数学学业考试的主要考查方面包含:

根底知识与根本技能;数学活动过程;数学思考;解决问题能力;对数学的根本认识等.

⑴根底知识与根本技能考查的主要内容

了解数产生的意义,理解代数运算的意义、算理,能够合理地进行根本运算与估算;能够在实际情境中有效地应用代数运算、代数模型及相关概念解决问题;能够借助不同的方法探究几何对象的有关性质;能够使用不同的方法表达几何对象的大小、位置与特征;能够在头脑里构建几何对象,进行几何图形的分解与组合,能对某些图形进行简单的变换;能够借助数学证明的方法确认数学命题的正确性;正确理解数据的含义,能够结合实际需要有效地表达数据特征,会根据数据结果作合理的预测;了解概率的涵义,能够借助概率模型、或通过设计活动解释一些事件发生的概率.

⑵“数学活动过程〞考查的主要方面

数学活动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思维方法、思维水平,对活动对象、相关知识与方法的理解深度;从事探究与交流的意识、能力和信心等.

⑶“数学思考〞方面的考查应当关注的主要内容

学生在数感与符号感、空间观念、统计意识、推理能力、应用数学的意识等方面的开展情况,其内容主要包含:

能用数来表达和交流信息;能够使用符号表达数量关系,并借助符号转换获得对事物的理解;能够观察到现实生活中的根本几何现象;能够运用图形形象来表达问题、借助直观进行思考与推理;能意识到作一个合理的决策需要借助统计活动去收集信息;面对数据时能对它的来源、处理方法和由此而得到的推测性结论作合理的质疑;面对现实问题时,能主动尝试从数学角度、用数学思维方法去寻求解决问题的策略;能通过观察、实验、归纳、类比等活动获得数学猜测,并寻求证明猜测的合理性;能符合逻辑地与他人交流等等.

⑷“解决问题能力〞考查的主要方面:

能从数学角度提出问题、理解问题、并综合运用数学知识解决问题;具有肯定的解决问题的根本策略.

⑸“对数学的根本认识〞考查的主要方面:

对数学内部统一性的认识〔不同数学知识之间的联系、不同数学方法之间的相似性等〕;对数学与现实、或其他学科知识之间联系的认识等等.

⒉依据数学课程标准,考试要求的知识技能目标分为四个不同层次:

了解〔认识〕;理解;掌握;灵敏运用.具体涵义如下:

了解〔认识〕:

能从具体事例中,了解或能举例说明对象的有关特征〔或意义〕;能根据对象的特征,从具体情境中识别出这一对象.

理解:

能描述对象的特征和由来;能明确阐述此对象与有关对象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掌握:

能在理解的根底上,把对象运用到新的情境中.

灵敏运用:

能综合运用知识,灵敏、合理地选择与运用有关的方法完成特定的数学任务.

数学活动水平的过程性目标分为三个不同层次:

经历〔感受〕;体验〔体会〕;探究.具体涵义如下:

经历〔感受〕:

在特定的数学活动中,获得一些初步的经验.

体验〔体会〕:

参与特定的数学活动,在具体情境中初步认识对象的特征,获得一些经验.

探究:

主动参与特定的数学活动,通过观察、实验、推理等活动发觉对象的某些特征或与其它对象的区别和联系.

以下对《数学课程标准》中,数与代数、空间与图形、统计与概率、课题学习四个领域的具体考试内容与要求分述如下:

数与代数

〔一〕数与式

⒈有理数

考试内容:

有理数,数轴,相反数,数的绝对值,有理数的加、减、乘、除、乘方,加法运算律,乘法运算律,简单的混合运算.

考试要求:

〔1〕理解有理数的意义,能用数轴上的点表示有理数,会比拟有理数的大小.

〔2〕理解相反数和绝对值的意义,会求有理数的相反数与绝对值〔绝对值符号内不含字母〕.

