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实习个人工作总结范例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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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实习个人工作总结范例5篇

律师事务所实习个人工作总结范例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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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事务所实习个人总结1

  这个暑假,为了将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锻炼自己,我抱着期盼与激动的心情,走进了XX律师事务所,置身于真实的法律职业环境中,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实习。

实习期间,XX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工作人员为我提供了一个提高自我、积累经验的机会和平台,虽然正式实习是大四才进行的,但有这个难得的机会我还是非常高兴和认真地对待。

在实习过程中我遵守单位纪律,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我了解和初步掌握了律师事务所的运作程序和律师的办案经过及技巧,弥补了知识上的不足,增长了社会见识,对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运用法律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

在此,我整理实习记录,对在XX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的见闻、实践和感受写下这份实习报告。

  一、关于实习目的和实习计划

  

(一)实习目的

  1、通过实习,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巩固知识,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学习;

  2、通过实习,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通过实习,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4、通过实习,树立正确的法律人观念和法律人思维。

  

(二)实习计划

  1、熟悉律师事务所的各项管理制度;

  2、熟悉与律师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律师执业纪律;

  3、熟悉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来源、执业范围和执业环境;

  4、掌握一般办公技能;

  5、与律师接触和沟通,虚心接受指导;

  6、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

  7、协助律师接待当事人,组织证据,开庭;

  8、不断充实专业知识;

  9、请实习单位出具实习鉴定;整理实习记录,撰写实习报告。

  二、实习内容

  由于实习之前我就已经明确实习目的和制定了实习计划,这使得我在实习过程中有的放矢,积极主动寻找锻炼机会,并有得于许多律师的指点帮助,我的实习内容丰富多彩。

这些工作有助于锻炼我的各种能力,也是以后职业生涯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面。

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注重以下实习内容:

  

(一)通过整理卷宗熟悉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

  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

在安顿好之后,我接到的首要任务就是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

以民事卷为例,律师承办案件首先是要有律师事务所的批单,然后与当事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取得授权委托书;然后是根据案情所撰写的起诉书、上诉书或者答辩状;接下来是组织调查材料以形成的证据,包括谈话笔录、证人证言和书证物证;最后再综合形成律师代理词。

如果这个案件是法院已受理或者已结案,就还有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等法院材料。

因此,只要你认真和细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很重要。

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琐而粗心甚至放弃,相反我很有兴趣并在其中受到启迪。

  

(二)通过协助律师咨询和律师开庭获得实务技巧

  法律知识方面的欠缺,由于这两年来的锻炼,我能在较短时间内掌握,所以我觉得自己的差距和不足便是实务技巧,因为律师需要的是信手拈来,应付自如。

而这方面获得的捷径就是跟随律师办案。

虽然这次实习中跟随律师办案的机会不多,但我还是尽量把握。

通过旁听律师咨询过程学习律师接待当事人的方式和分析问题的思维特点;通过旁听庭审了解案件的审理过程和律师在其中的辩论技巧、言行举止。

有时我也学学组织证据和记录要点,有问题也随时请教。

  (三)通过各项实习工作及时记录实习心得,树立法律职业敏锐性和法律人思维

  律师的工作是严谨和实事求是的,律师的思维是敏锐与辨证的。

面对案件,律师根据自身知识和经验往往很快便能着手解决。

而面对问题的分析讨论,律师更是滔滔不绝,有理有据。

我喜欢讨论,更喜欢与律师讨论。

我观察律师的临场发挥,通过讨论获取知识、更新知识。

  “好记忆不如烂笔头”,为了提高动笔能力和保存有益信息,我习惯将所见所闻所思记下来,有时也展开分析,这是为了树立法律职业敏锐性和法律人思维。

比如实习期间我写了《律师在和谐惠州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物权法与和谐社区建设》两篇论文,又比如对证据规定、审判委员会、法院开庭等问题的思考,我都写下了不短的分析。

我发觉法律的掌握和运用确实很有趣。

  (四)非诉讼业务在法律行业中的重大前景

  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有诉讼和非诉讼两种类型,而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和多元化的发展,非诉讼业务已成为越来越多律师事务所的主要业务组成部分和市场发展方向。

XX律师事务所与金融机构和大中型企业集团建立了长效的合作机制,为其提供合同起草与审查、土地转让、国有资产管理、股票证券、银行业务、企业破产、法律顾问等非诉讼服务。

