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制作支立及拆除安全措施word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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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制作支立及拆除安全措施word版
模板制作、支立及拆除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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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制作、支立及拆除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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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7.4.1模板作业场地
(1)模板作业场地的布置、木料、钢模、模板半成品的堆放,废料堆集和场内道路的修建,应做到统筹安排,合理布局。
(2)作业场地应搭设简易作业棚,修有防火通道,配备必需的防火器具。
四周应设置围栏,作业场内严禁烟火。
(3)钢模、木材应堆放平稳,元木垛高不得超过3m,垛距不得小于1.5m,成材垛高一般不得超过4m,每增加0.5m应加设横木。
垛距不得小于1m。
作业场地应避开高压线路。
(4)下班前应将锯末、木屑、刨花等杂物清除干净,并要运出场地进行妥善处理。
7.4.2模板制作
(1)制作模板时应细致选料。
制作钢模不得使用扭曲严重、螺丝孔过多、开裂等材料。
木模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和大横节疤等木料。
(2)制作钢木结合模板时,其钢木结合部位的强度、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制作中应随时检查工具,如发现松动、脱落现象,应立即修好。
(4)用旧木料制作模板时,应将钉子、扒钉拔掉收集好,不得随地乱扔。
7.4.3模板支立及拆除
(1)在基坑或围堰内支模时,应检查基坑有无塌方现象,围堰是否坚固,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
(2)向基坑内吊送材料和工具时,应设溜槽或绳索系放,不得抛掷。
机械吊送应有专人指挥。
模板要捆绑结实,基坑内的操作人员要避开吊送的料具。
(3)用人工搬运,支立较大模板时,应有专人指挥,所用的绳索要有足够的强度,绑扎牢固。
支立模板时,底部固定后再进行支立,防止滑动倾覆。
(4)支立模板要按工序操作。
当一块或几块模板单独竖立和竖立较大模板时;应设立临时支撑,上下必须顶牢。
操作时要搭设脚手架和工作平台。
整体模板合拢后,应及时用拉杆斜撑固定牢靠,模板支撑不得钉在脚手架上。
(5)用机械吊运模板时,应先检查机械设备和绳索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起吊后下面不得站人或通行。
模板下放,距地面1m时,作业人员方可靠近操作。
(6)高处作业应将所需工具装在工具袋内。
传递工具不
得抛掷或将工具放在平台和木料上,更不得插在腰带上。
(7)在用斧锤作业时,应照顾四周和上下的安全,防止误伤他人。
斧头刃口处应配刃口皮套。
(8)拆除模板时,应制订安全措施,按顺序分段拆除,不得留有松动或悬挂的模板,严禁硬砸或用机械大面积拉倒。
拆下带钉木料,应随即将钉子拔掉。
(9)拆除模板不得双层作业。
3m以上模板在拆除时,应用绳索拉住或用起吊设备拉紧,缓慢送下。
7.5木工机械:
7.5.1使用木工机械应遵守下列规定:
(1)开机前必须添加润滑油脂,先试机,待各部机件运转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
(2)机械运转中,如有不正常的声音或发生故障时,应先切断电源,再进行检修;
(3)操作人员工作时,要扣紧衣扣和袖口,理好衣角,严禁戴手套作业;留长发的必需戴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
(4)木工机械上的转动部分,要装设防护罩或防护板;工作中更换刨刀、锯片、钻头或刃具时,必须切断电源,停止转动后方可拆装;
(5)使用铁夹钩吊运送木材时,应将铁夹钩钩牢,防止木材掉下。
