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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管理规定

计量管理规定

1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吉林石化公司计量标准、计量检定人员的考核、计量器具、计量数据的管理范围和管理责任与管理办法。

本规定适用于吉林石化公司(同样适用于吉化集团公司和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油质字[2000]162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计量管理办法》

吉林石化公司《计量体系管理规定》

3管理职责

3.1质量节能处计量工作管理职责

按照公司《计量体系管理规定》的要求,负责组织建立并完善公司计量检测体系,组织所属实验室开展计量认证、认可和能力验证工作。

3.2机动设备处计量工作管理职责

按照公司《计量体系管理规定》的要求,负责计量器具依法使用的过程管理。

3.3计划经营处计量工作职责

按照公司《计量体系管理规定》的要求,负责用于生产数据统计、结算的计量数据的管理。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计量器具的配备

4.1.1计量器具配备范围

4.1.1.1生产用能源

a)进出公司的能源及载能工质;

b)公司内进出各单位的能源及载能工质;

c)公司内各单位进出厂内车间(重点机台)及生活用能源及载能工质。

4.1.1.2工艺过程控制

a)生产过程工艺条件参数;

b)生产过程的安全防护检测参数;

c)环境保护检测参数;

d)生产过程中间产品质量控制参数。

4.1.1.3产品质量检验

a)生产原料、材料的质量检验;

b)生产产品的质量检验。

4.1.1.4经营管理

a)进、出公司原料、材料、产品的计量检测;

b)进、出各单位原料、材料、产品的计量检测。

4.1.1.5计量标准器具

a)公司最高计量标准器具;

b)公司各单位计量标准器具;

c)开展检定项目的工作计量标准器具。

4.1.2计量器具配备精度

4.1.2.1原料、产品质量检验计量器具按原料标准、产品标准、中间控制检验标准、自用产品标准的规定精度配备。

4.1.2.2机械加工以加工精度确定计量器具精度。

4.1.2.3计量标准器精度按计量器具检定规程要求配备,按照本规定4.8要求执行。

4.1.2.4厂际间计量仪表配备精度,按公司厂际间交接计量器具配备规范配备。

4.1.3计量器具配备责任

4.1.3.1进出公司的能源计量器具和经营管理计量器具由公司机动设备处直接或委派有关单位组织配备。

4.1.3.2进出各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和经营管理计量器具经公司机动设备处审批后由各单位机动设备科组织配备。

4.1.3.3工艺过程控制计量器具、产品检验计量器具、工艺控制装置计量器具由各单位机动设备科组织配备。

4.1.3.4计量标准器具由公司机动设备处组织配备。

4.1.4计量器具管理目录(见附录1)

4.1.5强检计量器具目录(见附录2)

4.1.6公司内各单位计量仪表配备、安装、使用、维护及检定的管理原则

4.1.6.1进出公司的原料、产品、水、电、蒸汽等所配计量器具为特一级计量仪表。

4.1.6.2进出厂的原料、产品、水、电、蒸汽等所配计量器具为一级计量仪表。

4.1.6.3进出装置、车间的原料、中间产品、水、电、蒸汽、风等所配计量器具为二级计量仪表。

4.1.6.4同一装配的计量器具为三级计量仪表。

4.1.6.5计量仪表由仪表车间各维护班负责日常维护、校验工作,电工仪表由电气车间接线拆头,维护检修要符合《仪表维护检修规程》的要求。

4.1.6.6计量仪表运行时,任何人不得随意打开工艺管线的旁路阀,必须打开时,需经生产调度通知仪表车间做停表处理,仪表车间应做停表记录,注明停表原因、时间,报所在单位机动设备科;特一级、一级计量仪表停表则应报公司计划经营处、机动设备处备案。

