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槟Champagne地理标志.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10656413 上传时间:2023-02-22 格式:DOCX 页数:30 大小:33.5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香槟Champagne地理标志.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0页
香槟Champagne地理标志.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0页
香槟Champagne地理标志.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0页
香槟Champagne地理标志.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0页
香槟Champagne地理标志.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香槟Champagne地理标志.docx

《香槟Champagne地理标志.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香槟Champagne地理标志.docx(3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香槟Champagne地理标志.docx

香槟Champagne地理标志

 

“香槟”(Champagne)

质量技术要求附件

 

第一章

 

一、命名名称

 

只有符合本质量技术要求条款以及1919年5月6日有关原产地名称保护法律条款的葡萄酒,才有权使用“香槟”(Champagne)地理标志(该名称最早由1936年6月29日法令承认)。

二、地理名称、年份标识、附加说明

 

(一)使用年份标识的葡萄酒应遵守本质量技术要求规定的年份酒生产条件。

(二)依照当地正确恒定的惯例,以MARNE省如下市镇所收获的葡萄酿制的葡萄酒,可以在地理标志之外附加“特级葡萄园”(Grandcru)和“一级葡萄园”(Premiercru)的标示:

Ambonnay,Avize,Ay,Beaumont-sur-Vesle,Bouzy,Chouilly,Cramant,Louvois,Mailly-Champagne,LeMesnil-sur-Oger,Oger,Oiry,Puisieulx,Sillery,Tours-sur-Marne,Verzenay,Verzy。

(三)依照当地正确恒定的惯例,以如下市镇所收获的葡萄酿制的葡萄酒,可以在地理标志之外附加“一级葡萄园”(Premiercru)的标示:

Avenay-Val-d’Or,Bergères-lès-Vertus,Bezannes,Billy-le-Grand,Bisseuil,Chamery,Champillon,Chigny-lès-Roses,Coligny(Val-des-Marais),Cormontreuil,Coulommes-la-Montagne,Cuis,Cumières,Dizy,Ecueil,Etrechy,Grauves,Hautvillers,Jouy-lès-Reims,Ludes,Mareuil-sur-Ay,LesMesneux,Montbré,Mutigny,Pargny-lès-Reims,Pierry,Rilly-la-Montagne,Sacy,Sermiers,Taissy,Tauxières,Trépail,Trois-Puits,Vaudemanges,Vertus,Villedommange,Villeneuve-Renneville,Villers-Allerand,Villers-aux-Noeuds,Villers-Marmery,Voipreux,Vrigny。

三、产品的颜色和种类

“香槟”(Champagne)地理标志只能用在起泡白葡萄酒或起泡桃红葡萄酒上。

四、各操作步骤实施的区域和地区

 

葡萄的采收、发酵、陈酿和包装应在1919年5月6日法律第17条限定的地域范围内完成,但下列情况除外:

–在Vitry-le-François专区(属于MARNE省)内,划定的地块是在1990年11月7日和8日的听证会上得到国家原产地命名和质量研究院的国家主管委员会批准的,并且地图已经在相关的市政府备案;

–AUBE省的如下市镇:

Arsonval,Cunfin,Dolancourt,Jaucourt内,划定的地块是在1994年6月23日、1994年9月8日和1995年5月19日的听证会上得到国家原产地命名和质量研究院的国家主管委员会批准的,并且地图已经在相关的市政府备案;

 

–AUBE省的如下市镇:

Brienne-le-Château,Epagne,Précy-Saint-Martin,Saint-Léger-sous-Brienne;MARNE省的如下市镇:

Esclavolle-Lurey,Potangis,Saint-Quentin-le-Verger,Villiers-aux-Corneilles,这些市镇没有任何地块在1994年6月23日和24日、1994年9月7日和8日,1995年5月18日和19日,1995年9月6日和7日的听证会上,被国家原产地命名和质量研究院的国家主管委员会决议认可;

–AUBE省的如下市镇:

Marcilly-le-Hayer,LaVilleneuve-au-Châtelot,这些市镇没有任何地块在1997年9月10日的听证会上,被国家原产地命名和质量研究院的国家主管委员会决议认可;

