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会议暨第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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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会议暨第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在全县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会议暨第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及全国、全省统战部长、民委主任、宗教局长会议精神,深入分析我县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度时期的统战民族宗教工作,表彰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成绩突出的模范集体和个人。
在此,我代表县四套班子,向统战民族宗教工作战线上的同志们和所有关心支持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问候!
向受到表彰的模范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今天,市民宗局童局长也亲临会议,稍后将作重要讲话,接下来学兰县长也要提出相关要求。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化对新形势下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团结大多数,调动积极性的职能作用,妥善处理好民族宗教关系,这既是统战工作的重要内容,又是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必然需要。
(一)充分认识统战工作的重要性。
我们党确立的统一战线,是我国革命和建设取得胜利的一个重要法宝,它的历史地位和重要作用,是由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决定的,也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形成的。
现在,我们所处的国际和国内环境发生了变化,我们党面临的任务也发生了变。
但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基本观点没有变化,统一战线的法宝地位没有变。
要建设现代化强国,完成祖国统一大业,使我们国家拥有与历史悠久、人口众多、地域辽阔相称的国际地位,使中国步入世界发达国家之林,是宏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付出极大的努力,离开全体人民的共同奋斗,离开统一战线工作是不可能实现的。
对我们这样一个欠发达的山区贫困县来说,要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如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离开统一战线工作,不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同心同德,群策群力,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也是是不可能实现的。
我县统一战线涉及面广、领域宽、对象多、任务重、责任大。
在过去的几年,我县统战工作在市委的领导和上级统战部门指导下,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这是各族、各界在大团结、大联合基础上共同奋斗、顽强拼搏的结果。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只要我们重视统一战线的作用,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就能减少阻力、增加助力、凝聚众力、形成合力,把各方面的力量和智慧都更好地凝聚起来,把大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都充分地发挥出来,对我们的事业就有益,反之就有可能丧失重要的力量源泉,对我们的事业只会有害。
我们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定政策、做工作都要从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一根本要求出发,只有各族、各界共同团结奋斗,才能实现盐津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二)充分认识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性。
民族、宗教问题是当今世界的一个热门话题,也是一个十分复杂、十分敏感的问题,正确处理民族问题是一个带根本性的问题,加强民族团结是一个需要长期努力的重要任务。
现在,世界上不少国家和地区的民族矛盾和宗教纷争十分突出,频频引发流血冲突和局部战争,动乱不断。
国际敌对势力把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作为对社会主义国家实行“西化”和“分化”的突破口。
这很值得我们注意和警惕。
我国民族、宗教方面总的情况是好的,民族关系是和睦的,民族团结是巩固的,宗教界也是稳定的。
当然也要看到,我们的民族工作、宗教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还相当严峻。
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我们必须冷静分析我县的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形势,树立民族、宗教无小事的思想,充分认识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和重要性,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对当前存在问题的潜在危险性,要十分警觉,切不可掉以轻心。
各级各部门都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来认识和看待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共同重视,齐抓共管,努力把我县统战民族宗教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作好统战民族宗教工作
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工作大局,发挥优势,与时俱进,把握重点,扎实推进,为我县三个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一)努力做好非党干部工作。
党外干部是国家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级党组织要把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筹考虑。
要确保党外人士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大、政协领导班子和专门委员会委员中有适当比例,并为他们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创造条件。
要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发挥所长、各得其所”的方针和民主协商的原则,积极推进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和安排使用工作,进一步加大在政府及有关部门安排党外干部担任实职的工作力度。
乡科级后备干部队伍中党外后备干部数量所占比例不得少于25%。
要采取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党外干部的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搞好与党外干部的合作共事,做到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放手使用、生活上关心照顾。
要充分发挥党外领导干部的作用,保证党外领导干部对其分管的工作享有行政管理的指挥权、处理问题的决定权和人事任免的建议权;根据工作需要,应邀请他们列席党组(党委)会议,有关文件送他们阅知,重大问题要向他们通报。
中共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同班子中的党外领导干部建立良好的合作共事关系,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党外领导干部要自觉服从党组(党委)的领导,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
(二)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职能作用。
人民政协是广泛的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
全县各级组织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作为深入了解民情、广泛集中民智、充分反映民意、实现科学决策的一个重要环节,作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条重要渠道,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工作中认真落实。
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做到广交朋友、广纳群言、广求善策,主动接受监督,努力创造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良好氛围和宽松环境,把贯彻落实情况体现在促进政治稳定、促进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上来。
县政协要紧紧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把促进发展作为政治协商的根本任务,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高举大团结、大联合的旗帜,在完善民主监督机制,畅通下情上达的渠道,加大民主监督力度等方面下工夫,进一步搞好参政议政。
要鼓励支持无党派人士积极参与“民主评议行风”和各类社会评议活动,支持他们通过座谈会、信函等形式向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和结果。
(三)认真抓好民族工作。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县民族工作与贫困问题、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成为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要工作。
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盐津的宏伟目标,对作好民族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更高的要求。
我们必须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突出民族团结这个重点,抓住培养人才这个关键,扎实工作。
