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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纪律管理作业要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唐山建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过程中工艺纪律的作业管理,达到工艺规范、保证生产顺行、减少事故等目标,确保技术措施、技术作业指导书的落实、实施与执行,特制定本作业要点。

第二条相关释义

工艺纪律违纪分为三个级别:

一般违纪、重大违纪、特大违纪。

第三条本要点适用于唐山建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主体生产工序及辅助生产工序:

焦化、烧结、球团、高炉炼铁、炼钢、连铸、精炼、热轧、钢管、冷轧、冶金渣,以下统称相关工序。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相关单位

1、负责落实、实施与执行工艺纪律管理作业要点。

2、负责参与技术处不定期的对工艺纪律的抽查、联查、考核。

3、负责组织内部工序每月不定期的工艺纪律的自查、考核。

4、负责参加重大、特大等工艺违纪会议的召开。

5、负责配合重大、特大等工艺违纪的原因调查、分析、措施的制定。

6、负责工艺纪律整改报告书措施的落实、实施及反馈。

7、负责定期上报月度的违纪情况与考核结果。

第五条技术处

1、负责组织不定期的对工艺纪律的抽查、联查。

2、负责组织重大、特大等工艺违纪会议的召开。

3、负责组织重大、特大等工艺违纪的原因调查、分析、措施的制定。

4、负责拟定与下发工艺纪律违纪整改报告书并督办落实、实施。

5、负责一般违纪、重大违纪、特大违纪等工艺违纪的考核和管理。

6、负责工艺纪律管理作业要点的制定和修订。

7、负责登记、整理、存档、备案工艺违纪处理(见附件十五)。

第三章工艺纪律检查内容

第六条工艺纪律检查内容

焦化工艺操作纪律管理条例(见附件一)

烧结工艺操作纪律管理条例(见附件二)

球团工艺操作纪律管理条例(见附件三)

高炉炼铁工艺操作纪律管理条例(见附件四)

炼钢、连铸、精炼工艺操作纪律管理条例(见附件五)

热轧工艺操作纪律管理条例(见附件六)

钢管工艺操作管理条例(见附件七)

冷轧工艺操作纪律管理条例(见附件八)

冶金渣工艺操作纪律管理条例(见附件九)

第四章检查、管理及评价

第七条检查

1、检查分为三种方式:

自查、抽查、联查。

2、自查:

责任单位内部每月不定期自行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

3、抽查:

技术处专业人员不定期,随时检查责任单位的工艺纪律执行情况。

4、联查:

技术处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的联合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

第八条管理

1、现场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时,须有文字记录,并报技术处科技管理室执行考核。

2、参加联查时,组成人员由技术处相关专业工程师、相关单位工程师、作业长或者一级主管以上人员构成,技术处工程师填写《工艺纪律检查表》(见附件十),参加联查人员应签字确认,并报技术处科技管理室执行考核。

3、相关单位自查时,发现重大违纪、特大违纪工艺违纪事实,相关单位应在24小时内上报技术处,并填写工艺违纪报告单(见附件十四),逾期不报,技术处代表公司加倍落实考核。

4、技术处填写工艺违纪分析报告书(附件十三)。

5、工艺纪律违纪考核采取相关单位自查自行考核与技术处抽查、联查相结合的二级考核方式。

6、相关单位自查发现一般违纪时,由本部门自行考核,其它级别违纪由技术处考核;抽查、联查时发现不同级别违纪由技术处考核。

7、次月上旬前,相关单位报给技术处一般违纪的自行考核结果,技术处整理备案。

8、每月中旬前,技术处公布或者上报公司上月各工序违纪情况与考核结果。

 

第九条评价

序号

违纪内容

检查方式

评价标准

1

一般违纪

联查或抽查

每查出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2分。

2

重大违纪

联查或抽查

每查出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5分。

3

特大违纪

联查或抽查

每查出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10分。

4

一般违纪

自查

①自查时,一般违纪考核由责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考核责任人。

②如果责任单位不进行考核,技术处发现,由技术处代表公司加倍考核责任单位。

5

记录纸完整,字迹清楚、明晰、工整,不得乱涂、乱画等,否则视为一般工艺纪律违纪。

6

对重大、特大工艺违纪的考核,按照现行生产事故管理制度进行考核,本作业要点不进行重复考核。

7

对重大和特大工艺违纪超时或者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出,将加倍考核责任单位。

8

三天内不按规定向技术处提交事故报告,每迟一天,考核事故责任单位2分。

9

限期没有完成整改,考核责任单位2分;限期不整改,考核责任单位:

一般违纪整改4分,重大违纪整改8分,特大违纪整改16分。

10

到期没有上报一般违纪报告,考核责任单位1分;过期2天不上报,考核责任单位2分;过期3天不上报,视为拒绝上报,考核责任单位5分。

11

联查或者抽查时,拒绝签字的单位和个人,考核责任单位5分/次。

12

其它未尽事宜,技术处参照公司相关的管理制度执行考核,相关部门落实考核结果。

工艺违纪评价细则

备注:

各主体生产工序及辅助生产工序每月总分为管理评价体系30分,按照技术处对上述单位团队绩效相关规定执行月考核。

第五章整改与落实

第十条

1、抽查和联查时,存在的违反作业指导书及工艺纪律管理作业要点中的问题,技术处出具工艺违纪整改通知单(见附件十一);

2、责任单位制定措施并限期落实整改,完成后填写工艺违纪整改回复单(见附件十二)。

3、技术处监督责任单位落实、实施。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作业管理要点附件:

附件一:

焦化工艺操作纪律管理条例

附件二:

烧结工艺操作纪律管理条例

附件三:

球团工艺操作纪律管理条例

附件四:

高炉炼铁工艺操作纪律管理条例

附件五:

炼钢、连铸、精炼工艺操作纪律管理条例

附件六:

热轧工艺操作纪律管理条例

附件七:

钢管工艺操作管理条例

附件八:

冷轧工艺操作纪律管理条例

附件九:

冶金渣工艺操作纪律管理条例

附件十:

工艺纪律检查表

附件十一:

工艺违纪整改通知单

附件十二:

工艺违纪整改回复单

附件十三:

工艺违纪分析报告书

附件十四:

工艺违纪报告单

附件十五:

工艺违纪处理登记表

第十二条本作业要点需贯彻到公司各主体生产厂及辅助生产单位。

第十三条本作业要点管理权和解释权归属技术处。

第十四条本作业要点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唐山建龙技术处发布的《工艺纪律管理要点》同时废止。

附件一:

焦化工艺操作纪律管理条例

1、一般工艺操作纪律管理条例

(1)岗位操作纪录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频次填写要求的内容,不得乱写乱画和记录不清。

(2)煤场中各煤种按照规定区域分别堆放,不同煤种的煤保持明显界限。

(3)煤种配合比例严格按照厂部的规定执行。

(4)不得私自更改焦炉加热制度。

(5)捣固煤饼要求达到设计尺寸。

(6)集气管压力不得低于80Pa。

(7)上升管打开数量不得超过5个。

(8)晾焦台有红焦要及时进行二次熄焦。

(9)煤、焦皮带压料时,未经处理不能强行启动皮带机。

(10)粗苯再生器要精心操作,严格监控,避免堵塞。

(11)检修或检修后待用的重要设备该盲堵的一定盲堵。

(12)煤仓煤种短缺不得盲目配煤。

(13)不得无故烧空炉超过20分钟。

(14)硫酸或硫铵母液不得跑漏到硫铵围堰外。

(15)煤气各杂质成分不得影响下道工序生产。

2、重大工艺操作纪律管理条例

(1)严禁不同煤种大量混杂或煤种上错仓号。

(2)严禁在煤气区域没有经过动火申请和获得批准即动火作业。

(3)严禁焦炉燃烧室高温,防止将炉墙烧漏、烧融。

(4)推焦电流过高或未经处理不许强行推焦,以免造成炉墙变形。

(5)煤气鼓风机严禁在冷却水停水的状态下运转。

(6)避免铁器掉进粉碎机造成粉碎机报废。

(7)严禁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导致煤气系统爆炸造成损失100000元以上。

3、特大工艺操作纪律管理条例

(1)严禁不执行配煤比,造成焦炉全炉难推焦,影响焦炭产量质量。

(2)严禁装煤推焦车推焦杆、托煤板在炭化室内未退出即行车造成炉墙严重变形和倒塌。

(3)严禁违反工艺规程造成煤气系统发生爆炸,影响生产并造成财产损失150000元以上,以及出现人员伤亡。

(4)严禁违反工艺规程操作,导致发生四大车高空坠落。

 

