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练兵实施方案计划方案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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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练兵实施方案计划方案doc
(一)安排部署
1.制定方案。
各科室结合本部门岗位实际情况,制定出本部门的具体练兵方案,明确内容、时间、规则、激励办法等,并于**年2月27日前交综合科备案。
2.思想动员。
各部门要召开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氛围,使广大职工充分认识到岗位练兵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激发他们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投身到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的活动中来。
(二)组织实施
1.时间间隔。
洗煤厂每半年举行一次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科队每季度举行一次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班组每月举行一次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
2.练兵原则。
岗位大练兵关键是练兵,重点在一线操作人员。
各科室要根据各自专业岗位特点及练兵方案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工作。
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必须坚持常态化、规范化,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力推动员工技能水平稳步提升。
(三)检查评比
根据全厂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开展情况,在组织岗位练兵活动检查验收的基础上,针对各部门岗位练兵的实际情况,对组织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积极主动、富有成效的给予重奖,对消极应付、收效甚微的给予重罚。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各部门要组织所属全体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公司《煤矿洗煤厂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引导大家不断提高对开展大练兵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明确大练兵活动的内容、目标和要求,落实层级负责制,不断增强参与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
各部门在制定练兵方案和组织大练兵活动时,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突出重点,突出特色。
坚持“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练什么、强项比强项”的原则,按照“全员参与、重在基层,立足岗位、切合实际,因岗施教、注重实效”的要求,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专题研讨、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大力抓好各部门、各工种、各岗位的学习和各项专业技能训练,以确保练兵质量和效果。
(三)搞好保障,措施到位
1.建立大练兵工作运行机制。
明确大练兵活动的内容、目标和要求,落实层级负责制,认真抓好组织落实,确保练兵比武取得实效。
2.建立大练兵考核考评机制。
各部门在制定练兵和比赛方案时要考虑制定严格、科学、公正的练兵考核、考评办法,对勤学苦练、成绩优秀的给予重奖,对懒于学习、敷衍了事的给予重罚。
3.及时申报所需物资,确保大练兵活动书籍、光盘等材料及时到位。
六、监督与奖惩
监察科对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进行监督,及时实施奖惩,推动本方案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张家庄洗煤厂综合科
岗位练兵实施方案(三)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相关指示精神,增强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和公共服务效能,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造就一支具有公仆意识、廉洁、勤政、高素质、专业化的工作队伍,我局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为指导,按照工作部署,积极迎接挑战,率先创优,扎实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全员参与。
全局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参加。
(二)立足岗位。
以岗位为平台,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方针,将练兵内容与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能力结合起来。
(三)注重实效。
局属各单位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区分情况,分类实施,有针对性地采取灵活多样的练兵形式,努力在提高工作水平、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
三、总体目标
调动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全局各项工作水平的提高,局属各单位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全力推动。
通过活动的开展,引导广大职工坚定信心,凝聚力量,迎接挑战,在全局大力营造争先进、创一流的良好氛围,促进各项工作的发展。
四、时间步骤
大练兵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4月5日至4月12日)
宣传动员阶段。
制定印发大练兵活动方案和学习教材;召开动员会广泛进行宣传,让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大练兵活动的原则、方法、内容和步骤,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
(二)第二阶段(4月13日至5月10日)
全面推进阶段。
各单位结合岗位工作要求和人员素质状况,按大练兵内容实施分类练兵;进行理论学习、礼仪训练、案例分析、业务考试等。
(三)第三阶段(5月11日至5月31日)
总结提高阶段。
通过现场知识竞赛、交流学习、参观考察、拓展训练形式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并对大练兵活动进行总结。
五、活动内容
为全面提升公路交通设施的公共服务水平和管养水平,达到“畅、安、舒、美、优”的公路交通环境,具体内容是:
1、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集中研讨、班组学习等形式,宣传当前经济发展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宣传市局应对挑战采取的重大措施,努力把全局广大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市局决策部署上来,引导干部职工认清形势,坚定信心,立足本职,干事创业。
2、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为便于练兵活动的开展,局党委及时召开班子会议,成立岗位大练兵领导小组,将一些相关部门和人员充实到领导小组中来,并建立相应的落实、监督和考核制度,做到以评促练、以练促干。
同时局属各单位要搞好阶段性小结,随时将练兵活动情况、好的经验和做法上报局党办,进行宣传推广,通过以点带面来推动练兵活动的有效开展。
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注意积累各类档案资料(包括文字、图片等),并及时上报局党办。
3、严格考评制度,务求练兵活动取得实效。
为确保练兵活动取得实效,局党委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积极采取措施,细化考核项目分解,加大练兵督导力度,强化活动过程管理。
