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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我们要充分认识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长期性和重要性,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并大力宣传无证经营,宣传到广大群众中去,加强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让广大辖区人民群众都形成注重食品安全的意识,让问题食品远离群众。

下面是我整理的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一)

  为切实加强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和预防。

防范食药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用药安全。

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为本,群防群控;统一指挥,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加强监控,科学决策。

本着对全镇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食品药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全镇人民的食品药品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理小组,由党委书记容中仁青为组长,各副职领导和各村包村干部为成员,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办公室。

由副镇长凌平同志具体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监管、协调和应急救援。

  三、工作目标

  

(一)加强对食品、药品、种养殖业、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发生问题的打击力度,确保群众的饮食安全和用药安全。

  

(二)排查学校和幼托机构及餐馆食堂、副食品店、农贸市场摊点,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滥用添加剂和无证照生产经营等的违法行为。

  (三)未获证的小餐饮店、小饮食摊点,“小餐桌”,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托幼机构及建筑工地食堂,农(牧)家乐餐饮单位。

城区,建筑工地,医疗卫生机构、学校、旅游景区及周边,商业街和主要道路小餐饮单位。

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证,经营场所环境脏、乱、差,餐饮具不消毒,原料进货渠道不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突出食品安全问题。

  (四)印小餐饮整规宣传资料,实施法律法规入户告知和上门帮促教育,并以村、社区、街道为单位组织开展小餐饮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卫生知识及小餐饮整规标准的宣传,要求尽快完善软硬件设施,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证照,主动实现合法经营。

在以上条件完成的情况下与之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并备案管理。

如果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小餐饮,坚决取缔关停。

  四、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长期性和重要性,

  牢固树立大局观,要把食品药品安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食药品安全事件的有效应急处置和救援。

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积极开展工作。

  

(二)未经指挥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事故方面的情况。

  (三)重大食品药品事故的报告和信息反馈务必要及时准确,不迟报、漏报、瞒报,对因造成的严重后果和极坏社会影响的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凡因工作不得力,抢救不及时等人为原因造成重大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二)

  为进一步完善xx街道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地区食品安全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根据区食安委和社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总体工作要求,结合地区实际,特制订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群众食品安全为宗旨,进一步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建立让生产经营者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有效机制,充实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切实落实监管责任,不断提高食品安全质量水平,确保一方食品安全。

  二、总体目标

  按照“五个最严”(最严的准入、执法、监管、处罚、问责)和“三个从严”(从严的纪律约束、工作标准、管理措施)要求,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监管原则,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联动处置能力,构建群防群治格局,有效遏制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保持地区食品安全总体有序可控。

其中公众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集中专业培训不少于40小时;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不少于40小时。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夯实基层监管网络

  1、加强食安委及食安办建设。

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在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基础上,做实做强食安委及食安办,充分发挥街道食安委统一领导和食安办协调指导作用,研究和制定新体制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统筹食品安全监管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机制。

全面梳理查找管理漏洞和盲区,结合实际逐项明确细化责任分工,不断完善与基层各部门的协作机制。

(食安办)

  2、加强基层监管网络建设。

完善街道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加强力量配置,下移监管重心,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居委会食品安全兼职队伍,健全“一站三员”(食品安全工作站、协管员、信息员、宣传员)社区食品安全监督网,切实落实社区、居委网格化管理的责任,形成食品安全专业力量与辅助力量相结合,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

(食安办)

  3、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和机制。

强化街道对地区食品安全的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基层监管网络,推进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街道、居委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到位。

要着力与大联动分中心的对接,强化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工作。

充分发挥居委会在隐患排查、信息上报、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的作用,将食品安全隐患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

(食安办)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1、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

落实最严的准入,严格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对持续达不到食品安全条件,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依法吊销其相关许可。

落实最严的监管,实施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以及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消费全过程监管,特别是加强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商及经纪人、直接入口等高风险食品的生产经营者、进口食品进口商和代理人的管理;进一步完善问题食品退市、召回、销毁和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销售等管理制度,防止不合格食品回流生产经营环节;深入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和监督检查结果公示制度;严格实施进口食品检验检疫以及进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进口商、代理商的备案和监管,健全信用档案。

落实最严的处罚,依法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违法添加、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食药监所、工商所、经济科、城管所、食安办)

  2、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管理。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发展规划,研究和完善产业扶优政策,加快提高食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水平,提升产业整体素质。

加强行业的诚信体系建设,继续扩大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范围,特别是加快规模以上乳制品、肉类食品加工企业和酒类流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

