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旁站监理记录表格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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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旁站监理记录表格范本
安全旁站监理记录表格
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安全旁站监理记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旁站监理部位:
()号楼
监理单位
旁站监理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
旁站监理结束时间:
年月日时
作业前检查内容:
1.必须有开挖、支护方案□;方案必须经过监理审批□;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深度≥5米的基坑其开挖及支护应经专家论证□;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完善施工方案□
检查内容:
1.基坑周边必须设置安全可靠的防护栏杆□;危险处,夜间应设有红色标志灯□
2.防护栏杆应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高度不低于180米米的挡脚板或400米米的挡脚笆□
3.边坡坡度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放坡□;软土基坑必须分层均衡开挖(层高不宜超过1米)□
4.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方法进行土方施工□;作业中必须遵循先放坡,先支护,后开挖的原则□
5.机械挖土或人工挖土时应制定具体的安全防护措施□
6.作业人员必须沿斜桥道上下基坑,施工人员不得随意采踏边坡上下基坑□
7.应有防止基坑内积水而使基坑土体恶化影响支护结构稳定的排水措施□
8.应有雨天防止地表水冲刷土壁边坡,从而防止土方坍塌的有效排水措施□
9.基坑施工期间应设专人巡查其周围地面变化情况,使得能够及时发现地面裂缝或塌陷等事故隐患□
10.挖方弃土及料具堆积部位应在基坑周边1.2米范围以外□
11.机械运土及铲土时,应有严禁在基坑周边行走运载车辆的管理措施□
12.机械挖土作业时,应有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的措施□
13.深基坑内应有通风、防尘、防毒和防火措施□;立体交叉作业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
14.抽水用潜水泵和电源电线绝缘必须良好□;必须符合三相五线制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要求□
15.夜间作业必须配备有足够的照明□;基坑内必须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16.基坑开挖必须有严密的变形监测措施□;监测措施中应绘有各测点的平面和立面布置图等□
发现问题:
处理情况:
备注:
安全员(签字):
年月日
旁站监理人员(签字):
年月日
注:
1.经查项目中未做到的在□中打“×”,做到的在□中打“√”.
2.凡打“×”项,属于发现的问题,应记录在“发现问题”栏中;并在“处理情况”栏中写清处理结果.
人工挖孔桩安全旁站监理记录
工程名称
天津八里台示范小城镇安置区工程
施工单位
中建三局股份有限公司
旁站监理部位:
()号楼
监理单位
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旁站监理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
旁站监理结束时间:
年月日时
作业前检查内容:
1.必须有施工方案□;方案必须经过监理审批□;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一般检查内容:
1.孔口四周必须设置护栏□;下孔作业前必须对孔口周边、地面沉降或护壁变形等异常情况进行检查□
2.孔深挖到超过挖孔人身高时,必须在桩孔口或孔内护壁凸缘上设置半圆形钢板防护盖(网)□
3.正在开挖的桩孔作业停止时或已开挖好的成孔,必须设置牢固的盖孔板(网)或设置封闭围栏□
4.挖出的土石方不得堆放在孔口四周1米范围内,必须及时运离孔口□
5.井台面上操作人员不得随意变换,不得随意擅离岗位□;孔内必须设置供人员上下的应急用软爬梯□
6.井孔内外应设置对讲机或低压电铃等通讯工具,使井上、下能够经常保持联络□
7.桩孔必须每挖深0.4米-0.9米左右及时护壁,严禁只挖不护□
8.孔口护壁应高于原地面20-30厘米,以保护井口并防止物体滑落井内伤人□
9.供井内作业用的风镐管、通风管、抽水管、电源线等必须妥善放置并固定牢靠□
10.严禁在护壁养护时间不够,混凝土未达规定强度时过早拆模□
防止触电检查内容:
1.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源电路、用电设备的安装和拆卸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
2.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必须按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规定进行配置□
3.电器设备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井下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矿灯或12V以下的安全灯□
4.孔上电缆严禁拖地和埋压土中,应架空2.0米以上□
5.孔内电缆、电线应有防磨损、防潮、防断等保护措施□
防止窒息检查内容:
1.每日开工下井前必须检测井下有无有毒有害气体,确认无有毒气体后再下井作业□
2.桩孔开挖深度超过10米时,应有专门向井下送风的设备并经常向孔内送风,以防中毒窒息事故发生□
3.孔内人工凿岩时,作业人员必须戴防尘口罩□
防止爆破事故检查内容:
1.有破作业时必须事先编制爆破方案□;方案必须经过审批□;爆破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爆破完毕下井后应认真检查护壁的受损情况,待确认安全后再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
发现问题:
处理情况:
备注:
安全员(签字):
年月日
旁站监理人员(签字):
年月日
注:
1.经查项目中未做到的在□中打“×”,做到的在□中打“√”.
