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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2011年最新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一(文本txt)GB2760-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760—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2011-04-20发布2011-06-20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

GB2760-2011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2760—200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

——增加了2007年至2010年第4号卫生部公告的食品添加剂规定;

——调整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

——删除了表A.2食品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及使用量;

——调整了部分食品分类系统,并按照调整后的食品类别对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进行

了调整;

——增加了食品用香料、香精的使用原则,调整了食品用香料的分类;

——增加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使用原则,调整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名单。

GB2760-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

2术语和定义

2.1食品添加剂

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营养强化剂、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也包括在内。

2.2最大使用量

食品添加剂使用时所允许的最大添加量。

2.3最大残留量

食品添加剂或其分解产物在最终食品中的允许残留水平。

2.4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

保证食品加工能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与食品本身无关。

如助滤、澄清、吸附、脱模、脱色、脱皮、提取溶剂、发酵用营养物质等。

2.5国际编码系统(INS)

食品添加剂的国际编码,用于代替复杂的化学结构名称表述。

2.6中国编码系统(CNS)

食品添加剂的中国编码,由食品添加剂的主要功能类别(见附录E)代码和在本功能类别中的顺序号组成。

3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

3.1食品添加剂使用时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

b)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

c)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d)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e)在达到预期目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

3.2在下列情况下可使用食品添加剂:

a)保持或提高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b)作为某些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必要配料或成分;

c)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改进其感官特性;

d)便于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或者贮藏。

GB2760-2011

3.3食品添加剂质量标准

按照本标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相应的质量规格要求。

3.4带入原则

在下列情况下食品添加剂可以通过食品配料(含食品添加剂)带入食品中:

a)根据本标准,食品配料中允许使用该食品添加剂;

b)食品配料中该添加剂的用量不应超过允许的最大使用量;

c)应在正常生产工艺条件下使用这些配料,并且食品中该添加剂的含量不应超过由配

料带入的水平;d)由配料带入食品中的该添加剂的含量应明显低于直接将其添加到该食品中通常所需要的水平。

4食品分类系统

食品分类系统用于界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只适用于本标准,见附录F。

如允许某一食品添加剂应用于某一食品类别时,则允许其应用于该类别下的所有类别食品,另有规定的除外。

5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6营养强化剂

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14880和相关规定。

7食品用香料

用于生产食品用香精的食品用香料的使用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8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

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使用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

9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及其配料

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及其配料的使用应符合附录D的规定。

GB2760—2011

附录A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

A.1表A.1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允许使用品种、使用范围以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

A.2表A.1列出的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相同色泽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化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A.3表A.2规定了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A.4表A.3规定了表A.2所例外的食品类别,这些食品类别使用添加剂时应符合表A.1的规定。

同时,这些食品类别不得使用表A.1规定的其上级食品类别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A.5表A.1、表A.2未包括对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和用作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食品添加剂的有关规定。

A.6上述各表中的“功能”栏为该添加剂的主要功能,供使用时参考。

 

GB2760—2011表A.1食品添加剂的允许使用品种、使用范围a以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

氨基乙酸(又名甘氨酸)glycineCNS号12.007INS号640功能增味剂

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8.02 预制肉制品3.0 

08.03 熟肉制品3.0 

12.0 调味品1.0 

14.02.03 果蔬汁(肉)饮料(包括发酵型产品等)1.0 

14.03.02 植物蛋白饮料1.0 

铵磷脂ammoniumphosphatideCNS号10.033INS号442功能乳化剂

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5.01.02 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除05.01.01以外的可可制品10.0 

巴西棕榈蜡carnaubawax 

CNS号14.008 INS号903 

功能被膜剂、抗结剂

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4.01.01 新鲜水果0.0004 以残留量计

05.0 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以及糖果0.6 

白油(又名液体石蜡)mineraloil,white(liquidparaffin)CNS号14.003INS号905a功能被膜剂苯甲酸及其钠盐benzoicacid,sodiumbenzoateCNS号17.001,17.002INS号210,211功能防腐剂

