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普新区建设质量强区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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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普新区建设质量强区实施意见
金普新区建设质量强区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国发〔2015〕28号),积极响应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决策,全力落实质量强国战略,科学规划我区质量发展格局,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新区质量竞争力,新区管委会决定,自2016年至2020年,在全区开展“质量强区”活动,为保障活动的有效开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方针和发展目标
(一)工作方针
树立质量意识,端正质量态度。
努力增强全社会的诚信意识、规则意识和自律意识,建设质量诚信体系,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营造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使新区成为诚信社会和品质立区的典范。
培育质量文化,营造质量氛围。
在质量实践活动中逐步形成由物质基础、技术知识、管理思想、行为模式、法律制度与道德规范等因素共同组成的文化体系,从而提升全社会对质量目标、质量观念、质量规范、质量水平的关注度、参与度、认可度、信任度和认同感。
保障质量安全,享受质量生活。
落实质量安全责任,严格质量安全监管,防范质量安全风险,完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高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质量发展的首要目标,努力满足新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使新区成为高品质生活的宜居地。
提升质量水平,追求质量效益。
以“提质增效”为主线,广泛开展质量强企、质量强街活动,充分发挥企业在质量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大力提高各行各业质量管理水平,增强我区产品、企业、产业质量竞争力。
增强技术创新成果转化能力,大力推动管理创新,标准创新,提高劳动者素质,优化资源配置,增强创造能力,努力培育高附加值的创新型企业和产业,推动新区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17年,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条件基本形成;到2020年,“质量强区”战略取得明显成效,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质量管理水平位居全国前列,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社会。
形成一批拥有国际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打造一批在国内外享有良好声誉和较高知名度、能代表国家级新区形象、质量水平一流的现代企业和产业集群;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的技术标准水平处于全国先进行列,质量竞争力指数(QCI)和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显著提升,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1.产品质量:
到2020年,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质量创新能力和品牌竞争力明显提高,品种、质量、效益显著改善,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
农产品和食品实现优质、生态、安全,汽车制造、石油化工、电子产品、重大装备等先进制造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品质量水平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出口产品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进出口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明显提高。
发展的具体目标:
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重点食品的抽检合格率达到96%以上,本地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工业产品质量水平普遍提升。
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90以上,位居全国同等地区上游水平。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3%以上。
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自主民族品牌,品牌效应和质量效益作用明显。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能力显著提升。
主要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培育一批质量素质高、品牌影响力大、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和一批创新活力旺盛的中小企业、微型企业,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健康、新材料与高端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成为先导性、支柱性产业。
2.工程质量:
到2020年,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国家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
发展的具体目标:
建筑、交通运输等建设工程的耐久性、安全性普遍增强,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竣工工程质量安全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规范要求,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尤其是住宅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率逐年下降。
3.服务质量:
到2020年,推动服务业全面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质量水平显著提升,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服务业品牌价值和效益大幅提升,推动服务业实现大发展。
发展的具体目标:
现代服务业质量水平全面提升。
在金融、物流、高新技术、商务服务、交通运输和信息服务等重点生产性服务领域,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实施服务质量国家标准。
重点提升外包服务、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售后服务、信用评价、品牌价值评价、认证认可等专业服务质量,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培育形成一批品牌影响力大、质量竞争力强的大型服务企业(集团)。
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传统服务业质量水平显著改善。
餐饮、旅游、批发、零售、住宿、居民服务、家庭服务、文化体育产业等服务领域质量标准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
培育形成一批服务品牌和精品服务项目,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
积极推进高端品牌、高端业态、高端服务建设,建设国际商贸中心。
积极引导旅行社进一步增强品牌意识,做大做强旅游业品牌。
传统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
4.环境质量:
新区生态安全水平显著提升,居住环境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基本建成现代生态宜居新区。
细颗粒物(PM2.5)和灰霾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企业质量主体作用
1.严格企业质量主体责任。
推动企业建立质量安全控制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对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质量主管人员对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
严格实施企业岗位质量规范与质量考核制度,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
督促企业要严格执行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制度,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切实履行质量担保责任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
引导企业建立质量责任制,构建全环节责任追溯链条。
对企业负责人进行质量法律法规宣贯,提高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的能力。
(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经济发展局、商务局、城乡建设局、农业局、工商联配合)
