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合肥某大型项目消防设计消防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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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合肥某大型项目消防设计消防文件
消防设计文件
项目名称:
设计单位:
设计单位:
法定代表人:
技术总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建筑专业负责人:
结构专业负责人: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电气专业负责人:
暖通专业负责人:
设计文件目录
1.设计依据:
2.建设规模、设计范围:
3.相关的总技术指标:
4.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5.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和需要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问题:
6.总平面:
7.建筑、结构设计:
8.建筑电气:
9.灭火设施:
10.防排烟及暖通空调:
11.热源动力:
设计说明书
1、设计依据:
1)项目批文及国家现行设计规范
2)本工程基地地形图及规范图
3)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设计本工程的设计合同书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5)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设计标准强制性条文》(2002年版)
6)合肥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
2、建设规模和涉及范围:
3、工程规模及使用性质:
4、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别和新结构的设备:
(无)
5、具体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合计和需要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问题:
(无)
6、总平面:
本建筑的周边有环形消防车道。
与周围建筑均满足消防间距要求。
7、建筑、结构设计:
建筑设计:
本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五十年,耐火等级为二级。
结构设计:
本工程耐火等级为二级,各相关建筑构件满足规范要求。
8、建筑电气:
1)建筑概况
2)设计依据
《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1997);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
甲方提出的要求及其它专业提供的设计资料。
3)设计范围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消防专用电话系统;火灾应急照明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形式的选择和要求
本工程不仅需要报警,同时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备,且只设置一台具有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对象,所以采用集中报警系统,同时设置一个消防控制室。
集中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4.1系统应由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消防应急广播、消防专用电话、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组成。
4.2系统中的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和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应急广播的控制装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等起集中控制作用的消防设备设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
4.3系统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具应有传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附录A和附录B规定的有关信息的功能。
5)消防控制室
5.1本工程消防控制室设在地下一层,距通往室外安全出入口不大于20m,且设有明显标志。
5.2消防控制室的报警控制设备由火灾报警控制主机、联动控制台、CRT显示器、打印机、应急广播设备、消防对讲电话设备等组成。
5.3消防控制室可接收感烟、感温等探测器的火灾报警信号及水流指示器、检修阀、压力报警阀、手动报警按钮、消防栓按钮的动作信号。
5.4消防控制室可联动控制所有与消防有关的设备。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6.1本工程采用集中报警系统,采用智能二总线式设备。
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设备设在消防控制室,楼层设区域显示器。
6.2探测器主要采用智能编码型,局部场所采用非编码型。
探测器设置:
厨房等设置感温探测器;其它场所(除卫生间外)设置烟感探测器。
6.3探测器与灯具的水平净距应大于0.2m;与送风口边的水平净值大于1.5m;与多孔送风顶棚孔口或条形送风口的水平净距应大于0.5m;与嵌入式扬声器的净距应大于0.1m;与自动喷水头的净距应大于0.3m;与墙或其它遮挡物的距离应大于0.5m。