这些项目的标的往往很大,它表明非诉讼业务市场之大。

  (五)专业化在行业竞争中的重要性

  XX律师事务所虽然是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但其每一位律师都是某一特定领域的能手,可根据需要随时组成不同专业领域的律师工作团队,为客户提供特定领域的专业化法律服务。

这提醒学法学专业的我,对未来职业发展方向的选择要尽早明确,因为只有明确目标,通过努力学习过硬的专业水平,才能在未来的竞争和业务工作中取得优势。

  (六)实习对加强和指导学习的作用

  1、严谨、辨证与恒心。

严谨、辨证的法律人思维在法律专业知识学习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而只有以坚持的心态才能树立信心,取得成功;

  2、发现不足,弥补欠缺。

实习过程中无论碰到的是专业还是非专业领域,我都积极查找资料,虚心请教律师。

同样这个方法也应该运用到今后的学习上,这对提高自己是非常必要的;

  3、不要急功近利。

虽然意识到学识上与经验上的欠缺,但也许是积累不足,我对有些问题始终找不到解决途径。

我想学习上也一样,不要急功近利,凡事讲究一个过程。

  我决定在今后的学习中根据这次实习所得到的经验,处理好课堂学习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及理论知识与实践内容的关系。

  三、实习总结

  这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对我接下来的学习和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助的。

这一点在实习之前和实习之后都得到了肯定。

这次实习还让我懂得了为人处世的态度和方式,那就是既要谦虚好学又要适当肯定自己。

我要感谢XX律师事务所,感谢实习期间帮助过我的每一个人。

虽然法学专业学生所面临的法律现状和就业前景仍然严峻,我自身面临的问题也很多,但实习带给我的启迪让我继续坚定了法律信仰和职业追求。

既然我热爱法律,那么我没有理由不学好。

我相信自己!

  以上便是我的实习总结。

  律师事务所实习个人总结2

  实习工作是大学学习生活的最后一项课目,也是大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

当我们即将离开象牙塔的时候,就要时刻做好面对社会面对自己工作岗位的准备。

我之所以选择去律师事务所实习,是因为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接受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时,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习一些办案经验,不仅可以弥补知识的不足,还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识。

抱着这一心态我来到了XX律师事务所。

  在XX律师事务所里,我还得到了领导和律师们的许多帮助。

在学校期间,我学习的都是法律的基础理论和法律具体规定,对于法律实务,对我而言十分的陌生。

XX律师的帮助对于我的实习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里我非常感谢她。

到所里的前一段时间,我几乎什么都不会,是她一点一滴地很耐心地教我。

在她的帮助下我学到很多东西。

整个一个月的实习中,我一直跟着律师,到现在我俩已经成了好朋友,当然我也协助其他律师做取证和开庭准备工作等等。

  通过实习,对法律专业知识和律师执业经验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掌握,尤其是律师实务方面。

以前在学校主要是在理论上进行法律学习,实际运用法律解决现实问题的机会很少。

而在律师事务所实习、工作就不一样了,直接到法律工作的最前沿,每天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解答法律咨询,审查修改合同,起草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参加法庭审理等,从中学习很多律师执业工作的经验和技巧。

以前学习过法律文书写作,知道起诉状的格式写法,但真正应用到具体案例,就要好好琢磨一番,怎样把诉讼请求写得准确精练,程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怎样把事实理由写清晰,使法官一目了然,这都不是简单套用格式就能得来的。

  在实习过程中我发现原来翻阅案例能学到很多很多东西。

因为案例是各式各样的,有刑事类,有民事类,有社会经济类等涉及方面十分广泛,对以前学过的知识重新梳理,温故而知新。

一般的案卷对于怎么判,为什么会采取这样的判罚是一目了然的,可也有一些学艺不深,无法全都看明白,那么办公室里的,厚厚的一堆书籍便派上了用场,把个别已经淡忘了的法学术语以及法学名词更加清晰地记录一遍,把案卷里的案例根据自己的了解写下来,并用自己的理解对整个案例进行解说和分析,得到了一个锻炼学习办理案件的机会,又得到了前辈们处理案件的基本经验,还能把以前只是纸上谈兵的知识温习一遍,又何乐而不为呢?

现在我同时发现,做任何事情都有其自身有利的一面,做任何事情要用善于发现的眼睛去慢慢学习一切,感悟一切,不要把自己比做海绵会撑饱,我们应该比做植物,慢慢吸收养分,进行光合作用,呼吸作用,也在慢慢成长。

面对生活,我们总要抱着谦虚的态度逐步去尝试,取其长而补其短,那么我们的知识会和我们的生命一样不断茁壮成长,自身修养也就会不断提高,个人价值也就与日俱增了。

  “律所需要什么样的人才?