2.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指导企业健全标准体系、计量检测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严格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规范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经营,严格关键环节质量控制,严格落实售后服务责任。
大力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组织企业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比对、质量管理小组等活动。
积极应用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再制造、零排放和产业链接技术,大力发展低碳、清洁、环保生产模式。
(经济发展局、商务局、市环境保护局、城乡建设局、农业局、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联负责)
3.推动企业质量技术创新。
引导企业把技术创新作为提高质量的抓手,切实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注重创新成果的标准化和专利化。
发挥优势企业、重点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创新要素集聚的优势,建立一批重点突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质量技术创新基地。
推动实施重大质量改进和技术改造项目,培育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服务为核心的质量新优势。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工程中心、产业化基地,培育集研发、设计、制造和系统集成于一体的创新型企业。
鼓励企业开展群众性质量技术创新活动和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升产品档次和服务水平。
(经济发展局、商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4.发挥优势企业骨干作用。
努力推动在区央企、重点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成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订和实施主体,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以优势企业为纽带,将质量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方法向产业链两端延伸推广,形成整条供应链共同保证质量的新格局。
发挥优势企业对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的带动作用,鼓励制定联盟标准,带动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和管理创新,提升产业质量竞争力。
(经济发展局、商务局、城乡建设局、农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联负责)
5.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督促企业恪守道德规范,主动履行公共责任和公民义务,确保清洁生产,加强环境保护,综合利用资源,减少能源消耗,确保安全生产和维护公共权益。
鼓励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支持公益事业,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
(经济发展局、环境保护局、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商联负责)
(二)加强质量监督管理
1.加快质量法治建设。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完善质量法制监督机制,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加强质量法制宣传教育,普及质量法律知识,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商务局、环境保护局、城乡建设局、农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2.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对食品、药品、妇女儿童老人用品及农资、建材、重要消费品等重点产品的监管,完善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重大工程设备监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和登记管理等制度。
开展重点领域、重点产品专项整治,防止区域性、行业性质量问题的发生。
强化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等重点区域以及生产、流通、进出口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建立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积极推行分类分级监管,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
(经济发展局、城乡建设局、农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3.强化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格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加强重点环节监管,把好食品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服务和食品进出口等关口,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覆盖。
继续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用品牌化带动标准化,以标准化促进品牌化。
加大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产品一体化认证力度,建立健全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
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农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4.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贯彻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严格工程建设准入审核,加强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管,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各主体的质量责任。
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提高住宅工程整体质量水平。
落实工程质量安全制度,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和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强化项目质量管理,大力推进建设工法开发,提高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工程科技含量。
加强施工过程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
加强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和重点工程建筑材料质量的监督检查。
大力推进建筑业技术进步,鼓励和支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开发应用,提高建筑业质量效益。
(城乡建设局牵头,交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5.建立消费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
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加大对敏感食品、高风险食品的监测力度,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
强化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分析评估,对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质量风险及时预警,对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处置措施。
完善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机制,制定质量安全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风险信息资源共享,提升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做到对质量安全风险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
(农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
6.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继续完善面向社会的企业质量信用评价体系,搭建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加大评价结果的应用力度,实施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监管。
进一步推进建立以质量准入、诚信经营为重点的质量监管机制。
建立质量失信企业“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开。
