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益林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考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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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益林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考核

上海市公益林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考核

实施细则(修订稿)

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确保公益林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考核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绿化市容局、市环保局《关于印发<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办法>(2011年修订)的通知》(沪财预〔2011〕49)要求,结合本市公益林管理实际,并参照《上海市公益林养护技术规程》等相关技术标准,特制定《上海市公益林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考核实施细则》。

一、考核范围及内容

考核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纳入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范围的公益林。

考核内容分公益林面积、管护质量和工作考核三项内容。

注:

公益林面积均指纳入生态补偿范围的公益林。

二、考核形式及时间

考核采用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区自查和市级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市林业局组建考核小组,以查验资料和现场踏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抽查考核,并在每年12月底前完成全市公益林生态补偿考核工作。

三、考核方式

工作考核结合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生态补偿和年度重点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实现“三考合一”。

公益林管护质量采取抽样核查方法。

公益林管护质量考核的抽查面积必须大于全区公益林总面积的3%。

具体抽查办法如下:

1.各区按各乡镇公益林面积由小到大进行排序,再对每个乡镇所辖村的公益林面积由小到大进行排序。

2.先随机抽取3个乡镇,然后每个乡镇抽查1个村,抽中的3个村公益林面积之和大于或等于全区(县)公益林面积的3%,则对抽中的3个村范围内的所有公益林地进行检查。

若抽中的3个村公益林面积之和小于3%,则在第1个抽中的乡镇中,加抽1个村;若抽中的4个村公益林面积之和小于或等于全区(县)公益林面积的3%,则在第2个抽中的乡镇中,再加抽1个村;以此类推,直到所有抽中的村公益林面积之和大于全区(县)公益林面积的3%。

四、考核标准和等级评定

(一)公益林面积

按照《上海市公益林区划指导意见》,以上海市年度森林资源动态监测结果为依据,由区政府认定。

公益林面积比上年度减少的需作出说明。

各区新增的公益林面积应按照《上海市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操作细则》,及时更新完善森林资源数据库,相应增加或调整“生态补偿”因子和公益林资源分布图。

公益林面积核查方法如下:

1.有新航片的,直接解译判读,判读发现减少或增加的,应全部进行现地查验,并填写《公益林抽样核查表》(附件1)。

2.无新航片的,按抽样办法进行抽样检查,发现减少或增加的,应全部进行现地查验,并填写《公益林抽样核查表》(附件1)。

面积核实率=抽查小班核实面积/抽查小班上报面积×100%;

核实面积=抽查面积×面积核实率。

各区的公益林面积=(上年末面积-当年批准减少的面积+当年新增面积)×核实率。

(二)公益林管护质量

1.考核指标

(1)林相结构:

反映森林总体健康状况,包括林地抚育、树种搭配、森林郁闭度等指标。

(2)林木生长:

反映树木生长状况,包括林木生长势、林木受病虫、风暴潮、雷电危害等。

(3)有害生物防控:

反映森林病虫草害发生危害、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4)基础设施及环境:

反映森林基础设施及森林环境状况。

2.等级认定

按照《公益林养护分级标准》(附件2)的分级标准,管护质量分为三个等级。

四个大类十项考核内容全部符合标准的公益林为一级养护,不符的为二级养护,失管失养的林地为三级养护。

根据抽样核查结果推算出全区公益林管护质量等级和比例。

(1)一级林地比率。

根据附件2,对抽中的小班进行检查并填写《公益林养护等级现场核查表》(附件3)、《公益林养护等级核查汇总表》(附件4),按附件4计算一、二、三级林地比率。

一级养护公益林比率=抽查确定一级林地面积÷抽查核实总面积×100%;

二级养护公益林比率=抽查确定二级林地面积÷抽查核实总面积×100%;

三级养护公益林比率=抽查确定三级林地面积÷抽查核实总面积×100%。

(2)全区(县)一、二、三级养护公益林面积。

一级养护公益林面积=区公益林核实面积×一级养护公益林比率;

二级养护公益林面积=区公益林核实面积×二级养护公益林比率;

三级养护公益林面积=区公益林核实面积×三级养护公益林比率。

(三)公益林生态补偿工作考核

公益林生态补偿工作考核结果将作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林业有害生物“双线”责任制和年度重点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考核采用百分制(附件5、6)。

1.考核内容

(1)森林覆盖率:

现状林地保存情况,森林覆盖率(参照年度监测结果)。

(2)目标责任制落实:

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森林防火责任制和林业有害生物“双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3)林业建设项目管理:

年度造林计划执行情况,林地基础设施建设、中幼林抚育、“三防”体系建设及林业建设项目管理。

(4)林业产业发展:

经济果林政策落实情况,林地综合利用情况。

(5)森林资源管理:

森林资源年度监测、生态公益林养护质量及资金投入、林地征占用管理及林政执法等工作开展情况。

(6)林业科技推广:

基层林业队伍建设、种苗管理及新品种、新技术推广情况。

2.考核等级

工作考核采用百分制,根据考核得分确定考核等级,其中90分(含)以上为考核一级,80分(含)以上为考核二级,80分以下为考核三级(附件6)。

附件1

公益林面积抽样核查表

区(县):

镇(街道、园区)村(路)

查核时间:

年月日

小班号

林种

上报面积

核实面积

核实率

合计

附件2

公益林养护分级标准

标准

内容

指标

一级养护

二级养护

三级养护

考核方式

林相结构

抚育措施合理,森林郁闭度0.6-0.9。

林地内无明显林窗。

抚育措施不当,森林郁闭度低于0.6或高于0.9。

林地内有面积超过25平方米林窗。

 

不管护林地

现场查核

林木生长

枯立木、倒伏木、病虫害受灾木株数在3%以下。

一级分叉枯枝、折枝在1%以下。

枯立木、倒伏木、病虫害受灾木株数在3%以上。

一级分枝枯枝、折枝1%以上。

现场查核

有害生物防控

无检疫性病虫、恶性杂草及影响林木生长的藤本植物。

其他病虫防控措施得当,为害面积在5%以下。

林地内其他杂草高度在30cm以下。

林地内未使用化学除草剂

发现检疫性病虫,恶性杂草及影响林木生长的藤本植物。

其他病虫虽采取防控措施,为害面积在5%以上。

林地内其他杂草高度在30cm以上。

林地内使用化学除草剂。

现场查核

基础设施及环境

路、沟(渠)保存完好,功能运行正常。

林地内无垃圾堆放、无乱搭建现象。

林地内无猎捕野生动物工具。

路、沟(渠)每千米出现20*20*10厘米坑凹三处以上或30厘米以上塌方三处以上。

林地内有渣土或垃圾堆放、乱搭建现象。

林地内有猎捕野生动物工具。

现场查核

注:

1、检疫性病虫:

是指国家林业局发布的国内森林植物检疫对象及我市林业部门制定的森林植物补充检疫对象。

2、恶性杂草及藤本植物在本市林地常见的有加拿大一支黄花、空心莲子草、葎草、杠板归和一年蓬等。

3、细则中郁闭度以阳光垂直照射在林地的投影面积占林地总面积比例核算。

4、不管护林地指尚未采取相关管护措施的林地。

附件3

公益林养护等级现场查核表

申报区(县):

申报等级:

检查年度:

查核地点:

镇(街道、园区)村(路)组

小班号:

面积:

亩林地类型:

查核时间:

年月日

查核内容

查核结果

林相结构

抚育措施得当、郁闭度合理。

林地内无明显林窗。

树木生长

枯立木、倒伏木、病虫害受灾木在3%以下。

一级分叉枯枝、折枝在1%以下。

有害生物防控

无检疫性病虫、恶性杂草及藤本植物为害。

其他病虫防控措施得当,为害面积在5%以下。

林地内其他杂草控制得当。

林地内未使用化学除草剂。

基础设施及环境

路、沟(渠)保存完好,功能运行正常。

林地内无垃圾堆放、无乱搭建现象。

林地内无猎捕野生动物工具。

现场检查等级确认

检查员(签名)被查单位代表(签名)

注:

1、表中四个大类十项考核内容全部符合的公益林为一级养护,不符的为二级养护。

2、尚未进行管护的林地认定三级养护。

3、本表评判方式为打“√”或“×”。

即在“查核结果”栏内,符合等级标准的打“√”,不符合等级标准的打“×”。

附件4公益林养护等级核查汇总表

区(县):

镇(街道、园区)村(路)

年月日单位:

申报等级

查核地小班号

林地面积

查核结果

审核意见

一级养护

二级养护

三级养护

组长(签名)被查单位代表(签名)

注:

审核意见按《上海市公益林生态补偿分级养护考核细则》中“六、一、二、三级养护林地面积计算”规定办法计算填写。

附件5:

公益林生态补偿工作考核细则(100分)

一级指标(分值)

二级指标(分值)

考核细则

森林覆盖率(12分)

林木保有量(12分)

现状林地不减少,林地保有量稳中有增,森林覆盖率稳步提升(参照年度监测结果)(12分)。

目标责任制落实(12分)

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6分)

签订目标责任书(2分);组建领导机构(2分);建立考核制度(2分)。

森林防火责任制(3分)

森林防火机构完善,职责明确(1分);预警监测和防控措施到位,不发生森林火灾(2分)。

林业有害生物双线责任制(3分)

