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世贸装修.docx
《施工合同世贸装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施工合同世贸装修.docx(3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施工合同世贸装修
SF-2013-0204合同编号:
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工程名称:
广州酒家环东世贸店室内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工程编号:
工程地点:
广州市环市东路世贸大厦6楼
发包人: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人: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制定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年月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
(全称)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人:
(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广州酒家环东世贸店室内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工程地点:
广州市环市东路世贸大厦6楼
工程内容:
按招标文件、招标(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承包合同及有关资料确定的工程内容,具体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装饰工程以及施工图深化设计。
工程规模: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环市东路世贸大厦6楼,本项目为广州酒家环东世贸店室内装修工程,包括装饰装修工程、天花吊顶等,建筑面积约为1300平方米。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为准)
结构形式:
框架结构
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按招标文件、招标(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承包合同及有关资料确定的工程内容,具体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装饰工程以及施工图深化设计。
备注:
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加和减少工作内容。
三、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__天。
暂定年月日开始施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通知为准),至年月日竣工完成。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并达到广州酒家越华路分店的装修标准。
(若达不到质量标准,承包人应无条件返工,涉及工期、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工期超过总工期的,业主将按专用条款66.2误期赔偿费规定进行处罚。
)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大写):
元;
(小写):
元。
项目单价:
√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
×详见经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非招标工程)。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2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法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
本合同订立地点: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
(盖章)承包人:
(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1
(通用条款详见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SF-2013-0204)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1.定义
1.43单位工程
√名称:
装饰装修部分。
√内容:
按招标文件、招标(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承包合同及有关资料确定的工程内容。
√范围:
具体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装饰工程以及施工图深化设计。
1.53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
√文书;
√信件;
√电报;
√传真;
√电子邮件;
√其他:
按通用条款。
2.合同文件及解释
2.2(10)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纪要、澄清文件)等。
4.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
4.3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国家、省市颁发的建筑工程标准、规范。
5.施工设计图纸
5.1发包人提供施工设计图纸
(1)提供的时间:
具体以监理通知为准。
(2)提供的数量:
一份。
5.2承包人提供施工设计图纸
(1)提供的时间:
/
(2)提供的数量:
/
(3)监理工程师答复的时间:
/
6.通信联络
6.2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
(1)各方通讯地址和设计人:
发包人: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承包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监理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工程造价咨询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2)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
/
7.工程分包
7.2指定分包工程名称:
/。
7.4分包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
13.交通运输
13.1办理道路通行权和修建场外设施的费用:
已包含在投标总价。
13.2修建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的费用:
已包含在投标总价。
13.4运输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费用:
已包含在投标总价。
14.专项批准事件的签认
14.2专项批准事件的签认人选
(1)监理工程师:
姓名:
印章样式:
签字样式:
(2)造价工程师:
姓名:
印章样式:
签字样式:
(3)建造师:
姓名:
印章样式:
签字样式:
19.发包人
19.2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的时间:
/。
(2)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
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房屋时的现状交付施工,道路、施工现场等均为现状交付施工,物料堆放场所、办公生活场所由承包人在工程区域范围外自行解决,施工及生活用水、电等进场后由发包人提供接驳点,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