4.1.6.7计量仪表出现故障或危及人身安全应及时通知仪表车间进行处理,并由仪表车间做好记录,注明停表时间报所在单位机动设备科。

特一级、一级计量仪表故障处理时应报公司计划经营处、机动设备处备案。

4.1.6.8计量仪表数据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

4.1.6.9凡安装在生产设备、管道上的流量节流装置、仪表管线、油表、水表等部分管线,一律均由专业检修单位负责拆卸和安装,所在单位仪表车间负责技术指导。

特一级、一级计量仪表在检修、改动时,要通知对方和公司计划经营处、机动设备处。

4.1.6.10罗茨流量计、齿轮流量计等仪表发生故障时,由仪表车间或专业检修单位负责维护和检修。

4.1.6.11节流装置每二年检查一次,允许随装置检修提前或延后。

4.1.6.12计量仪表所配套的差压变送器每月检查零点一次,三个月校验一次,一年修一次。

4.1.6.13罗茨、齿轮等容积式流量计用于特一级计量时半年或一年检定一次。

4.1.6.14对已交付使用的计量仪表的检定、使用、维护按业务范围划分执行,计量仪表的停用时间不得超过三日。

4.1.6.15计量仪表和参数的变更应事先取得所在单位机动设备科的同意,特一级、一级计量仪表参数变更,要提前报公司计划经营处、机动设备处批准。

4.1.6.16计量仪表应有自动累积式求积手段,否则不能作为计量仪表使用。

4.1.6.17外来各施工单位所用的水、电、蒸汽、压缩空气等必须配备计量仪表,如无计量仪表则按管径计算。

所签的合同中要注明所用的计量器具和计量方法。

4.1.7公司厂际间协作产品交接计量器具的配备

4.1.7.1公司内所有厂际间协作产品以计量点配置的,并达到一级计量仪表标准的计量检测数据为结算依据。

4.1.7.2计量器具选型

计量器具选型

介质

选型

备注

液体物料

质量流量计

椭圆齿轮流量计

旋涡流量计

涡轮流量计

电磁流量计

容积式流量计

加温度补偿

加温度补偿

加温度补偿

气体物料

质量流量计

旋涡流量计

涡轮流量计

腰轮流量计

加温度、压力补偿

加温度、压力补偿

加温度、压力补偿

蒸汽

旋涡流量计

节流装置(孔板、喷嘴)

差压变送器

分压式蒸汽流量计

弯管流量计

加温度、压力补偿

加温度、压力补偿

加温度、压力补偿

加温度、压力补偿

旋涡流量计

电磁流量计

超声流量计

变管流量计

节流装置(孔板)差压送器

水表

污水

电磁流量计

燃油

质量流量计

椭圆齿轮流量计

腰轮流量计

旋涡流量计

涡轮流量计

加温度、压力补偿

加温度、压力补偿

加温度、压力补偿加温度、

压力补偿

固体原、材、料燃料

轨道衡

皮带秤

汽车衡

台秤

地中衡

自动包装机

天平、砝码

电能表

有功与无功配齐

4.1.7.3计量等级要求

计量种类

等级要求

进、出厂液体原料、油品

≤0.20%

进、出厂蒸汽

≤1.00%

进、出厂水

1.50%

≤进、出厂电

(有功)≤1.00%

进、出厂燃料油、燃料气

≤0.50%

进、出厂固体物料、燃料

(静态)≤0.20%(动态)≤0.50%

4.2计量器具的流转

4.2.1计量器具购置

4.2.1.1根据生产、科研和经营管理需要,计量器具使用单位负责提出计量器具需求计划,由本单位机动设备科将其纳入到月份物资需求计划中,月份物资需求计划由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上报公司机动设备处。

4.2.1.2各单位的月份物资需求计划经机动设备处主管领导审批后,交电子商务部按公司有关规定、程序进行物资采购。

4.2.2入库验收

4.2.2.1对进货数量较大的低值易耗计量器具,在进行外观、数量及合格证件验收的同时,电子商务部应负责组织,按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首次抽检,如抽检合格率达不到100%,则对本次进货的全部计量器具进行检定。

