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洞工程深基坑开挖专项施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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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洞工程深基坑开挖专项施工方案
涵洞深基坑开挖专项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施工范围:
本合同段K23+265—K44+721,共有钢筋砼板涵30道、圆管涵10道、管廊4道,主线37道,改线移线7道,总计44道。
其中基坑开挖超过5米涵洞4道:
K23+577.47管廊工程(盖板暗涵)、K27+558.74管廊工程(明板涵)、K29+518.23明板涵、K40+711.00暗板涵。
二、编制目的
明确涵洞基坑施工作业的工艺流程、操作要点和相应的工艺标准,指导、规范基坑(槽)施工作业。
三、编制依据
3.1、《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3.2、《公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3、《公路桥涵工程施工技术指南》
3.4、相关施工图设计文件
四、编制原则
4.1、严格按照合同中标文件条款进行施工,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4.2、在坚持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力求技术先进、科学合理、经济适用的原则,在确保工程质量标准的前提下,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机具、新材料、新测试方法。
4.3、根据工程建设期限要求,精心策划、科学管理,充分利用配置资源,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重点突出控制工期的分项工程项目,统筹安排,确保按期完成建设目标。
4.4、施工进度安排注意各专业间的协调和配合,充分考虑气候、季节对施工影响。
4.5、严格执行招标文件明确的设计规范、施工规范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4.6、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业主的要求安全文明施工。
4.7、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政策、方针及相关的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等。
五、施工方案概述
5.1、深基坑的定义
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特别复杂的工程。
5.2、深基坑施工总体方案
深基坑施工按照施工工序分为: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深基坑开挖、支护方案—深基坑开挖施工准备—基坑开挖—基坑支护与排水—基坑安全防护—基坑整理—基坑检验。
5.3、深基坑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
5.3.1、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深基坑开挖、支护方案
当基坑深度超过5m或基坑属于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特别复杂时,确定基坑属于深基坑范围,该基坑必须制定专项深基坑开挖、支护方案。
5.3.2、深基坑开挖、支护方案的选择
5.3.2.1、5m以下无水土质基坑
当深基坑地质属于土质基坑、地下水位较低,基底以上部位不受地下水影响时,基坑采用分级放坡开挖、加设开挖平台(每层平台高度3m,宽度2m)无支挡的工艺进行开挖。
5m以下无水土质基坑开挖示意图
5.3.2.2、5m以下有水土质基坑
当深基坑地质属于土质基坑、地下水位较高,基底以上部位受地下水影响时,基坑采用分级放坡开挖、加设开挖平台(每层平台高度3m,宽度2m)。
根据涌水量大小分别采用:
a、设置基底排水沟、集水井,水泵抽水;(涌水量较小,地下水位不很高时,适用于除流沙、软弱土地层以外的基坑。
)
b、设置降水井,水泵降水;(砂性透水土地层,地下水位高,涌水量大,基坑范围有局部流沙、软弱土地层,普通排水方式无法满足施工要求时)。
c、设置井点降水:
(砂性透水土地层,地下水位高,涌水量大,基坑范围有局部流沙、软弱土地层时)。
设置基底排水沟、集水井,水泵抽水基坑示意图
降水井,水泵降水基坑示意图
根据地质情况选择支挡的类型:
a、编织袋围堰支挡防护(基坑底排水受控,但坡脚受水浸泡,坡脚松软时)。
b、设置工字钢或槽钢+钢板或竹夹板防护(基坑涌水量较小,基坑地质存在厚度不大于1m的淤泥质土、流沙时)。
c、设置钢板桩防护(基坑涌水量很大,普通降水无法满足施工要求或基坑地质存在较厚的淤泥质土、流沙时)。
设置编织袋围堰基坑防护示意图
5.3.2.3、5m以下土质+石质基坑
当深基坑地质属于土质+石质基坑,基坑采用分级放坡开挖、加设开挖平台(在土石分界处设置平台,宽度2m)无支挡的工艺进行开挖,石质基坑部位采用松动爆破施工。
5m以下土质+石质基坑示意图
5.3、深基坑开挖施工工艺
根据深基坑开挖、支护方案的选择原则,选择并制定详细的深基坑专项开挖方案后,针对具体的施工方案进行各种准备,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深基坑开挖施工。
