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收复习重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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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收复习重点
第一章税收概述
1、“初税亩”是我国税收成熟的标志
2、税收的特征:
强制性(基本保障)、无偿性(核心)和固定性(约束)
3、税收的职能:
财政职能(第一个,最基本)、经济职能、监督管理职能
第二章税制要素与税制结构
1、纳税人(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客体)、税率是税法的三个最基本要素。
2、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
比例税率;定额税率;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
3、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的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数额起点;免征额是指税法规定的在征税对象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
4、按照税负是否转嫁:
直接税(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和间接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
按照管理权限的不同:
中央税(消费税、关税、车辆购置税等)、地方税(房产税、车船税等)和中央地方共享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
5、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的税种:
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营业税、所得税、城建税等
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的税种:
营业税、城建税、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农业税等
海关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税种:
关税、进口产品增值税、消费税、直接对台贸易调节税
第三章增值税
1、混合销售行为:
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的行为。
特点:
销售货物与提供营业税劳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和内在联系。
(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例题•多选题】依据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下列混合销售行为中,应征收增值税的有(AD)。
A.家具厂销售板式家具的同时负责安装的业务
B.餐厅提供餐饮服务并对就餐者销售酒水饮料
C.电信部门为客户提供电信服务同时销售电话机
D.批发企业销售货物并实行送货上门
2、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指增值税的纳税人在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还兼营非应税劳务(即营业税应税劳务)。
3、当期进项税额的计算:
(一)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收购农产品的买价,包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
(4)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包括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扣除的货运发票种类,不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国际货物运输发票和货运定额发票。
)
【例题·单选题】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购一批免税农产品用于生产,在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价款元,支付运输公司运送该批货物回厂的运费2000元,并取得合规发票,该企业此项业务可计算抵扣的进项税(B)元。
A.13000B.13140
C.17000D.17340
【解析】该批业务可计算抵扣进项税=×13%+2000×7%=13140(元)
(二)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5)上述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6)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或非正常损失的,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
【例题•单选题】下列支付的运费中,不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是(C)。
A.轿车厂销售自产轿车支付的运输费用
B.纺织厂外购一批材料支付的运输费用
C.机械厂外购销售部门使用的小轿车支付的运输费用
D.食品厂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业产品支付的运输费用
(三)进项税额不足抵扣与进项税额转出
留抵税额:
增值税实行当期购进扣税法,可能导致当期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增值税税额大于当期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收到的增值税税额,即当期进项税额大于当期销项税额,就会出现进项税额不足抵扣。
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的部分可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进项税额转出:
一般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发生税法所规定的不准抵扣进项税额的事项(免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除外),应当将该项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项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4、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例题·单选题】某家用电器修理厂为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2011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为120万元,2012年2月1日接到税务机关送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知纳税人在收到《通知书》后10日内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但纳税人一直未报送。
2012年3月,该厂提供修理劳务并收取修理费价税合计23.4万元;购进的料件、电力等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款合计2万元。
该修理厂3月应缴纳增值税(D)万元。
A.0.68B.1.32C.1.40D.3.40
【解析】应纳增值税=23.4÷(1+17%)×17%=3.40(万元)
【例题·单选题】某农机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2年3月该企业向各地农机销售公司销售农机产品,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500万元;向各地农机修配站销售农机零配件,取得含税收入90万元;购进钢材等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额59.5万元,取得的货物运输业发票上注明运费3万元,取得的发票均已在当月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或比对。
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C)万元。
A.15.64B.18.28C.18.37D.38.37
【解析】农机整机使用13%税率;农机零件使用17%的税率。
运输发票经认证可计算抵扣运输费用7%的进项税。
当期销项税额=500×13%+90÷(1+17%)×17%=78.08(万元)
当期进项税额=59.5+3×7%=59.71(万元)
当期应纳增值税=78.08-59.71=18.37(万元)
5、出口货物退(免)税计算:
第一种方法是“免、抵、退”方法,主要适用于自营和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第二种方法是“先征后退”方法,目前主要适用于收购货物出口的外(工)贸企业。
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
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在计算免抵退税时,考虑退税率低于征税率,需要计算不予免抵退税的金额,从进项税中剔除出去,转入出口产品的销售成本中,因此,免抵退税计算实际上涉及免、剔、抵、退四个步骤。