4.2.2.2对进货数量少,除进行常规验收手续外应全部进行检定。

4.2.2.3入库检定项目,可按检定规程作其主要指标或示值的检验,费用由供货方提供。

4.2.2.4计量仪器、仪表入库验收仅进行外观、数量、备件及合格证件的检查。

4.2.2.5入库检定工作可由各单位计量检测部门进行,不具备检测条件的单位,可向公司机动设备处提出检测申请,必要时,送社会公共计量技术机构进行检定。

4.2.2.6对于采购后,直接领用的计量器具,可由使用前检定替代入库检定。

4.2.2.7发现不合格计量器具时,由电子商务部负责,及时组织更换、退货。

4.2.3使用前检定

4.2.3.1计量器具领用后必须送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2.3.2对无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应具备产品合格证及测试证书。

4.2.3.3对入库检定合格,并且检定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计量器具,可按照已完成使用前检定处理,检定周期以检定日期算起。

4.2.4降级使用范围

4.2.4.1在本单位属于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不合格,可作为次级计量标准器具或工作计量器具使用。

4.2.4.2属于工作计量标准器不合格,可作为工作计量器具使用或作报废处理。

4.2.4.3降级使用的计量器具必须及时修改台帐和档案。

4.2.5计量器具的报废

4.2.5.1报废范围

4.2.5.1.1经修理后检定不合格的工作计量标准器或工作计量器具。

4.2.5.1.2国家规定的淘汰产品。

4.2.5.1.3使用年久的进口仪器仪表且无备品来源。

4.2.5.1.4粗制滥造的劣质产品。

4.2.5.1.5磨损、腐蚀严重无法修复的计量器具。

4.2.5.2批准权限

4.2.5.2.1属于领购的低值易耗计量器具报废由使用单位批准并及时消帐。

4.2.5.2.2属于固定资产管理的计量器具,由各单位机动设备科负责审批并履行报废手续。

4.2.5.3报废计量器具的管理

4.2.5.3.1凡已报废的计量器具不得流入生产、科研和经营中使用。

4.2.5.3.2可以作为教学中教具使用。

4.2.5.3.3可作配件使用。

4.2.5.3.4一经报废的计量器具应立即消帐撤档。

4.2.6计量器具的封存

4.2.6.1封存范围

4.2.6.1.1一年以上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及仪器仪表。

4.2.6.1.2多余的计量标准器具及仪器仪表。

4.2.6.1.3停车一年以上的化工装置和设备上在用计量器具及仪器仪表。

4.2.6.2封存的管理

4.2.6.2.1凡要封存的计量器具及仪器仪表必须履行封存审批手续。

4.2.6.2.2封存的计量器具及仪器仪表应有封存标志。

4.2.6.2.3封存的计量器具及仪器仪表应单独存放,专人保管。

4.2.6.2.4封存的计量器具及仪器仪表应在台帐、清册中注明。

4.2.6.2.5封存的计量器具及仪器仪表当年可以不列入检定计划。

4.2.6.2.6封存期间不准使用。

4.3计量器具的分级管理

4.3.1分级目的与原则

a)目的:

为了加强计量器具的科学管理,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全面监督,确保量值准确一致。

b)原则:

根据计量器具的技术特性、使用条件,在生产、科研和经营管理中的作用以及国家对计量器具的管理要求,划分A、B、C三级进行管理。

4.3.2分级内容

4.3.2.1A级管理范围

a)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工作计量标准器具。

b)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医疗卫生、资源保护、法制评价方面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c)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

d)关键工艺控制和质量控制的计量器具及仪器仪表。

4.3.2.2B级管理范围

a)用于精密测试工作中的计量器具。

b)工艺过程中一般控制回路和比较主要检测参数的计量器具及仪器仪表。

c)用于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计量器具。

d)用于产品质量检验中主要的计量器具。

e)要求计量数据准确度高的在线仪表。

4.3.2.3C级管理范围

a)用于工艺过程中非关键部位,对准确度要求不高仅起指示作用的计量器具。

b)要求计量数据不高,使用频次低且性能稳定的计量器具。

c)工艺过程中非关键检测项目的低值易损的计量器具。

d)作为工具使用的计量器具。

4.3.3分级管理

4.3.3.1计量器具分级由使用单位提出,经各单位机动设备科审批后执行。

4.4.3.2检定周期按本规定4.4要求执行。

4.3.3.3计量器具台帐中要注明分级符号。

4.3.3.4计量器具标贴A、B、C检定标志。

4.4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校准)管理

4.4.1周期检定(校准)原则

根据计量器具的技术特性,使用频次,所测参数重要程度,环境工作条件以及国家对该种计量器具的管理要求等情况。

对不同级别管理的计量器具实行不同的检定(校准)周期,以达到保证重点、兼顾普遍、全面监督、确保量值准确一致。

其检定(校准)周期可按月、年大修期、一次性检定来确定。

4.4.2检定(校准)周期规定

4.4.2.1A级管理范围的计量器具,其检定(校准)周期不超过一年。

4.4.2.2B级管理范围的计量器具,其检定(校准)周期执行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对使用频次高和需要确保使用精度的计量器具,应缩短检定(校准)周期;对经确认性能稳定、运行可靠的现场测控仪表及非强检类计量器具,各单位机动设备科可根据具体情况,将检定日期延长至装置大修期,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4.2.3C级管理范围的计量器具,其检定(校准)周期一般规定不超过五年。

4.4.2.3.1非生产关键部位起指示作用的计量器具,可延长检定(校准)周期,也可实行一次性检定。

4.4.2.3.2对准确度无严格要求,性能不易改变的低值易耗的或作为工具使用的计量器具,可实行一次性检定。

4.4.2.4各类A级计量器具,包括产品、物料、能源计量仪表及大口径地下供水、污水计量仪表,如果因生产不具备下线检定条件,可在现场测试比对,也可随装置检修周期同步安排检定,但要上报公司机动设备处和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动设备科审批,并加强日常管理,重点维护。

4.4.2.5工艺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就地指示压力表,其检定(校准)周期不允许定为一次性检定使用。

4.4.3计量检定(校准)的管理

4.4.3.1计量器具的使用单位要将所有器具都纳入到周期检定管理中,编制计量器具台帐和计量器具管理目录。

各单位机动设备科负责本单位计量器具的周期管理工作,编制本单位的计量器具年度及月份周期检定计划,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上报公司机动设备处。

4.4.3.2公司机动设备处主管领导审批公司所属各单位上报的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审批并存档后,返回各单位执行。

4.4.3.3各单位必须严格按公司机动设备处审批后的检定计划进行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工作。

对属于本单位计量检定标准可开展项目范围内的计量器具,原则上要在本单位检定;对不属于本单位计量检定标准可开展项目范围内的计量器具,要送到其它具有资质的专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

4.4.3.4对于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其使用单位负责将检定记录、检定证书存档保管,对于用于出入厂产品、能源计量的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可以将检定证书的复印件转交有关单位作为产品销售、交易的计量凭证。

4.4.3.1对于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其使用单位要按公司有关规定将器具做降级或报废处理,并及时更新相关档案台帐。

4.4.3.6各单位机动设备科在每月的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执行完毕后,要向公司机动设备处上报计量器具鉴定计划完成情况报表,对于未按计划完成的以及计划外的检定工作,必须要在完成情况报表中进行说明。

4.4.3.7对于由于正当原因未按计划检定的计量器具,其使用单位和所在单位的机动设备科要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延期使用手续,制定计量器具延期使用期间的安全保证措施,并严格执行。