–MARNE省的市镇Fontaine-sur-Ay,其划定的地块是在1999年9月9日和10日的听证会上得到国家原产地命名和质量研究院的国家主管委员会批准的,并且地图已经在相关的市政府备案;

–MARNE省的如下市镇:

Corfélix,Corrobert,LeThoult-Trosnay,Verdon,Reuves,Broussy-le-Petit,这些市镇没有任何地块在2001年9月5日和6日的听证会上,被国家原产地命名和质量研究院的国家主管委员会决议认可。

五、葡萄品种

 

(一)品种构成

用于酿酒的葡萄品种只能是阿尔班B(arbaneB)、霞多丽B(chardonnayB)、缪尼尔N(meunierN)、小美夜B(petitmeslierB)、白比诺B(pinotblancB)、灰比诺G(pinotgrisG)和黑比诺N(pinotnoirN)。

(二)种植品种比例

没有特殊规定

六、葡萄栽培管理

 

(一)栽培方式:

1、栽培密度

行距不能超过1.5米。

株距应该在0.9米到1.5米之间。

行距和株距的总和不能超过2.5米。

2、修剪规则

修剪留芽(指徒长条基部芽或上年结果枝上着生的芽)要在预留芽不相互重叠的情况下,每平方米小于等于18个。

修剪最晚应该在物候期的F阶段(Lorentz物候期第12阶段)之前进行,也就是有4片叶子展开之前。

修剪方法如下:

夏布利剪枝法

方法描述

1、按照夏布利剪枝法,每0.3米最多有一个主蔓。

2、每个主蔓顶端都留有一个长的结果母枝。

3、从主蔓或树干上发出的更新枝最多留2个芽。

特殊要求

1、结果母枝的修剪:

–白比诺B,灰比诺G和黑比诺N最多留4个结果芽;

–阿尔班B,霞多丽B,缪尼尔N,小美夜B最多留5个结果芽;

2、树干的高度要使得结果母枝最顶端芽眼应离地0.6米。

特殊情况

种植缪尼尔N品种的葡萄园,行距在1.2米以上的可以有3个主蔓,每个主蔓上都有一个结果母枝,将结果母枝绑缚在水平的铁丝上,每个结果枝最多留6个芽。

高登式剪枝法

方法描述

只留一个水平的主蔓,不限制长度,离地面高度最多0.6米。

特殊要求

1、结果母枝的间距最少0.15米,修剪要求:

白比诺B、灰比诺G、黑比诺N和缪尼尔N留2个芽;

阿尔班B,霞多丽B,小美夜B留3个芽。

2、树干基部的更新枝留2个芽。

3、主蔓延长枝的修剪方法:

白比诺B、灰比诺G、黑比诺N留4个芽;阿尔班B,霞多丽B,缪尼尔N,小美夜B留5个芽。

特殊情况

1、更新主蔓可一次或多次完成。

2、主蔓更新应当逐步完成,在新主蔓没有形成前不要截去老主蔓,这样可以将新主蔓绑缚在老主蔓上,必要时将老主蔓上的结果母枝疏去,以避免新老主蔓结果枝重叠,同一棵树不是每年都进行更新。

3、可以采用就近的结果母枝填补相反方向缺苗,但是,不能每年更新该枝条。

4、每年更新的比例不应超过同地块种植株数的20%。

马恩河谷剪枝法

方法描述

1、葡萄树修剪为:

–一个最多留有3个芽的结果母枝;

–一个最多留有9个芽的结果枝(从上一年结果母枝上发出);

–一个最多留有6个芽的延长枝(从上一年结果枝上发出)。

2、延长枝水平方向绑缚离地面高度最多0.5米。

特殊要求

这种剪枝法只允许用于缪尼尔N这个品种。

特殊情况

1、如果结果母枝没有新发结果枝,可以在两个短的结果母枝中选一个作为更新枝,剪留2个芽。

基部的短枝最多留3个芽。

2、当两个结果母枝都有更新枝时,更新枝最多留8个芽。

延长枝水平方向绑缚离地面高度最多0.5米。

单居约特和双居约特剪枝法

方法描述

1、葡萄树的修剪:

-单居约特修剪,留有一个最多留3个芽的短梢和一个最多留10个芽的长梢。

-双居约特修剪,留有两个最多留2个芽的短梢和两个最多留8个芽的长梢,其中最多有6个芽水平绑缚。

2、长梢水平绑缚后离地面最多0.5米。

特殊要求

没有特殊要求

特殊情况

没有特殊情况

永久性高登剪枝法和不对称性居约特剪枝法,被视为上述剪枝法演变出来的方法,也允许使用。

3、架面整形规则

架面整形最晚要在法定出产年开始进行。

4、绑梢

绑梢最晚在物候期I阶段(Lorentz物候期第23阶段),也就是“花期”之前完成,并且要与剪枝方式相适应。

5、抬升架线

必须将新梢在物候期L阶段(Lorentz物候期第33阶段),也就是“封穗期”之前,抬高绑缚在“抬升线”上。

6、叶幕高度

经整形和剪梢后的叶幕高度——自第一道铁丝至叶幕最顶部——至少为行间距的0.6倍。

7、缺苗的限定

根据《乡村和海洋渔业法典》D.644-22条,死亡或缺失的葡萄树比例最高为20%。

8、葡萄园的种植状况

地块的管理要能够确保葡萄园整体处于一个良好的种植状态,特别是健康状况和土壤的可持续性。

(二)其它栽培规则:

土壤是形成风土的基本要素,为了保护土壤特性:

1、行端必须常年生草覆盖;

2、禁止单独或混合使用有机生活垃圾和堆肥以及非酒厂净化处理站的污泥。

(三)灌溉

禁止灌溉。

七、收获,运输和葡萄的成熟度

(一)收获:

1、葡萄酒需要使用在合适的成熟度时采收的葡萄酿造。

葡萄采收开始的日期是按照《乡村和海洋渔业法典》D.644-24条的规定来确定。

采收结束的日期是由国家原产地和质量研究院相关部门提议,保护和管理机构审核,以省决议的方式来确定。

2、关于收获的特殊规定

禁止采用任何不能保证果穗完整的采收方法。

3、收获葡萄运输的特殊规定

葡萄果实必须完整地被运输到压榨地点。

将葡萄从收获地点运送到压榨地点时使用的篮子、箱和筐等容器应该在底部和四周都有孔,以便等待压榨期间挤压出的汁液能迅速并完全流走。

(二)葡萄的成熟度:

1、葡萄的含糖量

只有葡萄汁的含糖量高于143克/升时才能认为该葡萄达到了合适的成熟度。

2、按体积计最低天然酒精度

基酒的最低天然酒精度为9%。

3、按体积计最终酒精度

没有特殊规定

八、收获量-生产投入

(一)平均收获量

根据《乡村和海洋渔业法典》D.644-25条规定,平均收获量确定为每公顷10400公斤葡萄。

(二)最大收获量

根据《乡村和海洋渔业法典》D.644-25条规定,最大收获量确定为每公顷15500公斤葡萄。

(三)用于生产的最大产量

没有特殊规定。

(四)用于生产的葡萄苗株

每年7月31日前栽种的葡萄幼株,只有用第三年起收获的葡萄酿造的起泡葡萄酒才可以使用“香槟”(Champagne)地理标志。

(五)特殊条款:

1、通过直接压榨法酿制的白葡萄酒和桃红葡萄酒(非浸渍法也非放血法):

每160公斤葡萄压榨后最多只能提取102升澄清后的原汁制成基酒,用来生产可以使用“香槟”(Champagne)地理标志的葡萄酒。

果汁澄清后的沉淀物可再次提取,提取量为清汁的1%到4%。

剩余部分应在收获当年12月15日前在监督下回收或者以蒸馏方式销毁。

用来生产可以使用“香槟”(Champagne)地理标志的葡萄酒的原汁应澄清后才送出压榨中心。

2、红葡萄酒和用浸渍法或放血法制作的桃红葡萄酒:

每160公斤葡萄压榨后最多只能提取102升酒液制成基酒,用来生产可以使用“香槟”(Champagne)地理标志的葡萄酒。

压榨最后阶段获得的超出许可的最大收获量以外的葡萄汁,被视同为“尾汁”。

3、可使用地理标志名称的产量

最晚到收成申报时,收获总量的98.5%将被核算为可使用地理标志名称的产量。

4、尾汁的比例

根据《乡村和海洋渔业法典》D.644-34条,尾汁的比例是占可能使用地理标志的澄清后原汁总量的0%到10%之间的最低值。

这些尾汁应在收获次年的12月15日前送去蒸馏。

不过,它们还可以在“香槟”(Champagne)原产地保护区域内被用来制成一种烧酒。

九、加工、制造、培养、包装、储存

(一)总规则

葡萄酒的酿造应当依照当地正确恒定的惯例。

1、每一个经营者都应从他手中的那些按照“香槟”(Champagne)地理标志确定的条款酿造出的基酒中选择高质量的用于香槟酒酿造。

2、有权给他们的起泡酒使用“香槟”(Champagne)这一地理标志的葡萄种植者或酿酒者应该在一些单独的场所储存、调制以及移动他们的葡萄和葡萄酒,包括超出年许可产量的部分,对于葡萄种植者还包括尾汁制造的酒。

除了公共通道以外,这些场所和用于压榨和储存无权使用“香槟”(Champagne)、“香槟山丘”(Coteauxchampenois)或者“黎赛桃红”(RosédesRiceys)地理标志的葡萄或者葡萄酒的空间不能相互连通。

3、接收葡萄和压榨

葡萄必须在压榨和装桶现场称重。

采用直接压榨法生产白葡萄酒和桃红葡萄酒,而非浸渍或放血法的,直接将完整的葡萄倒入压榨机内。

压榨设备要满足以下图表所列的要求。

压榨设备的启用、扩建或改造都需要在设备投入使用前获得资格认证。

任何新的压榨中心都需获得质量认证。

同样,任何新安装的压榨机也必须满足质量认证的要求。

但是,如果装有上述压榨机的压榨中心的地点在变动,满足简单认证条件的压榨机可连续使用4个收获季。

四年之后,该压榨中心安装的压榨机必须通过质量标准认证。

任何新型的压榨设备都要有一个试用期,以保证满足认证的要求。

在下列的表格里:

“简单认证资格”和“质量认证资格”的两列明确表述了每个标准应遵守的规则。

括号内斜体字标注的内容只是建议,而不是认证和标准的规则。

和压榨机有关的标准

简单认证资格应遵守的规则

质量认证资格应遵守的规则

安装一台或多台压榨机

有遮挡的场所

有遮挡的场所

就一个采收年份里压榨总量而言,一台或多台压榨机的生产能力(以压榨工作记录本上要求的实际工作天数为基础)

平均每天每台压榨机压榨5次

(如果24小时不停运转,则是6次)

平均每天每台压榨机压榨4次

(如果24小时不停运转,则是6次)

每天不能超过的装载次数(以4000公斤为一计算单位)

每台压榨机24小时最多装载7次

每台压榨机24小时最多装载7次

一台或多台压榨机的单个体积

2000公斤到12000公斤(2000公斤的相当于最少3.5立方米)

不得仅有12000公斤的压榨机

2000公斤到12000公斤(2000公斤的相当于最少3.5立方米)

不得仅有12000公斤的压榨机

如果每年压榨的葡萄超过80000公斤,则不得仅有2000公斤的压榨机。

类型

简单认证里列出的任何压榨机参考机型

质量认证里列出的任何压榨机参考机型

压榨机的操作

没有特殊规定

自动控制台(传统压榨机除外)

压榨机操作台的视线

-可观测水平面

-

-可观测流速

必须

没有特殊规定

必须

必须

和压榨机装载有关的标准

简单认证资格应遵守的规则

质量认证资格应遵守的规则

相应的称重设备

必须

(签订保养合同)

必须

(签订保养合同)

储存的地点

必须有遮挡

(未堆放底托)

必须有遮挡

(未堆放底托)

葡萄下落的高度

压榨机以上最多2米

(越低越好)

压榨机以上最多1米

(越低越好)

葡萄传动带

禁止

禁止

葡萄数量

一台压榨机根据其能力一次性满负荷装载葡萄。

装载量低于其压榨能力的属例外情况。

一台压榨机根据其能力一次性满负荷装载葡萄。

装载量低于其压榨能力的属例外情况。

与分馏和沉淀有关的标准

简单认证资格应遵守的规则

质量认证资格应遵守的规则

果汁分馏(见下表有关分馏的规定)