(3)开通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时间:
在开工前三天内完成,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支付。
(4)提供施工所需的有关资料的时间:
承包人必须对施工现场的地下管线进行复核勘测,确保安全施工,勘测费用包含在本合同总价款内,如若因承包人盲目施工造成管线的损坏,修复、赔偿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5)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证件和批准手续的时间:
开工前三天发包人提供立项批文等施工报建所需相关证明文件。
其中施工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申请批准手续由承包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
(6)现场交验的时间:
在承包人进场前5个工作日内在现场交验。
(7)提供标准与规范的时间:
标准与规范由承包人自备。
(8)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开工前五天内完成会审和设计交底,按拆除进度要求,分阶段完成。
(9)协调处理施工周围场地系问题和邻近建筑物等保护工作的约定:
由承包人自行勘查和负责保护(不含迁改),有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款内,发包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对影响施工的排水管和地下构筑物的拆除工作,由承包人负责,有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款内,发包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委托承办人办理的工作有:
对通用条款中应由发包人承担的工作而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的,承包人应在投标时审慎报价,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19.3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
以监理通知为准。
19.4支付款项
(1)工程款支付期限
×按通用条款第80.3款、第81.3款、第83.3款等规定期限支付。
√另作约定:
由于本工程工期较短,不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款在竣工通过验收后一次性结清工程款(除质量保证金外)。
(2)工程款支付方式
√按协议书所注明的银行账户转账。
√支票支付。
×其他方式:
/
20.承包人
20.2承办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3)提交支付申请和工程款额报告期限
×按通用条款第80.2款、第81.1款、第83.1款等规定期限提交。
×另作约定:
/
(5)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的数量和时间等要求:
/。
(6)办完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声、安全文明施工等手续的时间:
在开工前三天内完成,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支付。
(8)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约定:
由承包人自行勘查和负责保护(不含迁改),有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款内,发包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对影响施工的排水管和地下构筑物的拆除工作,由承包人负责,有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款内,发包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9)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和做好交工前施工现场清理工作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45.6和58.10条款内容执行。
(10)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结算文件
√按通用条款第82.2款规定提交。
×另作约定:
/
(11)为了确保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承包人必须保证除春节法定假期外有足够的人员、材料、设备等投入本项目,以免影响施工总工期,否则发包人将按合同相应条款对承包人进行处罚。
20.4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劳务、材料、国产设备、施工设备和其他物品的约定:
/
21.现场管理人员任命和更换
21.1发包人现场管理人员任命和更换:
/
21.2承包人代表任命和更换:
(1)承包人必须按照投标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首的现场管理机构,并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236-2001)。
项目负责人及现场管理机构主要部门负责人如下:
项目负责人姓名:
技术负责人姓名:
(2)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下列条件,若不具备下列条件,则按合同价款2%扣款,发包人将作好记录,在工程结算时扣除。
1)新更换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时所报项目负责人的专业一致且资格等级一致或更高;
2)不能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中服务;
3)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3)由发包人组织的工程会议或监理组织的每周例会,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出席(经发包人批准除外),每缺席一人次扣款2000元,发包人做好记录,在工程款中扣除。
(4)若项目负责人或现场管理机构主要部门负责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在达不到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或工作态度差,不适应现场工作需要,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提出撤换。
承包人可以提出整改意见;如发包人不予接受,则承包人必须在7天内无条件撤换,所调换来人员的资质、资历、学历、职称、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原投标书中所承诺人员的综合素质;否则,每逾期一天按5000元计付罚款,发包人做好记录,在工程款中扣除。
21.3监理工程师代表任命和撤回:
/
造价工程师代表任命和撤回:
/
21.4承包人代表授权人选任命和撤回:
/
22.发包人代表
22.1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
(1)发包人任命()为发包人代表,其通讯方式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2)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
23.监理工程师
23.1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人及任命的监理工程师
(1)监理人:
法定代表人:
(2)任命()为监理工程师,其通讯方式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23.3(12)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
24.造价工程师
24.1负责合同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及任命的造价工程师
(1)工程造价咨询人:
法定代表人:
(2)任命()为造价工程师,其通讯方式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24.3(7)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
25.承包人代表
25.1承办人任命()为承办人代表,其通讯方式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26.指定发包人
26.1依法指定的发包人
(1)实施、完成部分永久工程的分包人:
无。
(2)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服务的分包人:
无。
28.工程担保
28.1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
(1)履约担保的金额:
(大写)(小写)。
(2)提供履约担保的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以承包人名义转账(银行转帐、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方式提交。
√签订本合同时。
×另作约定:
/
(3)出具履约保函的担保人:
/
(4)履约保证金退还: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后且发包人收到承包人书面申请后一个月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无息退还。
28.4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约定
(1)支付担保的金额:
(大写)/(小写/)
(2)提供支付担保的时间:
/
×签订本合同时。
×另作约定:
/
(3)出具支付保函的担保人:
/
28.8担保内容、方式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
/
31.不可抗力
31.1(4)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8级以上(含8级)的大风或台风。
2)在连续24小时内所降雨量超过100毫米(含100毫米);
3)摄氏40度以上(含40度)的高温天气;
4)摄氏-5度以下(含-5度)的严寒天气;
5)里氏地震烈度5度以上的地震。
6)所有上述风、雨、气温等都以广州地区气象部门测定或公布的数据为准。
32.保险
32.1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的事项有:
×通用条款第32.1款的第
(1)项;
×通用条款第32.1款的第
(2)项;
×通用条款第32.1款的第(3)项;
×通用条款第32.1款的第(4)项。
32.8投保内容、保险金、保险期限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
施工场所内自有人员未办理意外伤害及施工机械、设备未办理保险等,由此而引起的施工事故赔偿由承包人负全责。
33.进度计划和报告
33.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定标后三个工作天内。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供的施工方案后三个工作天内。
如工程师对承包人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应在收到工程师的修改意见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提供的修改后的施工方案后一个工作天内确认,如该方案仍未能通过,继续修改所需时间包含在合同工期内。
33.3承包人编制月施工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相关规定执行。
34.开工
34.2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签订后的()天内签发开工令。
×按通用条款规定的42天。
√另作约定:
以监理通知为准。
35.暂停施工和复工
35.4承包人原因造成暂停施工的其他原因:
因承包人对现场组织管理不力或未能提供协调、配合服务,以致工程的进度影响工期,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
36.工期及工期延误
36.1合同工程的工期约定为(40)天。
38.竣工日期
38.1计划竣工日期:
42.质量标准
42.1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
(1)合同工程质量标准:
严格按甲方提供的相关文件进行施工,按照相关文件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合同规定施工,验收标准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执行。
(2)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严格按甲方提供的相关文件进行施工,按照相关文件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合同规定施工,验收标准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执行。
(3)并达到广州酒家越华路分店的装修标准。
(若达不到质量标准,承包人应无条件返工,涉及工期、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工期超过总工期的,业主将按专用条款66.2误期赔偿费规定进行处罚。
)
45.安全文明施工
45.5治安管理: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
×另作约定:
/
46.测量放线
46.1承包人提交施工控制网资料的时间:
46.4测量放线误差的约定:
48.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
48.1约定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发包人不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本条不适用。
√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应与承包人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48.8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结算方式:
无。
49.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
49.1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
√按通用条款规定,由承包人负责运输和保管。
×另作约定:
/
49.2承包人供货要求:
/
49.8发包人依法指定的生产厂家和供应商:
/
50.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
50.2见证取样检验试验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种类:
按现行规范及图纸规定。
(2)检测机构:
/
51.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51.1承包人配置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按通用条款规定,承包人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
×另作约定:
/