6.4在消火栓箱内设消火栓报警按钮。
在出入口及楼梯口处以及其它位置设手动报警按钮及消防专用电话塞孔。
7)消防联动控制
7.1消火栓泵联动控制
7.1.1联动控制方式,消火栓系统出水干管上设置的低压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设置的流量开关或报警阀压力开关等信号作为触发信号,直接控制启动消火栓泵,消防联动不应受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影响。
当设置消火栓按钮时,消火栓按钮的动作信号应作为报警信号及启动消火栓泵的联动触发信号,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消火栓泵的启动。
7.1.2手动控制方式,应将消火栓泵控制箱(柜)的启动、停止按钮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并应直接手动控制消火栓泵的启动、停止。
7.1.3低压压力开关、流量开关、报警阀压力开关、消火栓泵的启动和停止的动作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7.1.4消火栓泵的动作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且消防控制室应显示消火栓泵电源状况。
7.2湿式自动喷淋系统喷淋泵控制
7.2.1联动控制方式,应由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的动作信号作为触发信号,直接控制启动喷淋消防泵,联动控制不应受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影响。
7.2.2手动控制方式,应将喷淋消防泵控制箱(柜)的启动、停止按钮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直接手动控制喷淋消防泵的启动、停止。
7.2.3水流指示器、信号阀、压力开关、喷淋消防泵的启动和停止的动作信号、有压气体管道气压状态信号和快速排气阀入口前电动阀的动作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且消防控制室应显示喷淋泵电源状况。
7.3排烟风机联动控制
7.3.1烟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作为排烟口、排烟阀开启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排烟口、排烟阀的开启,同时停止该防烟分区的与消防无关通风、空气调节系统。
7.3.2由排烟口、排烟阀开启的动作信号,作为排烟风机启动的联动触发信号,并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排烟风机的启动。
7.3.3风机入口处的总管上设置的280℃排烟防火阀在关闭后应直接联动控制风机停止,排烟防火阀及风机的动作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7.4防、排烟系统的手动控制方式,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上手动控制送风口、电动档烟垂壁、排烟口、排烟窗、排烟阀的开启或关闭及防烟风机、排烟风机等设备的启动或停止,防烟、排烟风机的启动、停止按钮应采用专线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并应直接手动控制防烟、排烟风机的启动、停止。
7.5送风口、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开启和关闭的动作信号,防烟、排烟风机启动和停止及电动防火阀的动作信号,均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7.6防火卷帘门的联动控制
7.6.1疏散通道上设置的防火卷帘的联动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a.联动控制方式,防火分区内任两只独立的感烟火灾探测器或一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应联动控制防火卷帘下降至距楼板面1.8m处;任一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应联动控制防火卷帘下降到楼板面。
b.手动控制方式,应由防火卷帘两侧设置的手动控制按钮控制防火卷帘的升降。
7.6.2非疏散通道上设置的防火卷帘联动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a.联动控制方式,应由防火卷帘所在防火分区内任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作为防火卷帘下降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联动控制防火卷帘直接下降到楼板面。
b.手动控制方式,应由防火卷帘两侧设置的手动控制按钮控制防火卷帘的升降,并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上手动控制防火卷帘的降落。
7.6.3防火卷帘下降至距楼板面1.8m处、下降到楼板面的动作信号和防火卷帘控制器直接连接的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7.6.4当发生火灾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主入口的访客对讲大门自动开启(消防强行释放)。
7.6.5卷帘门两侧均设有声光报警及手动控制按钮。
7.7非消防电源控制
本工程部分低压出线回路设有分励脱扣器,由消防控制室在火灾确认后断开相关电源。
消防控制室可在报警后根据需要停止相关空调系统。
空调机及风机所接风管上的防火阀关闭后,联锁停止空调机及风机并报警。
7.8电梯的联动控制