▪免——即出口货物不计销项税。
▪剔——就是作进项税额转出的过程,把这部分需要剔除的增值税转入外销的成本。
▪抵——用出口应退税额抵减内销应纳税额,让企业用内销少缴税的方式得到出口退税的实惠。
“抵”之后企业应纳税额可能出现的结局——结果为正数或结果为负数。
▪退——在企业计算出当期应纳税额<0时,才会涉及出口退税。
★【案例·计算题1】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
2011年4月的有关经营业务为:
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万元通过认证。
上月末留抵税款3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
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款。
计算:
1、当期不得免抵扣税额=(200-0)*(17%-13%)=8万元
2、当期应纳税额=17-(34-8)-3=-12万元
3、“免抵退”限额=(200-0)*13%=26万元
4、对比应纳税额和限额的大小,采取“谁小就退谁”的原则,因此当期应退税额=12万元
5、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26-12=14万元
会计处理:
借:
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1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14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26
第四章消费税
1、
(一)烟:
(1).卷烟;
(2).雪茄烟;(3).烟丝
除卷烟生产(出厂)、进口、委托加工环节的复合计税外,雪茄烟和烟丝采用比例税率。
卷烟批发环节纳税的三个要点:
(1)税率5%;
(2)环节内不征收——批发商之间销售卷烟不缴纳消费税;(3)不能抵扣以前环节消费税。
卷烟分为甲类和乙类(调拨价70元/条为界)0.6元/每标准条(200支),150元/每标准箱(5万支)
(二)酒及酒精:
1.粮食白酒;2.薯类白酒;3.黄酒;4.啤酒;5.其他酒;6.酒精
白酒采用复合计税方法。
啤酒分为甲类和乙类(出厂价3000元/吨为界),分别适用250元/吨和220元/吨的税率。
【提示】
(1)菠萝啤酒、果汁啤酒等果啤属于啤酒税目;
(2)饮食业、娱乐业自制啤酒缴纳消费税(按照甲类啤酒税率计税)和营业税;(3)调味料酒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同时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是(AB)。
A.批发环节销售的卷烟B.零售环节销售的金基合金首饰
C.生产环节销售的普通护肤护发品D.娱乐业自制啤酒销售
【例题·计算题】某啤酒厂既生产甲类啤酒又生产乙类啤酒,中秋节促销期间,直接销售甲类啤酒200吨取得收入80万元,直接销售乙类啤酒300吨,取得收入75万元,销售甲类啤酒和乙类啤酒礼品盒取得收入12万元(内含甲类啤酒和乙类啤酒各18吨),上述收入均不含增值税。
该企业应纳的消费税为多少?
(甲类啤酒250元/吨,乙类啤酒220元/吨)
【答案及解析】纳税人将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组合产制品中适用最高税率的消费品税率征税。
应纳消费税=(200+18×2)×250+300×220=5.9+6.6=12.5(万元)
2、
(1)、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的税率或征收率)(增值税税率为17%;增值税征收率为3%)
从价计算消费税的销售额与计算增值税销项税的销售额是同一个数字。
(2)、销售额的其他规定:
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数量或者销售额计算征收消费税。
【例题·单选题】某高尔夫球具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设一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2011年8月该厂将生产的一批成本价70万元的高尔夫球具移送门市部,门市部将其中80%零售,取得含税销售额77.22万元。
高尔夫球具的消费税税率为10%,成本利润率10%,该项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额为(C)。
A.5.13万元B.6万元C.6.60万元D.7.72万元
【解析】计税时要按非独立核算门市的销售额计算消费税额。
该项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77.22÷(1+17%)×10%=6.60(万元)
(3)、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例题·计算题】某化妆品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A牌化妆品平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下同)20000元/箱;最高销售价格22000元/箱,当月将1箱A牌化妆品用于换取一批生产材料,计算应纳的消费税和增值税是多少?
【答案】该业务应纳消费税=22000×30%=6600该业务增值税销项税=20000×17%=3400
(4)、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征消费税的计算方法:
只有卷烟、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采用复合计税的方法。
应纳税额等于应税销售数量乘以定额税率再加上销售额乘以比例税率。
(这里的销售额是不含增值税的)
【例题·单选题】2012年3月,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粮食白酒100吨全部用于销售,当月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80万元,同时收取品牌使用费15万元,当期收取包装物押金5万元,到期没收包装物押金3万元。
该厂当月应纳消费税(D)万元。
A.106B.106.85C.109.08D.109.42
【解析】该厂当月应纳消费税=[480+(15+5)/(1+17%)]×20%+100×0.1=109.42(万元)
3、纳税环节:
生产环节(出厂);委托加工环节(提货,代扣代缴税款);进口环节(海关征收);零售环节(金、银、钻);批发环节(卷烟加征一道从价计征的消费税)
第五章关税
1、关税以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为征税对象
2、滑准税是关税税率随进口商品价格由高到低而由低到高设置的一种计税方法。
属从价税。
3、法定减免是指根据海关法、关税条例和进出口税则规定的减免。
4、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中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的计算:
【例题·单选题】某企业海运进口一批货物,海关审定货价折合人民币5000万元,运费折合人民币20万元,保险费无法查明,该批货物进口关税税率为5%,则应纳关税(C)万元。
A.250B.251C.251.75D.260
【解析】按照海关有关法规规定,进口货物保险费无法确定或未实际发生,按“货价加运费”两者总额的3‰计算保险费。
完税价格=(5000+20)×(1+3‰)=5035.06(万元);关税=5035.06×5%=251.75(万元)
5、应纳进口关税税额的计算公式
(1).从价税的计算公式:
应纳关税税额=完税价格×税率
(2).从量税的计算公式:
应纳关税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
(3).复合税的计算公式:
应纳关税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完税价格×税率
(4).滑准税的计算公式:
应税关税税额=完税价格×滑准税税率
【例题·计算题】上海某进出口公司从美国进口货物一批,货物以离岸价格成交,成交价折合人民币为1410万元(包括单独计价并经海关审查属实的向境外采购代理人支付的买方佣金10万元,但不包括使用该货物而向境外支付的软件费50万元、向卖方支付的佣金15万元),另支付货物运抵我国上海港的运费、保险费等35万元。
假设该货物适用关税税率为20%、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
要求:
请分别计算该公司应纳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
【答案及解析】首先判断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为离岸价+软件费+卖方佣金-买方佣金+运保费,这是此题的核心问题。
关税完税价格=1410+50+15-10+35=1500(万元)
进口环节关税=1500×20%=300(万元)
消费税计算注意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进口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1500+300)/(1-10%)=2000(万元)
进口环节海关代征消费税=2000×10%=200(万元)
进口环节海关代征增值税=2000×17%=340(万元)
第六章营业税
1、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是在我国境内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所有权的应税行为。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1)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2)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2、税目
