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检修脚手架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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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检修脚手架管理规定

国网能源电力检修工程有限公司

脚手架管理规定细则

第一条脚手架搭设部门(单位)应严格执行《外委工程管理制度》、《外包工程(承包商)管理规定》和安全协议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脚手架的搭设。

第二条钢管脚手杆与钢脚手板选材与规格

1、钢管脚手杆应采用外径48-51mm,壁厚3-3.5mm的钢管。

长度宜4-6.5m及2.1-2.8m为宜。

凡弯曲、压扁、有裂纹或已严重锈蚀的钢管严禁使用。

2、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

扣件规格应与钢管匹配。

凡有裂纹、变形、滑丝严禁使用。

3、立杆、大横杆的接头应错开,搭接长度不得小于500mm,承插式管接头长度不得小于80mm,水平承插式接头应有穿销并用扣件连接,不得用铁丝或绳子绑扎。

4、附近有架空线路时,应满足相应电压的安全距离(含垂直水平方向)并采取可靠的隔离防护措施。

5、钢脚手板应用厚2-3mm的A3钢板,规格以1.5-3.6m,宽度为230-250mm,肋高为50mm的为宜。

板的两端应有连接装置,板面应有防滑孔,凡有裂纹、扭曲的不得使用。

第三条木脚手杆与木脚手板选材与规格

1、木杆应采用剥皮杉木或其它坚韧的硬木。

凡腐朽、折裂、

枯节等易折木杆以及杨木、柳木、桦木、油松等一律严禁使用。

2、木质立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0mm,横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80mm。

60-80mm的可双杆合并使用或单杆加密使用。

3、木脚手板应用50mm厚的杉木或松木板,宽度以200-300mm为宜。

长度以不超过6m为宜。

凡腐朽、扭曲、破裂的或有大横透节及多节疤的严禁使用。

距板两端80mm处应用镀锌铁丝缠绕2-3圈或用铁皮钉牢。

第四条竹脚手杆与竹脚手板选材与规格

1、竹片脚手板的厚度不得小于50mm,螺栓孔不得大于10mm。

螺栓必须拧紧。

竹片脚手板的长度以2.2-2.3m为宜,宽度以400mm为宜。

损坏变形的应严禁使用。

2、禁止使用竹脚手杆搭设架子。

3、容器内搭设脚手架严禁使用木质脚手板,必须使用钢质脚手板。

4、竹质脚手架的立杆、大横竿、剪刀支撑支杆等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5mm,小横竿不得小于90mm,60-90mm之间可双杆合并或单杆加密使用。

竹竿应采用坚固无伤的毛竹,青嫩、枯黄或有裂纹、虫蛀以及受机械损伤的都不得使用。

第五条脚手架的搭设

1、应有具备脚手架知识或熟练掌握搭设脚手架工序的人员担任,并经考试合格。

搭设人员应持有特种人员作业资格证。

2、搭设脚手架使用的吊具、绑绳应符合要求,不得使用不符合脚手架搭设要求的物品代替。

3、脚手架搭设时应悬挂“脚手架搭设中”标示牌。

4、搭设脚手架的负责人对搭设脚手架安全、质量负有主要责任。

5、大型脚手架及10米以上脚手架(如炉膛脚手架、吸收塔脚手架、灰斗脚手架等)的搭设、拆除,必须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该方案由搭设单位编制,工程管理部部审核,公司领导批准。

搭设拆除过程中,搭设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管理人员必须全过程到位监督。

搭、拆脚手架时,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架设安全绳,并明确安全绳、保险绳使用要求,确保搭设、拆除、使用过程人员人身安全。

第六条脚手架搭设的基本要求

1、脚手架荷重一般只承受工作人员和放置小型器具,总重量不得超过270Kg/m2,搭设好的脚手架应经搭设部门和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使用中应定期检查和维护。