深基坑开挖施工工艺流程图
开挖施工工艺流程图:
5.3.1、施工准备
5.3.1.1、基坑开挖前做好施工测量工作,测定涵洞的中心桩、基础纵横边线、中线和临时水准基点,同时还必须做好断面测量,放出基础边桩,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施工。
a、利用测量控制网通过GPS定出涵洞基础的中心位置、纵横向中线,在纵横中线(十字线)的每端至少各设置两个以上的方向控制桩并护桩,方向桩和护桩必须位于基坑开挖范围以外的可靠地点。
b、按十字线、设计开挖坡度测设基坑开挖边线,定出边线在十字线上及交角处的桩点,确定基坑开挖范围。
c、按照基坑施工要求,清除地面堆土及妨碍基坑开挖的障碍物。
d、做好地面排水系统,在基坑顶外缘四周应向外设置排水坡或设置防水埂,在适当距离处设截水沟,避免因雨水浸泡影响坑壁稳定。
e、完成“三通一平”工作,备好基坑开挖的挖掘机械、运渣汽车、支挡材料等设备。
5.3.2、基坑开挖
5.3.2.1、基坑开挖前,如需进行井点降水、降水井降水的基坑,提前进行处理,当地下水位降至设计基底以下50cm时,组织设备及人员进行基坑开挖工作。
5.3.2.2、根据基坑排水及安装基础模板需要,无水土质基坑底面,宜按基础设计平面尺寸每边放宽不小于50cm。
有水基坑底面,应满足四周排水沟与汇水井的设置需要,每边放宽不宜小于80cm。
5.3.2.3、基坑采用挖掘机人工配合进行开挖,严格按照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中确定的坡比、平台宽度、平台高程、基底预留宽度进行开挖。
5.3.2.4、在开挖过程中,随时检查开挖尺寸、位置,并严密注意地质情况变化,随时修正基坑尺寸和开挖坡度。
开挖时应勤测量、勤检查,严禁基坑超挖,造成不必要的回填方量。
5.3.2.5、在山坡上开挖基坑,当地质不良时,应防止滑坍;在既有建筑物旁开挖基坑时,应按设计文件的要求办理或采取有效的加固防护措施。
5.3.2.6、基坑顶有动载时,坑顶边缘与动载间应留有大于1m的护道,如地质、水文条件不良,或动载过大,应采用增宽护道或其他加固措施。
5.3.2.7、弃土不得妨碍施工。
弃土堆坡脚距坑顶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基坑的深度,且宜弃在下游指定地点,不得淤塞河道,影响泄洪。
5.3.2.8、基底避免超挖,松动部分应清除。
使用机械开挖时,不得破坏基底土的结构,在设计高程以上20cm由人工开挖。
5.3.2.9、基坑宜在枯水或少雨季节开挖。
基坑开挖不宜间断,达到设计高程经检验合格后,应立即浇筑基础。
如基底暴露过久,则应重新检验。
5.3.3、基坑排、降水、基坑支挡施工工艺
5.3.3.1、井点降水
a、井点间距
井点降水管间距的布设根据地下水位情况确定,一般选择0.5-1.2m。
b、设备机具
井点管采用Φ60×5长6.0m无缝钢管,管下端配2.0m滤管,滤管采用与井点管同直径钢管,井点管和滤管之间连接钢制管箍,与集水总管连接用耐压胶管,滤管钻梅花孔,直径5mm,距15mm,外包尼龙网(100目)五层,钢丝网二层,外缠20#镀锌铁丝,间距10mm。
集水总管为内100mm的无缝钢管,每节长4米,其间用橡皮套管连结,并用钢箍接紧,以防漏水,总管上装有与井点管联结的短接头。
每套抽水设备有真空泵一台,离心泵一台,水气分离器一台。
c、施工方法
井点的平面布置为环状井点,井点管至坑壁不小于1.0m,防局部发生漏气。
高程布置,根据井点的埋设深度H(不包括滤管)。
H≥H1+h+IL(m)
H1—井管埋设面至基坑底的距离;
h—基坑中心处底面至降低后地下水位的距离,一般为0.5—1.0m;
I—地下水降落坡度,环状井点1/10;
L—井点管至基坑中心的水平距离。
井点管要露出面0.2m左右,滤管必须埋在透水层内,为了充分利用抽吸能力,总管的布置接近地下水位线,水泵轴心标高与总管平行或略低于总管,总管应具有0.25—0.5%坡度(坡向泵层),各段总管与滤管分别设在同一水平面,不能高低悬殊。
首先排放总管,再埋设井点,用弯联管将井点管与总管连通,然后安装抽水设备。
井点管采用水冲法埋设,分为冲孔与埋管两个过程,冲孔时先将高压水泵,利用高压胶管与孔连接,冲孔管用起重设备吊起,并插在井点的位置上,利用高压水(1.8N/mm2),以急速的射流冲刷洗土壤,同时使冲孔管上下左右转动,边冲边下沉,从而逐渐在土中形成孔洞,井孔形成后,拔出冲孔管,立即插入井点管,并及时在井点管与孔壁之间填灌砂滤层,以防止孔壁塌土。
d、注意事项
在施工中要认真做好井点管的埋设和砂滤层的填灌,是保证井点顺利抽水,降低地下水的关键,同时应注意,冲孔过程中,孔洞必须保持垂直,孔径一般为30mm,并在口下一致,冲孔深度要比滤管低0.5m左右,以防止拔出冲孔管时部分土回填而触及滤管底部砂滤层宜选用粗砂。
以免堵塞滤管网眼,并填至滤管顶上1.0—1.5m。
砂滤层填灌好后,距地面下0.5—1.0m的深度内,应用粘土封口以防漏气,井点系统全部安装完毕后,需进行抽试,以检查有无漏气现象。
井点降水使用时,应连续抽水,时抽时停容易导致滤网易堵塞出水混浊,并引起附近构造物由于土颗粒流失而沉降、开裂,同时由于中途停抽,地下水回升,也可能引起边坡塌方等事故,抽水过程中,应调节离心泵的出水阀以控制水量,使抽吸排水保持均匀,正常的出水规律是“先大后小,先混后清”,真空泵的真空度是判断井点系统工作情况是否良好的尺寸,必须经常检查并采取措施,在抽水过程中,还应检查有无堵塞“死井”(工作正常的井管,用手探摸时,应用冬暖夏凉的感觉)死井太多,严重影响降水效果时,应逐个用高压水反复冲洗拔出重埋。
e、通病及预防措施
现象:
抽出的地下水始终不清,水中含砂量较多,基坑附近地表沉降较大。
原因,井点滤网破损,井点滤网孔径和砂滤料粒较大。
失去过滤作用。
土层中的大量泥砂随地下水被抽出,滤层厚度不足。
预防措施:
下井点管必须严格检查滤网,发现破损或包扎不严密应及时修补,井点滤网和砂滤料应根据土质条件选用。
当始终抽出浑浊的井点,必须停止使用。
