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隧道集团江西赣大高速公路A6合同段工程质量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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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隧道集团江西赣大高速公路A6合同段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中铁隧道集团江西赣大高速公路A6合同段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为了实施工程项目管理,加强质量管理工作,创建优质工程,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特制定本办法。

2.工程质量是企业素质的综合反映,是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

工程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国家财产和人民的利益,关系到企业的兴衰荣辱。

工程管理中必须牢固树立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信誉、以质量求效益的质量管理经营观念,使项目全体职工都认识到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

坚决执行“质量第一”的方针,向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工程。

3.质量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制定质量方针目标,建立质量体系,编制质量计划,实施质量控制,实现质量目标。

4.质量管理工作是涉及各专业、各部门、各班组的综合性系统工作,是难度和深度较大的工作。

因此,质量管理人员应选配事业心与责任感强,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管理经验的技术人员担任。

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建议质量管理人员不得频繁调动。

5.编制本办法的依据是“中隧集团一处项目管理办法”、“施工技术管理制度”等文件。

6.本办法与《创优规划》、《工程质量控制操作细则》《质量控制奖罚制度》共同构成质量管理专项制度。

第二章质量管理的组织结构

1.公司经理是质量第一责任人。

2.总工程师在公司经理授权下,代表经理对质量管理实施组织、领导和质量决策,并接受处总工程师的指导。

3.技术室受总工程师直接领导,全面履行质量管理职责。

4.物资、设备、生产、人事等部门或职能人员是质量工作的相关责任者。

5.公司设立测量组、试验室,受总工程师和技术室的领导,从事专业技术质量检测工作。

第三章质量管理职责

1.公司经理的质量职责

1.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工作方针政策,接受上级质量管理部门的工作指导,对工程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负全部责任。

1.2负责组织建立质量体系,并采取措施使下属各级人员理解并实施。

1.3指定并授权总工程师负责质量管理日常工作。

1.4负责质量管理评审工作。

2.总工程师在经理领导下负责质量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关于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度、办法,并在经理授权范围内进行有关质量决策。

其职责是:

2.1代表公司发布质量信息,处理来自驻地办、总监办、建设办方面的质量信息。

2.2负责建立质量体系,协调质量工作相关部门的职责划分和接口工作,检查各相关部门职责落实情况,定期向经理报告质量体系运行情况。

2.3主持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并组织贯彻施行。

2.4领导质检、测量、试验、计量工作,审定质检、测量、试验方面的检测成果和试验报告。

2.5组织技术交底。

2.6审定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实施方案。

2.7审定测量组复测定线成果和特殊重要工程部位的施工放样实施方案。

2.8认真执行“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2.9组织工程质量检查工作。

2.10组织技术质量总结和交流。

3.副经理的质量职责

3.1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受经理委托,全面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的实施。

3.2监督检查各部门质量工作职责的执行情况,协调和处理有关接口工作。

3.3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领导处理质量缺陷工作。

4.技术室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各项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质量检验评定进行系统管理,并密切配合驻地监理工程师搞好质量监理。

具体职责是:

4.1认真执行合同文件、标准、规范、规程及有关制度和办法。

4.2参加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编制质量计划并组织实施。

4.3负责完成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查,进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自检),办理质量报表,检查指导班组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

4.4负责配合驻地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办理报验资料,负责收集来自驻地监理工程师的各种质量信息,并及时报告总工程师。

4.5检查指导试验中心的工作,审核检测结果和试验报告。

4.6检查指导测量工作,审核测量放样方案和计算成果。

4.7参加上级组织的质量检查活动和质量事故调查工作。

4.8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并监督指导处理工程质量缺陷。

4.9对违章操作、野蛮施工及使用不合格材料的现象有权制止,并有权建议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4.10负责技术交底。

4.11制定对劳务队伍的质量管理办法并认真实施,做到有效地监督和控制。

4.12监督执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上岗前经过培训的制度。

4.13负责计量管理工作,做好计量器具管理,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确保工程质量检测和经营管理工作中单位统一、量值准确。

4.14组织质量管理工作经验交流和现场质量会。

4.15办理相关的竣工资料,参加交工验收工作。

5.专业工程师的质量职责

5.1开工前向承担该项目的班(组)长、现场旁站和全体操作人员进行现场技术交底,主要内容包括:

工程范围、工程规模、工程特点、施工方案、技术措施、进度计划、工期要求、施工设备、材料规格、工程质量标准、操作规程、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等。

5.2对于重要分项工程或关键工序,技术交底的内容应该全面详尽,力求具体。

如施工工艺原理和施工技术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和质量保证措施;工程质量检查项目、检查方法、检查内容以及应该完成的质量记录;自检、互检、交接检的程序、内容、方法;测量标志及各种施工标志的使用规定及保护方法。

重要的技术质量交底应采用工序作业指导书等文件形式或现场标牌及其他有效方式。

5.3认真按照规定内容检查指导现场施工活动,有效地进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5.4配合驻地监理工程师做好工程质量检查,及时报验。

5.5深入现场,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纠正违章操作现象,铲除事故苗头。

5.6检查指导现场旁站的工作。

5.7协助测量组和试验室的有关工作。

5.8根据所负责的工程质量特点,参加质量攻关活动,主持或参加QC小组活动。

5.9认真填写施工日志,详细记录工程质量状况和有关质量信息,发现质量隐患和质量缺陷及时向总工程师报告。

6.技术室内业人员的质量职责

6.1核查设计文件、图纸资料是否齐全,图纸本身及资料之间有无错误或矛盾。

如有问题及时书面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提出,并取得书面答复。

6.2重视质量信息工作,认真地分类登记、管理各类文件,如:

原始记录、检查证、报验单、业主及驻地监理工程师的来往文件、函、电传、批示及其他媒体的信息资料。

6.3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与质量密切相关的技术洁动,进行及时跟踪,收集整理资料,总结成果。

7.试验室的质量职责

7.1在总工程师和技术室的领导下,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编制试验工作计划。

7.2试验检测工作是施工技术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试验室的工作质量与工程质量、工程成本关系甚大。

试验室主要技术岗位选择配备相应资历的技术人员。

主要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7.3负责严格按照合同文件规定及技术规范、试验规程进行各类原材料试验、过程试验及各种混合料配合比组成设计试验工作。

7.4根据试验工作任务与检测技术要求选择适用的仪器和设备,并对其计量仪器和装置按照规定周期进行检定,确保单位统一、量值准确。

7.5试验报告和检测资料是质量记录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认真做好试验报告和检测记录。

要求做到数据准确、字迹清晰、整齐规范、签证齐全。

7.6制定各主要试验设备的操作规程,实行规范化操作,加强设备管理,做好防潮、防锈、防腐工作。

各类设备技术状态和检定证需挂牌标识。

7.7建立试验仪器和设备台帐。

7.8及时向总工程师和工程技术部门呈送试验检测资料,为动态质量管理提供依据。

同时严守企业秘密,试验技术资料不得随意外传。

7.9保持整洁文明的工作环境,做到干净卫生、安全可靠,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8.试验检测人员的质量职责

8.1试验检测人员必须恪守职业道德准则,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

8.2严格执行试验规程和试验设备操作规程。

试验检测工作从原材料样品采集、试件成型、养生、测试到观测记录,必须严格按规范化操作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确保试验结果的真实性。

8.3认真做好各类材料、半成品及成品各项技术指标的检验和试验,做好试验记录和检测资料,并及时报告总工程师。

8.4当试验检测过程中出现异常现象时,应立即报告总工程师。

8.5要认真编制试验检测报告,报告内容和项目填写完善,原始记录不得进行涂改(可以划改)。

试验报告必须经试验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送上级技术主管领导。

8.6要爱护试验设备、仪器,熟悉掌握相关设备、仪器的使用、保养、维护等方面的规定,保证设备仪器始终处于正常状态。

9.测量人员质量职责

9.1施工测量是施工过程中具有独立性的一个特殊重要环节,测量工作质量的优劣对工程质量、经济效益和企业信誉关系极大。

测量工作如有失误,将会造成重大损失和永久性缺陷。

因此测量人员必须树立高度工作责任感。

9.2技术室设测量组。

测量人员应全面熟悉设计文件,参加设计单位现场交桩工作。

制定复测计划,实施复测定线和编制复测成果报告。

9.3熟悉本工程各主要控制桩的位置,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加固保护方法。

9.4施工控制测量和关键部位的施工放样测量,必须实行两人两次复核(即1人观测.另一个复核;1人计算,另1人复核)的观测与计算程序,做好记录并签署姓名和日期。

9.5技术室测量组除应严格履行向作业队测量组交付现场测量标志和测量成果的职责外,还应对施工点测量组的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9.6测量组进行控制测量和施工放样时,作业队测量组必须参加并密切配合进行工作。