7.5.2带锯机
(1)开动带锯前,必须检查锯条有无裂纹、扭曲和锯条的松紧程度。
如锯条齿侧的裂纹长度超过锯条宽度的1/6,锯条接头超过三个,锯条中间及后背有裂纹,锯条接头处裂纹超过l0mm时,都不得使用。
锯条的松紧程度应根据锯条的厚薄、宽窄进行调整,经试运转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
(2)原木入锯前,应清除钉子和砂石等杂物。
跑车上的原木要稳定牢固,进锯速度要均匀。
锯短木要用扒钉或拉杆固定后再行加工。
(3)不得加工超过机械规定限度的特大原木。
加工较长木材时,必须配备副手协助工作。
(4)不得用潮湿或带油的手指接触启动开关和其他电器设备。
如发生电器设备故障或损坏时,不得擅自拆卸检查。
(5)跑车开动后,跑车前后和锯条两侧不得有人走动或停留。
(6)使用平台式带锯时,上下手操作人员要配合一致,上手不得将手送进台面,下手应等料头出锯20cm后,方可接料。
(7)小平台的电器开关要随用随开,用后立即关闭。
平台式带锯加工木料回料时,木料要离开锯条2~5cm,并要注意劈裂和木节撞击锯条发生事故。
(8)作业中如遇停电,应将电闸关闭,防止来电后机械自行转动造成事故。
(9)带锯机的修理或拆放成捆的锯条,应踏紧锯条端头,控制松放,以防锯条回卷伤人。
锉锯条时,要戴防护眼镜。
修磨带锯的砂轮应有防护罩,操作时应站在砂轮侧面。
(10)联接锯条,必须接合严密,平滑均匀,厚薄一致。
7.5.3圆盘锯
(1)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
锯片上方必须安装安全挡板和滴水设施。
锯片不得有连续断齿。
(2)锯片运转正常后方可进行作业。
接料要待料出锯片15cm,不得用手硬拉,木料锯到接近端头时,应由下手拉曳,上手不得用手推进。
(3)作业过程中不得将木料抬高或左右扳动,必须紧贴靠山。
送料力量要均匀,不得用力过猛,遇木节应减速。
不得用木料挡刹锯片强制停车。
调换锯片时,要等锯片自然停稳后方可进行。
(4)长度不足50cm的短料,不得上锯。
半成品、边角料应堆放整齐。
7.5.4平刨机
(1)刨料前应将所刨材料上的钉子、灰垢和冰雪等杂物清除后,再进行操作。
(2)应根据所刨木料材质情况,调整刨料速度。
作业中严禁手指放在木节上。
(3)刨木材的大面时,手必须按在木料的上面,刨木材的小面时,手可以放在木材料的上半部。
手指必须离开刨口3cm以上,每次刨削量不得超过1.5mm。
被刨材料长度超过2m时,必须两人操作。
料头越过刨20cm后,下手操作者方可接料,但不得猛拉。
(4)活动式的台面,调整切削量时,必须切断电流停止转动后方能进行调整,防止台面与刨刀接触造成事故。
(5)刀架夹板必须平整贴紧。
合金刀片焊缝的高度不得超过刀头。
固定刀片的螺丝应钳入槽内,离刀背不得少于l0mm。
(6)平面刨作业中,操作人员不得将手伸进安全挡板里侧移动挡板,不得拆除安全挡板进行刨削。
(7)材料需要调头刨削时,必须双手持料离开刨口,并注意周围环境,防止伤人。
7.5.5压刨机
(1)压刨机床必须使用单项开关,不得使用倒顺开关;
(2)送料必须平直,发现材料走横或卡位,应停机拨正;操作人员接送时,手指应离开滚筒20cm以外,接料必须待料送出台面;
(3)操作人员应站在机床一侧操作,每次刨削量不得超过3mm
(4)所刨材料不得短于前后压滚距离;厚度小于lcm时,必须垫衬托板。
7.5.6手电钻
(1)作业前,应检查有无漏电现象,并应戴好绝缘手套,穿上胶鞋或脚踏在木板上进行操作;
(2)钻头必须卡紧,大型电钻必须用双手扶把,钻杆要垂直;钻孔接近完成时,应轻压电钻,防止卡钻或扭断钻头;
(3)由底部向上部钻孔时,应用手或杠杆顶托钻把,不得用肩扛顶托钻把;向下钻孔时,不得用脚扶钻头,脚必须离钻头20cm以外;
(4)电钻工作中,应用钻把调整对准孔位,不得手扶钻头对孔;
(5)操作中发现异常声音,应停止使用;工作后应切断电源,收好导线。
7.5.7台钻
(1)所钻材料必须夹紧,较长材料应使用托架;材料调头时,应双手扶料并要注意周围环境;
(2)操作中如发生凿芯被木渣挤塞,应抬起手柄用刷子等清除木渣,严禁用手清渣;
(3)拆装钻头时,应全部停钻后方能进行;钻头装夹必须牢固;
(4)不得用手触摸转动中的钻头,不得将工具或其他物品放在工作台上。
7.6支架:
7.6.1支架所用的桩木、万能杆件应详细检查。
不得使用腐朽、劈裂、大节疤的圆木及锈蚀、扭曲严重的万能杆件和钢管等。
7.6.2地基承载能力应符合设计标准,否则应采取加固措施,使其达到设计要求。
7.6.3根据施工季节,支架工程应采取防冲刷或防冻涨等安全措施。
7.6.4支立排架要按设计要求施工,应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