附件二:

烧结工艺操作纪律管理条例

1、一般工艺操作纪律管理条例

(1)烧结料应按品种分仓储存,原则上不得混装,特殊情况需经上级技术部门批准方可采取混装措施。

(2)烧结布料应贯彻均布原则,不允许发生拉沟长度超过三个台车。

(3)除非成品烧结矿出现红矿,否则成品烧结矿不得打水冷却。

(4)某种烧结料中断配料不得超过3分钟。

(5)52M2烧结机烧结终点应控制在倒数第二个风箱,终点温度要求在200℃以上,废气总管温度控制在80—120℃。

(6)烧结矿碱度不准连续超出执行标准6次。

(7)保证点火效果,不得出现火焰外喷等现象。

(8)保证仪表对重要参数的反馈及时准确。

2、重大工艺操作纪律管理条例

(1)不准不配加熔剂烧结。

(2)不准烧结矿未经冷筛处理,直接进入高炉。

(3)烧结矿碱度不准连续超出执行标准10次。

(4)其它违反工艺操作规程中条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0(含30000元)以下的。

3、特大工艺操作纪律管理条例

(1)因严重违反工艺操作纪律,并经公司有关会议分析造成人身、设备、设施的事故。

(2)严重违反工艺操作规程中条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0元以上的。

附件三:

球团工艺操作纪律管理条例

1、一般工艺操作纪律管理条例

(1)炉顶布料应坚持薄布均排原则,有0.3m以上干球料面方可进行排矿,严禁湿球入炉,如出现料面过低时,应采取补装熟料措施。

(2)当竖炉止火停产(或降温)时,应每隔10—20分钟活动炉料柱一次(排料系统故障除外),如果停产时间过长,可边上熟料边排料边活动料柱,防止炉内球团粘结。

(3)造球过程中,如大块大球出盘,则必须在生球筛分岗位将大块大球去除掉,防止其进入炉内。

(4)生球粒度要求均匀。

(5)其它违反工艺操作规程中条款,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2、重大工艺操作纪律管理条例

(1)因工艺原因造成竖炉内结矿(停电、水所造成的除外)。

(2)其它违反工艺规程中条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0元(含30000元)以下的。

3、特大工艺操作纪律管理条例

(1)操作失误造成煤气爆炸。

(2)严重违反工艺操作纪律,并经公司有关会议分析造成重大安全、设备以及设施事故,均按特大违反工艺操作纪律考核。

(3)其它违反工艺规程中条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0元以上的。

 

附件四:

高炉炼铁工艺操作纪律管理条例

1、一般工艺操作纪律管理条例

(1)炉况正常时低料线作业原则上不得超过1小时,超过1小时以上或料线低于3米时,应酌情减风。

(2)严禁不明料线坐料,不允许8小时内同一高炉坐料超过3次。

(3)各高炉每月初召开一次炉况分析会,制定本月高炉操作有关参数,并将规定记录于高炉作业日志。

(4)严格控制铁口深度和角度,24小时内不允许出现2炉以上铁口深度低于规定值200mm以下或角度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情况。

(5)保证出铁均匀,正常情况下,不允许相邻2炉的铁量差超过理论铁量的30%。

(6)正常情况下不允许风温水平波动始末温>150℃。

(7)禁止因内部原因造成出铁过程中减风、放风、休风堵铁口。

(8)煤气流失常连续塌料,要减风控制塌料,稳定煤气流,并补加足额焦炭。

(9)严禁大喷铁口操作。

(10)高炉作业日志要求整洁、清楚,不得涂改、破损。

(11)其它违反工艺规程中条款,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2、重大工艺操作纪律管理条例

(1)正常生产情况下,严格控制[Si]、[S]水平,同一座高炉不允许生铁[Si]连续3炉低于规定下限0.25%或超过规定上限1.00%。

(2)同一座高炉严禁生铁[S]连续2炉、24小时以内出现3炉判废。

(3)坐料造成风口灌渣,或操作失误造成高炉休风时间超过3小时,以及

炉顶温度超过700℃造成着火。

(4)严禁出现铁口自动烧穿。

(若事故分析因炮泥质量原因引起由技术处对供应处同等考核)