〔3〕理解乘方的意义,掌握有理数的加、减、乘、除、乘方的运算法则、运算律、运算顺序以及简单的有理数的混合运算〔以三步为主〕.

〔4〕能用有理数的运算律简化有关运算,能用有理数的运算解决简单的问题.

⒉实数

考试内容:

无理数,实数,平方根,算术平方根,立方根,近似数和有效数字,

二次根式,二次根式的加、减、乘、除运算法则,简单的实数四则运算.

考试要求:

〔1〕了解平方根、算术平方根、立方根的概念,会用根号表示数的平方根、立方根.

〔2〕了解开方与乘方互为逆运算,会用平方运算求某些非负数的平方根,会用立方运算求某些数的立方根,会用科学计算器求平方根和立方根.

〔3〕了解无理数和实数的概念,了解实数与数轴上的点一一对应.

〔4〕能用有理数估量一个无理数的大致范围.

〔5〕了解近似数与有效数字的概念,会按要求求一个数的近似数,在解决实际问题中,能用计算器进行近似计算,并按问题的要求对结果取近似值.

〔6〕了解二次根式的概念及其加、减、乘、除运算法则,会用运算法则进行有关实数的简单四则运算〔不要求分母有理化〕.

⒊代数式

考试内容:

代数式,代数式的值,合并同类项,去括号.

考试要求:

〔1〕了解用字母表示数的意义.

〔2〕能分析简单问题的数量关系,并用代数式表示.

〔3〕能解析一些简单代数式的实际背景或几何意义.

〔4〕会求代数式的值;能根据特定的问题查阅资料,找到所需要的公式,并会代入具体的值进行计算.

〔5〕掌握合并同类项的方法和去括号的法则,能进行同类项的合并.

⒋整式与分式

考试内容:

整式,整式加减,整式乘除,整数指数幂,科学记数法.

乘法公式:

因式分解,提公因式法,公式法.

分式、分式的根本性质,约分,通分,分式的加、减、乘、除运算.

考试要求:

〔1〕了解整数指数幂的意义和根本性质,会用科学记数法表示数〔包含在计算器上表示〕.

〔2〕了解整式的概念,会进行简单的整式加、减运算;会进行简单的整式乘法运算〔其中的多项式相乘仅指一次式相乘〕.

〔3〕会推导乘法公式:

,了解公式的几何背景,并能进行简单计算.

〔4〕会用提公因式法和公式法〔直接用公式不超过两次〕进行因式分解〔指数是正整数〕.

〔5〕了解分式的概念,掌握分式的根本性质,会利用分式的根本性质进行约分和通分,会进行简单的分式加、减、乘、除运算.

〔二〕方程与不等式

⒈方程与方程组

考试内容:

方程和方程的解,一元一次方程及其解法,一元二次方程及其解法,二元一次方程组及其解法,可化为一元一次方程的分式方程〔方程中的分式不超过两个〕.

考试要求:

〔1〕能够根据具体问题中的数量关系列出方程,体会方程是刻画现实世界的一个有效的数学模型.

〔2〕会用观察、画图或计算器等手段估量方程的解.

〔3〕会解一元一次方程、简单的二元一次方程组、可化为一元一次方程的分式方程〔方程中的分式不超过两个〕.

〔4〕理解配方法,会用因式分解法、公式法、配方法解简单的数字系数的一元二次方程.

〔5〕能根据具体问题的实际意义,检验方程的解的合理性.

⒉不等式与不等式组

考试内容:

不等式,不等式的根本性质,不等式的解集,一元一次不等式及其解法,一元一次不等式组及其解法.

考试要求:

〔1〕能够根据具体问题中的大小关系了解不等式的意义,掌握不等式的根本性质.

〔2〕会解简单的一元一次不等式,并能在数轴上表示出解集.会解由两个一元一次不等式组成的不等式组,并会用数轴确定解集.

〔3〕能够根据具体问题中的数量关系,列出一元一次不等式和一元一次不等式组,解决简单的问题.