2、荷重超过270Kg/m2的脚手架应经总(副)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批准。

3、在构筑物上搭设脚手架应验算构筑物的强度。

4、非专业工种人员不得搭、拆脚手架。

搭设脚手架时作业人员应挂好安全带,递杆、撑杆作业人员应密切配合。

施工区周围应设围栏和警告标志,并由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5、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钢管立杆应设置金属底座或垫板,当直接放在平整、的水泥地面上时,要做好防止损坏地面的措施;木脚手架的立杆应埋入地下300-500mm。

埋杆前先挖好土地坑,将底部夯实并垫以砖石。

如遇松土或者无法挖坑时,应绑扫地杆。

6、各种材质脚手架的立杆、大横杆及小横杆的间距不得大于表1的规定。

表1立杆、大横杆及小横杆的间距(单位:

米)

脚手架类型

立杆

大横杆

小横杆

钢管脚手架

2

1.2

1.5

木脚手架

1.5

1

7、立杆和大横杆应铺开搭设,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m。

绑扎时小头应压在大头上,绑扣不得小于三道。

立杆、大小横杆相交时应先绑两根,再绑第三根,不得一扣绑三根。

小横杆、大横杆不得伸出脚手架外。

8、脚手架的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支杆及剪刀撑,支杆与剪刀撑与地面的夹角不得大于60度,支杆

埋入地下的深度不得小于300mm。

架子高度在7m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竖向每隔4米,横向每隔7米必须与建筑物连接牢固。

第七条移动、悬吊式脚手架注意事项

1、移动式脚手架必须经过设计和验收。

2、有人工作的脚手架禁止移动。

3、移动较大的移动式脚手架可用绞盘、卷扬机等均衡缓慢的移动,但在移动时,应有切实防止脚手架倾倒的措施。

移动脚手架时,其道路的纵横面上皆须铺平。

4、移动式脚手架已位于工作地点后,应立即将活动部分可靠的绑牢固定,然后将脚手架本身与建筑物绑住。

工作上下应使用固定的梯子。

5、悬吊式脚手架应经过设计和验收。

6、悬吊式脚手架所用的钢丝绳和大绳的直径应根据计算决定。

吊物的安全系数不小于6,吊人的安全系数不小于14。

承重钢丝绳的实际直径不小于6mm。

7、悬吊式脚手架的吊篮禁止使用麻绳,其所用的钢丝绳或其它绳索应做1.5倍静荷重实验;此外吊篮还须进行动荷重实验,其实验系数使吊篮装载超过工作荷重10%的重量,以等速升降法进行,并应做出实验记录。

8、悬吊式脚手架和吊篮每天使用前,应由工作负责人进行挂勾,并对一切绳索进行检查。

9、悬吊式脚手架与邻近的悬吊式脚手架严禁在中间用跳板垮接使用。

10、在输水管道内搭设脚手架时,脚手架立柱钢管的底部应用棉面包裹,以防脚手架发生滑移和倾斜。

因空间狭窄,脚手架钢管露出部位应做好防护和明显标志,防止人员受伤。

11、移动式脚手架横向和高度之比为1:

3。

第八条脚手板的铺设

1、作业层的脚手板应满铺,不允许有空隙和探头板(指:

脚手板探出长度在100mm左右),脚手板与墙面的间隙不得大于200mm。

2、脚手板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0mm。

对头搭接应设双排小横杆,双排小横间距不得大于200mm。

3、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错搭接。

4、脚手板应铺设平稳,并用8号镀锌铁丝双股并联绑扎牢固,不平处用木块垫平钉牢,但不得用砖垫;禁止用叠式对接脚手板。

5、在架子上翻脚手板时,应由两人从里向外按顺序进行,工作时必须挂好安全带,下方应设安全网。

6、铺板横杆下方应加设防滑杆或装设防滑装置。

第九条脚手架搭设注意事项

1、脚手架不得钢木混搭。

2、脚手架上部平台应搭设由上下两道横主栏杆组成的防护栏杆;上杆应离平台高度1.05-1.2m,下杆离平台高度0.5-0.6m,并设180mm高的挡脚板。

3、脚手架应设置牢固的梯子,供工作人员上下使用。

采用直立爬梯时,梯档应绑扎牢固,间距不大于300mm;严禁手中拿物攀登;不得在梯子上运送、传递材料及物品。

4、在通道及扶梯处的脚手架,横杆不得阻碍通行,应抬高并加固;在搬运器材的或有车辆通行的通道处的脚手架,立柱应设围栏并挂警告标志,并由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5、脚手架应经常检查,在大风暴雨后应加强检查,长期停用的脚手架,在恢复使用前应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在脚手架上下两层同时作业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或其它隔离设施。