2.凡打“×”项,属于发现的问题,应记录在“发现问题”栏中;并在“处理情况”栏中写清处理结果.
模板安全旁站监理记录
工程名称
天津市葛沽一中扩建工程
施工单位
富凯集团七公司
旁站监理部位:
综合楼二层6、7轴交A、B轴
监理单位
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旁站监理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
旁站监理结束时间:
年月日时
作业前检查内容:
1.必须编制施工方案□;方案必须经过监理审批□;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高大模板必须经专家论证并给出论证意见□;施工单位必须根据论证意见完善施工方案□
检查内容:
1.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边安装边支撑固定□
2.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
3.对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的通道口;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应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5.模板的支柱、纵横向水平杆、剪刀撑等必须按设计的规定布置□
6.安装上层模板时,下层楼板结构必须已达到能承受上层模板、支撑系统和新浇筑混凝土的重量的强度□
7.安装或拆除模板时,高度超过3.5米时,应搭设脚手架及工作平台□
8.模板的预留孔洞、电梯井口等处必须加盖或设置防护栏以及必要时应在洞口处设置安全网□
9.登高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在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
10.连接件必须放在箱盒或工具袋中□;扳手等各类工具必须系挂在身上或置放于工具袋内□
11.作业人员不准站在柱模板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不允许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12.拆模时,混凝土必须满足所需强度的要求,经确认已达拆模强度时方可拆除□
13.拆模时应按后支先拆、先撑后拆的原则进行,先拆非承重部位,后拆承重部位□
14.严禁将支柱全部拆除后,一次性成片拉拽撬落模板□
15.在架空线路下安、拆模板时,吊臂、吊物、外脚手架及人员等与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必须满足要求□
发现问题:
处理情况:
备注:
安全员(签字):
年月日
旁站监理人员(签字):
年月日
注:
1.经查项目中未做到的在□中打“×”,做到的在□中打“√”.
2.凡打“×”项,属于发现的问题,应记录在“发现问题”栏中;并在“处理情况”栏中写清处理结果.