5.4、安全质量保证措施
5.4.1、抽水设备的电器部分必须做好防止漏电的保护措施,严格执行接地接零和使用漏电开关三项要求,施工现场电线应架空布设,用三相五线制。
5.4.2、严禁非机械工操作现场机械。
5.4.3、夜间施工应保持足够的亮度。
5.4.3.1、基底明沟法排水
a、开挖基坑有渗水时,采用明沟法排水。
沿坑底四周基础范围以外挖排水沟和集水坑,汇集基坑渗水,然后用水泵排除坑外。
b、排水沟、集水坑的大小,主要根据渗水量的大小而定,一般排水沟深不小于0.3m,底宽应不小于0.3m,纵坡为1%~5%。
集水坑一般设在下游位置,一个或数个,最小边长0.6m,深度一般应大于0.7m或低于进水的高度。
抽水能力应为渗水量的1.5倍~2.0倍。
基坑排出的水要以水管或水槽远引。
5.5、施工注意事项
5.5.1、施工中,设专职安全员全过程旁站,随时检查无异常情况后方准下基坑操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通知现场人员撤离。
5.5.2、施工作业时,机械设备需安全稳固,且机械作业范围、材料堆放、施工人员不得侵入省道内。
5.5.3、基坑清理
基坑开挖到位后,人工用风镐整平基底,人工清理基底碎石,如遇溶洞或与设计不符的地质情况时,按设计和规范要求制定处理方案,报监理批准后进行处理。
5.5.4、基坑检验
对基坑进行隐蔽工程检查,其内容为:
基底平面位置、标高,基底地质是否与设计相符,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基底有无积水、杂物,是否清洁、平整,自检通过后,报请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基坑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基坑基底高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
地质类别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土
±50
测量检查
2
石
±50,-200
主要管理人员计划表
序号
人员种类
人数
落实责任人
备注
1
技术负责人
1
孙浩
全面指挥现场施工工作
2
现场负责人
1
王博涛
负责现场施工技术工作
3
测量人员
2
曹刚
负责现场施工放样、测量工作
4
施工员
1
朱周阳
负责现场指导施工
5
质检员
1
任保民
负责现场质检工作
6
安全员
1
连建超
负责现场安全工作
7
试验员
1
姜书平
负责现场取样等工作
8
材料员
1
刘少伟
负责现场材料的发放、保存等工作
根据工程数量及工程拟定的施工方案、方法、工艺及进度要求合理进行机械设备配置,主要机械设备配置见表:
主要机械设备配置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挖掘机
320
台
1
2
装载机
50C
台
1
3
汽车
20T
台
2
4
抽水机
20KW
台
2
5
潜水泵
10KW
台
2
六、安全施工控制措施
6.1、基坑开挖安全控制措施
6.1.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6.1.2、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6.1.3、挖土时要注意边坡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6.1.4、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间距离不应小于2~3m,堆土要在1m以外,并且不得超过1.5m,配合挖土机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
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的质量。
6.1.5、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m停、驶。
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
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定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6.1.6、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边坡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
6.1.7、基坑四周做1.2米高的临时围栏,并用密目网封闭,1米以内不得堆土堆料。
夜间设红色警示标志。
6.1.8、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措施,各种车辆应有专人。
6.2、文明施工控制措施
6.2.1、本工程邻近村庄,周边村民较多,为保证不扰民,做到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我们将采取如下措施:
6.2.2、选择低噪音机具进行施工。
6.2.3、严格遵守宝鸡市夜间施工作业时间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早6∶00至晚22∶00施工。
6.2.4、现场工棚等采用吸音材料进行封闭降噪处理。
6.2.5、加强对操作人员的教育,早晚施工不大声暄哗,建设物资轻拿轻放,不从上往下扔东西,并做好施工中的计划调控。
6.2.7、用声级计随时测现场噪音级数,控制噪音不超过国家规定范围。
6.3、安全保证体系