〔三〕函数

⒈函数

考试内容:

平面直角坐标系,常量,变量,函数及其表示法.

考试要求:

〔1〕会从具体问题中寻觅数量关系和变化规律.

〔2〕了解常量、变量、函数的意义,了解函数的三种表示方法,会用描点法画出函数的图象,能举出函数的实际例子.

〔3〕能结合图象对简单实际问题中的函数关系进行分析.

〔4〕能确定简单的整式、分式和简单实际问题中的函数的自变量取值范围,并会求出函数值.

〔5〕能用适当的函数表示法刻画某些实际问题中变量之间的关系.

〔6〕结合对函数关系的分析,尝试对变量的变化规律进行初步预测.

⒉一次函数

考试内容:

一次函数,一次函数的图象和性质,二元一次方程组的近似解.

考试要求:

〔1〕理解正比例函数、一次函数的意义,会根据条件确定一次函数表达式.

〔2〕会画一次函数的图象,根据一次函数的图象和解析式

,理解其性质〔k>0或k<0时图象的变化情况〕.

〔3〕能根据一次函数的图象求二元一次方程组的近似解.

〔4〕能用一次函数解决实际问题.

⒊反比例函数

考试内容:

反比例函数,反比例函数图象及其性质.

考试要求:

〔1〕理解反比例函数的意义,能根据条件确定反比例函数的表达式.

〔2〕能画出反比例函数的图象,根据图象和解析式

理解其性质〔k>0或k<0时,图象的变化情况〕.

〔3〕能用反比例函数解决某些实际问题.

⒋二次函数

考试内容:

二次函数及其图象,一元二次方程的近似解.

考试要求:

〔1〕理解二次函数和抛物线的有关概念,能对实际问题情境的分析确定二次函数的表达式.

〔2〕会用描点法画出二次函数的图象,能结合图象认识二次函数的性质.

〔3〕会根据公式确定图象的顶点、开口方向和对称轴〔公式不要求推导和记忆〕,并能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

〔4〕会利用二次函数的图象求一元二次方程的近似解.

空间与图形

〔一〕图形的认识

⒈点、线、面,角.

考试内容:

点、线、面、角、角平分线及其性质.

考试要求:

〔1〕在实际背景中认识,理解点、线、面、角的概念.

〔2〕会比拟角的大小,能估量一个角的大小,会计算角度的和与差,认识度、分、秒,会进行简单换算.

〔3〕掌握角平分线性质定理及逆定理.

⒉相交线与平行线

考试内容:

补角,余角,对顶角,垂线,点到直线的距离,线段垂直平分线及其性质,平行线,平行线之间的距离,两直线平行的判定及性质.

考试要求:

〔1〕了解补角、余角、对顶角的概念,了解等角的余角相等、等角的补角相等、对顶角相等.

〔2〕了解垂线、垂线段等概念,会用三角尺或量角器过一点画一条直线的垂线.了解垂线段最短的性质,理解点到直线距离的意义.

〔3〕了解过一点有且仅有一条直线垂直于直线.

〔4〕掌握线段垂直平分线性质定理及逆定理.

〔5〕了解平行线的概念及平行线根本性质,

〔6〕掌握两直线平行的判定及性质.

〔7〕会用三角尺和直尺过直线外一点画这条直线的平行线.

〔8〕体会两条平行线之间距离的意义,会度量两条平行线之间的距离.

⒊三角形

考试内容:

三角形,三角形的角平分线、中线和高,三角形中位线,全等三角形、全等三角形的判定,等腰三角形的性质及判定.等边三角形的性质及判定.直角三角形的性质及判定.勾股定理.勾股定理的逆定理.

考试要求:

〔1〕了解三角形有关概念〔内角、外角、中线、高、角平分线〕,会画出任意三角形的角平分线、中线和高.

〔2〕掌握三角形中位线定理.

〔3〕了解全等三角形的概念,掌握两个三角形全等的判定定理.