每台压榨机都须自身配备果汁分馏设备(每台压榨机下有3个容器)

每台压榨机都须自身配备果汁分馏设备(每台压榨机下有3个容器)

硫化设备

取决于分馏方式(见下表)

取决于分馏方式(见下表)

澄清罐总容积与每天平均压榨量的比例

最少1.2倍(见下表的计算方法)

(如果高于)

每个酒罐的容量与压榨出的所有头汁的量(以百升计)的比例

最多2倍

(最多200百升)

1倍(最多200百升)

酒罐的材质

除了裸铁和非食用性塑料,

至少有滗清设备(弯管滤清器)

(除了裸露的水泥和塑料)

(封闭罐)

澄清罐的容量测定设备

必须

必须

原汁的转移(从压榨机到运输罐或发酵罐)

没有特殊规定

最多泵送2次

(如果要调配沉淀后原汁,可为泵送3次)

将原汁从沉淀罐转到运输罐

没有特殊规定

(最少4个4000公斤装载量)

从沉淀罐到运输罐的平均距离

没有特殊规定

(最多25米)

与卫生有关的标准

简单认证资格应遵守的规则

质量认证资格应遵守的规则

储存和压榨的区域

防水层

禁止地面裸露

防水层

禁止地面裸露

可以清洁(至少有水源):

-压榨机

-

-地面

-

-分馏罐

-

-沉淀罐

-

-采摘葡萄的筐

必须

必须

必须

必须

必须

必须

必须

必须

必须

必须有箱子清洗机

对压榨中心卫生状况的整体评价

必须

必须

与酿酒废水处理有关的标准

简单认证资格应遵守的规则

质量认证资格应遵守的规则

操作方应说明如何处理酿酒废水

(对新的压榨中心)必须

本质量技术要求批准之日已获得资格的中心从2012收获年度开始必须遵守

(对新的压榨中心)必须

本质量技术要求批准之日已获得资格的中心从2012收获年度开始必须遵守

果汁分馏的规定

分馏罐的数量和容量

3个罐(分别装头汁,尾汁或部分尾汁,尾汁或部分尾汁)

2个罐(分别装头汁,尾汁)

2个罐(1/2头汁,1/2头汁)

把头汁装到沉淀罐,用1个或2个分馏罐:

-装尾汁(1个罐时)

-

-分装尾汁(2个罐时)

不同容量的2个罐装尾汁

硫化的位置

在压榨机的出口或者分馏罐里

硫化的类型

手工持续硫化,根据果汁流量调整或不调整

敞口罐,尽可能保持同质:

手工持续硫化,根据果汁流量调整或不调整

手工硫化

手工持续硫化,根据果汁流量调整或不调整

封闭罐:

持续硫化,根据果汁流量调整或不调整

原汁转移到沉淀罐

分馏罐装满后,靠重力或泵送

靠重力直接把头汁送到沉淀罐里

靠重力直接把头汁送到封闭的沉淀罐里

分馏罐装满后,靠重力或泵送

分馏罐装满后,其它汁靠泵送或重力

分馏效果评估

获得质量认证资格

获得简单认证资格

果汁分馏的规定

只有一个罐的情况

测量罐的容量

1)压榨回收槽不作为分馏罐

2)

3)测量罐需有量具

4)

3)罐的容量比照一次压榨4000公斤:

-装头汁:

容量大于等于2200升

-

-装尾汁:

容量大于等于600升

-

-如果有2个装尾汁的罐,那么两个罐的总量应大于或等于600升

 

有效容量低于50升

.......