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旁站监理记录
工程名称
天津八里台示范小城镇安置区工程
施工单位
中建三局股份有限公司
旁站监理部位:
()号楼()层
监理单位
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旁站监理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
旁站监理结束时间:
年月日时
作业前检查内容:
1.必须有吊装作业方案□;方案必须经过监理审批□;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对起重司机、起重作业及指挥人员资质及对起重机械的要求:
1.起重司机、吊装作业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2.用于吊装作业的起重机械状况必须良好并检验合格,必须具有起重机主管部门颁发的使用许可证□
吊装作业一般安全检查内容:
1.吊装作业区域应有明显标志并设专人警戒□;起重机吊臂旋转半径范围内,禁止站人或有人员通过□
2.作业必须按方案规定的吊装工艺和程序进行□;多点吊装时应有防止吊件受力不均避免遭受破坏的措施□
3.当施工现场有多台吊车同时作业时应制定可靠的防碰撞措施□
4.当风力达到五级时不得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当达到六级时禁止在露天移动起重机及吊装作业□
5.遇有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气候或夜间照明不足时不得进行起重吊装作业□
6.起重机停止工作时必须刹住回转和行走机构,锁好司机室门,吊钩上不得悬挂构件且应将吊钩升到高处□
防止高空坠落检查内容:
1.吊装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穿防滑鞋、带工具袋□
2.运输、吊装构件时,严禁在被运输、吊装的构件上站人指挥和放置材料工具□
3.吊装层必须设临时安全防护栏杆或采取其他确保安全的措施□
防止吊装结构失稳检查内容:
1.作业时,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按设备性能,起重量大小进行试吊,确定吊点中心,保证平衡起吊就位□
2.重物吊离地面约10厘米时应做到暂停起吊并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良好后方正式起吊□
3.吊钩悬挂点应与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使吊钩钢丝绳保持垂直□
4.构件吊装就位,应经初校并临时固定或可靠连接后方可松钩摘钩□
防止起重机倾覆措施检查内容:
1.起重机行驶的道路必须平整、坚实、可靠,停放地点应平坦□
2.起重机不得停放在斜坡道上工作,不允许起重机两条覆带或支腿停留部位一高一低或土质一硬一软□
3.起吊构件时,吊索要保持垂直,不得超出起重机回转半径斜向拖拉□
发现问题:
处理情况:
备注:
安全员(签字):
年月日
旁站监理人员(签字):
年月日
注:
1.经查项目中未做到的在□中打“×”,做到的在□中打“√”.
2.凡打“×”项,属于发现的问题,应记录在“发现问题”栏中;并在“处理情况”栏中写清处理结果.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安全旁站监理记录
工程名称
天津市葛沽一中扩建工程
施工单位
富凯集团七公司
旁站监理部位:
宿舍楼首层
监理单位
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司
旁站监理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
旁站监理结束时间:
年月日时
搭设前检查内容:
1.搭设须有方案□;方案须经监理审批□;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钢管材质检查:
锈蚀严重、压扁、弯曲、裂纹的钢管不得使用□;不得将48米米与51米米的钢管混合使用□
3.扣件材质检查:
扣件材质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扣件不得有裂纹、变形、气孔、砂眼、滑丝等缺陷□
立杆基础检查内容:
1.地面素土(回填土)必须夯实找平□;上面应铺设5厘米厚木板或枕木或混凝土板等□
2.立杆底部与垫板之间应加设底座□;脚手架基础地势较低时,其周围应设有排水措施□
立杆、纵、横向水平杆(大、小横杆)杆件构造及搭接检查内容:
1.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应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
2.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应≥500米米□;立杆间距、大横杆步距应符合方案要求□
3.立杆与大横杆之间、大横杆与小横杆之间的连接扣件,两扣件中心距应≤150米米□
4.立杆、大横杆应采用对接方式□;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应采用搭接且搭接长度≥1米□
5.扣件紧固力矩应用力矩扳手进行检测,其力矩应在40-50N·米范围内且不大于65N·米□
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连墙件)检查内容:
1.连墙件的设置应符合方案要求□;连墙件的布置应靠近主节点,其偏离主节点的距离应≤300米米□
2.连墙件应从底层第一步大横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取其他可靠措施固定□
3.对高度在24米以上的单、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4.连墙件中的连墙杆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呈水平状或下斜连接□
5.脚手架应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应小于或等于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
剪刀撑及横向斜撑(横向剪刀撑)检查内容:
1.高度在24米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一组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中间部分可间断设置,各组剪刀撑之间的间距应≤15米□
2.高度在24米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3.一字形、开口形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应设置横向斜撑□
4.高度在24米以上的封闭形脚手架,应在脚手架拐角处及中间沿纵向每隔6跨在横向平面内加设斜撑□
5.剪刀撑、横向斜撑搭设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
外电防护措施:
脚手架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见《安全监理细则》)□
发现问题:
处理情况:
安全员(签字):
年月日
旁站监理人员(签字):
年月日
注:
1.经查项目中未做到的在□中打“×”,做到的在□中打“√”.