”主任的严格要求给我很大的影响和震撼,让我清楚的认识到,做人在任何时候都要有个“格”,有原则,有些事不能作。

要先做人,再做事。

律所除了在为人方面给我树立了严格的标准和原则,为以后我为人处事的理念打下坚实的基础,更让我看到他们作为法律人的严谨和专业,一丝不苟,真诚敬业,以及坦荡宽容的人格魅力。

  在实习期间我获益匪浅,以下是我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优秀的律师必须是优秀的人,优秀的人必有优秀的人品优秀的律师不仅业务精湛、案源广阔、社会知名度高,而且在客户心中的形象应是“品质高尚的人”。

人终其一生都应是在不断地自我完善,而品质的修养则是自我完善最为基础的一部分。

  二、做律师必备的工作品质

  1、维护正义和法律公正是律师工作的基础。

尽管律师从经济意义上讲也是商人,但律师这一职业为法律的公正和正义而存在则是根本。

如何根据自己的特点和优势,设计出的职业发展模式,处理好客户利益和法律公正关系,则是每一个律师在工作中必须面临并思考和解决的,在这一点上,根本是正义和法律公正而不是经济利益,律师们用最生动的事实为我树立了这一观念。

  2、责任心和勤勉是律师执业必备的工作素质。

应该说,做任何一项工作都必须有责任心,都应该有勤勉的态度,但律师的工作是提供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未雨绸缪、排忧解难,当事人是基于完全信任来委托律师工作的,律师的哪怕一次疏忽都有可能给当事人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这时律师损失的不仅仅是经济利益更是“人心”和自己的声誉。

所以,虽然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但做律师必须将责任心和勤勉训练成为下意识地工作习惯,这样才能算做是一个合格的律师。

  3、积极进取,常学常新。

我国目前处于法制不断完善和发展的阶段,经济也处于改革发展时期,因此,各项法律法规常常推陈出新,法律理论和实践也在不断发展,在这样的大环境下要为客户提供最贴切到位的法律服务并开拓自己的业务,必须保证对最新经济社会动态和司法实践、法律理论等的全面学习和把握才能不断提高自己法律服务的质量,提升自己的市场竞争力。

  三、工作方法是塑造律师良好形象的有效手段。

  好的工作方法不仅事半功倍,更是在客户面前提升自我形象、获得客户认可的有效途径。

  1、工作日志。

律师工作常常有很繁杂的业务、长达几年的项目,在律师服务客户又众多的情况下,如何将所有的事务都安排妥当、与客户进行最及时有效的勾通,将每天自己的工作任务进行历史记录并对未来工作制定计划,记入计划日志,则是最简单有效的办法。

工作日志是“吾日三省吾身”的具体体现,定期、不定期地回顾自己的工作日志则能很好地促进自己在业务能力上进步。

  2、工作总结与报告。

所里对各项业务工作都有相关制度,其中各类工作报告就有不少,除此之外,我们还应对自己处理的各项业务、在所里与同事的工作合作、人际关系,与客户进行交流等诸项事情对自己做定期的总结与回顾。

这既是通过反思提高自己的能力,也是锻炼自己对事的思维敏捷度和判断力。

  3、良好的自我信息管理工作。

律师工作是一份条理性很强、要求很细致的工作,在我们面对非单一客户的种类各异的多项事务时,一方面要对业务有宏观上的把握,另一方面对自己所掌握、收集的资料和工作成果等及时整理、分项归类,这样有助于提高自己处理事务的效率和效果。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

在学校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

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检验并巩固了自己以前三年来专科学习的知识,同时也为自己以步入社会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积累了经验,打开了一扇门。

实习只要有收获,就是成功的。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

毕业后我将为建设我国的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律师事务所实习个人总结3

  我于xx年年8月进入xx律师事务所实习,至今已满一年。

在该律师所的无私支持与实习律师的耐心指导下,我获得了很多业务锻炼机会,实务经验与业务水平增长迅速,对律师执业的理解也逐渐深入,可谓感慨良深,且受益非浅。

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诉讼类业务

  实习期间,通过参与及旁听律师所里承办的各种类型案件,我比较全面地掌握了各类诉讼业务的特点,及如何充分运用诉讼中的各种程序和权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记得在协助所里承办一宗触电人身伤害赔偿案件中,我通过对庭审中了解到的事故细节详细分析,及时向法院提出增加被告的申请,最大程度地保障了原告胜诉后的受偿可能。

