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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厂事故处理原则

事故处理原则

3.1.1发生事故时,运行人员应迅速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危险,找出发生故障的原因消灭事故,同时应注意保持非故障设备的继续运行,必要时设法增加非故障设备的负荷,以保持对用户的正常供电。

3.1.2在处理事故过程中,运行人员应设法保障厂用电的正常供给,为了完成上述任务,运行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集中精力来维持设备的正常运行,防止故障的扩大和蔓延,正确迅速地执行上级命令。

3.1.3事故恶化时,首先避免重大设备的损坏和人身伤害,确保安全停机;使电网不受侵害,尽快恢复电网稳定运行。

3.1.4机组发生故障时,运行人员一般应当按照下面所述的方法进行工作排除故障。

3.1.4.1根据仪表的指示和机组外部的象征,分析判断设备确已发生故障。

3.1.4.2迅速消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危险,必要时应立即解列(或停用)发生故障的设备。

3.1.4.3迅速查清故障的性质,发生地点和设备损坏范围。

3.1.4.4采取正确有效措施消除故障,同时应保持非故障设备继续运行。

3.1.4.5在发生故障时,各岗位应互通情况密切配合,在值长和单元长的统一指挥下,迅速排除故障,在故障的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尽可能迅速地汇报单元长、值长和上一级领导,以利及时采取正确的对策,防止事故扩大蔓延。

3.1.4.6处理事故时,动作应当迅速正确。

但不应急躁,在处理故障时,所接到的命令,均应复诵一遍,如没有听懂应反复问清,否则不可执行,命令执行后的情况,应迅速向发令者汇报。

3.1.5值班员在处理事故时,受单元长和值长的领导,发生故障时,应及时与巡检长联系,迅速参加排除故障的工作,同时将自己所采取的措施汇报单元长和值长。

值长、单元长所有命令,值班员必须听从。

3.1.6专业人员及其有关技术领导在机组发生故障时,必须到现场指导处理事故,并给予运行人员以必要的指示,但这些指示不应和值长的命令相抵触,否则值班员仍按值长命令执行。

3.1.7从机组故障起到排除故障,恢复机组正常状态为止,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假如故障发生在交接班时,应延时交班,在未签名之前,交班人员应继续工作,并在接班人员协助下,排除故障,直至机组恢复正常运行状态或接到值长关于接班命令为止。

3.1.8与排除故障无关的人员禁止停留在发生故障的地点。

3.1.9值班人员发现难以分析、判断的现象时,必须迅速汇报上一级领导,共同地观察、研究、查清。

当遇到规程所没有规定的故障现象时,必须根据自己的知识经验判断,主动采取对策,并尽可能迅速地把故障情况汇报上一级领导。

3.1.10故障消除后,值班人员应将机组故障象征、时间、地点及处理经过情况、事实、正确地记录在交接班簿上。

有追记打印的故障应追记打印备查。

3.1.11班后故障分析会由值长或单元长主持,对事故的原因责任及以后采取的措施,进行认真的分析和讨论,从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

发生事故后,应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4主设备紧急停用的条件及停用步骤

4.1汽轮机的事故停机

4.1.1机组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应破坏真空紧急停机。

4.1.1.1汽轮机转速升高到3330r/min,而电超速保护和危急保安器不动作。

4.1.1.2汽轮机内部发生明显的金属碰击或摩擦声音。

4.1.1.3汽轮机发电机组任一道轴的振动到0.254mm(电机厂规定#7瓦轴振到0.3mm)而保护不动作。

4.1.1.4汽轮机发生水冲击或主蒸汽温度、再热汽温度在2分钟内突降50℃或高、中压缸上、下缸温差达55.6℃。

4.1.1.5轴封处摩擦发生火花。

4.1.1.6汽轮机任一道轴承冒烟或推力轴承、轴承回油温度达82℃。

4.1.1.7汽轮机轴承金属温度(#1瓦、#2瓦、#3瓦、#4瓦)升高至112.8℃,发电机励磁机轴承金属温度(#5瓦、#6瓦、#7瓦)升高至107.2℃。

4.1.1.8汽轮机推力轴承金属温度任一点升高至107.2℃。

4.1.1.9轴承润滑油压下降至0.048MPa,而保护装置不动作。

4.1.1.10汽轮机润滑油箱油位突降至-563mm。

4.1.1.11汽轮机轴向位移:

向发电机极端≥1mm,或向调速端≤1mm,而保护装置不动作。

4.1.1.12汽轮机差胀≥18.98mm或≤1mm。

4.1.1.13汽轮机油系统着火且不能很快扑灭,严重威胁机组安全运行。

4.1.1.14主蒸汽、再热蒸汽、给水的主要管道或阀门爆破。

4.1.1.15主机二台润滑油冷油器同时大漏。

4.1.2汽轮发电机组破坏真空紧急停机操作步骤:

4.1.2.1揿“紧急停机”按钮或手动脱扣,检查负荷到零,转速下降。

4.1.2.2检查高、中压主汽门,高中压调门及各段抽汽进汽门和逆止门均联锁关闭,横向联动保护已动作,给泵A、B均脱扣,电动给泵自启动正常。

4.1.2.3若高、低压旁路自动打开,应出系自动,关闭高、低压旁路。

4.1.2.4在SCS的监控画面上分别出系高、低压防进水系统联锁开关,关闭主蒸汽管道、再热汽冷段、再热汽热段和低旁前疏水门。

4.1.2.5启动密封备用油泵和交流润滑油泵。

4.1.2.6停用真空泵,开足破坏真空门。

4.1.2.7禁止向凝汽器内排汽、排热水。

4.1.2.8脱扣后,注意检查除氧器水位、凝汽器水位正常,除氧器抽汽进汽门和逆止门联锁关闭,备汽调整门自动投入。

4.1.2.9检查备汽母管压力、温度正常,高排汽至备汽母管进汽门联锁关闭,关闭四级抽汽对外供汽门。

4.1.2.10主机轴封汽压力、温度正常,检查新蒸汽至轴封汽母管进汽门和高排至轴封汽母管进汽门联锁关闭。

4.1.2.11检查高、低加水位正常,高、低加疏水切至凝汽器。

4.1.2.12检查机组情况,听测转动部分声音、振动。

4.1.2.13转子停止时,注意和比较惰走时间。

4.1.2.14完成运行规程规定的其他停机操作。

4.1.3机组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应不破坏真空故障停机:

4.1.3.1DEH工作失常,汽轮机不能控制转速和负荷。

4.1.3.2EH油泵和EH系统故障,危及机组安全运行时。

4.1.3.3主蒸汽压力升高,汽轮机高压主汽门前汽压升高至21.7MPa。

4.1.3.4高压缸排汽压力升高至4.82MPa。

4.1.3.5高压旁路或低压旁路打开时,调节级与高压排汽压力比小于1.7,而保护装置不动作。

4.1.3.6运行中,高压缸排汽温度升高至426℃。

4.1.3.7主蒸汽温度或再热汽温度升至552~565.8℃,时间超过15分钟或超过565.8?

C。

4.1.3.8主蒸汽温度或再热汽温度全压时降至465℃。

4.1.3.9高压主汽门A/B两侧进汽温度偏差达42℃,时间超过15分钟。

4.1.3.10中压主汽门A/B两侧进汽温度偏差达42℃,时间超过15分钟。

4.1.3.11机组满负荷运行时,主蒸汽温度与再热汽温度偏差达42℃,但仅限于再热汽温度低于主蒸汽温度。

4.1.3.12机组负荷接近零时,主蒸汽温度与再热汽温度偏差达83℃,但仅限于再热汽温度低于主蒸汽温度。

4.1.3.13EH油压低至9.31MPa,而保护装置不动作。

4.1.3.14凝汽器真空低至81kPa,而保护装置不动作。

4.1.3.15DEH电源故障,而保护装置不动作。

4.1.3.16EH油箱油位低至停机限额。

4.1.3.17高旁或低旁故障,且高旁或低旁开。

4.1.3.18高旁或低旁开且汽轮机控制在手操方式。

4.1.3.19高旁或低旁开且冷再压力变送器故障。

4.1.3.20运行中低压排汽温度升高至121℃,连续运行超过15分钟,或超过121℃。

4.1.3.21汽、水管道破裂,无法维持机组运行。

4.1.3.22油系统严重漏油无法维持运行。

4.1.3.23汽轮机组无蒸汽运行时间超过1min。

4.1.3.24炉跳机或电跳机横向联动保护动作时。

4.1.3.25炉跳机或电跳机横向联动保护拒动时。

4.1.3.26厂用电源全部失去(无备合闸或备合闸不成功)。

4.1.3.27机炉热控电源全部失去或仪表电源,计算机电源全部失去,时间超过3min。

4.1.4汽轮机不破坏真空故障停机操作步骤:

4.1.4.1揿“紧急停机”按钮及手动脱扣,检查负荷到零,转速下降。

4.1.4.2检查高中压主汽门,高中压调门及各段抽汽进汽门和逆止门均联锁关闭,横向联动保护已动作,给泵A、B均脱扣,电动给泵自启动正常。

4.1.4.3注意检查锅炉高、低压旁路自动打开高、低压防进水疏水门全部开启。

4.1.4.4启动密封备用油泵和交流润滑油泵。

4.1.4.5脱扣后,注意检查除氧器水位、凝汽器水位正常,除氧器抽汽进汽门和逆止门联锁关闭,备汽调整门自动投入。

4.1.4.6检查备汽母管压力、温度正常,检查高排汽至备汽母管进汽门联锁关闭,并将四级抽汽对外供汽门关闭。

4.1.4.7检查轴封汽压力、温度正常,新蒸汽至轴封汽母管进汽门和高排至轴封汽母管进汽门联锁关闭。

4.1.4.8检查高、低加水位正常,高、低加疏水切至凝汽器。

4.1.4.9检查机组情况,听测转动部分声音、振动。

4.1.4.10转子停止时,注意比较惰走时间。

4.1.4.11完成运行规程规定的其它停机操作。

4.1.5如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联系锅炉禁止向凝汽器排汽,排热水。

4.1.5.1因凝汽器真空下降或厂用电电源失去而引起的故障停机。

4.1.5.2破坏真空紧急停机。

4.1.5.3高、低压旁路减温水中断或排缸、水幕喷水中断。

4.1.6汽轮机发电机组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由值长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决定机组减负荷或停用,如时间允许,应事先汇报总工程师。

4.1.6.1高压主汽门或中压主汽门或高中压调门或抽汽逆止门卡涩。

4.1.6.2调速系统故障,不能维持运行。

4.1.6.3主蒸汽或再热汽管道或其他汽水管道泄漏。

4.1.6.4凝结水、给水品质恶化,经多方处理仍不能改善,并继续恶化,以至可能使设备损坏,威胁机组安全运行。

4.1.6.5单块表盘或变送器电源失去。

4.2锅炉MFT动作原因及处理原则

4.2.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锅炉发生MFT。

4.2.1.1点火失败。

4.2.1.2失去所有燃料输入。

4.2.1.3失去所有火焰。

4.2.1.4手动MFT。

4.2.1.5二台吸风机跳闸。

4.2.1.6二台送风机跳闸。

4.2.1.7二台一次风机跳闸且无油枪运行。

4.2.1.8炉膛压力高至+3240Pa。

4.2.1.9炉膛压力低至-2490Pa。

4.2.1.10锅炉总风量低至25%。

4.2.1.11汽包水位高至+254mm。

4.2.1.12汽包水位低至-381mm。

4.2.1.13三台炉水泵均跳闸。

4.2.1.14BMS硬结线故障(MFT指令发出后,MFT继电器未动作)。

4.2.1.15手动“紧急停炉”。

4.2.1.16再热器失去保护,即下列任一条件满足:

a)发电机未并网时,油枪运行≥8支且再热器蒸汽中断(主汽门和高旁均关或者中压汽门、中压调门和低旁均关),延时10秒;

b)发电机已并网时,再热器蒸汽中断,延时5秒;

c)当锅炉负荷大于40%或再热器蒸汽中断,同时燃料量大于25%时,汽轮机跳闸延时2秒。

4.2.2MFT动作的现象。

4.2.2.1MFT动作报警,并显示引起MFT的首出原因。

4.2.2.2锅炉所有燃料切断,炉膛熄火。

4.2.3MFT动作后,下列设备应联锁动作正常。

4.2.3.1所有给煤机跳闸。

4.2.3.2所有磨煤机跳闸,出口门关闭。

4.2.3.3燃油快关阀关闭。

4.2.3.4一次风机均跳闸。

4.2.3.5闭锁吹灰器运行。

4.2.3.6电除尘高压整流变均跳闸。

4.2.3.7汽轮机跳闸。

4.2.3.8跳闸信号送CCS,SOE及汽机旁路。

4.2.3.9锅炉MFT后,送、吸风机仍运行时,各层燃料风档板、辅助风档板开启,由CCS控制各层燃料风和辅助风档板。

4.2.3.10连排关闭。

4.2.3.11过热、再热减温总门关闭。

4.2.3.12手动“紧急停炉”给泵11A、B跳闸,给泵11C自启动。

4.2.3.13脱硫装置停运:

FGD旁路烟气挡板A/B开启、增压风机动叶关至零、增压风机跳闸停运、FGD进口烟气挡板A/B关闭、脱硫氧化风机A/B跳闸停运、FGD出口烟气挡板A/B关闭。

4.2.4MFT动作后的手动处理:

4.2.4.1维持汽包水位、汽压正常,检查炉水泵运行正常。

4.2.4.2出系“机跳炉”、“电跳炉”压板。

4.2.4.3进行炉膛吹扫,复置“紧急停炉”。

4.2.4.4进行油枪吹扫,开启燃油快关阀维持燃油循环。

4.2.4.5迅速查明MFT动作原因,待故障原因消除后经值长通知后方可重新点火。

4.2.4.6当机组重新并列,燃烧稳定后,应逐台吹扫MFT时紧急跳闸的磨煤机。

4.2.4.7MFT动作故障难以消除时,则按正常停炉后规定执行。

4.2.5当发电机主保护动作或汽轮机跳闸时,都将直接使MFT跳闸继电器动作,同样要按4.2.3和4.2.4处理。

4.3紧急停炉

4.3.1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应按“MFT”或“紧急停炉”按钮,紧急停炉。

4.3.1.1产生4.2.1的条件,MFT未动作时。

4.3.1.2当机跳炉、电跳炉保护投入时,发电机主保护动作或汽轮机跳闸时,锅炉将紧急停炉和MFT,如保护未动作时。

4.3.1.3给水管道、蒸汽管道破裂,不能维持正常运行或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时。

4.3.1.4水冷壁、省煤器爆破,无法维持正常汽包水位时。

4.3.1.5可燃物在燃烧室后的烟道内燃烧,使排烟温度不正常升高至200℃。

4.3.1.6汽包水位计损坏而无法判断真实水位时。

4.3.1.7锅炉燃油管道爆破或油系统火警,运行中无法隔绝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时。

4.3.1.8锅炉压力超过安全门起座定值而所有安全门均不动作,同时高、低压旁路及主汽释放阀无法打开时。

4.3.1.9锅炉安全门动作后无法使其回座,且压力及温度等参数变化到运行不允许参数范围内时。

4.3.2紧急停炉处理步骤手动紧急停炉处理与MFT相同。

4.4故障停炉

4.4.1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有总工程师决定将故障锅炉停止运行。

4.4.1.1锅炉承压部件泄漏,运行中无法消除。

4.4.1.2锅炉严重结焦,无法维持正常运行时。

4.4.1.3锅炉给水、炉水、蒸汽品质严重低于标准,经处理无效时。

4.4.1.4锅炉安全门起座后无法使其回座;锅炉主汽释放阀,高、低压旁路动作后不能关闭,但锅炉参数尚能维持在允许范围内时。

4.4.1.5锅炉安全门有缺陷不能正常起座时。

4.4.1.6控制气源失去,短时间无法恢复时。

4.4.1.7过热器或再热器壁温超过各自金属所允许的最高温度,经调整而不能恢复正常时。

4.4.1.8各种承压汽水管道或连接焊口处泄漏且无法隔绝时。

4.4.1.9当保护用的汽包水位计有两点故障而8小时内未修复时。

4.5发电机、变压器的事故停用

4.5.1当发电机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紧急解列停机:

4.5.1.1发电机、励磁机内冒烟着火或发生氢爆炸;

4.5.1.2机组发生剧烈振动(超过规定允许值);

4.5.1.3汽机主汽门关闭而主变220kV开关并未跳闸;

4.5.1.4危急人身生命安全。

4.5.2当发电机着火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4.5.2.1立即停止机组运行,但内冷水应继续保持运行,直到火灾完全熄灭为止;