各单位要在活动过程当中认真查找相对薄弱的工作环节和存在的问题,研究确定针对性的改进措施,确保考核内容无漏项,目标责任有落实,制度措施有保障。
局岗位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按计划对各单位进行阶段性考评,年终进行综合考评,并对考评标准和结果进行公示,对成绩优异的部门和站所进行精神和物质双重奖励,激励职工爱岗敬业、团结进取、积极向上,为实现武清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大课间活动实施方案
打非治违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岗位和内设机构领导岗位的数量,根据市机编办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设置,其他承担管理任务的职员岗位设置,应保持合理的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结构比例按《实施意见》规定确定。
3、岗位最高等级。
管理岗位根据我市实际,分为6个等级(东莞理工学院分为8个等级),现行的处级正职到办事员分别对应五至十级管理岗位。
最高等级按照市机编办核定的机构规格确定。
未核定机构规格的或已核定机构规格为股级的,最高等级一般定为九级职员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按高级、中级、初级设13个等级,按照规定,市属事业单位原则上可设至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分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由高至低分为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和技术工一级岗位按照全省总体控制标准,由事业单位按行政隶属关系报市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报省人社厅核准确定。
具体三类岗位等级设置按《实施意见》规定确定。
4、岗位任职条件。
岗位任职条件分为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
基本条件按《实施意见》规定执行,是最低的准入条件,具体条件由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岗位设置的原则、岗位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确定。
5、岗位设置方案的制定。
各事业单位作为岗位设置的主体,根据有关的政策规定和文件精神以及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需要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按照按需设岗、科学合理和精简效能的原则,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经上级核准。
岗位设置程序按《实施意见》第37条规定执行。
6、岗位设置方案的审核与核准。
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完成后,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力资源部门核准。
市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镇(街道)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镇(街道)人事办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
7、特设岗位的设置。
特设岗位属非常设岗位,主要用于急需聘用的特殊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事业单位首次开展岗位设置工作时,原则上暂不设置特设岗位,待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入轨后,再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申请设置。
在此期间,如单位急需引进高层次人才,则按特殊情况进行处理。
8、岗位总量等的集中调控。
规模小、人员少的事业单位,可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局审核后,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限额内集中调控、集中管理。
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需对行业内各事业单位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等进行集中调控、集中管理的,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后实施。
(二)人员聘用工作。
人员聘用制度是区别于机关公务员制度和企业劳动合同制度的标志,是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关键。
推行人员聘用制度遵循先易后难,稳步实施,逐步到位。
1、全面推行聘用制度。
列入本次实施范围的所有事业单位和人员都要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单位和个人的人事关系,以契约的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各事业单位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进行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
随着改革的推进,逐步健全和完善聘期考核、解聘辞聘、聘用监督等制度。
2、首次岗位设置和聘用原则。
事业单位首次开展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应使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按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不得突破现有的职务数额,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岗位等级结构比例。
现有人员的岗位等级、类别结构比例已经超出核准的岗位等级、类别结构比例的,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岗位等级、类别结构比例。
尚未达到核准的岗位等级、类别结构比例的,不要突击聘用,要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等情况,严格按照核准的岗位等级和岗位类别结构比例,有计划地聘用人员,逐年逐步到位。
首次开展岗位聘用,可以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用,也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采用单位与现有在职正式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的办法予以过渡。
3、做好新旧聘用政策的衔接。
已经实行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和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现有聘用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按规定程序备案,并处理好新旧聘用合同在有关内容上的衔接,变更合同相应的内容。
4、未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首次岗位聘用。
未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按下列方法确定:
从事管理工作的,按其现聘管理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职员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有博士学位的暂定为专业技术10级岗位,有硕士学位的暂定为专业技术11级岗位,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暂定为专业技术12级岗位,大专和中专毕业的暂定为专业技术13级岗位。
5、现聘任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人身份人员的岗位聘用。