而在办理另一宗过失致人死亡的刑事案件中,我通过经办律师与犯罪嫌疑人的交谈,对犯罪嫌疑人的真实年龄提出质疑,并及时向有关机关提出了要求进一步核实犯罪嫌疑人的申请。

经有关机关核实,最终确定犯罪嫌疑人不足16岁,犯罪嫌疑人被无罪释放。

虽然本案为法律援助案件,但律师的及时参与及认真正确地运用法律,从根本上保障了司法的公平与公正。

  

(二)非诉类业务

  实习期间,我也协助所里的律师处理一些非诉讼类的法律业务。

主要包括提供法律咨询、各类合同的起草、参与客户的谈判。

通过对非诉类业务的实际参与,我深刻体会到,非诉类业务存在于社会的各个层面及时段,体现在广大人民群众社会生活的各个细节,拥有非常广阔的舞台和发展空间。

随着人们的法律意识及自我权益保护意识的逐渐增强,非诉类业务将会成为与诉讼类业务并重的律师业务。

  (三)对律师执业的认识

  律师是一类实践性职业,丰富的实践经验有时会比精专的法律知识更为重要。

中国的律师业因起步较迟,再加上期间的停办,至今为止发展也不过二、三十年。

没有完整的实践理论指导,律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怎样做才算成功,都还停留在见仁见智的阶段。

很多律师都曾在盲然地摸索中,仅靠自己的错误和失败换成的经验与教训来提高自己的执业水平。

所喜的是,随着律师队伍的壮大,律师素质及修养的不断提高,律师执业已开始走向规范化。

今年首次出版的《律师执业基本技能》系列丛书就是对律师执业规范化的一种历史性尝试。

作为即将走上执业的我希望能够抓住这个历史契机,以最快的速度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

  律师事务所实习个人总结4

  我的这次实习时间是从XX年3月12日至4月15日。

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领导和其他律师交办的工作。

在律师们的指导下,我开始熟悉这个行业并慢慢进入“律师”的状态,对律师事务所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体会。

  在实习期间,我亲身接触到了律师实务,实际参与了一些案件的诉讼过程,独立完成了几篇律师日常法律文书的写作。

现将实习期间的工作经历总结如下。

  一、实践经验

  1以事实为依据

  事实胜于雄辩,律师实务不同于学术研究,律师在诉讼中的难点并不是解决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

以法律为标准将生活事实整理为法律事实。

因此律师在开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适用外,就是认真的搜集证据,掌握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基础。

并且应该注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

尽最大努力使我方主张的事实得到证据的支持。

  在分析证据的时候应该对全案证据作出综合判断,仔细分析每一个证据的证明事项,以及各证据之间的关系。

主要工作在于检查证据之间是否相矛盾;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力的强弱;所提供的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有无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证事实之间的证据与诉讼请求的关系、从整体上把握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不可割裂开各各证据之间的联系,孤立的审查证据。

  例如,在一起发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担其交通费,而在其主张的交通费中主要的褶证据是两张价值400元的从赤壁到上海的汽车票。

而其起诉书中确表明在事故发生后原告的丈夫就赶到了医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中规定,对于必要的交通费用,原告的主张可以支持。

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经在原告身旁,这400元的车票不属于必要的费用。

显然,原告的起诉书中所承认的事实与其诉讼请求以及提供的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直接影响了诉讼请求的成立。

  2注重交易习惯

  法律只是对社会生活的一种法律抽象,其并不是穷尽所有社会生活。

对一些对社会发展没有直接影响的习惯,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

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习惯,在与法律没有冲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决定了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因此在应该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习惯。

在很多时候,交易习惯可能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买卖纠纷中,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房屋定购协议》,后房屋一直没有开工。

我方当事人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但是对方当事人主张其并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规定,合同应该无效。

我方当事人无权要求违约责任。

我方主张:

根据交易习惯,“订购”不同于“定购”其只反应了一种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

合同的标的不是房屋所有权的转让,而是以协议中约定的条款来订立买卖合同。

因此《房屋定购协议》并不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

合同有效,对方应承担责任。

由此可见交易习惯在诉讼中的重要意义。

  3注重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根据我国的宪政结构,地方政府,人大有权力指定行政法规以及地方规章。