签订责任书(1分);组建应急防控队伍(1分);措施到位,不发生林业病虫害危害事故(1分)。

建设项目管理

(32分)

林地建设项目(20分)

完成年度造林计划(12分);质量符合要求(4分);项目管理规范(4分)。

“三防”体系项目(6分)

项目推进顺利,完成年度计划(4分);管理规范(2分)。

林地抚育和基础设施项目(6分)

完成年度计划,工作推进顺利(4分);质量符合标准,管理规范(2分)。

林业产业发展

(8分)

“双增双减”和套袋技术推广(6分)

完成市下达的推广计划,政策落实到位,实施效果好。

“安全优质信得过果园”创建达标。

推进林地综合利用(2分)

推进森林旅游和休闲林地试点建设,成效显著(2分)。

森林资源管理

(24分)

生态公益林养护(8分)

落实公益林生态补偿政策,补偿资金使用足额到位,养护质量稳步提升(8分)。

森林资源清查(8分)

完成全国第9次资源清查任务,数据信息准确无误(4分);按时完成森林资源年度更新,数据信息准确无误(4分)。

林地征占用管理(6分)

严格林地征占用管理,不发生未经许可的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事件(3分);林政执法及时、程序规范(3分)。

全面推进林业保险(2分)

区域内公益林基本实现保险全覆盖,推进区域内经济林投保工作(1分);做好理赔工作(1分)。

林业科技推广

(12分)

基层林业工作体系建设(8分)

区县林业站专业力量有加强(2分);乡镇林业站有牌子,有公章,有人员(6分)。

林木种苗管理(2分)

落实林木种苗产地检疫和苗木标签制度(1分);无使用不合格苗木事件发生(1分)。

公益林养护定额(2分)

公益林养护定额试点取得成果(2分)。

附件6:

公益林生态补偿工作考核打分表(100分)

一级指标(分值)

二级指标(分值)

考核细则

分值

森林覆盖率(12分)

林木保有量(12分)

现状林地不减少,林地保有量稳中有增,森林覆盖率稳步提升(参照年度监测结果)(12分)

 

目标责任制落实(12分)

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6分)

签订目标责任书(2分)

 

组建领导机构(2分)

 

建立考核制度(2分)

 

森林防火责任制(3分)

森林防火机构完善,职责明确(1分)

 

预警监测和防控措施到位,不发生森林火灾(2分)

 

林业有害生物双线责任制(3分)

签订责任书(1分)

 

组建应急防控队伍(1分)

 

措施到位,不发生林业病虫害危害事故(1分)

 

建设项目管理(32分)

林地建设项目(20分)

完成年度造林计划(12分)

 

质量符合要求(4分)

 

项目管理规范(4分)

 

“三防”体系项目(6分)

项目推进顺利,完成年度计划(4分)

 

管理规范(2分)

 

林地抚育和基础设施项目(6分)

完成年度计划,工作推进顺利(4分)

 

质量符合标准,管理规范(2分)

 

林业产业发展(8分)

“双增双减”和套袋技术推广(6分)

完成市下达的推广计划,政策落实到位,实施效果好(3分)

 

“安全优质信得过果园”创建达标(3分)

 

推进林地综合利用(2分)

推进森林旅游和休闲林地试点建设,成效显著(2分)。

 

森林资源管理(24分)

生态公益林养护(8分)

落实公益林生态补偿政策,补偿资金使用足额到位,养护质量稳步提升(8分)。

 

森林资源清查(8分)

完成全国第9次资源清查任务,数据信息准确无误(4分)

 

按时完成森林资源年度更新,数据信息准确无误(4分)

 

林地征占用管理(6分)

严格林地征占用管理,不发生未经许可的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事件(3分)

 

林政执法及时、程序规范(3分)

 

全面推进林业保险(2分)

区域内公益林基本实现保险全覆盖,推进区域内经济林投保工作(1分)

 

做好理赔工作(1分)

 

林业科技推广(12分)

基层林业工作体系建设(8分)

区县林业站专业力量有加强(2分)

 

乡镇林业站有牌子,有公章,有人员(6分)

 

林木种苗管理(2分)

落实林木种苗产地检疫和苗木标签制度(1分)

 

无使用不合格苗木事件发生(1分)

 

公益林养护定额(2分)

公益林养护定额试点取得成果(2分)

 

合计

 

附件7

公益林生态补偿考核汇总表

区(县)

考核内容

上年度面积

本年度面积核实率

本年度面积

备注

一、公益林面积(亩)

二、公益林养护质量

上年度分等级面积(亩)

本年度分等级面积(亩)

一级

一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三级

三、公益林养护工作

上年度考核等级

本年度考核得分

本年度考核等级

考核组长: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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