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校园建设处规章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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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校园建设处规章制度汇编

浙江工业大学校园建设处规章制度汇编

(讨论稿)

2004年2月

目录

一、处领导分工

二、处工作职责

三、科室职责

四、行政费管理制度

五、行文程序

六、设计任务书签发程序

七、征地拆迁工作程序

八、方案论证(初步设计会审)程序

九、基建项目招标制度

十、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工作程序

十一、合同签订程序

十二、施工图会审程序

十三、工程联系单签证制度

十四、设计变更签证程序

十五、工程用款与付款规定

十六、竣工验收制度

十七、竣工决算审计与结算程序

十八、基建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处领导分工

处长:

陈呈频负责全处工作,分管基建财务,分管办公室、综合科。

副处长:

蒋英仙分管校园环境与绿化的规划与实施工作。

副处长:

丁志浩分管规划、工程技术及质量等工作,并分管工程科。

 

二、处工作职责

    校园建设处是主管学校基本建设与校园环境景观建设的职能机构,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根据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总体事业发展规划,代表学校利用国家基本建设拨款,学校自筹资金,国内贷款和赠款,组织实施校舍建设工程和校园环境建设及相关工作,为学校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物质条件。

        二、具体负责:

按照学校总体事业发展规划及政府有关法规,组织学校朝晖校区建设总体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的编制报批和监督实施;根据学校建设总体规划及发展需要,负责土地征用及相关工作;组织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及委托勘察、设计与监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组织工程项目与材料设备的招投标,签订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合同,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全面负责;协调好与政府行业主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保持联系渠道畅通;归集相关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与行政文件资料,及时送市城建档案馆和学校档案馆。

        三、加强基建管理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岗位工作能力与责任感,强化岗位工作责任,既要分工明确,又要加强协作与沟通,提高工作效率,推行科学决策。

特别要牢固树立廉洁奉公的思想,经常进行反腐倡廉的教育,切实为学校把好关、当好家。

        四、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科室职责

    1.办公室

        主要职责:

文秘,人事,收发文,基建印章,行政费管理,处内财产管理;编报基建年度计划,立项报批,请示批复,基建报表,与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工作;起草工作计划与总结;办理投资许可证及相关工作;组织监理与施工招投标管理,设计、监理、施工合同签订;负责基建文件、技术档案、施工图纸、资料的收集、整理、发放、借还,移交归档资料。

推进信息化管理,建立电子文档,做好处网站的改版和建设工作。

    2.工程科

        主要职责:

完成场地“四通一平”,监理招标、地质勘探组织工作,施工招标答疑,委托质监,施工图纸会审;协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关系;组织隐蔽工程与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做好包括质量、进度、投资三大控制及安全文明施工;组织甲供材料、设备的招投标、进场验收,协调设备现场安装并组织试车验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及时整理工程档案资料并及时归档;做好相关合同管理,协助做好竣工决算的审计工作;做好房屋与所购设备的移交及固定资产手续;负责维修期内质量保修工作;协调与相关政府行业管理部门的关系。

    3.综合科

        主要职责:

负责申请建设用地,办理征地许可证与土地使用权证;申请房屋拆迁,办理拆迁许可证;负责总体规划的组织、实施,单体建筑的可行性论证、设计委托、方案会审;负责已批准立项的有关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建委、规划、环保、消防、卫生、绿化等)报建办证等涉及上述部门相关工作;负责所有竣工项目与省市政府行业管理部门的竣工验收工作;协调与省市相关政府行业管理部门的关系。

四、行政费管理制度

    一、行政费使用范围。

        1.差旅费及市内交通费;;

        2.办公用品的购置;

        3.复印费支付及其它。

    二、行政费报销手续。

        1.出差报销:

当事人填出差报销单据与行政公务费本。

处长签字后,携公务费本去计财处报销,缴回公务费本。

        2.零星购物、交通费等报销:

购物前经处同意,经办人在发票上注明用途并签字,填报销单据与行政公务费本。

处长签字后,携公务费本去计财处报销,交回公务费本。

    三、办公用品及设备购置。

办公用品原则上在办公室领取,如急需使用,经办公室许可,直接去校内超市计帐购取。

每年底提出设备购置计划,报经处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报学校统一安排购置。

五、行文程序

    一、经办人根据工作需要,起草文件。

    二、文件原稿送处长审核签字。

    三、处长核稿签字后,送校办秘书科签发。

    四、紧急、重要文件,要去校办秘书科或文印室做好催查工作。

    五、文印室打出草稿后,做好校对工作并印发。

    六、拿文件去校办文印室盖校印,留存3份与原稿交校办秘书科,留存3份给本处档案室,其余根据文件性质送发各有关单位。

    七、如文件性质为“请示”,负责要回“批复”件(有请示必有批复),及时缴本处档案室存档。

六、设计任务书签发程序

    一、根据计划提供的项目建设要求和有关批文、资料,确定项目的建设地点。

    二、充分了解和听取使用部门的各种要求,根据使用功能的不同,确定各类面积的大致比例。

    三、根据建设地点的周围环境,初步确定建筑平面、立面形式,建筑总高度和建筑外观的艺术效果。

    四、提供设计所需的各种基础资料,如:

地形图、黄海标高、供水、供电情况等。

    五、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或重要建设项目,应邀请二至三家设计院进行方案设计竟选。

七、征地拆迁工作程序

    一、征地准备工作

        1.按照需征地的项目方案及项目计划批文等有关资料,向规划部门申请建设用地,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办理一系列征地前期手续。

    二、征地、拆迁

        1.确定征地、拆迁补偿方案,与被用地单位签订地价协议。

        2.办理征地手续,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领取《建设用地许可证》。

        3.与被拆迁人谈判,确定被拆迁房屋的质、量、价。

        4.签订有关补偿安置协议。

        5.履行并监督被拆迁人履行补偿安置协议。

    三、房屋的拆除

        1.办理房屋拆除手续向房屋拆除主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

        2.选择拆房施工队伍,签订拆除房屋协议。

        3.监督房屋拆除工作全过程,严防发生人身安全等事故。

        4.配合房屋拆迁主管理部门进行验收,领取《房屋拆迁验收合格证》。

    四、场地四通一平

        1.办理征地范围内需拆除的电、水、气、通讯、电视、网络、绿化等报批手续及拆除工作的实施。

        2.施工场地的平整。

        3.办理施工用电、用水、通讯、道路等报批手续及实施。

    五、有关批文、证件及时交办公室档案管理员。

八、方案论证(初步设计会审)程序

    一、方案(初步设计)自审:

 

        委托完成环境评估。

在使用功能、平面布置、建设标准上,征求使用单位的意见与要求,在结构、投资、工艺、规范许可的情况下,予以满足,并作记录备查。

方案的决策应建立在优化和最佳的基础上,在征求校领导意见后,提出方案修改意见,提交设计部门。

    二、方案(初步设计)会审:

        会审工作由行政主管部门(省教育厅、省计委综合处)主持,并确定规划、消防、环保、卫生、绿化等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参加方案(初步设计)会审。

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由省教育厅审核,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审批,下达初步设计批复。

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经省教育厅批准(备案)后即可组织实施。

九、基建项目招投标制度

    一、基建项目招投标工作按浙工大发(2002)9号《浙江工业大学建设工程招投标暂行管理办法》执行。

    二、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承包合同)中需先行明确的问题:

        1.关于设备的采购保管费、配合费及其计费基数、有关工作内容(如:

空调、锅炉、电梯、水泵等)。

        2.关于甲方分包工程的配合费及其计算基数、配合内容问题(如:

铝合金门窗、幕墙工程、二次装修工程、钢网架工程、配电工程、综合布线工程、音响工程、消防报警工程、监控工程、实验台设备、防盗门等)。

        3.关于甲供材料的人工补贴问题(如:

地砖、瓷砖、外墙砖、外墙涂料等)。

        4.关于变更及增加工程量的费率问题。

        5.关于室外工程的施工单位确定及费率问题。

        6.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及年限问题。

    7.其他约定事项。

十、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工作程序

    一、甲供材料、设备的采购由工程管理科负责。

根据年度基建计划和项目设计要求,确定甲供材料、设备采购计划,经征得学校领导的同意方能实施。

    二、做好甲供材料、设备的可行性分析、论证、考察,对专业性较强的设备,必要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把关。

    三、大型材料设备(50万元以上)必须实行招标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选择三家以上投标单位竞标。

