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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票据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票据管理,明确管理及使用范围,预防票据遗失、填制错漏,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各种发票、收据由财务部门会计负责,按有关规定登记领购、填制、保管、回收、缴销。

 

2、银行结算有关票据由财务部门出纳负责,按有关规定登记、领购、填制、保管、回收,建立支票领用登记本。

对填写错误的银行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并按银行有关规定缴销。

 

3、公司库存物资入、出库单,分别由供应部专人负责,领购、登记、填制、保管。

库管员依据入、出库单的“保管联”登记库存物资的明细帐,并妥善保管存根联,以便备查。

 

4、各种发票填制必须按税务等有关部门规定及发票内容详细填列,如填写错误应将发票一式几联同时作废,以便审查。

 

5、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制定,并负责解释。

 

6、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

 

 

为了加强公司现金管理,明确使用范围,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和银行结算制度,公司有关财务制度办理现金、银行收支业务。

 

2、公司业务收入现金、银行支票要及时存入银行所开设的帐户,不得座支现金。

 

3、公司经营业务支出,原则上凡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使用银行支票,有特殊情况经财务审核后,可支付现金。

 

4、库存现金不得超过三天的日常报销限额,超过限额的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

 

5、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挪用现金。

 

6、签发银行转帐支票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手续,及时清理注销。

 

7、不准擅自租借银行帐号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业务,不 

得签发空头支票。

 

8、现金、银行日记帐每月与总帐、银行对帐单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9、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10、本制度经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

现金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明确部门及员工的职责,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固定资产标准:

 

1.1固定资产是指公司生产经营中使用期在一年以上,单位价 

值在2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 

产。

 

1.2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质资产,列入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2、固定资产内容:

 

2.1土地;2.2房屋及建筑物;2.3机器设备;2.4电子设备; 

2.5运输设备;2.6工具、器具;2.7管理用具等。

 

3、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3.1人事行政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3.2人事行政部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及卡片; 

3.3人事行政部设专人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号、购建、 

验收、保管、调拨、出售、报废、定期盘点等有关事项; 

3.4人事行政部对每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人,并订立相关 

的使用、交接,丢失、损坏赔偿规定。

 

4、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4.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4.2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 

4.3财务部负责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4.4财务部协助人事行政部每季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做到帐 

实相符。

 

5、固定资产的购置:

 

5.1固定资产购置,由人事行政部统一购买(专用固定资产除外); 

5.2各部门填写请购单,送人事行政部汇总后报总经理批准; 

5.3人事行政部安排专人负责采购,请购单应填写名称、规格、 

型号、性能、质量等资料以备采购及验收。

 

5.4依据经总经理批准的请购单到财务部门请款。

 

6、固定资产转移、调拨:

 

6.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部门员工之间转移调拨,须到人事行政 

部办理固定资产转移登记; 

6.2人事行政部将固定资产转移登记情况书面通知财务部门,以 

便进行帐务处理。

 

7、固定资产出售:

 

7.1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人事行政部须申报出售处理固定资 

产的报告并列出明细表,注明出售处理原因,报总经理批准; 

7.2财务部门根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出售处理报告进行帐务处理,并开具发票及收款; 

7.3人事行政部依据财务开具的发票及收据办理发货手续。

 

8、固定资产报废:

 

8.1固定资产报废,由人事行政部会同相关技术人员检测后提出 

报废申请报告,送总经理批准; 

8.2财务部门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报告进行财务帐务处理; 

8.3人事行政部负责进行实物处理。

 

9、固定资产盘盈、盘亏:

 

9.1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由人事行政部按季盘点后提出固定资产 

盘盈、盘亏报告,并会同财务部门核查落实后,报总经理审批; 

9.2财务部门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进行帐 

务处理。

 

10、固定资产要按规定严格管理、定期维护保养,未经公司总经理 

批准不得外借。

 

11、财务部门每月按各类固定资产规定的使用年限,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列入有关的成本费用核算。

 

12、对严格执行本制度的部门和个人,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13、对违反本制度的部门和个人,由公司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

 

14、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15、本制度自矽感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

 

 

 

物品购、销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物品购、销的管理,防止库存积压、滞销因管理造成的坏帐等损失,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物品购销合同(协议与技术要求)必须由销售部(国际或国内,以下统一简称销售部)或技术开发部指定人员签订。

合同签订人员须认真学习《合同法》及有关法律和公司规定,不得因此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合同在签订前须由经办人填写合同签订申请书(格式附后),经销售部或技术开发部经理审定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签署。

 

2、购销合同:

销售部、技术开发部由专人统一编写、登记、编制、发送和保存。

所有合同必须保留正本两份,一份交财务部做付款凭证,另一份交由相关部门合同管理人员留档备查。

 

3、物品的采购 

3.1物品的采购,按每月加工、销售计划及一定数量的库存,经销售部和技术开发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不得因提前或拖延采购而影响加工或销售,也应避免因超计划采购带来积压或损失。

 

3.2采购人员采购物品时,应填写请购单(格式附后),经销售部或技术开发部经理审核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方可采购。