4.4.3.8公司机动设备处不定期对各单位的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工作进行检查,对于检定计划完成情况不好,器具未按周期检定,并且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处罚结果记入机动设备处对各单位的月份考核中。

4.4.3.9对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除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开展强检项目外,其他项目应向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按期送检。

4.4.3.10公司内各计量检定单位要在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开展的检定项目范围内,严格按检定规程检定,未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不得对社会开展检定(校准)服务。

4.4.3.11暂无检定规程的计量检定项目,其计量检定单位可以制定测试规程,经公司机动设备处组织审定后执行,并报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备案。

4.4.3.12通用计量器具专用时,按其实际使用需要,根据检定规程要求,可适当减少检定项目或作部分项目的检定,但检定证书应证明准许使用范围和使用地点,并在计量器具上标贴限用标志。

4.4.3.13公司内各计量检定单位的检定记录要数据准确,字迹规范、整洁。

4.5计量器具的使用、保养和维修

4.5.1计量标准器具、精密测试仪器仪表

4.5.1.1环境条件

4.5.1.1.1根据计量标准器、精密测试仪器技术要求,相对湿度应符合检定规程和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4.5.1.1.2室内温度应符合开展项目的检定规程要求。

4.5.1.1.3室内无震动、无腐蚀性气体进入。

4.5.1.1.4保持室内清洁。

4.5.1.1.5配备防火设施。

4.5.1.2使用、保养

4.5.1.2.1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操作使用。

4.5.1.2.2更改仪器使用、保管人时,应填写交接记录。

4.5.1.2.3按仪器使用说明要求定期保养。

4.5.1.2.4制定相关的检定室工作制度。

4.5.2标准物质

4.5.2.1标准物质实行谁使用谁保管、维护责任制。

4.5.2.2标准溶液配制与使用,应严格执行标准物质证书上使用指南的要求。

4.5.2.3使用有毒、有害、可燃气体应注意安全,并有良好通风设施,使用完毕应及时检查是否关闭。

4.5.2.4标准物质应在规定条件下保存。

4.5.2.5标准物质应在标准物质证书或合格证上规定的使用期限内使用。

4.5.3在线仪器、仪表

4.5.3.1安装应符合自控仪表安装技术规范。

4.5.3.2严格执行操作使用调校规程。

4.5.3.3严格执行检修操作安全规程。

4.5.3.4建立岗位责任制。

4.5.3.1建立巡回检查制。

4.5.3.6建立维护保养制。

4.5.3.7建立交接班制。

4.5.3.8防冻保温措施完善。

4.5.3.9按周期及时进行检定(校准)。

4.5.4离线计量器具

3.5.4.1按仪器技术说明书正确操作。

4.5.4.2仪器使用保管实行专人责任制。

4.5.4.3精心维护,定期保养。

4.5.4.4按周期检定(校准)或比对。

4.5.5计量器具检维修管理

4.5.5.1各单位机动设备科要将计量器具检维修项目编入月份检维修计划当中,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上报公司机动设备处。

4.5.5.2公司机动设备处审批公司所属各单位上报的月份检维修计划,审批后,各单位机动设备科组织有资质的检维修单位进行计量器具的检维修工作。

4.5.5.3检维修工作结束后,各单位机动设备科会同计量器具使用单位进行验收,对于检维修后技术性能指标合格的计量器具,使用单位要整理各种检维修记录、证书并存档后,对其正常使用保养。

对于检维修后技术性能指标仍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使用单位要按公司有关规定对其做停用或报废处理。