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5.02.02 除胶基糖果以外的其他糖果5.0 

10.01 鲜蛋5.0 

GB2760—2011 

L-半胱氨酸盐酸盐CNS号13.003 L-cysteineanditshydrochloridessodiumandpotassiumsaltsINS号920 

功能面粉处理剂

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6.03.02.03 发酵面制品0.06 

06.08 冷冻米面制品0.6 以L-半胱氨酸盐酸盐计

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3.03 风味冰、冰棍类1.0 以苯甲酸计

04.01.02.05 果酱(罐头除外)1.0 以苯甲酸计

04.01.02.08 蜜饯凉果0.5 以苯甲酸计

04.02.02.03 腌渍的蔬菜1.0 以苯甲酸计

05.02.01 胶基糖果1.5 以苯甲酸计

05.02.02 除胶基糖果以外的其他糖果0.8 以苯甲酸计

11.05 调味糖浆1.0 以苯甲酸计

12.03 醋1.0 以苯甲酸计

12.04 酱油1.0 以苯甲酸计

12.05 酱及酱制品1.0 以苯甲酸计

12.10 复合调味料0.6 以苯甲酸计

12.10.02 半固体复合调味料1.0 以苯甲酸计

12.10.03 液体复合调味料(不包括12.03,12.04) 1.0 以苯甲酸计

14.02.02 浓缩果蔬汁(浆)(仅限食品工业用)2.0 以苯甲酸计

14.02.03 果蔬汁(肉)饮料(包括发酵型产品等)1.0 以苯甲酸计

14.03 蛋白饮料类1.0 以苯甲酸计

14.04.01 碳酸饮料0.2 以苯甲酸计

14.04.02.02 风味饮料(包括果味饮料、乳味、茶味、咖啡味及其他味饮料等)1.0 以苯甲酸计

14.05 茶、咖啡、植物饮料类1.0 以苯甲酸计

15.02 配制酒(仅限预调酒) 0.4 以苯甲酸计

15.03.03 果酒0.8 以苯甲酸计

4-苯基苯酚4-phenylphenol 

CNS号17.024 INS号-

功能防腐剂

GB2760—2011

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4.01.01.02 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仅限柑橘类)1.0 残留量≤12mg/kg 

2-苯基苯酚钠盐sodium2-phenylphenol 

CNS号17.023 INS号-

功能防腐剂

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4.01.01.02 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仅限柑橘类)0.95 残留量≤12mg/kg 

冰结构蛋白icestructuringprotein 

CNS号00.020 INS号-

功能其他

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备注

03.0 冷冻饮品(03.04食用冰除外)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L-丙氨酸L-alanineCNS号12.006INS号功能增味剂

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备注

12.0 调味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丙二醇propyleneglycolCNS号18.004INS号1520功能稳定剂和凝固剂、抗结剂、消泡剂、乳化剂、水分保持剂、增稠剂

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6.03.02.01 生湿面制品(如面条、饺子皮、馄饨皮、烧麦皮)1.5 

07.02 糕点3.0 

丙二醇脂肪酸酯propyleneglycolestersoffattyacidCNS号10.020INS号477功能乳化剂、稳定剂

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1.0 乳及乳制品(01.01.01、01.01.02、13.0涉及品种除外)5.0 

02.0 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10.0 

03.0 冷冻饮品(03.04食用冰除外)5.0 

04.05.02.01 熟制坚果与籽类(仅限油炸坚果与籽类)2.0 

06.03.02.05 油炸面制品2.0 

GB2760—2011

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7.02 糕点3.0 

12.10 复合调味料20.0 

16.06 膨化食品2.0 

丙酸及其钠盐、钙盐propionicacid,sodiumpropionate,calciumpropionateCNS号17.029,17.006,17.005INS号280,281,282功能防腐剂