(5)正常生产时,因责任单位内部原因24小时内累计减风、放风、休风堵铁口2次或2次以上。

(6)操作失误,造成高炉烧坏或损坏风、渣口大套。

(7)上错料,未及时查清、修正,造成炉况严重失常。

(8)高炉结瘤。

(9)由于操作失误,造成严重炉凉,少出铁2炉或2炉以上。

(10)由于操作失误,造成高炉风机喘振。

(11)高炉发生恶性炉况失常事故。

(12)其它违反工艺规程中条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下的。

3、特大工艺操作纪律管理条例

(1)高炉炉缸冻结事故。

(2)高炉炉缸或炉底烧穿事故。

(3)操作失误造成高炉无计划休风5小时以上的事故。

(4)操作失误造成铁水严重烧坏铁路或铁水包烧穿事故。

(5)高炉一年内发生重复结瘤。

(6)操作失误或维护不当造成撇渣器烧穿、爆炸及砂坝冲开等事故。

(7)其它违反工艺操作规程中条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的。

 

附件五:

转炉、精炼、连铸工艺操作纪律管理条例

1、一般工艺操作纪律管理条例

(1)严格按照铁水废钢比及废钢配比制度进行装入操作。

(2)正常吹炼过程中操作氧压控制在0.8—1.0Mpa,氧压严禁超过1.0Mpa。

(3)严禁氧枪线状性带(漏)水吹炼。

(4)终点禁止用矿石降温。

(5)08AL第一次喂线后吹氩时间≥12分钟。

(6)钢包吹氩时严禁液面大翻及暴吹。

(7)出钢前必须先开氩气,中途不许关闭氩气。

(8)出钢过程中下渣≤80mm,严格执行出钢口使用制度。

(9)出钢口出钢时间≥2分10秒,出钢后期必须加挡渣球挡渣。

(10)吹氩站补喂铝线、精炼钢水喂线后,必须确保吹氩3分钟以上。

(11)钢水出氩站前必须加入覆盖剂。

(12)精炼钢水到站,必须先开氩气。

(13)精炼钢包内钢水距离包沿必须≥300mm。

(14)正常连浇炉次Q195L钢包内氧含量必须控制在80ppm以下,开罐炉次控制在100ppm以下。

(15)中间包开浇钢水液面必须控制在300mm以上,正常浇注时中间包内钢水液面不得低于600mm。

08AL、SPHD正常连浇炉次大包后期流动性差时,在采取降拉速措施的情况下,中包液面低于600mm时,下一炉钢水到连铸平台后立即关闭该大包,不允许调度与倒班作业长干涉。

(16)剩水超过10t必须回炉处理。

(17)严格按“温度与拉速表”调节拉速。

(18)钢水必须经吹氩处理,普碳钢吹氩时间不低于3分钟,Q195L不低于5分钟,其他钢种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确保吹氩效果。

(19)严禁用带油污、潮湿的冷钢或生铁块进行降温操作。

(20)严格按钢水量计算及炉号跟踪系统要求堆垛连铸坯,严禁人为造成混炉混号。

(21)确保中间包水口对中偏差小于5mm,中包渣厚控制,08Al钢≤80mm,普碳与Q195L、20#钢≤50mm。

(22)冷轧料水口接茬必须全部切割。

(23)其它违反《转炉、连铸工艺技术操作规程》中条款,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

2、重大工艺操作纪律管理条例

(1)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严禁随意解除混铁炉限位操作。

(2)严禁出钢前向钢包内加合金,合金加入时间必须在出钢1/4—1/3时加入,2/3—3/4时加完。

(3)严禁吹氩后向大包、中间包内补加合金。

(4)严禁将不同系列钢种的浇余,折入同一钢包内。

(5)严禁使用过期、变质的原辅材料。

(6)拉坯过程中连铸坯表面存在明显划痕、脱方、夹渣、扭曲、定尺不符等缺陷未采取有效措施。

(7)因工艺改变未及时制订出相应工艺操作规程。

(8)过热度20#,锰钢系列保证20-30℃。

(9)混浇坯卡坯准确,方板坯生产65Mn、50Mn(50#)、45Mn(45#)、40Mn(40#)时,为保证65Mn、50Mn(50#)、45Mn(45#)、40Mn(40#)、60Si2Mn与Q235混浇换包操作,混浇时将中包液面控制在300mm左右,主控工必须停浇后一分钟内电话通知铸坯记数人员。