通过网络、电视、报纸曝光等手段,加大对质量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
完善社会监督约束机制,加强企业质量信用社会监督。
(经济发展局、商务局、环境保护局、城乡建设局、农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7.完善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机制。
充分发挥12345、12315、12316、12365等申诉、举报热线的作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质量投诉举报平台,确保各类质量投诉举报系统渠道通畅、功能齐全、反应迅速、处置高效。
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改善消费环境,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
(经济发展局、商务局、环境保护局、城乡建设局、交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公安分局、金州公安分局负责)
8.依法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
深入开展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执法打假,坚决查处制假售假大案要案,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建立健全打击制假售假长效机制,营造公平、开放、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建立部门间案件通报协查、信息反馈、案件移交和处理申述举报等联动机制,形成合力。
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加大刑事司法打击力度。
(城乡建设局、农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公安分局、金州公安分局负责)
(三)创新质量发展机制
1.完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
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
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
强化质量工作基层、基础建设,提升质量监管部门的履职能力。
[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功能区(园区)、各街道负责]
2.建立质量评价考核机制。
协调组织部门把质量工作纳入新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依据。
严格质量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加大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严肃查处质量安全事故涉及的渎职腐败行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协调)
3.严格质量准入退出机制。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格生产许可管理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对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浪费资源及危及安全的产品,严格市场准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对不能满足准入条件、不能保证质量安全和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依法强制退出。
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坚决依法取缔。
对因责任过错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建设相关责任单位,依法严肃处理。
(环境保护局、城乡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4.健全质量发展激励机制。
充分发挥新区质量奖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引领更多企业采用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树立一批卓越经营的质量管理标杆,促进我区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
各园区街道要完善和落实对品牌创建、标准研制、技术创新等的质量激励政策。
弘扬“工匠精神”,鼓励企业积极开展争创质量管理先进班组和质量标兵活动。
[经济发展局、商务局、财政金融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功能区(园区)、各街道负责]
5.创新品牌培育激励机制。
坚持实施品牌战略和商标战略,鼓励企业名牌产品向系列化、整体化发展,实现从单一名牌到系列名牌、从名牌产品到名牌企业、从名牌企业到名牌企业集群的升级。
以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制订实施品牌发展规划,培育发展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和品牌企业。
完善品牌创建激励政策措施,继续引导企业主动争创名牌。
以优势产业为重点,以品牌价值评价为抓手,提升新区品牌的国际化水平。
鼓励有条件的产业聚集区(工业园区)积极创建“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
[经济发展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功能区(园区)、各街道负责]
(四)夯实质量发展基础
1.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
提升传统优势产业标准化水平,加强汽车、电子信息、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等支柱产业及电子商务等新兴领域技术标准制修订。
抢占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制高点,建立行业标准和重要产品技术标准体系,推动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
围绕金融服务、现代物流、高技术服务、商务服务、电商服务、交通运输和信息服务等重点生产性服务领域,以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旅游、家庭服务、文化体育产业等生活性服务业,开展服务业标准的研制和实施,推动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
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增强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能力。
[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经济发展局、商务局、城乡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局、安全生产监管局、各功能区(园区)、各街道配合]
2.强化计量技术支撑作用。
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以及节能减排、贸易公平、改善民生等计量新需求,建立科学合理、先进适用的计量量传体系和计量检测服务体系。
完善计量法规体系,夯实计量技术基础。
加快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步伐,加强计量科研,保证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能满足量值传递、溯源需求。
推进能源计量工作,定期开展对重点耗能企业的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监测和管理制度,为节能减排提供准确数据。
大力实施“计量惠民”工程,着力抓好集贸市场、加油机、民用“三表”和定量包装商品的专项监管,大力推进计量诚信体系建设。
(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经济发展局配合)
3.推动完善认证认可体系。
进一步培育和规范认证、检测市场,加强对认证机构、认证咨询机构和认证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强化对向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实验室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遏制认证违规违法行为。
加大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及管理工作力度,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认定保护。
推广低碳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认证。
加强与认证机构的沟通互动,充分发挥其技术优势,为有认证需求的企业做好服务,使企业切实通过实施认证得到提升,增强认证的有效性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经济发展局、商务局、城乡建设局、农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配合)
4.充分发挥检验检测与认证公共服务平台作用。
加大检验检测机构的培育力度,借助大连市检测科技园已有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优势,充分发挥其国家质检中心核心作用。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授权资质等措施促进各类检验检测机构健康、快速发展。
根据产业发展实际探索建立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
(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经济发展局、商务局、财政金融局配合)