并要与支保桩联结牢固,防止不均匀沉落、失稳和变形。
7.6.5支立排架时,应设专人统一指挥。
支立排架以整排竖立为宜。
排架竖立后,用临时支撑撑牢后再竖立第二排。
两排架间的水平和剪刀撑用螺丝拧紧,形成整体。
7.6.6用吊机竖立排架时,应用溜绳控制排架起吊时的摆动。
7.6.7支立排架时,不得与便桥或脚手架相联,防止支架失稳。
7.7脚手架:
7.7.1木、竹脚手架的捆扎材料,应使用8~10号镀锌铅丝和直径不小于l0mm的三股自麻绳或水葱竹篾。
水竹脚手架采用质地新鲜、坚韧带青的新水竹劈制成,厚度为0.6~0.8mm,宽度为5mm左右为宜。
断腰、大节疤和受潮霉的竹篾不得使用。
7.7.2钢管脚手架连接材料应使用扣件,接头应错开,螺栓要紧固。
立杆底端需使用立杆底座。
铅丝和白麻绳不得连接钢脚手架。
7.7.3脚手板要铺满、绑牢,无探头板,并要牢固地固定在脚手架的支撑上。
脚手架的任何部分均不得与模板相联。
7.7.4脚手架要设置栏杆。
敷设的安全设施应经常检查,确保操作人员和小型机械安全通行。
7.7.5脚手架上的材料和工具要堆放整齐,积雪和杂物应及时清除。
有坡度的脚手板,要加设防滑木条。
7.7.6悬空脚手架应用栏杆或撑木固定稳妥、牢靠,防止摆动摇晃。
7.7.7搭设在水中的脚手架,应经常检查受水冲刷情况,发现松动、变形或沉陷应及时加固。
在脚手架上作业人员应配带救生设备。
7.7.8搭设钢管井架相临的两立杆的接头应错开,横杆和剪刀撑要同时安装。
滑轨必须保持垂直,两轨间距误差不得超过10mm。
7.7.9吊篮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悬挂吊篮的钢丝绳围绕挑梁不得少于3圈,卡子不得少于3个。
一个吊篮的保险绳索不得少于2根。
钢丝绳不得与构造物或其他物件相磨擦。
7.7.10脚手架高度在10~15m时应设置一组(4—6根)缆风绳。
每增高lOm应再加设一组。
缆风绳与地面夹角为45°~60°。
缆风绳的地锚应设围栏,防止碰撞破坏。
7.7.11拆除脚手架时,周围应设置护栏或警戒标志,并应从上而下地拆除,不得上下双层作业。
拆除的脚手杆、板应用人工传递或吊机吊送,严禁随意抛掷。
7.5起重吊装:
7.5.1起重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大型吊装工程,应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参加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吊装作业应指派专人统一指挥,参加吊装的起重工要掌握作业的安全要求,其他人员要有明确分工;
(3)吊装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查起重设备各部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并进行试吊;
(4)各种起重机具不得超负荷使用;
(5)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下表的要求;
(6)地锚要牢固,缆风绳不得绑扎在电杆或其他不稳定的物件上;
(7)作业中遇有停电或其他特殊情况,应将重物落至地面,不得悬在空中。
钢丝绳安全系数
用 途安全系数用 途安全系数缆 风 绳3.5吊挂和捆绑用6支承动臂用4千 斤 绳8~10卷扬机用5缆索承重绳3.75
7.5.2起重机具:
起重机械的使用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的规定。
自行制造的起重设备应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
(1)卷扬机
①卷扬机的各部机件、电气元件以及安全防护装置、钢丝绳等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卷扬机安全规程>>(GBl3329—91)的规定;
②卷扬机应安装牢固、稳定,防止受力时位移和倾斜;操作位置必须视野开阔,联系方便;
③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保险棘轮、传动滑轮等,发现故障应立即排除;
④通过滑轮的钢丝绳不得有接头、结节和扭绕,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作业中最少需保留三圈;
⑤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作业中突然停电,应立即拉开闸刀,并将运送物件放下。
(2)轮胎式起重机和履带式起重机