这些规章虽然效力低于法律,但是确具有规范性效力,可以在诉讼中直接作为判决的法律依据,因此其在现实中的诉讼纠纷中确十分重要。

而且法律的抽象性与法律的确定性之间存在矛盾。

为了保证规则的涵盖面,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语言表述规则,这样确又与客观事实之间产生一定距离。

在大多数诉讼中,虽然都有法律对相关问题作出规定,但是确没有明确给出解决纠纷的方,把相关问题交给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解决。

  因此在诉讼中一定要注意行政法规,地方规章。

首先应注意对案件行使管辖权的法院所在地的政府,人大对案件涉及的问题有无规定。

其次,应该注意案件争议的所涉及到的行业主管部门对此是否由规定。

第三,分析各规定,法规之间有无矛盾,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效力层次。

  例如,在上文中涉及到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是:

《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到的法律解释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涉及到的行政法规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涉及到的地方规定有:

《上海市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上海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外出补助标准》在这样一起纠纷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规范性文件的数量大于法律文件。

  4注意会计技能在案件中的适用

  在民事纠纷中大多数都涉及到损害赔偿的计算,计算方法将会直接影响到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而这个时候引入一些基本的会计方法即简化了计算步骤,又比较容易被法院接受。

  例如,在一起侵害承包经营权的侵权案件中。

在计算损害赔偿数额时律师采用了以下方式计算:

  1预期损失,根据XX年同期营业额为计算标准计算合同解除后原告应该获得的受益。

以营业额的35%为利润计算标准。

  2支付给员工的工资、由于被告的违约,使原告的营业额下降,但是确必须按照原营业额给付员工工资,对于多给付的工资,应该由被告承担

  3机器折旧费用,以其可使用年限比照实际使用年限,计算折旧额。

  4房屋装修的费用,装修的花费,减去使用年度的费用。

  如果用会计方法来检验,这种计算方式显然不合理,根据会计基本公式,利润等于受益减费用。

既然以受益的35计算利润,那么在主张多支付的工资这一费用,显然属于重复计算。

而且在计算折旧费用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净残值,以及当事人所在行业所适用的会计准则的规定。

这样的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法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

作为律师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因此应从多个角度去分析问题。

诉讼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手段,在现代法治国家中,法院并不是展示律师法律技能的唯一舞台。

行政手段也是解决争议的一种高效方式。

在遇到纠纷时,可以在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之间灵活灵活的选择。

而不仅仅拘泥与诉讼或是仲裁这些成本高昂,耗费时间较长,且存在着诉讼风险的手段。

比如在土地权属纠纷中,即可以选择民事诉讼中的确认之诉,又可以提起行政裁决或者行政确认。

  而且还可以在不同手段之间可以灵活切换,避免对自己不利的结果发生,减少解决问题的成本。

比如,当遇到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如果政府的公证性受到外来因素不正当干涉,可以从行政手段跳跃到诉讼手段,将争议问题的管辖权由政府转移到法院。

同时为了防止不利于己的终局性行政结果,也可以在行政确认和行政裁决之间灵活切换适用,利用不具有行政强制力,确能够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行政措施去解决问题。

  二、诉讼技巧

  诉讼是一个脑力劳动而不是体力劳动,在律师的工作中,除了认真,敬业的工作精神之外,还应该注意一些技巧性的东西,灵活的运用诉讼技巧不但可以减轻工作负担,还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在实习期间,我所接触到的工作技巧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

  1把握好诉状与代理词之间的关系

  在诉讼中,代理词与诉状之间起到的作用不同,适用的诉讼阶段不同,因此应该注意好二者的区别。

起诉书的目的是提起诉讼程序,因此重点在于陈述案件涉及的事实以及诉讼请求。

而代理词是在法庭辩论中使用的,目的是让法庭接受自己的观点。

其重点是表述清楚诉讼主张的法律依据,以及案件事实之间的关系。

由此可见,二者不可混淆。

如果在起诉书中过多的涉及到了代理词中的内容,不但没有任何意义,反而泄漏了我方辩论观点,使对方可以提前准备,不利于我方诉讼理由的有效展开。

同样,如果代理词与起诉书在内容上大同小异的话,等于放弃了法庭辩论的权利,失去了一次陈述我方诉讼主张的机会。

  2灵活运用证据规则

  律师的主要工作是搜集案件相关证据,理顺案件事实。

将客观的社会生活梳理成抽象的法律事实。

而证据规则就是将客观事实抽象为法律事实的工具。

因此律师在工作中应该十分注重证据规则的运用。

根据证据规则中的规定,选择案件的且入点,以便规避自己的举证责任,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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