(10)方板坯必须保护浇铸。

方坯更换钢种时必须在换钢种的第一吊最南边的铸坯上压砖头并通知一轧变更钢种。

方坯更换钢种输送铸坯如发生不够一吊,当作一吊输送,以保证一吊之内必须是同一钢种。

板坯拉矫工向二轧输送铸坯,板坯更换钢种时必须电话通知二轧跑号工变更钢种。

下线铸坯由板坯拉矫工用氧气管或高温笔根根标识,注明钢种和断面。

拉矫工通知二轧跑号工钢种和断面。

(11)其它违反《转炉、连铸工艺技术操作规程》中条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0元(含100000元)以下的。

3、特大工艺操作纪律管理条例

(1)造成混铁炉内、铁包内铁水冻结事故。

(2)因操作不当,造成重大生产事故。

(3)因操作不当,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4)因操作不当,造成人身设备、设施损坏的重大事故。

(5)其它因违反《转炉、连铸工艺技术操作规程》中条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0元以上的。

 

附件六:

热轧工艺操作纪律管理条例

热轧一厂

1、一般工艺操作纪律管理条例

(1)装钢工必须根据送钢卡认真核对待装连铸坯的批号、钢号、根数等,核对无误后,方可进炉。

任何钢种换坯号时,一轧跑号工(或加热炉班长)应在每批第一根坯料放置明显标志(如耐火砖等),将两个炉(批)号钢坯隔开,以防混号。

(2)一轧厂跑号工(或加热炉班长)根据质量跟踪卡分清每炉界线,保证每炉根数与传递卡相符。

对于生产顺利热送热装产品,生产过程中没有掉队的坯子,一轧厂要做到炉炉做标记,保证每卷钢带喷涂的标识内容与质量跟踪卡的炉批号相一致,发现实际根数与传递卡不相符时,以加热炉做标记所出的实际根数为准,更改传递卡上的标注根数。

(3)对于生产过程中掉队坯料标识:

甩在轧钢工序的品种钢坯料,由一轧厂负责进行准确标识,一轧厂入保温炉缓冷坯料,一方面做好标识,不同炉号的做好区分标记,另一方面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证上下班对现场情况了解清晰,做到不混吊、不混号。

掉队坯料入炉达到半炉(5吊20根)的,使用原炉号入炉,分别用XXXXXX、XXXXXX-1、XXXXXX-2等进行标识;掉队坯料不足半炉(5吊20根)的,组坯集中入炉,组坯炉号(使用前一炉同钢种炉号)为XXXXXX-9,并通知喷号人员及质检人员做好相应标记及取样工作。

组批质量跟踪卡由炼钢厂负责提供,一轧厂负责填写。

(4)对于热送热装产品,生产过程中同一炉号轧制不同规格产品,分别用XXXXXX、XXXXXX-1、XXXXXX-2等进行标识,以此类推。

举例:

121121炉共生产60吨,根据生产顺序进行如下标识:

20吨轧制2.5*245mm,标识为121121;30吨轧制2.3*245mm,标识为121121-1;10吨轧制2.3*240mm标识为121121-2等,要求跑号工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对同炉号不同规格的产品做好跟踪并完成填写工作,同时通知质检人员。