1.提供应税劳务:
(1)交通运输业(3%)——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等凡与运营业务有关的各项劳务活动,均属此税目的征税范围。
(2)建筑业(3%)——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
(3)金融保险业(5%)——包括金融、保险。
(4)邮电通信业(3%)——注意邮政业务中报刊发行、集邮物品销售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区别。
注意电信业务里电信物品销售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划分。
(5)文化体育业(3%)——包括文化业和体育业。
出租场地举办文体活动属于“服务业——租赁业”范围。
(6)娱乐业(5~20%)——娱乐场所为顾客进行娱乐活动提供的饮食服务及其他各种服务,均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注意与文化体育业的区分)(7)服务业(5%)——包括:
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其他服务业。
【注意】自2012年1月1日起,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应当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2、转让无形资产(5%)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3、销售不动产(5%)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的所有权的行为。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业务所取得的收入中,应按“服务业”征收营业税的有(BC)。
A.搬家公司从事的搬家业务
B.航空公司从事的干租业务
C.远洋运输公司从事的光租业务
D.远洋运输公司从事的程租业务
第七章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1、城市维护建设税采用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1)纳税人所在地为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
【例题·单选题】甲生产企业地处市区,2012年5月缴纳增值税28万元,当月委托位于县城的乙企业加工应税消费品,乙企业代收消费税15万元。
甲企业应缴纳(含被代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C)万元。
A.1.96B.0.75C.2.71D.1.31
【解析】28×7%+15×5%=2.71(万元)
2、城建税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
【例题·单选题】位于市区的某企业2011年3月份共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562万元,其中关税102万元、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260万元。
该企业3月份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A)。
A.14万元B.18.2万元C.32.2万元D.39.34万元
【解析】该企业应缴纳的城建税=(562-102-260)×7%=14(万元)
3、减免税
城建税原则上不单独减免,但因城建税具有附加税性质,当主税发生减免时,城建税也相应发生减免。
城建税的税收减免有以下几种情况:
(1).城建税按减免后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计征,即随“三税”的减免而减免。
(2).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3).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不征收城建税。
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
(即“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4).经国务院批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第八章资源税
1、资源税的征税范围:
(1)原油(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2)天然气(专门开采的天然气和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3)煤炭(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5)黑色金属矿原矿(铁矿石、锰矿石、铬矿石);(6)有色金属矿原矿;(7)盐(固体盐、液体盐)
第九章城镇土地使用税
1、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第十章房产税
1、从租计征的,以房屋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十二章印花税
1、印花税的税率有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
最高税率是最低税率的20倍。
第十三章契税
1、契税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
第十四章土地增值税
1、计税依据的确定
(一)收入额的确定: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人,是指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在内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利益,不允许从中减除任何成本费用。
(二)扣除项目及其金额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适用新建房转让和存量房地产转让)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之和。
(2).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适用新建房转让)
房地产开发成本指纳税人开发房地产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
这些成本允许按交际发生数扣除。
(3).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适用新建房转让)
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适用新建房转让和存量房地产转让)
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也可视同税金扣除。
(5).财务部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适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新建房转让)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加计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20%
(6).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适用存量房地产转让)
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折扣率后的价格。
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
2、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
▪第一步,计算收入总额
▪第二步,计算扣除项目金额
▪第三步,用收入总额减除扣除项目金额计算增值额
▪土地增值额=转让房地产收入—规定扣除项目金额
▪第四步,计算增值额与扣除项目之间的比例,以确定适用税率的档次和速算扣除系数
▪第五步,套用公式计算税额。
公式为:
▪应纳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例题·计算题】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某单位于2011年3月正式签署新写字楼转让合同,取得转让收入15000万元,公司即按税法规定缴纳了有关税金(营业税税率5%,城建税税率为营业税税额的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营业税税额的3%,印花税税率为0.5‰)。
已知该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为3000万元;投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为40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为1200万元(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也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
另知该公司所在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扣除比例为10%。
请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