4.6计量数据管理

4.6.1公司计量数据采用分级管理的方式,由各出具数据的单位采集和汇总。

4.6.2计量数据的种类

4.6.2.1能源使用消耗数据是使用计量器具对生产中投入以及消耗的能源进行计量的计量数据。

4.6.2.2经营管理数据是使用计量器具对生产使用原材料以及产品重量进行计量的计量数据。

4.6.2.3生产检测控制参数是在生产过程之中使用计量器具对工艺过程中各种化学量、物质量、控制数据以及生产原材料的质量、生产过程中半成品质量的检测检验数据。

4.6.2.4产品质量检测数据是使用器具对生产产品质量进行检验认证的计量数据。

4.6.2.5安全防护、环境检测数据是使用计量器具以保证安全生产,保护环境为目的对有关防护检测对象进行检测的计量数据。

4.6.3计量数据的分级

4.6.3.1计量数据按A、B、C三级进行管理。

其分级的原则以计量数据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作用进行划分。

4.6.3.2A级管理范围

4.6.3.2.1按半月、月累计计量的特一级、一级能源计量器具计量数据。

4.6.3.2.2按半月、月累计计量的特一级、一级经营管理计量数据。

4.6.3.3B级管理范围

4.6.3.3.1按日累计计量的特一级、一级能源计量器具计量数据、经营管理计量数据。

4.6.3.3.2按日累计计量的二级能源计量器具计量数据。

4.6.3.3.3按日累计计量的二级经营管理计量数据。

4.6.3.3.4按月统计的产品质量检测数据。

4.6.3.4C级管理范围

4.6.3.4.1按月累计计量的生活用能源计量器具计量数据。

4.6.3.4.2按月统计的工艺过程控制计量器具计量数据。

4.6.4计量数据的采集及统计

4.6.4.1能源数据的采集由各单位抄表员依据计量仪表进行抄录,经统计员、技术人员统计分配,经车间主任、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报公司有关处室作为全厂能源消耗结算的主要依据。

能源统计数据在月末平衡盘点前,有关部门可依据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调整。

统计报表一旦发出,任何部门不得进行调整更改。

4.6.4.2物料数据的采集由各单位根据仪表累积量、参考检尺为依据,经车间、部门计量员认证,由统计员进行汇总,车间主任、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公司相关处室。

4.6.4.3进出公司、工厂的特一级、一级管输计量数据由工厂相关车间采集,经车间计量员认证,统计员进行汇总,车间主任签字确认,报各驻厂计划科计量人员确认后,经科长审批,作为统计产量,计算消耗的依据,相关单位、部门人员按盘点报表要求签字确认。

驻厂计划科按半月、月统计汇总,建立计量数据管理台帐,并按要求报计划经营处。

公司未设置驻厂计划科的单位,由本单位相关主管科室负责。

4.6.4.4使用地中衡检斤计量的原材料和成品数据,由检斤单位人员负责采集汇总,经确认后作为计量依据。

4.7计量基础资料管理

4.7.1计量管理基础资料分为公司、厂和车间三级管理。

4.7.1.1公司机动设备处、计划经营处:

制定全公司计量管理基础资料的有关规定、规格式样、标准,并监督实施。

按《资料目录》要求建立健全有关计量管理基础资料。

4.7.1.2各单位机动设备科:

负责制定本单位计量管理基础资料的有关规定、规格式样、标准,并监督实施。

按《资料目录》要求建立健全有关计量管理基础资料。

4.7.1.3车间计量管理人员:

建立本车间计量数据、计量器具管理台帐。

4.7.2基础资料的管理要求

4.7.2.1基础资料的填写、保管,要责成专人负责。

人员变更时必须按《资料目录》项目进行交接。

4.7.2.2基础资料要求规格统一、整洁、齐全。

封皮上要有标题,以指示资料内容,封背上方须有资料编号和名称的标签。

同时,应建立基础资料目录(册)以便查阅。

4.7.2.3资料应放在专用柜内,严格遵守有关保密制度。

资料外借必须登记,复制、外借、外传必须有审批手续。

4.7.2.4计量标准装置的档案、计量器具的档案、文件资料、原始记录的销毁要由所在单位机动设备科主管科长、档案主管部门负责人同意,报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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