(5)品种钢甩坯入保温炉时,要求保温炉必须清空,以防品种钢混材质。

(6)喷号工在喷号过程中遇到同一吊不同炉号情况时,要及时更换标识,按实际炉号进行喷涂标识。

(7)加热炉区严格执行各钢种的加热工艺制度和待轧降温制度,将加热炉内的气氛控制为弱氧化性气氛。

(8)高压水除鳞装置应正常开启达到规定的压力,确保除鳞效果,一次除鳞不净必须进行二次除鳞,不允许未除鳞或除鳞不净的钢坯进行轧制。

(9)粗轧、精轧工作辊严格执行换辊制度,确保车磨削精度,达不到标准要

求的不准上线。

(10)普碳钢、优钢等钢种严格执行各钢种的轧制工艺制度和各工序温度控

制制度,满足分钢种操作要点的要求。

(11)生产准备车间要加强轧机的装配精度,分厂工艺室加强装配质量抽检。

(12)要求调整工和热检工按规定测量成品钢带尺寸,并认真记录。

(13)热轧钢带包装要符合相应的规定要求,不得有散包,包装带翘头、端

部不齐、卷数不准等包装问题。

(14)普碳钢入成品库禁止出现成品卷塔形等质量问题,并严禁热卷堆垛。

(15)优钢成品入库时缓冷制度严格执行分钢种操作要点。

(16)普碳钢、优钢等钢种取制样严格执行产品标准和特殊试验的要求,严禁取制试样中有漏取或弄虚作假行为。

(17)其它违反工艺规程的条款,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

2、重大工艺操作纪律管理条例

(1)加热炉区应根据钢种不同严格执行工艺规程要求的加热时间、加热温度、加热速度。

严禁违反加热制度,造成连铸坯过热、过烧等现象。

(2)认真按规定的轧制温度轧制,严禁轧低温钢,黑头钢等严重的钢,以免造成断辊事故。

(3)发生混炉号、混材质事故。

(4)发生三级质量事故。

(5)其它违反工艺操作规程条款,影响生产2小时以上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下的。

3、特大工艺操作纪律管理条例

(1)因违反工艺规程并经公司有关会议分析确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2)因操作不当,影响生产时间大于8小时。

(3)因操作不当,造成二级以上质量事故。

(4)因操作不当,造成人身、设备、设施损坏的事故

(5)违反工艺规程条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的。

热轧二厂

1、一般工艺操作纪律管理条例

(1)上料工和板坯业务必须根据送钢卡认真核对待装连铸坯的批号、钢号、根数等,核对无误后,方可进炉。

(2)准备回炉的连铸坯应标示批号、钢号。

(3)换坯号时,负责人员应在前一批号的最后一支连铸坯上放置明显标志(如耐火砖等),将两个炉(批)号钢坯隔开,以防混号。

(4)加热炉区应严格执行加热工艺规程和公司下发的有关规定,确保连铸坯开轧温度。

(5)轧制作业区应严格执行各钢种工艺规程和公司下发的有关规定,确保各钢种的终轧温度和卷取温度。

(6)在生产65Mn、50#等锰钢和号钢时,严格按照轧制规程操作,禁止随意调整各区域温度。

(7)在生产65Mn、50#等锰钢和号钢时,严格按照轧制计划和组织进行生产,禁止延长加热时间。

(8)高压水除鳞装置应达到规定的压力、开启正常,以确保除鳞效果,不允许未除鳞或除鳞不净的钢坯进行轧制。

(9)S08AL系列、SPHD系列和其他冷轧料(包括内供冷轧料和外卖冷轧料,含优钢)必须投入热卷箱。

(10)支承辊和工作辊严格执行换辊制度,确保车磨削精度,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不准上线。

(11)生产准备车间要加强轧辊的装备精度,责任单位工艺室加强对装配质量的抽检。

(12)要求热检工按规定测量成品钢带尺寸,并认真记录。

(13)热轧钢带包装要符合相应的规定要求,不得有散包,包装带翘头、端部不齐等质量问题。

(14)严禁取制试样中有漏取或弄虚作假行为。

2、重大工艺操作纪律管理条例

(1)加热炉区应根据钢种不同严格执行工艺规程要求的加热时间、加热温度、加热速度。

严禁违反加热制度,造成连铸坯过热、过烧等现象。

(2)认真按规定的轧制温度轧制,严禁轧低温钢,黑头钢,以免造成断辊事故。

(3)精整打包应严格按坯号打包,不得混材质,喷号应清晰可见。

(4)粗轧立辊孔型下沿比鼻梁上表面至少低10mm。

(5)发生二级质量事故。

(6)其它违反工艺操作规程条款,影响生产2小时以上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下的。

3、特大工艺操作纪律管理条例

(1)因违反工艺规程并经公司有关会议分析确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2)因操作不当,影响生产时间大于8小时。

(3)因操作不当,造成二级以上质量事故。

(4)因操作不当,造成人身、设备、设施损坏的事故

(5)违反工艺规程条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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