5.加强宏观质量统计分析。
建立健全以产品质量合格率、出口商品质量合格率、顾客满意度指数等为主要内容的质量指标体系,并将质量统计指标纳入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
加大对新区质量状况和存在问题的研究力度,组织开展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的质量状况分析和研究工作,为政府制定质量宏观管理政策提供依据。
开展服务业质量满意度调查,定期公布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顾客满意度指数。
(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经济发展局、商务局、城乡建设局配合)
6.培育先进质量文化。
牢固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的理念,实施以质取胜的经营战略。
通过广泛的社会宣传和新闻宣传,将“崇尚质量、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转化为社会、广大企业及企业员工的行为准则,自觉抵制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通过质量法制和质量知识普及教育,提升公众质量意识,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两委办、宣传部、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7.强化社会中介服务作用。
加强质量管理、检验检测、计量校准、合格评定、信用评价等社会中介组织建设,推动质量服务的市场化进程。
加强对质量服务市场的监管与指导,推进质量服务机构规模化、网络化和品牌化建设,培育质量服务品牌。
积极引导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在质量政策、技术创新、品牌培育、标准化、科学管理等方面为企业和社会提供优质咨询服务,及时反映企业及消费者的质量需求,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
建立中介服务机构行业自律机制,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服务行为。
(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联负责)
8.加速推进品牌战略进程。
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自主品牌和区域品牌,保护具有文化历史传承意义的本土品牌,增强新区产品市场竞争力,实现新区产品向新区品牌转变。
[经济发展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联、各功能区(园区)负责]
(五)实施质量提升工程
1.质量竞争力提升工程。
与先进地区进行比较分析,找准质量竞争力的短板,对症下药。
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多措并举提升产品质量合格率、先进标准增长率、计量保证体系通过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率和企业名牌产品数率。
提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技能提升力度,提高新产品产值率,提高每百万人口年发明专利授权量,扩大产品海外市场份额,不断增强产业发展能力。
(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2.质量素质提升工程。
加强质量教育培训,在辖区高等院校、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开展质量专题教育和实践活动,普及质量知识,提升质量素养。
加强对企业经营者、中层管理人员、一线员工质量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企业全员质量意识和质量技能。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关键质量岗位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制度。
(社会事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3.服务质量满意度提升工程。
在商贸、餐饮、交通、物流、旅游、金融、邮政、通讯、卫生等重点领域,建立顾客满意度评价制度,推进服务业满意度评价试点。
引导企业树立以用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和以顾客满意为标准的质量理念,围绕质量改进的关键要素持续改进,促进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鼓励服务企业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创建星级服务班组,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逐步实现服务质量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
完善服务企业与顾客的沟通机制,鼓励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拓展顾客投诉渠道,快速处理质量投诉。
(经济发展局牵头,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4.质量对比提升工程。
制定质量对比提升工作制度,建立科学评价方法,完善质量对比分析数据库,为制定发展战略、明确发展目标提供质量改进的参考和依据。
在重点行业和支柱产业,鼓励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以行业龙头企业为标杆,积极开展过程质量控制和管理绩效对比。
制定质量改进和赶超措施,优化生产工艺、更新生产设备、创新管理模式。
完善对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信息咨询、技术支持等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体系,实现质量提升和赶超。
(经济发展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六)落实质量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新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制定质量发展规划和年度行动计划。
各成员单位要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把质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大力推进质量强区建设。
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形成质量工作合力。
充分发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作用,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自觉做到诚信经营、守法生产、优质服务。
发挥行业协会联系政府、服务企业、促进行业自律的作用,推动各行业不断提高质量水平。
2.加强学习宣传。
要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本实施意见。
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质量强区活动,增强政府、企业、公民对质量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质量月”“世界标准日”“世界计量日”“世界认可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向社会和市民宣传质量发展的宏伟目标和重要意义,呼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质量发展。
3.完善配套政策。
要将贯彻落实推进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品牌战略、标准化战略、质量奖励、质量监督抽查等重点项目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可对在质量发展及品牌创建方面表现突出的企业及个人给予适当奖励。
经济发展、财政金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城乡建设等部门要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支持质量发展,确保本意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得以落实。
鼓励银行、保险和担保机构加大对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扶持力度。
4.狠抓工作落实。
要把质量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围绕质量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细化分解年度质量发展目标并组织实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金普新区质量工作跨越式发展。
要将落实质量发展的远期规划同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结合起来,把握重点,解决难点,处理好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质量问题。
5.强化检查考核。
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对意见的实施情况进行严格检查考核,务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新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适时组织检查考核,对意见实施过程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推进工作不力的单位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