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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中职学校技能大赛

宜宾市第十届中职学校学生技能大赛

赛项规程(导游服务项目)

一、赛项名称

旅游服务类-导游服务项目(决赛)

二、组队方式

导游服务赛项为个人赛,每个参赛队限报2名选手,参赛选手必需是本专业学生,男女不限,该赛项限报1-2名指导教师。

三、竞赛方式

设立应知(理论)、应会(现场操作)两部分进行竞赛,应知(笔试方式,60分钟,所有命题全部采用客观题,卷面成绩按100分设计)成绩占总成绩的20%;应会(现场操作,卷面成绩按100分设计)技能操作成绩占总成绩的80%,包括景点解说、专题讲解和才艺展示三个部分,其中景点解说70分,专题讲解20分,才艺展示10分。

四、竞赛命题

(一)应知(理论)

1.客观题的种类及分值

单选题(70题,每题一分,共70分)、判断题(30题,每题一分,共30分),应知理论占总成绩的20%。

2.命题范围

理论比赛:

理论考核为一份综合试卷,试题60%选自试题库,40%灵活命题。

其中包括导游文化基础知识、导游业务、旅游政策法规、时事政治和导游职业素养等内容,题型包括选择题和判断题,总分为100分。

(二)应会(现场操作)

本部分比赛包含三个单元,景点解说、专题讲解和才艺展示。

1.景点解说单元说明

本单元满分为70分。

参赛选手须自选四川4A级、5A级旅游景区(整体或局部)进行符合导游工作实际的模拟导游讲解。

讲解时间不超过5分钟。

讲解时间达4分钟时,计时器提醒一次。

不足4分钟(含4分钟)和超过5分钟均扣2分。

评分标准:

仪容仪表仪态,满分5分。

[好]4.0-5.0分:

礼貌到位、精神饱满,妆容着装得体自然,符合导游职业规范要求和工作特点。

[较好]2.5-3.9分:

礼貌比较到位、精神比较饱满,妆容着装比较得体自然,比较符合导游职业规范要求和工作特点。

[一般]1.0-2.4分:

礼貌基本到位、精神还算饱满,妆容着装基本得体自然,基本符合导游职业规范要求和工作特点。

[较差]0-0.9分:

礼貌不够到位、精神不够饱满,妆容着装不够得体自然,不太符合导游职业规范要求和工作特点。

(2)讲解内容,满分20分。

[好]17.0-20.0分:

内容健康,信息准确、完整,点面结合,主题鲜明,与时俱进,合理创新。

[较好]13.0-16.9分:

内容健康,信息比较准确、完整,主题较为鲜明,与时俱进,有一定创新。

[一般]9.0-12.9分:

内容健康,信息基本准确、完整,有主题。

[较差]0-8.9分:

内容不够健康,信息不够准确、完整,偏离主题。

(3)文化内涵,满分10分。

[好]8.5-10.0分:

文化内涵深厚。

[较好]6.4-8.4分:

文化内涵比较深厚。

[一般]4.3-6.3分:

文化内涵一般。

[较差]0-4.2分:

文化内涵较差。

(4)讲解结构,满分8分。

[好]7.0-8.0分:

结构合理,层次分明,详略得当,逻辑性强。

[较好]5.4-6.9分:

结构比较合理,层次比较分明,详略比较得当,逻辑性比较强。

[一般]3.8-5.3分:

结构基本合理,层次基本分明,详略基本得当,逻辑性一般。

[较差]0-3.7分:

结构不够合理,层次不够分明,详略不当,逻辑性较差。

(5)讲解策略,满分10分。

[好]8.5-10.0分:

角度适当、新颖,通俗易懂,富有感染力、亲和力,符合情境和服务对象特点。

[较好]6.4-8.4分:

角度适当、比较新颖,通俗易懂,有较好的感染力、亲和力,比较符合情境和服务对象特点。

[一般]4.3-6.3分:

角度普通,有一定的感染力、亲和力。

[较差]0-4.2分:

角度较差,感染力和亲和力欠缺。

(6)语音语调,满分9分。

[好]7.5-9.0分:

普通话(英语语音)标准,语调自然,音量和语速适中,节奏合理。

[较好]5.4-7.4分:

普通话(英语语音)比较标准,语调比较自然,音量和语速比较得当,节奏比较合理。

[一般]3.3-5.3分:

普通话(英语语音)一般,语调基本自然,音量和语速基本得当,节奏基本合理。

[较差]0-3.2分:

普通话(英语语音)较差,语调不够自然,音量和语速不够得当,节奏不够合理。

(7)表达能力,满分8分。

[好]7.0-8.0分:

口齿清楚,语法正确,表达自然流畅。

[较好]5.4-6.9分:

口齿比较清楚,语法正确,表达比较自然流畅。

[一般]3.8-5.3分:

口齿基本清楚,语法基本正确,表达基本流畅

[较差]0-3.7分:

口齿不够清楚,语法较差,表达不够流畅。

2.专题讲解单元说明

本单元满分为20分。

参赛选手将针对导游服务能力的一些基本知识点进行回答。

本环节主要考查参赛选手收集整理归纳信息的能力、现场的语言组织表达能力以及临场应变能力。

本环节将在赛前公布题目,指导选手备赛,本环节出题范围不超出题库。

选手提前约10分钟抽取2道题目作答,每题10分,本环节答题时间不超过3分钟。

评分标准:

[好]8.0-10.0分:

内容切题、丰富,信息正确,表述清楚。

[较好]5.0-7.9分:

内容切题、较丰富,信息正确,表述比较清楚。

[一般]2-4.9分:

内容含基本信息,信息基本正确,表述比较清楚。

[较差]0-1.9分:

内容信息少,信息有错误或与主题无关,表述不清楚。

3.才艺展示单元说明

本单元满分为10分。

参赛选手须结合导游职业特点和工作场景,展示个人才艺,如声乐、舞蹈、朗诵、(便于携带的)器乐表演、脱口秀、戏曲、曲艺等。

才艺表演应注重文化内涵,突出民族性、地域性和传统性特色。

才艺展示须自备道具。

才艺展示时间为3分钟,展示时间到2分30秒时,计时器提醒,不足2分30秒(含2分30秒)和超过3分钟均扣1分。

评分标准:

(1)仪容仪表,满分3分。

[好]2.5-3.0分:

妆容适宜,衣着得体,符合节目主题要求。

[较好]1.7-2.4分:

妆容、衣着比较符合节目主题要求。

[一般]0.9-1.6分:

妆容、衣着基本符合节目主题要求。

[较差]0-0.8分:

妆容、衣着不符合节目主题要求。

(2)现场表现,满分3分。

[好]2.5-3.0分:

节目内容积极健康,具有一定的文化内涵;表演自然、流畅,无差错;临场发挥稳定,感染力强;题材新颖,贴近导游工作实际。

[较好]1.7-2.4分:

节目内容积极健康,具有一定的文化内涵;表演比较自然、流畅,无差错;临场发挥比较稳定,感染力较强;题材比较新颖,贴近导游工作实际。

[一般]0.9-1.6分:

节目内容积极健康,但缺乏文化内涵;表演基本流畅;临场发挥基本稳定,感染力一般;题材不够新颖,基本贴近导游工作实际。

[较差]0-0.8分:

节目内容不够积极健康,且缺乏文化内涵;表演不够流畅;临场发挥欠稳定,缺乏感染力;题材不新颖,不太贴近导游工作实际。

(3)专业素养,满分4分。

[好]3.5-4.0分:

技艺水平高,表演具有较强的专业性。

[较好]2.6-3.4分:

技艺水平较高,表演具有一定的专业性。

[一般]1.7-2.5分:

技艺水平一般,表演不够专业。

[较差]0-1.6分:

技艺水平较差,表演很不专业。

导游服务现场操作比赛评分标准

项目

要求

分值

扣分

得分

景点解说

70分

仪容仪表仪态

5分

讲解内容

20分

文化内涵

10分

讲解结构

8分

讲解策略

10分

语音语调

9分

表达能力

8分

专题讲解

20分

内容、表述

10分

10分

才艺展示

10分

仪容仪表仪态

3分

现场表现

3分

专业素养

4分

合计

100分

景点解说操作时间:

分秒超时:

秒扣分:

专题讲解操作时间:

分秒超时:

秒扣分:

才艺展示操作时间:

分秒超时:

秒扣分:

实际得分

五、应会比赛要求的场地、设备、耗材清单(承办校准备)

(一)导游讲解操作区及设备设施要求

1.赛场设在面积为50-60㎡的区域,含舞台一个,设备包括音响、小蜜蜂、多媒体设备等,现场保持良好的采光和照明。

2.裁判用具清单

序号

量具名称

数量

1

秒表

7把

2

时间提示板

2个

六、其他清单

选手工号牌(30份),裁判评分表、备用A4纸、文件夹、笔等(7份),计算器(2台)。

七、应会比赛选手自备(参赛选手准备)

参赛选手自备PPT、才艺展示用品用具,请在规定时间将景点题目、导游词及PPT提交组委会,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参赛PPT不得人为添加文字、背景音乐和视频,如PPT图片带有大段文字,且对讲解具有提示性,请先做处理,PPT中不得体现任何与参赛学校、选手有关的信息,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取消参赛资格。

八、评分方法

(一)裁判组成

本赛项的专业理论和现场操作设7位裁判员(其中旅游专业类5名、艺术类2名)。

裁判由行业专家、高校教师和各中职学校推荐的专业教师共同组成。

每位裁判根据各项评分标准和选手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独立评判,在评分表上评分并签名;如需修改,须本人签名确认。

(二)成绩产生方法

1.每个分赛项总分为100分。

其中应知理论部分20分,应会现场操作部分80分。

2.每个分赛项竞赛流程:

应知理论,应会现场操作。

3.应知理论部分计分法:

从7位裁判所给的分数中直接算出平均分,作为该选手应知理论部分得分。

4.应会现场操作部分计分方法:

设置评委7名,评委根据评分标准,为每名选手评分,分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然后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其他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该名选手最后得分,选手最后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为了确保大赛赛项的公平、公正和健康有序进行,本赛项采取回避制度,即裁判员遇到本校学生参加比赛时,所评比分将不计入该生成绩。

5.选手的最终成绩:

应知理论得分+应会现场操作得分的总和。

(三)成绩审核及发布

每位选手单项成绩出来以后,由裁判长审核并签名,立即在成绩公布区发布成绩。

竞赛名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当总分相等时,将按照现场操作得分→专业理论得分排序。

九、奖项设定

个人赛按参赛人数的10%、30%、40%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

十、竞赛须知

(一)参赛领队须知

1.领队是各参赛学校的第一责任人,对参赛整个过程(含来回路上)的本参赛单位的所有人员的人生、财产、饮食等安全负有首要责任。

各参赛单位要为学生购买人生意外险等相关保险。

如发现意外事故,应及时向组委会报告。

2.参赛选手必需是本专业学生,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

如备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因故无法参赛,须由参赛选手所在代表队在相应赛项开赛前10个工作日前出具书面说明,经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核实后予以替换。

参赛选手在开赛前3个工作日内不得更换。

3.熟悉竞赛规程,负责做好本参赛队竞赛期间的管理工作。

4.贯彻执行大赛各项规定,竞赛期间不得私自接触裁判。

5.准时参加赛前领队会议,并认真传达落实会议精神,确保参赛选手准时参加各项比赛及活动。

6.领队在比赛时需密切留意参赛选手的比赛时间,安排充足人员进行调度,避免出现因迟到而被取消比赛资格的现象。

(二)参赛选手须知

1.总要求

(1)严格遵守大赛组委会制定的各项竞赛规则和技术要求。

(2)坚决服从大赛组委会和裁判员的指挥、管理。

(3)尊重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自觉遵守赛场纪律和秩序,文明参赛。

2.准备阶段

(1)参赛领队负责本参赛队的参赛组织和与大赛的联络。

(2)参赛选手须认真填写报名表各项内容,提供个人真实身份证明,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比赛资格。

(3)参赛队按照大赛赛程安排和具体时间前往指定地点,各参赛选手凭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比赛及相关活动。