7.8.1电梯应具备消防归首功能,当发生火灾时,消防控制室在确认火灾后,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具有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强制所有电梯停于首层或电梯转换层的功能(钥匙开关具有优先控制权)。
7.8.2电梯的联动控制、运行状态信息及停于首层或转换层的反馈信号,应传送给消防控制室显示;各电梯轿厢内均设置能直接与消控中心通话的专用电话。
7.8.3电梯运行监视控制盘及相应的控制电缆由电梯厂商提供;
7.8.4电梯的火灾指令开关采用钥匙开关,由消防控制室负责火灾时的电梯控制
7.9气体灭火系统
开闭所、配电房设气体灭火系统。
控制要求具有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应急操作三种控制方式。
7.9.1气体灭火系统应由专用的气体灭火控制器控制。
7.9.2气体灭火系统的自动、手动控制方式及其各阶段的联动控制与系统的反馈信号要求应满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的相关要求。
8)火灾应急广播系统
采用先进的数字式矩阵公共广播系统,消防广播与背景音乐广播合用。
在各层大厅、电梯厅、公共走道等场所。
安装扬声器平时用于播放背景音乐、信息和通知等,在失火等紧急情况下,可在消防控制室强行播送应急广播。
8.1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的联动控制信号由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
当确认火灾后,应同时向全楼进行广播。
广播机房合设在一层消防控制室内。
8.2在消防控制室应能手动或按照预设控制逻辑联动控制选择广播分区,启动或停止应急广播系统,并能监听消防应急广播。
在通过传声器进行应急广播时,应自动对广播内容进行录音。
8.3消防控制室内应能显示消防应急广播的广播分区的工作状态。
9)消防专用电话系统
在消防控制室内设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除在各层的手动报警按钮处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塞孔外,在配电房、开闭所、消防泵房、排烟机房、弱电机房、管理值班室等处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
在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
10)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
10.1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通过GB28148-2011的检测,必须具备国家消防电子质量监督中心出具的产品形式检验报告。
10.2各类消防设备供电电源过压、欠压、缺相、过流中断供电等故障时,消防电源监控器进行声光报警、记录;并显示被检测电源的电压、电流、及故障点位置。
能提供RS485接口,将工作状态和故障信息出给消防控制室图像显示装置。
故障解除后,故障报警可自动解除。
10.3消防电源监控器专用于消防电源监控系统并独立安装在消防控制室,可记录100000条以上故障信息;不能兼用其它消防系统,不能与其他消防系统共用设备,通过软件编程远程设定现场传感器的地址编码及故障参数,方便系统调试及后期维护。
10.4系统的施工,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进行,不得随意变更.确需设计变更时,应有设计单位负责更改并经过审图机构审核。
11)火灾应急照明系统
11.1疏散照明:
疏散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厅室出口和疏散通道装设应急疏散照明,疏散指示和出口指示灯。
照度不低于0.51x,持续供电时间不少于90分钟。
11.2备用照明: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变电所、弱电机房设应急照明,照度不少于正常照明的最低照度,要求持续供电不少于180分钟。
11.3应急照明平时采用就地控制或由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统一管理,火灾时由消防控制室自动控制强制点亮全部应急照明灯。
12)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2.1本建筑物在下列部位:
a.楼层或防火分区照明干线配电箱的进线总开关;b.应急照明区域配电箱或楼层干线配电箱的总开关;c.建筑物内其它人员密集场所,如餐厅、影院观众厅等的配电箱总开关;d.客梯电源配电箱的总开关;e.空调、风机等一般电力干线配电箱的总开关等处的配电线路上设置了漏电火灾报警装置,报警信号传至消防控制室。
12.2该装置自成系统,由现场漏电报警器、总线制传送仪、PC机控制台和组态软件组成。
12.3消防控制室的PC机可对现场的漏电火灾报警器进行控制、监测,可实现中心与现场的双向通信功能。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控制器设在消防控制室内。
13)消防系统线路敷设及其它要求
13.1所有火灾自动报警线路及50V以下的供电线路、控制线路采用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300/500V的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穿镀锌钢管,暗敷在楼板或墙内。
由顶板接线盒至消防设备一段线路穿金属耐火(阻燃)波纹管。
13.2火灾报警线路采用穿钢管或金属封闭线槽敷设,暗敷设时应敷设于不燃烧结构体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当采用明敷设时,应采用穿钢管或金属封闭线槽保护,且应在钢管或金属线槽表面涂防火涂料保护;当采用金属桥架敷设时,应为专用防火桥架;当室外敷设时,应埋地敷设,并作防水措施。
13.3不同电压等级的线缆不应穿入同一根保护管内,当合用同一线槽时,线槽内应有隔板分隔。