6.3.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施工规范和安全技术规则,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思想意识。
6.3.2、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领导挂帅,全员参加,使安全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并贯穿施工全过程。
该体系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经理部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业队设专职安全员,工班设兼职安全员。
6.3.3、安全保证体系、安全检查程序、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见图6-1《安全保证体系框图》、图6-2《安全生产责任框图》。
图6-1安全保证体系框图
图6-2安全生产责任系统图
6.4安全保证措施
6.4.1、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制度明确、责任到人,奖罚分明。
6.4.2、编制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细则、制度及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分发至工班,组织逐条落实。
搞好“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三级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6.4.3、各工序开工之前及时做好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督促检查,严格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6.4.4、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杜绝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现象,同时加大安全教育及宣传力度。
6.4.5、坚持每周一安全活动日的安全学习制度。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持工前讲安全、工中检查安全、工后评比安全的“三工制”活动。
6.4.6、制定各项安全操作制度:
a、机电设备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作业规章制度。
b、用电安全须知及电力架设、养护作业制度。
c、开挖用风、水管路安设及养护制度。
d、土方装运设备安全操作专项制度。
6.5、现场施工注意事项
施工现场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教育,坚持岗前培训、班前教育、班中检查、班后总结制度。
现场按照施工安全规范要求悬挂施工安全警示牌。
6.5.1、杜绝触电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a、各种机械、电器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非操作司机及非机电操作者严禁擅自动用机电设备。
b、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临时用电设施派专人看守,并设安全防护措施。
c、施工用电缆必须架空布设在5.0m高以上,不能随地拖线及导线侵水或被土石掩埋,严禁导线随意绑在其它铁支架上。
d、为防止漏电伤人,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极保护”,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设备的照明线分开关安装在施工现场安全位置,以便遇到紧急情况可及时拉闸。
e、送电电缆、电线应绝缘良好,无破损,闸箱要有防雨设备并有接地装置,较大容量的用电设备应加漏电保护器。
电线接头应牢固,并使用绝缘胶布包扎,保险丝须按用点规范使用。
f、照明采用36伏安全电压,严禁用220伏照明,工作灯应采用防水移动式。
6.6、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6.6.1、对不同岗位,不同工种特点从业人员加强安全生产及环保知识教育。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6.2、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
6.6.3、施工现场必须设置配电箱,且进出电缆线要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
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胶质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脚手架上。
6.6.4、现场机械设备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杜绝违章作业,严禁酒后操作机械设备。
6.6.5、开挖基坑时,应根据设计的边坡开挖,做好临时支护工作防止塌方。
配备抽水设备,防止因水浸泡引起边坡坍塌、漏电事故发生。
6.6.6、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周围设防护栏,人员走动要小心,严禁患有恐高症、心脏病,近视眼的人进行高空作业。