督促企业完善食品保障和安全责任体系,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水平。

支持引导本地区大型食品物流配送企业、连锁餐饮企业、较大规模集体用餐单位与外埠优质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产销对接。

(食药监所、经济科、食安办)

  3、强化企业自身管理。

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配备管理人员;规模以上食品市场、连锁经营和餐饮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大型以上餐饮企业应当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推进实施食品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

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进货索证索票和查货验证、出厂检验、规范生产经营、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等制度;食品生产企业严格实施《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中型以上餐饮单位严格实施《餐饮业卫生规范》。

规范农产品进货渠道,强化“安全农产品进社区”标准化建设。

研究和探索食品安全强制责任险制度,推进乳制品、婴幼儿食品、食用油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及大型食品批发、大型连锁卖场、超市、大型婚宴、集体用餐配送等高风险食品和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试点工作。

(食药监所)

  4、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落实《关于本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制定地区信用体系建设方案。

完善肉类、粮食、乳制品、蔬菜、食用油、禽肉类和淡水鱼等七类食品重点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以食品追溯体系为基础,逐步扩大到各类主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

各监管部门要制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建立食品企业和有关责任人食品安全信用记录的标准和等级评价方法,建立食品生产企业实时信用档案,按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促进企业自律。

继续实施“黑名单”制度,适时在区食品安全联动监管平台上公布“黑名单”,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

(食药监所、经济科、食安办)

  (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1、继续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要集中力量全面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在生产、流通、餐饮等各环节广泛排查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深挖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假冒伪劣等违法犯罪行为,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和消费领域,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和“黑窝点”,坚决整治“小作坊”、“小餐饮”和“小食品店”,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

结合区域特点,实行疏堵结合、分类指导、减少存量、控制增量,加强对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的治理;加强对食品摊贩的管理,探索有效夜排档监管措施。

(食安办、食药监所、城管执法中队)

  2、继续开展无证餐饮店及食杂店专项整治。

坚持“控制增量,减少存量”工作目标,对大联动上未办结的无证餐饮店及食杂店积案和金平路、xx等主要路段的无证餐饮店及食杂店进行整治,力争取缔20%的无证餐饮店及食杂店,遏制地区无证经营行为,最大限度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食安办、食药监所、派出所、房管办)

  3、继续开展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

加强食用油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和抽检,严防餐厨废弃油脂回流餐桌。

加强餐厨废弃油脂产生单位申报、签约管理,确保申报率和签约率均达到90%以上,新开的产生废弃油脂的餐饮企业油水分离装置安装率达100%。

加强废弃油脂收运过程电子化监管,规范餐厨废弃油脂收运队伍,全面排查和打击非法收运、加工、处置餐厨废弃油脂的行为。

(食药监所、城管执法中队、环卫所)

  4、切实巩固治理整顿成果。

要进一步深化乳制品、肉制品、婴幼儿食品、熟食、盒饭、豆制品等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

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执法巡查、监督抽检,切实巩固各项治理整顿成果。

及时总结治理整顿经验,完善监管措施,健全长效机制。

(食药监所、食安办)

  (四)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能力

  1、推进食品安全联动监管信息平台运用。

以“智慧闵行”建设为契机,推进食品安全监管联动信息系统的运用。

及时填报、更新联动平台上的相关数据,对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为针对性监管提供依据。

(食安办、食药监所)

  2、做好风险监测评估工作。

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落实熟食卤味的风险监测任务,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产地环境监测。

逐步规范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加强监测数据分析研判,提高发现风险隐患的能力。

建立健全风险评估、预警和风险交流制度。

(食药监所)

  3、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

加强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快速检测和企业自检的“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

推进和扶植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配送中心、连锁餐饮配送中心、集体用餐配送企业和中央厨房等建立标准化自检实验室。

完善检测结果通报,推进食品检验信息和结果共享。

(食药监所、经济科)

  4、强化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完善各级各类食品安全预案和应对规程,建立街道及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联动工作平台,强化部门应急处置职责。

要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快速响应能力。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序开展事故调查、危害控制、医疗救治、分析评估、信息发布等工作,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

(食药监所、街道相关部门)

  5、加强舆情监测和信息公开。

要完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应对制度,主动开展舆情监测,强化信息通报;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工作机制的意见》,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机制,完善食品安全风险交流,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及时、客观、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食药监所、食安办、宣传科)

  (五)加强宣传教育,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1、加强宣传和科普教育。

结合3月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月份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9月份的质量月等主题活动,深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安全意识。