51.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
5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53.1中间验收的部位有:
/
55.工程试车
55.1试车内容
√不需要试车的,本条不适用。
×需要试车的,试车的内容和要求:
/
56.工程变更
56.4承包人提出工程变更建议
发包人采纳承包人建议带来利益的计奖方法:
/
58.竣工验收
58.1竣工验收标准
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标准:
严格按甲方提供的相关文件进行施工,按照相关文件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合同规定施工,验收标准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执行。
并达到广州酒家越华路分店的装修标准。
(若达不到质量标准,承包人应无条件返工,涉及工期、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工期超过总工期的,业主将按专用条款66.2误期赔偿费规定进行处罚。
)
58.8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验收
×合同工程无单位工程、无工程部位提前验收的,本款不适用。
√合同工程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需提前验收的,各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的名称、竣工验收时间和范围如下:
(1)装饰装修工程或部位,竣工验收时间为,其范围包括:
具体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装饰工程及施工图深化设计。
58.9施工期运行
×合同工程无单位工程、无工程部位在施工期运行的,本款不适用。
√合同工程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需在施工期运行的,各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的名称、运行时间如下:
(1)装饰装修工程或部位,运行时间为。
58.10竣工清场
√按通用条款规定。
×另作约定:
/
58.11施工队伍的撤离
√按通用条款规定,承包人的人员和施工设备全部撤离施工现场。
×另作约定:
/
59.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
59.1缺陷责任期计算
缺陷责任期:
1年,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59.8质量保修期计算
质量保修期:
2年。
61.工程量
61.1清单工程量包括的工作内容
√按通用条款规定。
×另作约定:
/
63.暂列金额
63.1合同工程的暂列金额为元。
65.暂估价
65.1招标暂估价项目
必须招标暂估价项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材料、工程设备:
/
×专业工程:
/
65.3非招标专业工程款的确定
×按通用条款规定,由造价工程师与分包人确定。
×另作约定:
/
66.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
66.1提前竣工奖
(1)提起竣工奖额度
√没约定提前竣工奖的,本款不适用。
×约定提前竣工奖的,每日历天应奖额度为/元。
(2)提前竣工奖的最高限额
×按通用条款规定为合同价款的5%,即/元。
×另作约定:
/
66.2误期赔偿费
(1)每日历天应赔偿额度为1.5万元。
(2)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
×按通用条款规定为合同价款的5%,即元。
√另作约定:
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20%。
67.工程优质费
67.1工程优质费的计算方法
√没约定工程优质费的,本款不适用。
×约定工程优质费的,其计算方法:
/
67.2工程优质费的计算额度:
×按通用条款规定计算。
×另作约定(合同工程同时获得下列多个奖项的,只按最高奖项的额度计算):
国家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
省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
市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
68.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
68.2合同价款的调整事件
√按通用条款规定的调整事件。
×另作约定:
/
68.2(9)调整合同价款的其他事件:
/
72.工程变更事件
72.4调整承包人报价偏差的方法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
√按照下列方法调整:
1、中标通知书内的中标价定为合同价。
2、结算价的调整: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必须得到发包人的书面确认。
结算时由承包人按招标文件中的结算原则重新编制工程结算书,送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审查,确定合同价款的增减。
3、工程结算原则:
(1)、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工程结算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如果设计变更时,须得到发包人、监理单位确认,按实际增减工程量以投标综合单价计算,工程量按实结算。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以外的工程项目:
a.《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有相应工程项目投标综合单价的,按投标综合单价结算;b.投标综合单价内有相同的项目,只是主材变更的,则只调整主材价格,其他不变;c.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工程项目,则作为新增项目(是否为新增项目由招标人确定)结算时按《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州市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及现行相应的计价办法计算,原合同清单内有的人工、材料、机械沿用,没有材料价格在《广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常用材料综合价中有对应的,按施工期间的综合价计算,其他材料价格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实际使用的厂家、品牌、规格、质量等结合市场行情进行确定。
措施项目费不另计算,变更部分的下浮率按投标下浮率(投标下浮率=(投标报价-最高限价)÷最高限价×100%)。
(3)最终结算结果以业主及相关部门评审核定为准。
73.工程量偏差事件
73.2调整分布分项工程费的方法
调整结算分部分项工程费: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
×按照下列方法调整:
/
73.3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方法
调整结算措施项目费: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
×按照下列方法调整:
/
75.现场签证事件
75.3现场签证报告的确认
提交现场签证报告的时间: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的时间提交。
×另作约定:
/
76.物价涨落事件
76.3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材料设备费、施工机械费调整方法:
(1)价格系数法
各资源的权重系数约定如下:
1)固定系数a为/;
2)人工权重系数b为/;
3)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