〔4〕了解等腰三角形、直角三角形、等边三角形的有关概念,掌握等腰三角形、直角三角形、等边三角形的性质和判定定理;

〔5〕掌握勾股定理,会运用勾股定理解决简单问题;会用勾股定理的逆定理判定直角三角形.

⒋四边形

考试内容:

多边形,多边形的内角和与外角和,正多边形,平行四边形、矩形、菱形、正方形、梯形的概念和性质,平面图形的镶嵌.

考试要求:

〔1〕了解多边形的内角和与外角和公式,了解正多边形的概念.

〔2〕掌握平行四边形、矩形、菱形、正方形、梯形的概念和性质,了解它们之间的关系;了解四边形的不稳定性.

〔3〕掌握平行四边形、矩形、菱形、正方形、等腰梯形的有关性质和判定定理.

〔4〕了解线段、矩形、平行四边形、三角形的重心及物理意义〔如一根均匀木棒、一块均匀的矩形木板的重心〕.

〔5〕通过探究平面图形的镶嵌,了解任意一个三角形、四边形或正六边形可以镶嵌平面,并能运用这几种图形进行简单的镶嵌设计.

⒌圆

考试内容:

圆,弧、弦、圆心角的关系,点与圆、直线与圆以及圆与圆的位置关系,圆周角与圆心角的关系,三角形的内心和外心,切线的性质和判定,弧长,扇形的面积,圆锥的侧面积、全面积.

考试要求:

〔1〕理解圆及其有关概念,了解弧、弦、圆心角的关系,了解点与圆、直线与圆以及圆与圆的位置关系.

〔2〕了解圆的性质,了解圆周角与圆心角的关系、直径所对圆周角的特征.

〔3〕了解三角形的内心和外心.

〔4〕了解切线的概念、切线与过切点的半径之间的关系;能判定一条直线是否为圆的切线,会过圆上一点画圆的切线.

〔5〕会计算弧长及扇形的面积,会计算圆锥的侧面积和全面积.

⒍尺规作图

考试内容:

根本作图,利用根本作图作三角形,过一点、两点和不在同一直线上的三点作圆.

考试要求:

〔1〕能完成以下根本作图:

作一条线段等于线段;作一个角等于角;作角的平分线;作线段的垂直平分线.

〔2〕能利用根本作图作三角形:

三边作三角形;两边及其夹角作三角形;两角及其夹边作三角形;底边及底边上的高作等腰三角形.

〔3〕能过一点、两点和不在同一直线上的三点作圆.

〔4〕了解尺规作图的步骤,对于尺规作图题,会写、求作和作法〔不要求证明〕.

⒎视图与投影

考试内容:

简单几何体的三视图,直棱柱、圆锥的侧面展开图,视点、视角,盲区,投影.

考试要求:

〔1〕会画简单几何体〔直棱柱、圆柱、圆锥、球〕的三视图〔主视图、左视图、俯视图〕的示意图,会推断简单物体的三视图,能根据三视图描述根本几何体或实物原型.

〔2〕了解直棱柱、圆锥的侧面展开图,能根据展开图推断和制作立体模型.

〔3〕了解根本几何体与其三视图、展开图〔球除外〕之间的关系;了解这种关系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如物体的包装〕.

〔4〕了解并观赏一些有趣的图形〔如雪花曲线、莫比乌斯带〕.

〔5〕了解物体阴影的形成,并能根据光线的方向识别实物的阴影〔如在阳光或灯光下,观察手的阴影或人的身影〕.

〔6〕了解视点、视角及盲区的含义,能在简单的平面图和立体图中表示.

〔7〕了解中心投影和平行投影.

〔二〕图形与变换

⒈图形的轴对称、图形的平移、图形的旋转.

考试内容:

轴对称、平移、旋转.