4.5.2.2值班人员应立即切断各侧电源并使用灭火设备及时灭火,同时通知消防队救援,并指明具体着火的设备;

4.5.2.3启动润滑油泵、顶轴油泵、避免一侧过热而导致主轴弯曲,禁止在火灾熄灭前,将发电机完全停下,而应保持发电机的惰走运行,随之投入盘车。

4.5.3当发电机主变220kV开关自动跳闸时,值班人员应立即:

4.5.3.1检查励磁开关是否跳闸,如果未跳闸,判断为系统保护动作(如失步、低频、主变冷却器故障),严禁拉开励磁开关,机组(FCB)带厂用电运行。

系统正常即可并网运行;

4.5.3.2检查如由于人员误动使主变220kV开关跳闸,则应立即将发电机并入电网。

4.5.3.3如果发电机由于电网内短路过电流保护动作而跳闸,同时内部故障的保护装置未动作,经外部检查未发现明显的异常现象,则发电机即可并入电网运行。

4.5.3.4当发电机由于内部故障引起保护装置动作跳闸时应:

a)检查励磁开关已跳闸,否则手动跳闸。

b)检查厂用母线备用电源备合闸是否成功,否则手动投入;

c)检查确认使发电机跳闸的保护装置。

4.5.3.5跳闸前如强励及故障录波器动作,有电流冲击,发变组保护动作,而电网运行正常,应停役检查故障点进行处理。

4.5.3.6当发电机由于内部故障保护动作跳闸后,应测量定子线圈的绝缘电阻,并对发电机及其有关的设备和在保护区域内的一切电气回路(包括电缆在内)的状况,作详细的外部检查,查明有无外部象征(如烟、火、响声、绝缘烧焦味、放电或烧伤痕迹等)。

4.5.3.7如跳闸之前强励及故障波录器均示动作,记录仪表无电流冲击现象,电网运行正常,应检查变压器冷却系统是否正常,热工保护是否启动保护出口或人为误动;如检查均正常则发电机可零起升压,升压时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以便详细检查消除故障;如发电机升压时未发现有异常现象,则发电机可并入电网运行。

4.5.3.8发电机零起升压时注意事项:

a)只能用50Hz手动励磁升压;

b)主变220kV中性点接地闸刀必须合上;

c)缓慢从零起升压,密切注意发电机的三相电流、电压、负序电流,如有异常,立即拉开50Hz手动励磁直流开关。

5厂用电系统故障处理

5.16kV三段失电(备合闸不成功)

5.1.1现象:

5.1.1.1闭冷泵11A、前置泵11A、凝泵11A、凝升泵11A、循泵3、吸风机11A、送风机11A、一次风机11A、磨煤机11A、磨煤机11C、磨煤机11E、炉水泵11A、炉水泵11C、灰浆泵11A、输送风机11A、渣水回收泵11A电源失电电流到零;除灰变11甲、除尘变11甲失电、23号厂变失电。

6kV脱硫电汇失电:

FGD11增压风机及FGD11循环泵A、B、C和FGD11氧化风机A、B电源失电电流到零;脱硫变11失电;400V脱硫电汇11常用进线开关跳闸。

5.1.1.223号厂变失电,若备合闸不成功,引起低压厂用电汇3失电,真空泵11A、静冷泵11A、控制气泵11A,控制气泵11C,杂用气泵11A,预热器11A,密封风机11A,给煤机11A,给煤机11C,给煤机11E失电;机11杂用电汇甲失电,引起排烟风机、空侧油箱排烟风机、氢气干燥器,给泵11C交流油泵,给泵11A(11B)排烟风机失电;炉11杂用电汇甲常用电源失电引起捞渣机11A、碎渣机11A、吸风机11A的轮毂加热器、吸风机11A轴冷风机失电。