7、脚手架接近带电体时应做好防止触电的措施,脚手架上禁止乱拉电线,必须安装临时照明线路时,木脚手架应加装绝缘子,金属管绝缘应另设木横担。

8、接近高温热体的脚手架必须防火隔热措施,且随用随拆,用完即拆。

9、严禁使用脚手架吊重物。

用起重装置起吊重物时,不准将起重装置与脚手架的结构相连接。

10、电缆夹层附近、电缆排架下方、制粉设备系统附近以及油系统设备附近,不宜搭设竹、木脚手架。

须搭设金属脚手架时应采取防止撞击产生火花的措施。

11、其它处所所搭设的竹木脚手架在设备启动投入运行前必须拆除,并清理现场可燃、易燃物口。

12、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安全标示牌,应派专人看守,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

13、安装金属管脚手架禁止使用弯曲、压扁、裂纹的管子,各个管子的连接部分要完整无损,以防倾倒或移动。

14、金属管脚手架的立杆,必须垂直的稳放在垫板上,在安置垫板前要将地面夯实整平,立杆应套上柱座,柱座系由支柱底板及焊接在底板上的管子制成。

15、金属管脚手架的接头应用特制的铰链相互搭接,这种绞链适用于直角,也适用于锐角和钝角(用于斜撑等),连接各个构件间的螺栓必须拧紧。

16、脚手架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17、在易燃、易爆的容器内搭设脚手架,必须使用钢制架杆和架板。

18、在大型受限空间内搭设大型脚手架及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内搭设脚手架,如炉膛脚手架吸收塔脚手架、灰斗脚手架、酸碱罐内部脚手架应使用钢制脚手架杆、架板搭设,严禁使用竹制或木制架杆架板搭设。

19、脚手架横杆应在立杆内侧固定,以防横杆脱落时扩大坠落区域和高度。

第十条脚手架的验收

1、脚手架搭设完毕,搭设脚手架负责人应及时通知使用该脚手架的工作负责人共同检查验收。

2、脚手架要根据不同条件进行设计,必要时可作荷载试验,要求脚手架除能够承受一定荷载以外,要特别重视它的稳定性,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倒塌,确保工人安全操作。

脚手架(或吊架)需能足够承受在上方的人员和辅料的总重量,至少要满足270KG/m2,若有超载的可能时,就要经过核算或进行必要的加固。

3、验收不合格,必须重新搭设,直至符合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合格单,由搭设脚手架负责人、使用该脚手架工作的工作负责人签字生效,验收合格单一式两份,一份悬挂在搭设的脚手架上,一份由搭设单位保留,脚手架验收合格单按要求由脚手架搭设单位自制,自行挂设,悬挂于脚手架明显位置,脚手架验收合格单要做好防雨破损丢失等的措施,如丢失破损等使用单位要及时联系补办手续。

4、搭设超过6米的大型脚手架,炉内检修平台、有限空间内的脚手架验收由搭设负责人、使用该脚手架工作负责人、

工程管理部、安监部部门负责人或相关专业专工共同验收签字。

5、需经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的,主管部门报上级部门验收后方可使用。

6、安监部、工程管理部不定期的对现场脚手架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搭设不合格违章使用,提出整改考核意见。

7、搭设十米以下脚手架由检修部门组织搭设负责人、使用负责人共同验收。

验收合格后三方在脚手架验收合格单签字确认方可使用。

验收合格单一式两份,安全监察部和施工现场各保留一份。

搭设大型脚手架、特殊脚手架及超过十米以上的脚手架,如炉膛、灰斗、吸收塔脚手架等由公司领导组织安全监察部、工程管理部、检修部门、搭设负责人及使用负责人共同验收,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脚手架的使用