2.凡打“×”项,属于发现的问题,应记录在“发现问题”栏中;并在“处理情况”栏中写清处理结果.
门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安全旁站监理记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旁站监理部位:
()号楼()层
监理单位
旁站监理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
旁站监理结束时间:
年月日时
搭设前检查内容:
1.搭设须有方案□;方案须经监理审批□;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材质检查:
杆件变形、锈蚀、开焊等严禁使用□;不配套的门架与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于同一脚手架□
架体基础检查内容:
1.基础应平实,并做好排水工作,按不同土质和搭设高度选取具体做法(安全见监理细则)□
2.垫板、底座安放位置应准确,底部应加设扫地杆□
连墙件及架体稳定检查内容:
1.首层门型架的垂直度和水平度必须严格控制□;连墙件间距设置必须按方案进行(见安全监理细则)□
2.连墙件的搭设必须随脚手架同步进行,严禁滞后设置或搭设完毕后补做□
3.搭设高出相邻连墙件两步时,应采取确保稳定的临时拉结措施,直到连墙搭设完毕后,方可拆除□
杆件、锁件、脚手板检查内容:
1.脚手架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组装,不得漏装杆件、锁件和脚手板□
2.交叉支撑、水平架(当采用挂扣式脚手板时可不设置水平架)和脚手板应紧随门架的安装及时设置□
3.连接门架与配件的锁臂、搭钩必须锁住、锁牢,组装要牢固可靠□
加固杆、剪刀撑检查内容:
1.加固杆、剪刀撑必须与脚手架同步搭设□
2.当脚手架高度超过20米时,每隔四步设置一道剪刀撑,剪刀撑宽度4-8米,与地面夹角45°-60°□
扣件检查内容:
1.固件、连墙件等与门架采用扣件连接,扣件规格必须与所连钢管外径相匹配□
2.扣件螺栓须拧紧,扭力矩宜为50-60N·米,并不得小于40N·米□
架体防护、荷载及通道检查内容:
1.操作层应设置1.2米高的防护栏杆,180米米高的挡脚板,架体外侧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
2.承重荷载应按3KN/米2均匀布置□;上下通道采用挂扣式钢梯,其规格应与门架配套□
脚手架搭设方法及对验收的有关要求:
1.门架安装应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不得相对进行.搭完一步后,应检查、调整其水平度与垂直度□
2.门式脚手架搭设应分段(层)验收,不得全部搭设完后再进行整体验收□
发现问题:
处理情况:
备注:
安全员(签字):
年月日
旁站监理人员(签字):
年月日
注:
1.经查项目中未做到的在□中打“×”,做到的在□中打“√”.
2.凡打“×”项,属于发现的问题,应记录在“发现问题”栏中;并在“处理情况”栏中写清处理结果.
旁站记录表
编号:
02
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塔吊
旁站项目
塔吊安装
日期
旁站监理内容
经检查施工单位资质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安拆施工方案的编制及审批符合要求;拟安装设备合格证基本齐全;材料质量是否符合要求;配备人数满足作业要求;作业前已对操作人员进行交底;基础施工满足要求;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按方案进行;专项技术人员和安全员均到现场指导监督;安装按程序进行;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配置均到位.