管理用物品的采购,如固定资产、仪器、工具、办公用品等,各部门应填写请购单,经所购物品的部门经理审核后,由办公室负责汇总,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专用物品除外)。

 

3.3办理购物付款时,应附付款申请单、购销合同、请购单,销售部、技术开发部已报总经理审批的付款计划或购货合同执行情况表,(格式附后)报财务部审核后,方可付款。

 

3.4财务部门在办理付款时应核实付款手续是否齐全,否则财务有权拒付,并要求补齐相关手续。

 

3.5采购人员报销时,应办理入库单,入库单内容必须填写清楚齐全,如需要质检的物品,应附质检部门的审签手续。

根据财务要求,发票应在开出一个月内报销,逾期未报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采购经办人承担,该部门经理负同等责任。

 

3.6销售部、技术开发部经理要安排采购、库管人员按季度对库房存货情况进行分析,对库存物品的积压、变质、沉淀要列表清查、处理,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负责。

 

4、物品的销售 

4.1物品国内销售直接收款。

销售人员应填写 “开据发票申请单”(格式附后),内容齐全、完整,经部门经理审签后,随同物品出库单,货币资金送财务部收款并开据发票。

 

4.2物品销售采取分期收款方式的,应签订销售合同,明确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分次收款时限、金额、付款方式等内容。

销售人员在签订合同时应了解购货方的资金购买力等相关情况,并对合同的执行及收款负责至终。

该部门经理对部门所签销售合同的执行负责。

 

4.3物品销售采取国内外设销售点的,由公司总部发往各销售点时,似同库存物品的转库,在总公司库存项下设各销售点为分库,当各分库物品出库销售时,按本规定相关销售条款办理。

 

4.4物品销售情况月报汇总表(格式附后)一式叁份,每月5日前由销售部、技术开发部填列报公司总经理、财务部各壹份,该部门存档壹份,以掌握物品销售资金回收状况。

 

4.5销售部、技术开发部指定专人每月3日前将截止到上月末的库存物品(包括各分库)盘点情况汇总表(格式附后)报财务部核对账目,并对库存物品现状如短缺、毁损、贬值等列示清楚,及时处理,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如是人为因素给公司造成损失,当事人要承担责任。

该部门经理对此负责。

 

4.6销售部门经理及销售人员对销售款项的回收负责,按销售合同定期催收并与财务部门核对,超期未收回的货款,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

财务部门根据总经理审批意见及财务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以减少呆账坏账损失。

 

5、购销人员不得营私舞弊,吃回扣贪污,假公济私,如发现有上述行为,将严历追究当事人经济和刑事责任。

 

6、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7、本制度自矽感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 

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各部门的报销程序及规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现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借款报销的审批权限 

1.1 公司员工因工出差借款或报销,由各部门经理审签后,报公司 

财务部门审核,并送公司总经理批准,方能借款或报销。

凡有 

审签权限的部门经理须在财务部门签留字样备案。

 

1.2 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见附表1),并按规定程度报批后,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1.3 员工出差返回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按规定的时间及审批手续到财务部门报销。

 

2、员工差旅费报销标准。

 

2.1 员工出差分 “长途”和 “短途”两种,即当天能往返的为 “短途”,出差时间在一天以上的为 “长途”。

 

2.2 出差地点区分为1类区,2类区,港澳台地区三种,即:

 

二类区:

特区、上海、北京、广州等地; 

一类区:

除二类区以外的地区。

 

2.3 出差住宿费报销标准:

(元/人/天) 

职务 一类区 二类区 港澳台地区 

一般人员 首日 10080 首日 150120 总经理批准 

主管、工程师级 首日 150130 首日 220170 400HKD 

部门经理级 首日 250200 首日 300250 500HKD 

公司副总经理级 250 300 600HKD 

2.4 出差补助标准 

2.4.1 员工短途出差视同出勤,不再享受出差补贴。

(深圳市外的 

短途出差,可享受15元/人/餐的伙食补贴)。

 

2.4.2 长途出差补助标准:

(元/人/天) 

职务 一类区 二类区 港澳台地区 

一般人员 30 40 100HKD 

主管、工程师级 40 50 100HKD 

部门经理级 60 80 150HKD 

公司副总经理级 100 150 200HKD 

2.5 员工出差交通报销标准 

2.5.1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

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领导可乘坐 

飞机、软卧、轮船二等舱;部门经理级:

可乘坐飞机、软 

卧、硬卧、轮船三等舱,乘坐飞机需报总经理批准、乘坐 

软卧仅限正职;其余员工乘坐火车硬卧、轮船四等舱、乘 

坐飞机需报总经理批准。

 

2.5.2员工长途出差交通费,经理级(含)以上人员的陆路交通 

费可实报实销;经理级以下人员原则上不得随意乘坐出租 

车,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出租车时,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 

可报销。

 

2.5.3 员工在本市内出差,只报销公交车票公交车票除二人及以 

上同行外均不得连号。

无特殊情况,不得报销出租车票。

 

3、员工差旅费报销规定:

 

3.1 住宿费,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执行,超标自付(如有 

特殊情况需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节约归已。

 

3.2 膳食费按规定标准领取,不得报销与此相关的费用。

 