6.6.7、加强现场治安防护工作,施工现场的布置符合防火、防汛、防爆、防雷电等安全规定的要求。
6.6.8、现场设置的照明灯具、护栏、围栏、警告标志经常维修,保持其正常使用功能,并在有危险地点悬挂规定的安全警示标牌。
6.6.9、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操作,预防雷击伤人。
6.7、预防坍塌事故的应急措施
6.7.1、选择适合的基坑坑壁形式
a、基坑施工前,首先应按照规范的要求,依据基坑坑壁破坏后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确定基坑坑壁的等级,然后根据坑壁安全等级、基坑周边环境、开挖深度、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施工作业设备和施工季节的条件等因素选择坑壁的形式。
b、当坑基顶部无重要建(构)筑物,场地有放坡条件且基坑深度≤10m时,可以优先采用坡率法。
采用坡率法时,关键是要确定正确的坡率允许值。
一般坑壁的坡率允许值可按工程类比的原则并结合已有稳定边坡的坡率值分析确定。
如:
土质均匀良好的硬塑粘性土,当坡高小于5m时,坡率允许值可确定为:
1:
1.00~1:
1.25。
若坑壁土质较软或基坑顶部边缘附近有较大荷载,坡率允许值还必须采用圆弧滑动法进行稳定性分析确定。
c、当施工场地不能满足设计坡率值的要求时,应对坑壁采取支护措施。
选择支护结构,首先要确定基坑坑壁的安全等级。
按照规范的要求,坑壁的安全等级按其损坏后可能造成的破坏后果的严重性、坑壁类型和基坑深度等因素,确定为一、二、三级。
6.7.2、加强对土方开挖的监控
基坑土方一般采用人工配合机械挖法,开挖前,应根据基坑坑壁形式、降排水要求等制定开挖方案,并对机械操作人员进行交底。
开挖时,应有技术人员在场,对开挖深度、坑壁坡度进行监控,防止超挖。
对采用自然放坡的基坑,坑壁坡度是监控的重点,当出现基坑实际深度大于设计深度时,应及时调整坑顶开挖线,保证坑壁坡率满足要求。
6.7.3、加强对支护结构施工质量的
建立健全施工企业内部支护结构施工质量检验制度,是保证支护结构施工质量的重要手段。
质量检验的对象包括支护结构所用材料和支护结构本身。
对支护结构原材料及半成品应遵照有关施工验收标准进行检验,主要内容有:
a材料出厂合格证检查;b材料现场抽检;c强度等级检验。
对支护结构本身的检验要根据支护结构的形式选择。
6.7.4、加强对地表水的控制
在基坑施工产前,应摸清基坑周边的管网情况,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对管网造成损害,出现爆或渗漏。
同时为减少地表水渗入坑壁土体,基坑顶部四周应用混凝土封闭,施工现场内应设地表排水系统,对雨水、施工用水、从降水井中抽出的地下水等进行有组织排放,对坑边的积水坑、降水沉砂池应做防水处理,防止出现渗漏。
对采用支护结构的坑壁应设置泄水孔,保证护壁内侧土体内水压力能及时消除,减少土体含水率,也便于观察基坑周边土体内地表水的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泄水孔外倾坡度不宜小于5%,间距宜为2~3m,并宜按梅花形布置。
6.7.5、搞好支护结构的现场监测
支护结构的监测是防止支护结构发生坍塌的重要手段。
在支护结构设计时应提出监测要求,由有资质的监测单位编制监测方案,经设计、监理认可后实施。
监测方案应包括监测目的、监测项目、测试方法、测点布置、监测周期、监测项目报警值、信息反馈制度和现场原始状态资料记录等内容。
监测项目的内容有:
基坑顶部水下位移和垂直位移、基坑顶部建(构)筑物变形等。
监测项目的选择应考虑基坑的安全等级、支护结构变形控制要求、地质和支护结构的特点。
监测方案可根据设计要求、护壁稳定性、周边环境和施工进程等因素确定。
监测单位应定期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通报监测情况,当监测值超过报警值时应立即通知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七、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
7.1、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7.1.1、开工之前,加强对管理及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常识宣传、教育,在施工过程中协调好与当地居民、当地政府的关系。
统一思想,使广大干部职工认识到文明施工是企业形象、队伍素质的反映,是安全生产的保证,增强现场管理和全体员工文明施工的自觉性。
7.1.2、健全各项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如岗位责任制、经济责任制、奖罚制度、会议制度、专业管理制度、检查制度、资料管理制度等。
明确各级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和个人的文明施工责任和义务,从思想上、行动上、管理上、计划上和技术上重视起来,切实提高现场文明施工的质量和水平。
7.1.3、加强检查监督,从严要求,持之以恒,使文明施工管理真正抓出成效。
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对文明施工现场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每月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对照评分,严格奖惩,交流经验,查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