9.7测量组应及时向总工程师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9.8测量资料的传递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不允许用口头形式传递。

9.9测量组应经常对测量标志进行检查复核,如因测量标志变位而造成的错误以及经济损失。

测量组应负主要责任。

9.10正确使用、认真管理测量仪器,建立仪器专人保管制度,无关人员不得接触仪器。

做好仪器设备的防腐蚀、防晒和防尘工作,确保仪器处于良好状态。

不准使用缺损器具进行测量工作。

9.11认真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9.12做好培养新上岗人员的工作。

10.旁站人员质量职责

10.1工程质量旁站人员是为确保外部劳务队伍承包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规范、验收标准、技术要求而设置。

代表公司对工程进行质量、安全、工期有效控制。

10.2工程质量旁站人员由公司统一管理,日常工作、业务指导归工程部。

必须先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劳人室登记,报处备案。

10.3施工旁站人员,作风要正派,责任心要强,坚持原则,维护集体利益,敢于大胆管理,并不断学习施工技术知识,遵守公司各种规章制度。

10.4根据公司、工程部要求,技术交底,技术规范,验收标准,严格管理,规范运做。

对不符合要求、违反操作规程,坚决予以制止、纠正并作好记录,上报公司相关部门。

10.5旁站人员对工程质量负责,填好当班施工记录,作好工程日志,工程大事记。

10.6对工程监理、设计代表、上级检查人员的提问,认真回答。

10.7工地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业主、设计代表、监理、被监理单位的评价,做为对旁站人员的重要考核、奖罚、处理依据。

11.物资管理工作的质量职责

11.1根据合同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和生产计划提供的材料供应计划进行市场调查、采集样品,并编制调查报告,经主管领导审查同意后,确定采购意向。

11.2对供应商的业绩、资质、信誉进行调查,保存供应商提供的文件资料,并对供应商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

11.3加强进货检验管理,做好进货检验记录,认真进行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检查,严格执行

检尺、检斤规定,保存产品合格证和质量检(试)验报告单。

11.4做好库存物资管理工作,做好防变质、防污染、防腐、防爆、防潮、防火、防毒工作,确保物资使用质量。

12.机械设备管理部门的质量职责

12.1负责选择配置本工程适用的各类生产设备。

12.2负责生产设备技术状态鉴定,认真执行维护保养制度,保证设备的正常性能。

12.3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知识和操作能力考核鉴定,坚持执行上岗前的培训制度,对操作人员进行资格认可。

12.4参加调查处理因设备故障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

13.人事管理部门的质量职责

13.1负责定期对从事各种质量活动的人员进行考核评价。

13.2合理安排特殊重要操作岗位人员的培训、岗位新人员的选择培训、不合格人员的再培训。

培训方法和措施包括培训班、操作训练、专人指导、资格评定、考核考试等。

建立职工培训记录。

13.3总结激励职工加强质量观念的工作经验,执行效益工资与质量指标挂钩的分配办法。

14.工班(组)长的质量职责

14.1熟悉施工图纸和说明要点,掌握构造物位置、尺寸、标高、材料要求和质量标准,组织现场操作,对所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

14.2负责组织全班(组)成员参加技术交底,学习施工工艺,掌握施工要点和操作技能,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等。

14.3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班(组)质量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工作。

14.4积极参加技术革新和QC小组活动。

14.5及时向总工程师、专业工程师或旁站人员报告现场质量信息。

14.6贯彻执行“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指导本班(组)人员遵守操作规程,不断提高质量意识,搞好文明施工。

15.操作工的质量职责‘

15.1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基本知识和应知应会要求。

积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本工种相关的技能技巧,不断提高岗位操作技能水平。

15.2参加技术交底。

掌握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正确对待质量与数量的矛盾,确保在本操作岗位不出现“不合格”现象。

15.3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接受施工技术人员和班(组)长的指导。

15.4积极参加技术革新、质量改进、民主管理和QC小组的活动。

15.5熟悉设备(机具)基本原理和操作规程,实行规范化操作。

按照规定的路线、速度、频率运行,并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机具)正常运转,杜绝野蛮操作和设备(机具)带病工作。