-分馏罐的有效容量即为两次泵启动之间收集的最大量

-

-一次压榨4000公斤时:

大约为50升

-

各种容量

硫化的位置

在压榨机的出口或者在测量罐里

-或者在压榨机的出口

-或者在测量罐里

-或者在沉淀罐里

硫化的类型

连续硫化,根据果汁流量调整

连续硫化,不根据果汁流量调整

手工硫化

所有的方式

把原汁转移到沉淀罐

自动泵

手工泵

分馏效果评估

获得质量认证资格

只限于无法通过重力流动的情况

获得简单认证资格

无需认证

无需认证

4、乳酸发酵

没有特殊规定

5、分析标准

二次发酵后,葡萄酒中的可发酵糖(葡萄糖和果糖)的含量应小于等于每升10克。

6、酿酒惯例和物理处理

禁止使用橡木片。

加糖二次发酵后的葡萄酒酒精浓度不能超过13%(按体积计)。

在提升酒精度过程中,单位体积酒精浓度每增加1%,原汁体积的增加量不得超过1.12%。

根据《乡村和海洋渔业法典》D.644-32条,超量的部分应在收获年度次年的12月15日之前通过工业用途销毁。

7、发酵罐的总容积

没有特殊规定

8、贮酒场所和设备整体维护良好

贮酒场所(地面和墙壁)和酿酒设备应该处于基本维护良好的状态。

(二)针对不同类产品的规定:

1、制造桃红葡萄酒的基酒可以通过直接压榨法,或浸渍法或放血法得到,也可在装瓶前,将红葡萄酒和白葡萄酒调配而成。

2、葡萄酒只能在玻璃瓶内进行二次发酵。

3、自收获年度次年的1月1日开始才能把酒装入二次发酵所用的瓶子中。

用来调配的可以是葡萄原汁、葡萄酒或葡萄原汁和/或不同特点的葡萄酒的混合液。

添加二次发酵用糖液后和使酒起泡的发酵过程中,葡萄酒,或者说发酵液每增加1%酒精度,体积增加量不能超过1.12%。

4、瓶内二次发酵使酒起泡时所产生的副产品可通过除渣工序去掉。

只能从装瓶日期起12个月后进行除渣工序,在这12个月期间,酒应该一直在瓶中不受干扰地陈酿。

5、除渣后补糖液可能会导致酒体积增加,增加的百分比不能高于下列两数之和:

增加的单位体积酒精浓度的百分比(A)乘以系数1.266,和每升增加的含糖量的克数(S)乘以系数0.0666:

V(%)=(1.266×A)+(0.0666×S)

多余的量会在对相应批次的酒完成除渣的次年的12月15日前通过工业用途销毁。

6、酿酒产生的副产品,占澄清原汁的1.5%,需要在收获年度次年的7月31日之前送去蒸馏。

除渣的副产品,相当于需要除渣的瓶装酒总量的0.25%,应在除渣年度次年的7月31日前用于工业用途而销毁或者在监督下除去。

7、由于特殊技术要求,如欧盟法规1234/2007号附件十五之三A(限制条件)关于共同建立农产品市场以及关于部分农产品的特别规定,将一部分产量在收获年度次年7月31日前送交工业用途。

这部分产量不超过制造总量的2%,并且记录在酒窖登记簿上。

8、如果所用基酒的葡萄均收获自同一年份,那么葡萄酒上可以标注该年份(年份酒),但允许使用的酿酒惯例和处理方法所使用的葡萄酒或原汁,以及发酵液或添加的糖液中包含的产品不受年份限制。

为了确保能从同一年份酒里挑选出质量好的葡萄酒,同时保证留有足够数量的葡萄酒用于调配和作为陈年酒,而后者对于香槟的质量非常重要,年份酒的量不能超过经营者当年生产的酒的总量的80%,不论酒是购买的,还是自己加工的。

(三)与包装有关的条款:

1、除了用容量小于375毫升或者大于3升的瓶子销售外,生产和销售葡萄酒的酒瓶与二次发酵时所用的酒瓶为同一个。

不过除了年份酒外,在二次发酵后往半瓶(375毫升)里移注是被许可的,但数量有限,为前一自然年度生产的半瓶容量酒的总数量的20%。

2、从2015年1月1日起,葡萄酒必须在购买的新瓶里加工和销售。

其他封瓶或者加工用材料都必须是新的。

3、对于任何包装批次,经营者应保留以下信息供认证的监督机构查阅:

-《乡村和海洋渔业法典》D.644-36条规定的应显示在操作登记簿内的信息;

-装瓶和二次发酵后进行的分析。

这些分析表应自包装日起保存60个月。

(四)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求职职场 > 简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