特殊材料、设备购置等有关事项须提交校基建招标领导小组审议决定。

    四、材料、设备的招标以及开标、评标、决标的操作程序,按浙工大发(2002)9号《浙江工业大学基建工程招投标暂行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办理。

    五、材料、设备合同的签订与管理,按本处《合同签订程序》办理。

    六、材料、设备款的预付必须由处长签字,方能送计划财务处付款。

十一、合同签订程序

    一、由主办科室(人员)拟订合同初稿。

        1.工程造价合同(包括工程补充合同)由施工单位拟初稿,工程科与办公室核稿、修改;

        2.征地拆迁安置合同由综合管理科草拟;

        3.工程监理、地质勘察合同与甲供材料设备合同由工程科草拟;

        4.环境评估、工程设计、技术咨询合同由丁志浩草拟;

        5.校园景观、绿化设计及施工承包合同由蒋英仙草拟;

    二、由其他相关科室人员对合同主要条款进行审议会签,各科室应对职责范围内事项提出明确意见与完善。

    三、缴处领导签阅。

    四、送学校审计处审核。

    五、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凭“经济合同审核表”与“盖章联系单”到校办盖校印;其他合同凭处长签字,盖“校园建设处”印。

    六、合同基本要求:

        1.合同的内容要完整、严密与合法,须包括:

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期限、违约责任及保修。

设备合同须注明设备的交验、安装、调试等内容。

按照浙工大发(2002)15号《基本建设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2.合同一般应持一正三副,领导、经办人、财务、档案各持一份。

合同具有严肃性、严密性、强制性,是合同双方的法律依据。

合同的管理与履行应贯彻于工程的全过程。

十二、施工图会审程序

    一、会审准备工作:

        1.施工图完成后,按杭政办发(2000)140号通知要求,做好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

        2.施工图应作检查,施工图如果修改及时送资料室或通知资料管理员,以防止竣工图不完整及设计院出废图。

        3.工程招标结束后及时将施工图纸送达施工单位和监理公司。

        4.工程管理科组织图审预备会,认真熟悉施工图,熟悉施工规范。

围绕工程质量目标,造价控制、针对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等设计存在的不足之处与设计的不到位情况与监理单位沟通,对主要事项设计质量的问题和技术措施协调一致。

    二、施工图会审:

        1.根据预定的时间,工程管理科牵头组织施工图会审。

会审工作由分管处长主持,分土建、水暖、电气三个专业组,分别由建设方工程管理人员以及设计、监理、施工技术人员一起对施工图逐张逐条研究,记录。

        2.图纸会审中要做好有关消防、环保、卫生、人防、规划等政府行业管理部门批复单的落实。

各专业组会审完成后集中,对牵涉到专业交叉矛盾等问题再作协调或补充,以利完善。

        3.施工图会审纪要由施工单位整理,监理单位审核,工程管理科会签。

十三、工程联系单签证制度

    一、设计联系单:

        设计院→工程管理科→分管处长→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设计联系单主要指设计变更、技术修改等内容。

设计联系单需经甲方审阅后再下发施工方、监理方。

    二、工程联系单:

        1.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管理科→分管处长→审计处→施工单位

        2.工程管理科→分管处长→审计处→工程管理科→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工程联系单主要指:

无价材料、土方、零星点工签证等内容。

工程联系单的签发要慎重把握,对重大事项须请示领导。

        联系单的签发和管理要做到规范化:

甲方联系单应统一基本格式并编号,做好工种会签,需回复的按合同规定时间及时回复;施工方联系单应及时提交甲方、监理方,未按时提交的不再认可,施工方联系单应7工种进行编号,甲方、监理方各留档一份;联系单的签发经办人要签名并注明日期。

十四、设计变更签证程序

    一、初步设计、扩初设计阶段的变更,经分管处长同意确定。

    二、工程施工阶段时,一般的变更由工程管理科直接签发,分管处长认可,由当事人签字,标注日期。

大的变更,需经分管处长、设计院一起讨论确定或经处务会议讨论决定。

十五、工程用款与付款规定

    一、设计费、监理费、工程款、设备款等价款支付按浙工大发(2002)15号《关于印发基本建设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合同签订的有关条款办理。