15.6发现有关质量方面的异常情况时,及时向工班(组)长或技术人员报告。

15.7注意保护现场测量标志及其他施工标志。

第四章考核

1.公司经理、总工程师的质量职责由处主管部门考核,考核周期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副经理的质量职责由经理考核。

4.各相关部门的质量职责由总工程师考核,报经理审定。

5.专业工程师、旁站人员的质量职责由部门负责人考核,报总工程师审定。

6.班(组)长的质量职责由专业工程师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与班(组)承包指标挂钩。

7.考核时间

7.1各部门、专业工程师的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

7.3旁站人员、班(组)长的考核按月或在分项工程完工时考核。

8.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内容按工作态度占30分、履行职责情况占30分、质量工作效果占40分(质量检测评定结果)三个方面评分。

8.1评分结果≥90分者为优秀

8.280~89分者为良好

8.370~79分者为较好

8.4≤69分者为一般

9.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罚。

第五章附则

1.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2.本办法由技术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工程质量控制奖罚办法

第一章总则

1.为了实现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加强质量管理工作,创建优质工程,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特制定本办法。

2.工程质量是企业素质的综合反映,是项目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

工程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国家财产和人民的利益,关系到企业的兴衰荣辱。

项目管理中必须牢固树立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信誉、以质量求效益的质量管理经营观念,使项目全体职工都认识到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

坚决执行“质量第一”的方针,向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工程。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章质量目标

1.创优目标:

建精品工程,争创部优、国优。

2.分项工程合格率为100%,其中优良率为95%(且主要项目必须为优良)。

3.重大质量事故为O次。

4.工程外观质量达到优良。

第三章职责

1.公司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负责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

2.总工程师:

负责质量问题的处理及组织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

3.技术室

3.1负责质量信息的收集、管辖范围内质量问题的处理;

3.2参与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处理;

3.3负责向总工程师提出重大问题相关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3.4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及总工程师的委托,负责质量事故的上报工作。

4.质量管理相关部门

4.1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4.2负责职责范围内质量问题的处理。

第三章质量检查制度

1.公司每月组织大检查一次,并不定期随时抽检。

作业队应及时对已完成单项工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检查方法执行处程序文件标准。

2.总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经常性质量检查、工序质量控制和质量评定,对质量隐患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3.公司的质检工程师,认真落实工程质量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制度。

4.要密切配合外部监理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工作,使工程施工正常进行。

5、严肃对待质量事故

(1).发生质量事故,不论其性质、情节如何,一应及时、如实向主管上级汇报,不得隐瞒和修正。

(2).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认真处理质量事故。

(3).对造成质量事故的有关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按公司有关惩罚办法规定处罚,决不姑息迁就。

(4).对于在工程质量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公司采取例外原则予以重奖。

第四章质量问题及事故分类

1.质量问题:

直接经济损失不足5000元的。

2.工程质量事故分类:

一般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二类。

2.1一般质量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而不足10万元的;

重伤2人及以下的。

2.2重大质量事故:

a)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的;b)死亡1人及以上的;

c)重伤3人及以上的;

d)推迟项目完工时间的。

2.3重大质量事故分级:

由于工程质量低劣造成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级重大质量事故:

①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

②需重建,或加固处理困难,推迟建设项目工期的;

③死亡30人以上的。

b)由于工程质量低劣造成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二级重大质量事故:

①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不满300万元的;

②加固处理困难,影响建设项目工期的;

③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的。

c)由于工程质量低劣造成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三级重大质量事故:

①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不满100万元的;

②因加固处理,推迟工程完工时间的;

③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的;

④重伤20人以上的。

d)由于工程质量低劣造成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四级重大质量事故:

①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不满30万元的;

②死亡2人以下的;

③重伤3人以上的,19人以下的。

第五章处罚措施

1.工程质量事故处罚(按处相关文件规定)

a)造成工程一般质量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行政警告处分,并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20%~30%;间接责任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10%~20%;

b)对四级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标准:

①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记大过/行政处分(技术人员职称降职)处分,并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5%~10%。

②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2%~5%。

③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工委书记、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并各自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1%~2%。