考试要求:

〔1〕通过具体实例认识轴对称〔或平移、旋转〕,探究它们的根本性质;

〔2〕能够按要求作出简单平面图形经过轴对称〔或平移、旋转〕后的图形,能作出简单平面图形经过一次或两次轴对称后的图形;

〔3〕探究根本图形〔等腰三角形、矩形、菱形、等腰梯形、正多边形、圆〕的轴对称〔或平移、旋转〕的性质及其相关性质.

〔4〕利用轴对称〔或平移、旋转〕及其组合进行图案设计;认识和观赏轴对称〔或平移、旋转〕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

⒉图形的相似

考试内容:

比例的根本性质,线段的比,成比例线段,图形的相似及性质,三角形相似的条件,图形的位似,锐角三角函数,30

、45

、60

角的三角函数值.

考试要求:

〔1〕了解比例的根本性质,了解线段的比、成比例线段,通过实例了解黄金分割.

〔2〕通过实例认识图形的相似,了解相似图形的性质,了解相似多边形的对应角相等,对应边成比例,面积的比等于对应边比的平方.

〔3〕了解两个三角形相似的概念,掌握两个三角形相似的条件.

〔4〕了解图形的位似,能够利用位似将一个图形放大或缩小.

〔5〕通过实例了解物体的相似,利用图形的相似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如利用相似测量旗杆的高度〕.

〔6〕通过实例认识锐角三角函数〔sinA,cosA,tanA〕,了解30

、45

、60

角的三角函数值;会使用计算器由锐角求它的三角函数值,由三角函数值求它对应的锐角.

〔7〕运用三角函数解决与直角三角形有关的简单实际问题.

〔三〕图形与坐标

考试内容:

平面直角坐标系.

考试要求:

〔1〕认识并能画出平面直角坐标系;在给定的直角坐标系中,会根据坐标描出点的位置、由点的位置写出它的坐标.

〔2〕能在方格纸上建立适当的直角坐标系,描述物体的位置.

〔3〕在同一直角坐标系中,感受图形变换后点的坐标的变化.

〔4〕灵敏运用不同的方法确定物体的位置.

〔四〕图形与证明

⒈了解证明的含义

考试内容:

定义、命题、逆命题、定理,定理的证明,反证法.

考试要求:

〔1〕理解证明的必要性.

〔2〕通过具体的例子,了解定义、命题、定理的含义,会区分命题的条件〔题设〕和结论.

〔3〕结合具体例子,了解逆命题的概念,会识别两个互逆命题,并了解原命题成立其逆命题不肯定成立.

〔4〕理解反例的作用,了解利用反例可以证明一个命题是错误的.

〔5〕通过实例,体会反证法的含义.

〔6〕掌握用综合法证明的格式,体会证明的过程要步步有据.

⒉掌握证明的依据

考试内容:

一条直线截两条平行直线所得的同位角相等;

两条直线被第三条直线所截,假设同位角相等,那么这两条直线平行;

假设两个三角形的两边及其夹角分别相等,则这两个三角形全等;

两个三角形的两角及其夹边分别相等,则这两个三角形全等;

两个三角形的三边分别相等,则这两个三角形全等;

全等三角形的对应边、对应角分别相等.

考试要求:

运用以上6条“根本领实〞作为证明命题的依据.

⒊利用2中的根本领实证明以下命题

考试内容:

〔1〕平行线的性质定理〔内错角相等、同旁内角互补〕和判定定理〔内错角相等或同旁内角互补,则两直线平行〕.

〔2〕三角形的内角和定理及推论〔三角形的外角等于不相邻的两内角的和,三角形的外角大于任何一个和它不相邻的内角〕.

〔3〕直角三角形全等的判定定理.

〔4〕角平分线性质定理及逆定理;三角形的三条角平分线交于一点〔内心〕.

〔5〕垂直平分线性质定理及逆定理;三角形的三边的垂直平分线交干一点〔外心〕.

〔6〕三角形中位线定理.

〔7〕等腰三角形、等边三角形、直角三角形的性质和判定定理.