凡符合相应职务(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及任职(聘用)程序,且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等级的,可直接按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6、“双肩挑”问题。
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则按照该管理岗位是否确需专业技术背景,是否从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的人员中选聘,是否实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是否确实按要求完成了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任务等“四个原则条件”把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
7、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认定和工资待遇。
各事业单位实施方案经核准后,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采取逐级签订的方式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正职领导由主管部门领导与其签订,副职领导和中层正职由单位正职与其签订,中层副职、一般人员可由副职领导(或中层正职)与其签订。
聘用合同管理按照国办发〔20**〕35号和国人部发〔20**〕61号、〔20**〕6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由各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后,报市人力资源局认定。
完成认定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于认定时间的下月开始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8、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规定,从20**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符合特殊情形规定的,全面实行公开招聘。
公开招聘人员必须在岗位空缺的前提下进行,做到招聘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实行聘用合同管理。
按规定免公开招聘人员,同样实行岗位聘用制。
六、组织实施
按照省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从现在起全面启动,20**年底前全市事业单位全面完成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
(一)制定方案(从现在起至20**年6月下旬)
各单位、各部门和各镇(街道)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家和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特别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有关政策文件,把有关政策宣传到全体人员,统一思想认识。
要积极开展调研,切实掌握本部门、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分析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
各事业单位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按照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或参照相近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
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于20**年6月底前完成报市人力资源局。
(二)组织实施(20**年7月上旬至20**年11月中旬)
1、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各事业单位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通过后组织实施。
2、编制岗位说明书。
岗位说明书包括岗位名称、类别、等级、设置数量、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岗位条件等。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原则上要求于20**年8月底前完成。
3、组织岗位聘用。
各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及岗位聘用程序,组织岗位聘用工作,确保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4、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结果认定。
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后,写出书面工作总结,填写相关表格,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
行业单位较多的系统(如卫生、教育、文化),可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选择2-3个单位开展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试点,7月底完成,通过试点,积累经验,以实现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
允许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在确保工作质量的前提下,适当加快进度。
(三)检查验收(20**年11月下旬至20**年12月中旬)
各事业单位对照有关文件和实施方案,对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进行自查,主要对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验收确认,重点是岗位设置方案是否经过核准,岗位设置、岗位聘用和签订聘用合同是否符合国家和省的规范性要求,岗位职责和岗位任务是否明确具体,岗位等级是否按程序经过认定,是否按认定的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人员对象是否为原正式在册人员,进人手续是否规范。
在自查的基础上,市人力资源局将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检查验收。
检查验收后,市将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七、工作要求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是一项影响深远、艰巨复杂的重大改革,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地大力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顺利推进,成立东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
组长由市有关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局,主要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实施的日常工作。
各镇街、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分工1名领导负责。
建立目标责任制、情况通报制,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结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二)强化统筹协调。
市人力资源局是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实行宏观调控,做好指导、协调、审核、监督和调查研究等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出现的偏差和不足,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各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