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
旁站人:
附件:
工程施工现场应急预案及安全保证措施
一、编制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
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作为首要任务。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
在本项目部领导统一组织下,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原则。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作用,依照行业安全生产法规,规范应急救援工作。
4、预防为主,防止结合原则。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坚持突发事件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重点做好预防、预测、预警、预报和常态下风险评估、应急准备、应急队伍建设、应急演练等项工作。
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二、编制目的
1、应急预案应针对那些可能造成企业、系统人员死亡或严重伤害、设备和环境受到严重破坏的突发性灾害,如触电事故、泥石流灾害、火灾、环境破坏等。
2、应急预案是对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必要补充,应急预案应以完善的预防措施为基础,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3、应急预案应以努力保护人身安全、防止人员伤害为第一目的,同时兼顾设备和环境的防护,尽量减少灾害的损失程度。
4、应急预案应结合实际,措施明确具体,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5、应急预案应经常检查修订,以保证先进科学的防灾、减灾设备和措施被采用。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机构
为加强安全领导,进行系统化、网络化管理,项目部成立应急预案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总工程师、常务副经理、安全总监、项目副经理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环保部安全员、各施工队专职安全员、施工队队长为组员,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重、特大事故的现场应急抢险救援指挥,对施工现场突发性情况进行技术、资金和设备支持,在施工现场发生重特大事故时以最快的时间达到现场,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风险事故级别,负责分部和有关地方管理部门、组织、机构联络和报告事故情况,制定抢险救援的方案措施,领导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确定紧急状态的解除,协助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在上级和有关地方部门进入的情况下,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措施,做好应急抢险救援配合工作。
四、应急预案的基本要求
1、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后,施工现场应急处理措施一般规定
当发生事故时,负伤人员或者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专项安全负责人,并应马上组织人力现场抢救伤害者,根据伤情需要,协助医务人员运送伤者到医院或拨打“120”,请求协助抢救。
1.1事故发生后,各级人员应保镇静及冷静,切实负起本身责任,主动控制局面。
要有组织、有指挥和结合实际进行妥善处理。
1.2第一时间进行“救死扶伤”,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人员,对必须在现场进行紧急抢救的,应采取应急方法如止血、人工呼吸等进行施救。
否则必须立即用工地的交通工具或截出租车将伤者送到就近医院进行抢救。
同时应采取有效措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1.3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及善后工作。
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并划出保护区禁止闲人进入。
1.4因抢救受伤(害)人员,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记、拍照、录像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2、发生火警、火灾事故时,施工现场应急处理措施一般规定。
2.1应立即了解起火部位及燃烧的物质,积极抢救伤者及使用施工现场所有消防器材进行灭火自救工作。
2.2迅速准确地拨打119报警。
在拨打119时,做到镇静拨号,说清火灾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燃烧部位、燃烧物质的性能等。
2.3报警后,派专人到约定的路口迎接消防队。
2.4在消防部门到达前,对易燃、易爆的物质采取正确有效的隔离。
根据火场情况,机动灵活地选择灭火工具。
2.5在扑救现场,应行动统一,如火势扩大,一般扑救不可能时,应及时组织撤退扑救人员,避免不必要的伤亡。
3、利用一切可行的通讯工具按规定时间内将事故情况进行层级上报。
4、发生事故层级上报时限。
4.1轻伤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和基层工会组织。
4.2重伤事故,一般情况下,事故单位应在24小时内报上级主管单位,由上级主管单位分XX市有关部门。
对涉外有影响的,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如实报上级主管单位。
4.3重伤3人或死亡1至2人的事故,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如实报上级主管单位,由上级主管单位分XX市有关部门。
4.4死亡3人以上重大、特别重大死亡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XX市人民政府,同时报上级主管单XX市劳动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公安部门。
4.5发生急性中毒、中署事故,除报上级主管单XX公司安质部、办公室)外,应同时XX市卫生行政部门。
4.6发生爆炸物品爆炸事故和火灾事故,除报报上级主管单XX公司质安部、办公室)外,应同时XX市公安部门。
5、防止违章和事故的安全规定
5.1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新工人,复工换岗的人员未经岗位安全教育,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岗位进行操作。
5.2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及佩戴超过使用年限(2年半)的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5.3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5.4严禁酒后及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5.5不得到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5.6不得攀登脚手架。
5.7特种作业人员、机械操作工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无有效专业上岗操作证,不得上岗操作。
5.8脚手架及所有机械设施设备和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搭设安装后,未经验收合格,不得使用。
5.9电源开关箱不准一闸、一漏电、一箱多用。
5.10未经指派批准,未经作业安全交底或安全交底不清和无安全防护设施,不得盲目操作。
5.11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作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12对各种安全检查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及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随意拆除和有意挪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