〔8〕平行四边形、矩形、菱形、正方形、等腰梯形的性质和判定定理.

考试要求:

〔1〕会利用2中的根本领实证明上述命题.

〔2〕会利用上述定理证明新的命题.

〔3〕练习和考试中与证明有关的题目难度,应与上述所列的命题的论证难度相当.

⒋通过对欧几里得《原本》的介绍,感受几何的演绎体系对数学开展和人类文明的价值.

统计与概率

⒈统计

考试内容:

数据,数据的收集、整理、描述和分析.

抽样,总体,个体,样本.

扇形统计图.

加权平均数,数据的集中程度与离散程度,极差和方差.

频数、频率,频数分布,频数分布表、直方图、折线图.

样本估量总体,样本的平均数、方差,总体的平均数、方差.

统计与决策,数据信息,统计在社会生活及科学领域中的应用.

考试要求:

〔1〕会收集、整理、描述和分析数据,能用计算器处理较为复杂的统计数据.

〔2〕了解抽样的必要性,能指出总体、个体、样本.了解不同的抽样可能得到不同的结果.

〔3〕会用扇形统计图表示数据.

〔4〕理解并会计算加权平均数,能根据具体问题,选择适宜的统计量表示数据的集中程度.

〔5〕会探究如何表示一组数据的离散程度,会计算极差与方差,并会用它们表示数据的离散程度.

〔6〕理解频数、频率的概念,了解频数分布的意义和作用.会列频数分布表,画频数分布直方图和频数折线图,并能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

〔7〕体会用样本估量总体的思想,能用样本的平均数、方差来估量总体的平均数和方差.

〔8〕能根据统计结果做出合理的推断和预测,体会统计对决策的作用,能比拟清楚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并进行交流.

〔9〕能根据问题查找相关资料,获得数据信息,会对一般生活中的某些数据发表自己的看法.

〔10〕能应用统计知识解决在社会生活及科学领域中一些简单的实际问题.

⒉概率

考试内容:

事件、事件的概率,列举法〔包含列表、画树状图〕计算简单事件的概率.

实验与事件发生的频率、大量重复实验与事件发生概率的估量.

运用概率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考试要求:

〔1〕在具体情境中了解概率的意义,运用列举法〔包含列表、画树状图〕计算简单事件发生的概率.

〔2〕通过实验,获得事件发生的频率;了解大量重复实验时频率可作为事件发生概率的估量值.

〔3〕能运用概率知识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课题学习

考试内容:

课题的提出、数学模型、问题解决.

数学知识的应用、研究问题的方法.

考试要求:

〔1〕结合实际,会提出、探讨一些具有挑战性的研究课题,经历“问题情境—建立模型—求解—解释与应用〞的根本过程.进而体验从实际问题抽象出数学问题、建立数学模型,综合应用已有的知识解决问题的过程.加深理解相关的数学知识,开展思维能力.

〔2〕体验数学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初步形成对数学整体性的认识.

〔3〕理解数学知识在实际问题中的应用,初步掌握一些研究问题的方法与经验.

六、考试形式

初中毕业生数学学业考试采纳闭卷笔试形式,全卷总分值15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各地应重视现代信息技术在数学考试形式改革的作用,有条件的地方应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设计考试形式.

七、试卷难度

考试合格率达80%.

八、试卷结构

试卷包含有填空题、选择题和解答题三种题型.三种题型的占分比例约为:

填空题占25%,选择题占12.5%,解答题占62.5%.填空题只要求直接填写结果,不必写出计算过程或推证过程;选择题是四选一型的单项选择题;解答题包含计算题、证明题、应用题、作图题等,解答题应写出文字说明、演算步骤、推证过程或按题目要求正确作图.应设计结合现实情境的开放性、探究性问题,杜绝人为编造的繁难计算题和证明题.

全卷总题量〔含小题〕操纵在25~30题,较为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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