(4)参赛选手进行操作比赛前须检录。

检录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参赛证,检录合格后方可参赛。

凡未按时检录或检录不合格者取消参赛资格。

(5)参赛选手仪表规范,着装干净整洁,举止大方得体,女选手可适度化妆以符合岗位要求。

(6)参赛选手应自觉遵守赛场纪律,服从裁判、听从指挥。

3.比赛阶段

(1)导游服务现场操作比赛:

每位选手比赛内容为景点解说、专题讲解和才艺展示。

比赛顺序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

(2)参赛选手必须佩带参赛证,按照参赛时段提前检录进入比赛场地进行比赛。

(3)参赛选手在裁判员宣布“比赛开始”后开始解说。

(4)景点解说结束后,选手在指定区域进行专题讲解的知识问答环节比赛。

(5)参赛选手在比赛中,除回答裁判的提问外,不得对裁判透露自己的姓名和学校以及对操作过程作任何询问。

4.结束阶段

(1)参赛选手操作完毕后应立即离开比赛现场,不得以任何借口在赛场逗留。

(2)参赛选手在竞赛期间未经组委会的批准,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与竞赛内容相关的采访,不得私自公开竞赛的相关情况和资料。

(3)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须主动配合裁判的工作,服从裁判安排,如果对竞赛的裁决有异议,须通过领队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工作组提出申诉。

(4)特殊情况处理

如果确实因为设备故障的原因导致选手中断或终止比赛,由赛场裁判视具体情况商议决定,其他违规现象由裁判组和监察组商议处理。

(5)本竞赛项目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三)指导教师须知

1.熟悉竞赛规程,指导选手做好各项参赛准备。

2.比赛过程中,指导教师不得操作任何工具和设备,不得现场书写、传递任何资料给参赛选手。

3.贯彻执行大赛各项规定,竞赛期间不得私自接触裁判。

(四)工作人员须知

1.树立服务观念,一切为选手着想,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和严谨细致的作风,积极完成本职任务。

2.注意文明礼貌,保持良好形象,熟悉大赛指南。

3.严守大赛秘密。

4.于赛前1小时到达赛场,严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离岗,特殊情况需向大赛组委会请假。

5.熟悉竞赛规程,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有关规定办事,快速准确完成设备、货物复位工作,保证比赛顺利进行。

6.如遇突发事件,按照安全工作预案,组织指挥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7.保持通信畅通,服从统一领导,严格遵守竞赛纪律,加强协作配合,提高工作效率。

8.服从统一领导,严格遵守竞赛纪律,加强协作配合。

9.负责完成本赛区的工作职责内容,不得随意进入其它赛区。

十一、裁判人员须知

1.大赛裁判组长是所有裁判人员的领导人员,对所有裁判的工作负第一责任。

各专业(单项)的裁判小组长是该专业(单项)的第一负责人,对该专业(单项)裁判的工作负第一责任。

2.裁判人员的裁判工作务必做到客观、公证,保证对所有选手参赛成绩的评判不受其它因素影响,真实评判选手成绩。

3.裁判人员必须对工作的时间、地点等做到明确,在相应的时间及地点开展工作。

4.按大赛相关要求做好工作。

十二、申诉与仲裁

1.参赛选手如对裁判过程提出疑义的,现场可向执委会监察组提出疑义,事后可向本队领队汇报,由领队向执委会监察组提出书面申述意见。

由执委会赛务组做好过程相应记录交执委会监察组。

2.大赛仲裁组在接到监察组交来的书面意见后,应马上组织相关人员和专家,调查当时事实,将事实依据报进行认定。

认定的结果以书面的形式下发到参赛队,并且在书面通知中注明处理意见。

一旦形成书面通知(处理意见),即为本次大赛在本次申述中的最终裁定,记入大赛档案,列入大赛总结。

十三、竞赛观摩

1.在竞赛不被干扰的前提下,竞赛现场有限制开放;

2.在不影响选手比赛的前提下,所有领队、指导教师、参加完本项目比赛的选手、相关学校学生、行业人士等凭本赛项专用证件,可在指定场地观摩;

3.所有观摩人员须遵守赛场规定,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不得使用闪光灯;

4.所有观摩人员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得影响竞赛的正常进行。

不听劝阻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其责任,并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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