一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千方百计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1、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
2、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建设。
3、努力提高人口素质,加快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二是要促进民族团结与社会和谐,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三是要重视人才资源开发,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
(四)全力做好宗教工作。
一是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在处理和宗教界的关系上,必须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原则。
在宗教事务管理上,政府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制渗透,打击犯罪。
要通过积极引导,使宗教与我县社会和睦相处,各宗教之间和睦相处,使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的群众之间和睦相处。
二是要团结引导信教群众在党和政府的周围。
要紧紧抓住宗教问题群众性这一特点,团结和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我县加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上来。
要切实转变执政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先,准确理解管理者和管理对象的关系,通过为广大人民谋利益、办实事,争取人心,争取群众,从而把他们紧紧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
三是要积极抵御境外渗透和防止邪教滋生的工作。
抵御渗透和防止邪教既是我们的工作要求,也是宗教界维护民族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具体表现。
要在落实重点工作和突破难点工作上下功夫,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全面提高抵御渗透和防止滋生的能力。
四是鼓励和支持宗教界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路子。
统战和宗教部门要从政治、法律、道德的角度,深入研究、积极探索宗教如何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问题。
同时,要引导、鼓励和支持宗教界积极参与献爱心、扶贫济困等捐赠工作,不断总结提高自身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宗教界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道路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五)认真开展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推进,港澳台统战工作和海外统战工作作为新世纪新阶段统战工作的重要内容,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
我们要不断加强与侨台属的沟通和联系,大力宣传《反分裂国家法》以及胡锦涛总书记就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提出的四点意见,宣传我国改革开放的大好政策,共同反对“台独”、反对分裂。
要切实关心侨台属的生产生活状况,尽可能地对他们给予关心和扶持,认真处理涉台、涉侨信访问题,依法维护他们及其亲属的合法权利。
(六)深化多党合作和非公经济工作。
近几年来,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已成为我县县域经济的重要支撑。
我们要放心、放手、放胆地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在个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也存在缺点、弱点和某些不法行为。
我们应帮助他们牢固树立在党的领导下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积极开展“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的教育活动,引导他们处理好先富与后富、个人与社会、企业与国家、自由与法纪的关系,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守法,鼓励和支持他们积极投身于“光彩事业”,参与平安盐津、和谐盐津的建设。
要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中的党、团和工会组织的建设,以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县委统战部要加强对工商联工作的指导,县工商联要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职能,依法维护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合法权益,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
不断帮助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加快推进企业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全面提高民营经济的科技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不断增强民营经济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引导非公经济人士积极回报社会,关心弱势群体,支持公益事业。
三、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统战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不断开创我县统战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
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不断巩固和发展的根本保证。
各级党委要把统战民族宗教工作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县、乡(镇)党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以上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统战民族宗教工作,进一步完善统战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责任制,把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作为考核党政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县委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领导组要加强对统战民族宗教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研究解决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贯彻执行党的统战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统战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县委统战部作为县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负有协调、监督和检查全县统战工作的重要职责,要对贯彻落实党在民族、宗教等方面的重要方针政策负责,研究拟订重要政策措施,协助县委组织部做好涉及统一战线的干部的推荐考察工作。
县民宗局在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维护各民族平等权益、协调民族关系、增进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要不断提高调查研究和解决复杂问题、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维护团结稳定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当好县委、政府的参谋助手。
县委组织部要把有没有统战观念、会不会做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作为考察考核乡科级领导干部的一个重要内容。
县委宣传部要积极宣传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
县委党校要把统战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规列入干部培训的课程。
县人大、政府、政协和司法机关的党组织要积极与党外人士搞好合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好统战民族宗教工作。
教育、文体、卫生、企业等统战工作任务繁重的企事业单位也要加强统战工作。
形成县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和模范执行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参加统一战线的重大活动,广交深交党外朋友,认真倾听来自各方面的意见,扎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集中群众智慧,努力为各民族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以实际行动推动民族工作的深入开展。
统战民族宗教工作者要全面提高政治、理论、业务素质,尤其要认真学习、深入实践邓小平统一战线理论,坚定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和有为才有位的工作理念,善于求同包异、体谅包容、平等待人、协商办事,努力使自己成为有坚定的立场、民主的作风、广博的知识、创新的精神,形象好、人缘好、人格好,深受党内外朋友、民族宗教人士欢迎的合格的统战民族宗教干部。
同志们,做好现阶段的统战民族宗教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
让我们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坚定信心,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不断开创我县统战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为加快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