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4.04 豆类制品2.5 以丙酸计

06.01 原粮1.8 以丙酸计

06.03.02.01 生湿面制品(如面条、饺子皮、馄饨皮、烧麦皮)0.25 以丙酸计

07.01 面包2.5 以丙酸计

07.02 糕点2.5 以丙酸计

12.03 醋2.5 以丙酸计

12.04 酱油2.5 以丙酸计

16.07 其他(杨梅罐头加工工艺用)50.0 以丙酸计

不饱和脂肪酸单甘酯unsaturatedfattyacidofmonoglycerides 

CNS号10.036 INS号-

功能乳化剂

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2.02 水油状脂肪乳化制品10.0 

茶多酚(又名维多酚)teapolyphenol(TP) 

CNS号04.005 INS号-

功能抗氧化剂

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2.01 基本不含水的脂肪和油0.4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04.05.02.01 熟制坚果与籽类(仅限油炸坚果与籽类)0.2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06.03.02.05 油炸面制品0.2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06.06 即食谷物,包括碾轧燕麦(片)0.2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06.07 方便米面制品0.2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07.02 糕点0.4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07.04 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仅限含油脂馅料)0.4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08.02.02 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0.4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08.03.01 酱卤肉制品类0.3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08.03.02 熏、烧、烤肉类0.3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08.03.03 油炸肉类0.3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GB2760—2011

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8.03.04 西式火腿(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0.3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08.03.05 肉灌肠类0.3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08.03.06 发酵肉制品类0.3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09.03 预制水产品(半成品)0.3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09.04 熟制水产品(可直接食用)0.3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09.05 水产品罐头0.3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12.10 复合调味料0.1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14.03.02 植物蛋白饮料0.1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14.06.02 蛋白型固体饮料0.8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16.06 膨化食品0.2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茶黄色素,茶绿色素teayellowpigment,teagreenpigment 

CNS号08.141,08.142 INS号-

功能着色剂

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备注

04.01.02.09 装饰性果蔬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5.02 糖果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7.02.04 糕点上彩装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4.02.03 果蔬汁(肉)饮料(包括含发酵型产品等)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4.02.02 风味饮料(包括果味饮料、乳味、茶味、咖啡味及其他味饮料等)(仅限果味饮料)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5.01 茶饮料类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5.02 配制酒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赤藓红及其铝色淀erythrosine,erythrosinealuminumlakeCNS号08.003INS号127功能着色剂

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4.01.02.08.02 凉果类0.05 以赤藓红计

04.01.02.09 装饰性果蔬0.1 以赤藓红计

04.05.02.01 熟制坚果与籽类(仅限油炸坚果与籽类)0.025 以赤藓红计

05.0 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以及糖果(05.01.01可可制品除外)0.05 以赤藓红计

07.02.04 糕点上彩装0.05 以赤藓红计

08.03.05 肉灌肠类0.015 以赤藓红计

GB2760—2011

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8.03.08 肉罐头类0.015 以赤藓红计

12.05 酱及酱制品0.05 以赤藓红计

12.10 复合调味料0.05 以赤藓红计

14.02.03 果蔬汁(肉)饮料(包括发酵型产品等)0.05 以赤藓红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4.01 碳酸饮料0.05 以赤藓红计

14.04.02.02 风味饮料(包括果味饮料、乳味、茶味、咖啡味及其他味饮料等)(仅限果味饮料)0.05 以赤藓红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5.02 配制酒0.05 以赤藓红计

16.06 膨化食品0.025 以赤藓红计

刺梧桐胶karayagumCNS号18.010INS号416功能稳定剂

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备注

01.01.03 调制乳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2.02 水油状脂肪乳化制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刺云实胶taragumCNS号20.041INS号417功能增稠剂