    二、工程进度款的拨付按进度比例结算,由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量核实、签证,经工程负责人复核、签证,报处长确认后支付。

    三、根据工程审计报告审定结果,办理工程款结算。

在支付工程尾款前,务必经综合科、办公室及档案员签字把关,待完成墙改、散装水泥押金退还、工程资料归档、校内水电费、电话费支付等事项后,才能结清工程尾款(除保修金)。

    四、工程款保修金的扣留,依据工程质量保修内容与规定,扣留相应保修金。

保修期内工程质量须经工程科核实,如没有问题到期按规定退还保修金。

    五、为配合学校计财处合理调度资金,保证基建项目顺利完成,各科室务必于每月24日前把下月的用款计划报处办公室,汇总后报校计财处。

    六、根据省教育厅计财处的要求,做好“省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月报表”的工作,每月底各科室将当月完成投资(前期工程发生的费用与在建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报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省教育厅。

十六、竣工验收制度

    一、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条款,符合工程竣工验收条件的,由工程管理科组织,会同处领导以及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初步验收,检查各项工作是否达到验收要求,对各项文件、资料认真审查。

通过初步验收,对不足之处进行整改,然后由工程管理科负责向市质监站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确定验收时间,并负责通知设计院与施工单位。

    二、由办公室负责发送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包括:

省教育厅、省计委以及相关的政府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竣工会审会议室的安排与会议签到等工作。

    三、由分管处长主持工程验收会议,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意见,由工程管理科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四、根据浙工大发(2002)15号文件第十条要求:

1.建设项目竣工后,工程管理科负责向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办理基建所购设备与房屋建筑物一并做固定资产;工程决算资料报送审计处审计。

2.审计结束后,办公室负责向公共事务管理处办理建设项目决算报告。

    五、有关杭州市规划局、消防支队、环保局、卫生局、绿化办等有关部门的专业验收工作,由综合管理科负责,工程管理科配合完成。

    六、竣工验收结束后,由工程管理科负责完成竣工验收会议纪要,并要求向监理公司索取监理规则与监理竣工报告等资料,向施工单位作竣工验收纪要,以及提交竣工技术资料二套,竣工图至少5套(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而定)。

    七、工程交付使用后,工程管理科负责工程保修期内的质量跟踪,解决保修期内房屋使用单位提出的属于保修范围的维修工作。

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按合同约定年限和比例退还。

十七、竣工决算审计与结算程序

    一、工程竣工后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督促施工单位及早编制好竣工决算,送交工程管理科预审。

    二、经工程管理科预审后的竣工决算,交办公室档案管理人汇集,统一送交学校审计处审计,工程管理人员做好审计的配合工作。

    三、审计结束后,负责把“审核报告书”送交处领导、处办公室和学校计财处,分别用于提供结算资料给公共事务管理处办理房产证、基建存档、财务处办理工程结算。

    四、工程余款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完毕。

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再予退还。

十八、基建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基建技术档案按工程项目立卷,从立项到竣工验收要跨越几个年头,具有周期长、范围广、头绪多、文件资料交叉使用的特点。

除了档案管理人员的努力外,必须建立在全体人员平时的精心积累、保管、借用和施工单位的配合等各个环节,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技术档案的收集范围:

从工程项目的计划到工程竣工结算,所有涉及的文件、资料均属此列。

    二、为保证资料的完整性,拿到第一手资料的人员,立即把原件送交资料室保管,复印件备用,以防不测。

如工作中非要用原件,须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的去向,存档时给城建档案馆有一交代。

    三、拿到第一手资料的人员,要注意资料的完整性,如:

文件的附件、批复,施工图、初步设计的出图章及负责人的印章。

    四、向资料室移交档案资料时须列清单,交接双方签字;借用资料时,必须办理登记手续,注意保管、及时归还。

档案如需外借需经处领导同意并约定归还日期,原件不外借。

    五、工程管理科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提交竣工资料与竣工图,负责竣工决算审计后,取回审计资料,交资料室存档。

    六、基建档案管理员负责施工图的收发与增晒,竣工图、竣工资料的收集、把关与整理,根据各科室交齐的资料,分类,编写目录,负责向城建档案馆、学校档案馆移交竣工技术档案各一套,选竣工图等常用资料一套,留本处档案室备查。

校园建设处

200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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