组织食品安全专家定期开展讲座,广泛开展进社区、农村、学校、机关、工地、企业的“六进”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宣传覆盖率。

通过开展“小手牵大手,食品安全进课堂”活动对中小学生进行宣传。

充分利用江川社区报、江川发布、公益宣传阵地等各类媒介,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

(食药监所、社管科、食安办)

  2、强化食品安全培训。

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

加强对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宣传员和志愿者培训,提高隐患排查、信息上报、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的能力。

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自身管理能力。

确保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全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培训。

(食药监所、食安办)

  3、完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制度。

加强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完善举报投诉处置程序,切实提高办结质量、缩短办结时间、提升办结效率和效能。

做好“12331”、“12345”、“9620xx”三个服务热线的交办件,实现办结率和回复率达100%。

积极宣传、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做到应奖必奖,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的积极性,构建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食安办、食药监所、城管执法中队、环卫所)

  四、工作要求

  

(一)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责,加强监管

  各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职,加强协调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全程监管合力。

要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区域责任制,督促监管人员积极有效开展工作。

要改进执法方式,实施飞行检查、错时监管、暗查暗访,不断提高监管效能。

要加大发现问题及案件查处力度,落实好行刑衔接机制,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取证,重点查办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物质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食品。

  

(二)居委工作站要发挥食品安全监管作用

  要加强居委会“一站三员”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和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居委会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作用。

要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切实解决“基层薄弱,基础脆弱”问题。

要加大各类食品安全隐患治理,有效控制和减少事故发生,为全面提高地区食品安全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三)加强评估考核和责任追究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细化明确部门负责人的监管责任和岗位责任,切实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到岗,确保问题可倒查、责任可追究。

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开展检查和评估。

要对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部门、单位要给予肯定;对食品安全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部门、单位、小区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对玩忽职守并导致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三)

  为了进一步加强**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好县食安办相关工作要求,提高食品监管水平,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稳定,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食品安全20xx年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

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市场秩序,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履行政府和部门职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工作思路

  坚持政府负责、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本着求真务实和抓专、抓细、抓实的原则,以突出源头治理,通过更新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完善监管体系、加强部门协作、整合监督资源等方法,建立健全监管模式,形成监管合力。

着重在种植养殖、原料购进、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五个环节的管理,强化食品质量安全意识,促进我镇食品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一是要求村(居)两委把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融入到新农村建设中,因地制宜地选择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对农村群体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二是积极推进农村红白喜事群体宴席报告制度的实施,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报告检查登记;三是进行农村市场专项整治,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检查,对举报多的地点、市场要反复突击检查;四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有关食品安全的执法监督工作。

  三、工作目标

  1.各个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率达95%,餐饮业及其他集体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率达65%。

  2.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证率95%,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证率达95%

  3.食品加工企业乱用、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得到控制。

  4.有效规范镇域商店食品散装食品经营行为。

  5.农村群体宴席报告率达90%。

  四、推进措施

  

(一)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完善管理制度

  1.镇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安全办公室,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各村(居)、单位、学校都要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员,食品加工、生产企业设立食品质量安全专管员,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2.建设完善食品安全工作制度,镇和各村(居)、企业、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落实工作责任,建立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和食品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3.建立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反应预案。

提高突发性事件的能力。

  

(二)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1.在主街道、路口、菜市场等醒目地段设立较大食品安全宣传牌或标语,开展以保障食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2.每村都设立一块以上食品安全宣传栏。

  3.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邀请市县食品药品监督局等有关部门专家来辅导讲解。

  4.把食品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校健康教育课。

  (三)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1.5至6月份,开展对流动摊点、小饮食店的食品卫生专项整治,重点对建城区流动摊点检查、整治。

  2.节假日期间,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由镇领导带队,结合相关部门,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销售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管和巡查,确保群众饮食卫生和安全。

  2.8至12月份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无证照小作坊、小企业、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工作,确保从生产源头上的食品安全。

  (四)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

  1.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农资经营市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2.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监管,配合县食安办等部门对豆制品、面包、饮料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食品卫生检查,保证合格食品上市。

  3.开展对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

对食品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学校小店等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安全检查。

  4.开展对消费领域食品安全监管。

经常性开展对饭店、小食店的食品卫生检查;加强对学校食堂、民工食堂的食品卫生管理,保证学校食堂、民工食堂的食品安全。

加强对农村红白喜事自办宴席及大型集会群体性聚餐的食品卫生管理,保证大型聚餐点的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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