1、搭设脚手架的工作负责人应对所搭的脚手架进行检验合格,并出具书面证明,同时悬挂“正在使用中”标牌后,方准使用;检修工作负责人每日使用前应检查所使用的脚手架和脚手板的状况,在脚手架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

如有缺陷须立即整修。

2、作业人员上下应有专用钢筋爬梯,不得攀爬架体,不得在钢筋爬梯上拉设电源线,严禁将钢筋爬梯作为接地线。

3、脚手架上禁止乱拉乱接电线,如必须安装临时照明线路时,应另设木横杆架设,并在脚手架上铺设绝缘胶皮。

4、工作过程中所有脚手架除专业搭设人员外,其它人员无权擅自移动、改装、拆卸。

如必须改变脚手架的结构时,须经过工作负责人的同意后,由架子工进行。

5、工作过程中,所用工具、材料上下架子时,应用工具袋或用绳子捆绑牢固后才可传递,不允许上下抛掷,以免砸坏脚手架。

6、用起重装置起吊重物时,不准将起重装置和脚手架的结构相连。

7、购买或自制的移动作业平台,必须编制安全使用注意事项,使用中做好防止倾翻、跌下、触电、碰撞等措施。

8、脚手杆等物料应按照规格分类存放,且不应有报废品。

9、脚手杆及脚手板存放地点应通风良好,禁止露天存放。

10、脚手架受到自然灾害或其他影响造成损害,整修后必须重新履行验收手续。

11、禁止在脚手架和脚手板上起重、聚集人员或放置超过计算荷重的材料。

12、当有6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雷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

13、不准在脚手架基础及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14、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应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15、在冬季应清除脚手架上冰雪,并要撒上沙子、锯末和炉灰。

16、禁止随手用木桶、木箱、砖及其它建筑材料搭临时铺板来代替正规脚手架。

17、脚手架接近带电体时,应做好防止触电的措施。

18、脚手架上禁止乱拉电线,必须安装临时照明线路时,木、竹脚手架应加绝缘子,金属管脚手架应设木横担。

19、在工作过程中,不准随意改变脚手架的结构,有必要时必须经过工作负责人的同意。

在脚手架使用期间,禁止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和连墙件。

第十二条脚手架的拆除

1、在准备拆除脚手架(大型)的周围设围栏,并在通向拆除地区的路口悬挂安全标示牌及“正在拆除中”标示牌。

2、敷设在需要拆除脚手架上的电线和水管,应首先切断电源和水源,电线应由电工拆除。

3、拆除高层脚手架时,应设专人监护。

4、拆除脚手架的各部分应按顺序进行。

当拆某一部分时,应不使另一部分或其它的结构部分发生倾斜倒塌现象。

5、拆除脚手架应由上而下的分层进行,不准上下层同时作业,拆下的构件用绳索捆牢,并用起重设备、滑车或卷扬机吊下,不准向下抛掷;拆除脚手架时不准采取将整个脚手架推倒或先拆下层主柱的方法。

6、脚手架的栏杆和楼梯不应先行拆掉,而应与脚手架的拆除工作同时配合进行。

7、在脚手架拆除区域内,禁止与该项工作无关的人员逗留。

8、在电力线路附近拆除时,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或停电。

不能停电时应采取防止触电(包括感应电)和损坏的线路的措施。

第十三条脚手架杆、脚手架板的运输

1、运输脚手架杆、板应分别运输,不应混装,脚手架杆、板应捆扎固定在运输车辆上,防止滑落。

2、脚手架杆、板上下传递时应使用可靠固定手段,使用麻绳人工传递脚手架杆、板时,应单个传递,绑扎可靠。

下方人员不得站立在物料的正下方,同时应设立警示隔离区。

3、使用卷扬机、行车吊篮传送脚手架杆、板时,应将物料排列整齐,两端捆扎固定,以两端为吊点,水平起吊;脚手架杆、板垂直上下传送时,两端捆扎固定,吊点重心应保持垂直,防止物料翻转,下端应有防止脱落措施,同时应设立警示隔离区。

第十四条其它未要求事项必须符合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电业(力)安全工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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