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备案程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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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备案程序
附件3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备案程序
一、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备案依据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可以跨地域开展相应工作,但应当向服务单位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跨地域开展个人剂量监测服务的,监测结果报服务单位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备案范围
根据《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云卫政法发〔2017〕5号),省外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省外机构)在我省开展放射卫生技术服务,实行备案管理制度。
省外机构申请备案时(仅限甲级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向云南省卫生计生委提出申请,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对备案申请进行形式审查。
已备案的省外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的项目、技术服务范围等发生改变时,应重新申请备案。
备案的省外机构每年应向云南省卫生监督局和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送技术服务工作情况。
三、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备案需提交材料
(一)有效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正、副本的原件、复印件,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拟在滇开展放射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本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包括职称证书和培训考核合格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三)相关仪器设备清单;
(四)计量认证及实验室资质认定合格证书及附表的原件、复印件;
(五)所提供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六)备案承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注】①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②提交资料需加盖骑缝章。
四、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备案流程
(一)省外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将备案所需资料送达省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大厅窗口;
(二)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对备案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形式审查;
(三)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将通过形式审查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备案材料报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加盖省卫生健康委公章,并在省卫生健康委网站进行公示;
(四)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到省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大厅窗口领取备案材料。
附表: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备案申请表
附表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备案申请表
机构名称
机构注册地址
单位性质
□国有□集体□个体□中外合资
□中外合作□外商独资
联系人
工作部门
职务
电话
手机
传真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
机构资质证书
证书编号
批准机构
资质类别
有效期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月日
申请单位:
(公章)
年月日
备案机构提交资料
□有效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正、副本的原件、复印件,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拟在滇开展放射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本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包括职称证书和培训考核合格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相关仪器设备清单;
□计量认证及实验室资质认定合格证书及附表的原件、复印件;
□所提供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备案承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注】①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②提交资料需加盖骑缝章。
资料提交人(签字):
年月日
接受资料人(签字):
年月日
备案管理部门意见:
(公章)
年月日
附件4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备案程序
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备案依据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在批准的业务范围和规定的区域范围内开展技术服务工作,并接受技术服务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取得甲级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应当填写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服务工作报告表,报送服务所在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备案范围
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省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省外机构)在我省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实行备案管理制度。
省外机构申请备案时(仅限甲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向云南省卫生健康委提出申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对备案申请进行形式审查。
已备案的省外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的项目、技术服务范围等发生改变时,应重新申请备案。
备案的省外机构每年应向云南省卫生健康委报送技术服务工作情况。
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备案需提交材料
(一)有效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正、副本的原件、复印件;
(二)拟在滇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本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包括职称证书和培训考核合格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三)相关仪器设备清单;
(四)计量认证及实验室资质认定合格证书及附表的原件、复印件;
(五)所提供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六)备案承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注】①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②提交资料需加盖骑缝章。
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备案流程
(一)省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将备案所需资料送达省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大厅窗口;
(二)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对备案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形式审查;
(三)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将通过形式审查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备案材料报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加盖省卫生健康委公章,并在省卫生健康委网站进行公示;
(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到省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大厅窗口领取备案材料。
附表:
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甲级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服务工作报告表
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主要仪器设备清单
附表1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甲级机构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服务工作报告表
机构名称
资质证书编号
资质证书有效期
业务范围
(填写内容)
在本地区开展的业务内容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移动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月日
申请单位:
(公章)
年月日
附表2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所学专业
职务/职称
岗位
工作年限
培训合格证书编号
注:
“岗位”包括:
检测技术负责人、评价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技术负责人、评价、检测、质量控制、卫生工程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工作年限”指从事本专业或本岗位的时间。
附表3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主要仪器设备清单
序号
仪器名称
型号
性能参数
生产厂家
购置日期
数量
最近检定日期
检定周期
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