事业单位是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的主体,要按照国家和省政策文件的要求,制定好岗位设置方案,组织好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
(三)突出工作重点。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要充分认识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
要按照省的部署,抓住重点,逐步推进。
今年着力抓好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首次人员聘用工作、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建设,随着改革的深化逐步完善收入分配以及社会保障等制度。
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各个环节的工作都很重要,环环相扣。
各单位要抓好每个环节工作,特别要抓紧、抓实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设置、编制岗位说明书和组织岗位聘用等环节。
遵循“先入轨、后完善”的原则,先易后难,不断完善。
(四)积极稳妥推进。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文件,深刻领会和把握文件精神,在摸清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改革现状、人员结构等有关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本实施方案和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坚持积极稳妥、承认现实的原则,先建制、入轨运行,首次聘用不对现有人员结构进行调整,采取循序渐进的办法逐步到位。
在实施过程中,要广泛听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妥善研究处理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
要严格政策,严肃纪律,及时纠正违规违纪行为,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顺利推进。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三)
为深化我院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岗位设置方案及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通过推行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化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我院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原则;坚持稳慎实施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我院共设岗位53个。
其中,管理岗位3个,占岗位总量的6%;
专业技术岗位48个,占岗位总量的90%;工勤技能岗位2个,占岗位总量的4%。
主体岗位是医、药、护、技岗位,占岗位总量的87%。
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为医、药、护、技系列,设置数为4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95%。
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分别为财务系列,岗位设置数为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5%。
(一)管理岗位的等级、数量、名称
管理岗位共设3个。
其中,九级岗位3个。
具体设置如下:
1、领导岗位3个。
其中:
九级岗位3个,岗位名称分别为院长、副院长。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名称
专业技术岗位共设48个(其中辅系列岗位2个)。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个。
七级岗位1个
2、中级岗位10个(其中辅系列岗位1个)。
其中,八级岗位1个,九级岗位2个,十级岗位7个(其中辅系列岗位1个)。
3、初级岗位37个(其中辅系列岗位1个)。
其中,十一级岗位5个,十二级岗位18个(其中辅系列岗位1个),十三级岗位14个。
具体设置如下:
1、二门诊共设主系列技术岗位8个,其中,十级岗位2个,岗位名称为主治医师;十一级岗位1个,岗位名称为医师;十二级岗位2个,岗位名称分别为医师、护理师;十三级岗位3个,岗位名称分别为医士、护士、药士。
2、住院部共设主系列技术岗位19个,其中,八级岗位1个,岗位名称为主治医师;九级岗位2个,岗位名称分别为主治医师、主管护理师;十级岗位2个,岗位名称为主治医师、主管护理师;十一级岗位3个,岗位名称分别为医师、护理师;十二级岗位7个,岗位名称分别为医师、护理师;十三级岗位4个,岗位名称分别为医士、护士。
3、急诊部共设主系列技术岗位14个,其中,十级岗位2个,岗位名称分别为主治医师、主管护理师;十一级岗位1个,岗位名称为医师;十二级岗位6个,岗位名称分别为医师、护理师、技师、药师、检验师;十三级岗位5个,岗位名称分别为医士、护士、技士、药士、检验士。
共设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2个,其中,十级岗位1个,岗位名称为会计师;十二级岗位1个,岗位名称为助理会计师。
4、药库共设主系列技术岗位2个,其中:
十二级1个,岗位名称为药师;十三级1个,岗位名称为药士。
5、公卫科共设技术岗位2个,其中:
十二级1个,岗位名称为公卫医师;十三级1个,岗位名称为公卫医士。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名称
工勤技能岗位共设2个。
其中:
技术工五级岗位1个,普通工岗位1个。
具体设置如下:
1、住院部共设工勤技能岗位1个,其中:
技术工五级岗位1个,岗位名称为司机。
2、急诊部共设工勤技能岗位1个,其中:
普工岗位1个。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一)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按管理岗位说明书要求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按专业技术各个岗位说明书要求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
(三)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按工勤技能岗位说明书要求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
五、竞聘与聘用
(一)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单位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报主管部门核准并送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备案后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考者持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相片3张,填写并递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下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明。
每位报名者只可报名一个符合竞聘条件的职位。
报名时,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竞聘资格。
(三)竞聘。
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等方式,运用面试、民主测评或专家评议等方法进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竞聘结果,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择优决定拟聘人员。
(五)公示。
单位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报批与核准。
单位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岗位管理权限送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核准。
(七)签订聘用合同。
按照《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