13.4火灾自动报警系布线时,不同电压等级的线缆不得共管;除报警总线外,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不得共管;合用同一桥架时,桥架内应设隔板分隔。
火灾探测器的传输线路之导线颜色,正极“+”线为红色,负极“-”线为蓝色;其余为以用途划分颜色,且整个工程应一致。
13.5所有由室外引入室内或由室内引出室外的电力线路、信号线路、控制线路等在其入口处的配电箱、控制箱、前端箱等的引入处均应装设SPD;SPD应有劣化显示功能,其上应有过电流保护器件。
13.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每个回路地址编码总数预留15%~20%的余量。
13.7消火栓泵、自动喷水泵设自动巡检装置,定期对消火栓泵、自动喷水泵进行检测、试车,以便确保火灾发生时消防泵能正常运行。
13.8系统的成套设备,包括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台、应急广播设备、中央电脑、CRT显示器、打印机、电梯运行监控盘及消防专用电话总机、对讲录音电话、UPS电源设备等均由承包商成套供货,并负责安装、调试。
14)供电系统和消防电源及接地
14.1本工程供电系统为两路高压电源进线,互为备用。
所有消防用电设备及应急照明系统均采用双路电源供电并在末端设自动切换装置。
消防控制室设备还设置UPS作为确保电源。
14.2消防系统接地利用大楼综合接地装置作为其接地极,设独立引下线,要求其接地电阻不大于1欧姆。
9、建筑给水和灭火设施:
(1)、消防水源:
水源为城市自来水。
设置独立的水池、水泵房,水池有效容积260m3。
泵房内设置消火栓、自喷加压泵。
4#楼屋顶设置18m3水箱。
(2)、室内消火栓:
本建筑室内消防用水量为20L/S,室内消火栓的布置保证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室内消防箱内的配备要求:
1)SN65一只;
2)QZ19水枪一只;
发现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质量存在重大问题的,审查时应当提出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修改并重新审查的意见。
3)DN65麻质衬胶消防龙带一条,25M长;
(3)、室外消火栓:
室外消火栓系统30L/S,室外消火栓具体位置在总图设计时结合室外总体统一布置。
(4)、自动喷水系统:
规划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本系统按中危险II级设计,灭火用水量30L/S。
安全评价的基本原则是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科学、公正和合法地自主开展安全评价。
(5)、灭火器配置:
火灾危险等级为中危险级,火灾种类:
地下车库为B类,其它为A类火灾,采用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10、
11、2.环境保护行政法规防烟排烟及暖通空调:
(1)、本工程楼梯间及地上房间均满足自然排烟条件,具体见建筑图纸。
(2)、扶梯中庭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风量按照≥6次/小时设计。
中庭体积均小于17000m3。
(3)、机动车库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风量按照≥6次/小时设计。
最大防烟分区面积≤2000平方米。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第四条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并规定在进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时,应当分别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论证并进行安全预评价。
(4)、走道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风量按照最大内走道面积*120m3/h.m2设置。
影响支付意愿的因素有:
收入、替代品价格、年龄、教育、个人独特偏好以及对该环境物品的了解程度等。
(5)、地上走道排烟补风均采用自然补风。
车库排烟补风采用机械补风,补风量按照≥50%排烟量设计。
发现规划存在重大环境问题的,审查时应当提出不予通过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6)、排烟风机入口处设置280℃防火阀,当烟气温度高于280℃时,阀门动作,同时联锁排烟风机停止运行,与之对应补风风机停止工作。
3)应用污染物排放标准时,依据项目所属行业、环境功能区、排放的污染物种类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准时间确定采用何种标准。
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即:
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执行行业排放标准,没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执行综合排放标准。
(7)、走道及中庭排烟风口选用常闭式风口,火灾时由烟感开启,同时联锁对应风机运行。
C.可能造成较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8)、排烟风管穿越防火分区处、通风机房、通风竖井、变形缝两侧设280℃关闭的防火阀。
(9)、常闭式排烟口、消防风机等均同消防中心连锁。
同时均设置就近手动按钮,手动按钮设置于在0.8-1.5m处。
(10)、280℃防火阀带信号输出,常闭式排烟口及正压风口带信号输入输出,可远程开启。
1)直接使用价值。
直接使用价值(DUV)是由环境资源对目前的生产或消费的直接贡献来决定的。
(11)、消防系统风管软接需采用消防专用防火软接,要求在280℃环境温度下最少工作30min。
11、热能动力: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