3.3 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3.4 交际费用由领导核定并填写客餐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 

销。

 

3.5 短途出差不享受住宿补助。

 

3.6 出差人员无住宿费用时,则可按住宿标准的50%领住宿补助。

 

3.7 员工出差返回后于5个工作日内报销,未按规定时间报销的, 

财务部门应于当月工资中扣回预借的差旅费,待报销时再行支 

付。

 

3.8 超过1个月以上的出差单据、假票据或不符合规则的票据,财 

务部门不予报销。

 

3.9 财务部有权对不实的出差费用向员工出差居住地酒店直接查 

询,如有虚假行为公司将按情节轻重处罚。

 

4、员工探亲路费的规定 

员工探亲费不予报销,采取补贴包干的办法执行。

补贴标准详见《员 

工春节探亲休假管理规定》。

 

5、财务部门要加强对备用金和预付款项的管理和监督。

 

5.1 公司员工因公借款,必须办理借款申请单。

会计根据内容填写 

齐全,完整的借款申请单,编制会计凭证,会计、出纳、收款 

人必须在付款凭证上签字。

 

5.2 公司预付款项,必须根据合同或协议办理付款申请单,经财务 

审核并报总经理审签后办理付款;付款手续不齐备的,会计不 

得编制付款凭证,也不得付款。

 

5.3 备用金和预付款的使用,必须依照下列规定:

 

5.3.1 具有规定的用途,期限及限额; 

5.3.2 在规定的期限内凭费用支出单据到财务部门报销;用现金 

或支票进行零星采购的七天内报销;通过银行汇款进行预付 

款的二十天内报销。

 

5.3.3 以上各项支出,原则上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5.3.4 对违反规定用途和不符合开支标准的支出,财务不予报销。

 

5.3.5 对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未能报销而又没还款的备用 

金,若超期时间在三个月内的收取资金占用费日息的万分之 

二;三个月以上一年之内的收取资金占用费日息万分之三。

 

在次月工资中扣回本息。

 

6、原始凭证的审核 

各项报销的原始凭证,经各部门经理审签后,报财务审查其合法性并送公司总经理批准。

 

7、原始凭证应具备的内容:

 

7.1 凭证名称; 

7.2 填制凭证的日期; 

7.3 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填制人的姓名; 

7.4 经办人的签名或盖单; 

7.5 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 

7.6 经济业务的内容; 

7.7 数量、单价和金额; 

7.8 各种发票、收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和实施细则的规定。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 

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 

盖单;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办理收 

款业务的要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单。

 

8、对原始凭证的技术性要求:

 

8.1 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必须相符。

 

8.2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

需入库的 

物资,必须填写出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按计划或合同 

验收后,在验收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章。

不需入库的物资, 

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 

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章。

 

8.3 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签字,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

 

8.4 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的借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上。

收回款项时 

应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借据。

 

8.5 预付性汇款,由经办人填制付款申请单,作为原始凭证,不得 

以汇款回单代替。

 

8.6 属于现金发放性质的原始凭证,原则上应由本人领取签名。

有 

委托他人代领的,由代领人签名;由一人代领多人的,须逐个 

签章,不得通栏划大括号签一个章。

 

8.7 自制原始凭证应设计科学、格式规范、计算清楚。

如计提折旧、 

职工福利基金等,要列名称、计提基数、提取率、提取额等。

 

分配工资及费用时,要列分配标准、分配率、分配额。

 

8.8 凡凭证内容不全、字迹模糊不清、与经济业务本身内容不符者, 

应予退回或重新补正。

 

9、记账凭证的内容及填制要求:

 

9.1 凭证日期:

一般应按实际受理经济业务的日期填列。

 

9.2 凭证编号:

应按月编制自然数列顺序。

 

9.3 凭证摘要:

应简明扼要,真实反映经济业务的内容,不得含混 

不清,过于简略。

 

9.4 会计科目:

应按有关规定设置。

 

9.5 凭证金额:

必须与原始凭证相符。

 

9.6 所附原始凭证张数,要与原始凭证相符。

 

9.7 有关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出纳、会计、交款人必须在相关会计 

凭证上签名或盖章。

 

9.8 会计人员填制记账凭证时,必须附有内容完备的原始凭证。

 

10、本制度所指的由总经理批准的事项,如因总经理出差期间,均由董事长审批。

 

1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12、本制度从矽感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

四川波世特石化机封制造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试行稿)

第一部分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1、财务部门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会计报表,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如实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3)提供真实数据,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4)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资金使用要有计划。

(5)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费用。

(6)向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7)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合法避税。

(8)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3、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此外负责人兼任。

4、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5、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1)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2)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2)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量、成、利”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3)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4)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7、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3)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4)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

签字后,方可生效。

(5)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6)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7)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8、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2)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3)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4)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5)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6)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7)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9、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0、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

11、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

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

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12、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

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13、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14、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

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15、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16、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17、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

18、财务审计每季一次。

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19、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20、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

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21、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

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

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22、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23、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报告总经理。

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报告总经理。

24、凡10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报告总经理。

25、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

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26、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5)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27、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

计取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28、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

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29、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0元。

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30、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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