④责任成本主体单位的经理、书记、副经理、总工程师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并各自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1%~2%。

⑤工区主任、指导员、工区副主任、技术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并各自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1%~2%。

⑥事故责任者的处罚、处分按每项最高处罚、处分计列。

c)受行政处分、技术降职的人员执行人事部有关规定。

d)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擅自处理的,对事故责任单位第一责任人比照该质量事故级别的主要责任者进行处理。

e)分包工程发生质量事故属项目经理部/公司质量事故,也按本办法执行;其直接责任者为质量事故单位的第一责任人。

f)伴随有人员伤亡发生的质量事故,应同时执行国家有关工伤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并尽可能合并调查处理。

合并调查处理的权限为:

重大质量事故执行集团公司决定;一般质量事故由处管理委员会决定。

2.工程质量问题处罚

2.1基本质量问题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无论造成损失与否均)须受到处罚:

a)未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批准的变更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操作规程、技术交底等正确组织施工,视情节处以50~500元罚款。

(执行人:

专业工程师、旁站;责任人:

施工班组、旁站)

b)工程质量未达到设计和《验标》要求,视情节处以50~500元罚款。

(执行人:

专业工程师;责任人:

施工班组、旁站)

c)有关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未落实,视情节处以50~200元罚款。

(执行人:

专业工程师、旁站;责任人:

施工班组、旁站)

d)未严格执行工序技术交底制度,视情节处以50~200元罚款

(执行人:

总工;责任人:

专业工程师)

e)未按规定进行原材料试验,视情节处以每人50~200元罚款。

(执行人:

专业工程师;责任人:

专业工程师、施工班组、材料、旁站)

f)施工测量是未按规定进行复核,造成精度不能达到要求,视情节处以每人50~200元罚款。

(执行人:

总工;责任人:

专业工程师、施工班组)

g)混凝土、砂浆检验试件及土方压实度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试验和验收,组数及强度不符合要求,视情节处以每人50~500元罚款。

(执行人:

总工、专业工程师;责任人:

专业工程师、施工班组)

h)工程原始记录不完整,记载不详实,视情节处以每人50~200元罚款。

(执行人:

总工、专业工程师;责任人:

专业工程师、旁站、施工班组)

i)工班自检未严格执行,视情节处以每人50~200元罚款。

(执行人:

专业工程师;责任人:

施工班组、旁站)

同时以上行为视情节,可给予待岗/记过/警告处罚。

2.2具体工程质量问题

a)路基工程:

路基用地范围内的垃圾、有机物残渣及原地面以下至少10cm—30cm内的草皮、农作物的根系和表土予以清除并堆放在规定弃土场,发现有乱倒现象,视情节处以100~1000元罚款,并清理到弃土场内。

⑵挖方路段挖出的不适宜作为填料的材料,运至弃碴场,发现运到填区作为填料的,视情节处以100~1000元罚款,并将该填料清理出填区。

⑶挖方段严格按照设计坡率刷坡,边坡平顺,超欠挖严重者视情节处以500~2000元罚款。

⑷挖方段按设计台阶高度开挖,严禁出现超挖现象,否则罚款100~500元,并作出相应的处理措施以保证边坡安全。

⑸填方路段遇到不适宜材料,立即通知工程部采取相应的措施,否则发现后处以1000元罚款。

⑹填方路段需挖台阶的地段必须严格按要求开挖,否则重新填筑并视情节处以500~1000元罚款。

⑺开挖出一级边坡后,必须立即进行防护,以免造成滑坡等事故,如不立即防护的罚款200元,并责令整改。

⑻片石选用质地坚实、无风化剥落和裂纹、水锈等杂质的石料。

发现使用上述石料者,视情节200~500元罚款,并责令整改。

⑼浆砌时坐浆挤紧,嵌填饱满密实,不得有空洞、通缝;干砌时不得松动、叠砌和浮塞,砌体坡度、厚度要满足设计要求,否则视情节处以200~500元罚款。

⑽模板要安装牢固,发生跑模一次罚款300元。

⑾钢筋的每个交叉点均须绑扎或焊接牢固,对于不绑扎或焊接者发现一次处以100元罚款。

⑿钢筋网、锚杆连接牢固,浇注砼时不得晃动,不允许钢筋、锚杆外露,需做拉拔试验的除外,否则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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