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1.06 干酪8.0 

03.0 冷冻饮品(03.04食用冰除外)5.0 

04.01.02.05 果酱5.0 

07.0 焙烤食品1.5 

08.02 预制肉制品10.0 

08.03 熟肉制品10.0 

14.0 饮料类(14.01包装饮用水类除外)2.5 

16.01 果冻5.0 如用于果冻粉,按冲调倍数增加使用量

醋酸酯淀粉starchacetateCNS号20.03INS号1420功能增稠剂

GB2760—2011

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备注

06.03.02.01 生湿面制品(如面条、饺子皮、馄饨皮、烧麦皮)(仅限生湿面条)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单,双甘油脂肪酸酯(油酸、亚油酸、mono-anddiglyceridesoffattyacids 

亚麻酸、棕榈酸、山嵛酸、硬脂酸、月桂酸)

CNS号10.006 INS号471 

功能乳化剂

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1.02.01 发酵乳5.0 

01.05.01 稀奶油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2.02.01.01 黄油和浓缩黄油20.0 

06.03.02.01 生湿面制品(如面条、饺子皮、馄饨皮、烧麦皮)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6.03.02.02 生干面制品30.0 

11.01.02 其它糖和糖浆(如红糖、赤砂糖、槭树糖浆) 6.0 

12.09 香辛料类5.0 

13.01 婴幼儿配方食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3.02 婴幼儿辅助食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4.05.02 咖啡饮料类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单辛酸甘油酯caprylmonoglyceride 

CNS号17.031 INS号-

功能防腐剂

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6.03.02.01 生湿面制品(如面条、饺子皮、馄饨皮、烧麦皮)1.0 

07.02 糕点1.0 

07.04 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仅限豆馅)1.0 

08.03.05 肉灌肠类0.5 

淀粉磷酸酯钠sodiumstarchphosphate 

CNS号20.013 INS号-

功能增稠剂

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备注

02.02.01 脂肪含量80%以上的乳化制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3.0 冷冻饮品(03.04食用冰除外)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4.01.02.05 果酱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6.0 粮食和粮食制品,包括大米、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GB2760—2011

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备注

面粉、杂粮、块根植物、豆类和玉米提取的淀粉等(不包括06.01原粮及07.0类焙烤制品)

12.0 调味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4.0 饮料类(14.01包装饮用水类除外)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靛蓝及其铝色淀indigotine,indigotinealuminumlakeCNS号08.008INS号132功能着色剂

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4.01.02.08.01 蜜饯类0.1 以靛蓝计

04.01.02.08.02 凉果类0.1 以靛蓝计

04.01.02.09 装饰性果蔬0.2 以靛蓝计

04.02.02.03 腌渍的蔬菜0.01 以靛蓝计

04.05.02.01 熟制坚果与籽类(仅限油炸坚果与籽类)0.05 以靛蓝计

05.0 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以及糖果(05.01.01可可制品除外)0.1 以靛蓝计

05.02.02 除胶基糖果以外的其他糖果0.3 以靛蓝计

07.02.04 糕点上彩装0.1 以靛蓝计

07.04 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仅限饼干夹心)0.1 以靛蓝计

14.02.03 果蔬汁(肉)饮料(包括发酵型产品等)0.1 以靛蓝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4.01 碳酸饮料0.1 以靛蓝计

14.04.02.02 风味饮料(包括果味饮料、乳味、茶味、咖啡味及其他味饮料等)(仅限果味饮料)0.1 以靛蓝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5.02 配制酒0.1 以靛蓝计

16.06 膨化食品0.05 以靛蓝计

丁基羟基茴香醚(BHA)butylatedhydroxyanisoleCNS号04.001INS号320功能抗氧化剂

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2.0 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0.2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

02.01 基本不含水的脂肪和油0.2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

GB2760—2011

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4.05.02.01 熟制坚果与籽类(仅限油炸坚果与籽类)0.2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

04.05.02.03 坚果与籽类罐头0.2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

05.02.01 胶基糖果0.4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

06.03.02.05 油炸面制品0.2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

06.04.01 杂粮粉0.2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

06.06 即食谷物,包括碾轧燕麦(片)0.2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

06.07 方便米面制品0.2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

07.03 饼干0.2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

08.02.02 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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