①作业地面应坚实平整,支脚必须支垫牢靠,回转半径内不得有障碍物。
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升降应同步,各台起重机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
②吊起重物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lOcm左右,停机检查制动器灵敏性和可靠性以及重物绑扎的牢固程度,确认情况正常后,方可继续工作。
作业中不得悬吊重物行走。
③起升或降下重物时,速度要均匀、平稳,保持机身的稳定,防止重心倾斜。
严禁起吊的重物自由下落。
④在驳船上作业,应用绳索系牢在船上,前后轮(或履带)下应用三角木块楔紧。
遇有4~5级风时,应根据驳船载重吨位适当调整吊机负荷。
工作完毕应将起重臂放下,制动器刹牢。
⑤配备必要的灭火器,驾驶室内不得存放易燃品。
雨天作业,制动带淋雨打滑时,应停止作业。
⑥在输电线路下作业时,起重臂、吊具、辅具、钢丝绳等与输电线的距离不得小于下表的规定。
⑦工作完毕,应将机车停放在坚固的地面上,吊钩收起,各部
制动器刹牢,操纵杆放到空档位置。
输电线路电压最小距离(m)输电线路电压最小距离(m)输电线路电压最小距离(m)1kV以下1.5l~35kV3≥60kV0.0l(V-50)+3
(3)塔式起重机
①塔式起重机的安全防护装置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②在轨道上行驶前应检查轨道有无障碍物和下沉现象;
③起重机行走前轮(行走方向)至轨道端部的距离不得小于5m;工作完毕,锁紧夹轨器,并将各控制开关转到“零”位,切断电源。
(4)龙门架
①龙门架制作(拼装)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组织检查验收;
②移动式龙门架除进行静载试验外,还应等载在轨道上往返运行一次,检查龙门架在移动中的变形以及轨距、轨道平整度等情况;
③吊起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将重物提高到可能遇到的障碍物0.5m以上;运行时被吊重物不得左右摇摆;
④牵引移动的跨墩龙门架,在行走时两侧牵引卷扬机必须同时、同速启动和运行;
⑤开动和停止电动机,应缓慢平稳地操纵控制器;作后向移动时,必须等机、物完全停稳后方可操作;
⑥龙门架拆除时,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5)人字桅杆和独脚桅杆
①人字桅杆和独脚桅杆应选用优质钢、木材料制作;人字桅杆两腿的夹角不得大于45°;
②桅杆底脚基础要坚固,底脚要稳定牢靠;人字桅杆设置的缆风绳应不少于二根,独脚桅杆设置的缆风绳不少于四根;
③独脚桅杆如加设摇杆时,变幅钢丝绳应在起重前固定好,调整适度;摇杆摆动幅度应用钢丝绳(或牵引卷扬机)控制。
(6)手拉葫芦(吊链)
①悬挂支承点必须牢固,使用三角架悬挂时,基础应坚实,三支架腿受力要均匀,防止滑动和倾覆;
②严禁斜拉重物;
③重物吊起后发生卡链时,应在重物下方支垫后进行检查修理,不得硬拉。
(7)千斤顶
①顶升重物必须在重心位置;如需用千斤顶纠正偏斜物体时,放置千斤顶的台座必须坚固可靠;
②顶升重物过程中,千斤顶出现故障时,应在重物支垫稳固后,再取出修理;
③用多台千斤顶起升同一重物时,动作应同步、均衡。
(8)缆索吊装设备
①缆索塔架拼装时,应按设计图组拼。
索鞍、跑车在组拼前,应进行全面检查。
在装卸、运输及组拼中,要防止碰伤,有损伤的杆件不得使用;木塔架施工,应优选材质,精细加工制作,联结处应采取加固措施。
②各种滑轮在使用前,要检查是否灵活,绳槽是否平滑。
滑轮组应共同承受荷载,受力不均时,应进行调整。
③钢丝绳必须按设计荷载要求,选用适合的标准绳索。
在使用当中,应经常注意检查,并做必要的维护。
④塔架拼装,应随塔高的增加逐步搭好脚手架。
作业平台四周挂好安全网和上下设扶梯。
随着塔身增高,安全网应随之上移,同时应增设辅助缆风绳,待设计缆风绳安设完成后,方可拆除。
⑤使用万能杆件或桁梁片组拼的索塔,可利用已装好的杆件搭设塔内作业平台。
平台木板必须铺设平稳,不得松动。
塔架节段增高时,操作人员不得攀登杆件,应通过安全梯或吊篮上下。
⑥主索道两端应设置限位器,工作完毕,收紧吊钩,并切断电源。
⑦主索道和塔架的拆除应在制定的拆除方案中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作业场地应设立警示标志,并设专人(或监护船只)维护道口、航道和村屯附近的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