5.1.1.3辅机跳闸信号报警。

5.1.1.4该段电源所带的运行电动机停转,对应备用电动机自启动。

5.1.1.5前置泵11A失电,造成给泵11A脱扣。

5.1.1.6给泵11C因交流油泵失电,而未能自启动。

5.1.1.7汽包水位,汽压,汽温及蒸汽流量、机组功率剧降。

5.1.1.8锅炉燃烧不稳,可能造成熄火。

5.1.1.9脱硫FGD旁路烟气挡板A/B联锁开启,FGD进口烟气挡板A/B联锁关闭,FGD出口烟气挡板A/B联锁关闭。

5.1.1.10400V脱硫电汇11备用进线开关联锁合闸,如备合闸不成功,则应立即手动合上备用进线开关。

5.1.2原因

5.1.2.1厂用电设备或系统故障

5.1.2.2电气人员误操作或电气保护误动作

5.1.3处理

5.1.3.1锅炉未熄火时,迅速投入油枪,稳定燃烧。

检查磨煤机联跳动作正常,将负荷减至150MW左右,复置有关失电辅机开关。

5.1.3.2检查磨煤机联跳动作正常,将负荷减至150MW左右。

5.1.3.3立即提高给泵B转速,维持汽包水位稳定,如水位保护动作,按MFT处理。

5.1.3.4调整开大吸风机11B、送风机11B、一次风机11B的出力,保持氧量及炉膛压力正常,炉膛与大风箱差压正常。

5.1.3.5关闭失电风机的风门或档板,检查吸、送风机动叶油泵和油冷风机正常。

5.1.3.6关闭停用磨煤机的冷热风隔绝门,维持一次风母管压力正常。

5.1.3.7检查对应备用辅机自启动正常,否则应立即手动启动备用辅机。

5.1.3.8揿跳闸泵“停用”按钮,并将自启动联锁出系。

5.1.3.9根据循环水母管压力及当时循泵可运行台数,适当调节凝汽器循门开度,并由值长联系循泵房增开循泵及调节循环水母管连通门。

5.1.3.10严密监视机组各参数:

轴封汽压力,真空,各油温,轴承温度及振动,凝汽器水位,除氧器水位,闭冷箱水位的变化。

5.1.3.11机11杂用电汇甲电源切换,恢复供电后,立即启动给泵11C交流油泵,启动给泵11C,维持给水流量,汽包水位稳定。

并恢复排烟风机,空侧油箱排烟风机,给泵11A(11B)排烟风机及氢气干燥器的运行。

5.1.3.12若锅炉熄火按MFT处理,汽机按正常停机处理。

5.1.3.13机组正常电源恢复后,按值长要求加荷。

5.1.3.14如400V脱硫电汇11备用进线开关手动合闸不成功,按《11、14号机组脱硫灰控运行规程》要求,进行事故处理。

5.1.3.15根据需要,联系脱硫灰控班停用脱硫FGD系统。

5.26kV四段失电(备合闸不成功)

5.2.1现象

5.2.1.1闭冷泵11B、前置泵11B、凝泵11B、凝升泵11B、开冷泵11B、循泵4、给泵11C、吸风机11B、送风机11B、一次风机11B、磨煤机11B、磨煤机11D炉水泵11B、灰浆泵11B、输送风机11B电流到零;除尘变11乙、除灰变11乙/丙、24号厂变失电。

5.2.1.224号厂变失电,若备合闸不成功,引起低压厂用电汇4失电,真空泵11B、静冷泵11B、控制气泵11B,杂用气泵11B、预热器11B,密封风机11B,给煤机11B,给煤机11D失电;炉11杂用电汇乙常用电源失电引起捞渣机11B、碎渣机11B、石子煤11B、吸风机11B轮锻加热、吸风机11B轴冷风机失电;机11杂用电汇乙失电引起轴加风机11A及11B失电。

5.2.1.3辅机跳闸信号报警。

5.2.1.4该段电源所带的运行电动机停转,对应备用电动机自启动。

5.2.1.5前置泵11B失电,造成给泵11B脱扣。

5.2.1.6汽包水位、汽压、汽温及蒸汽流量、机组功率剧降。

5.2.1.7锅炉燃烧不稳,可能造成熄火。

5.2.2原因

5.2.2.1厂用电设备或系统故障

5.2.2.2电气人员误操作或电气保护误动作

5.2.3处理

5.2.3.1锅炉未熄火时,迅速投入油枪,稳定燃烧。

检查磨煤机联跳动作正常,将负荷减至150MW左右,复置有关失电辅机开关。

5.2.3.2检查磨煤机联跳动作正常,将负荷减至150MW左右。

5.2.3.3立即提高给泵A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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