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器技术规范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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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器技术规范书
国电江南热电2×330MW机组检修
补偿器设备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分包号:
第二卷技术部分
招标人:
最终用户:
国电江南热电
招标代理机构:
二0一二年三月
附件1技术规
1总则
1.1本技术规书适用于国电江南热电厂2x330MW机组检修的补偿器类设备,其中包括磨煤机入口风道非金属补偿器改造为金属补偿器和给煤机出口落煤管的补偿器改造为波纹管补偿器,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买方在本技术规书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卖方提供一套满足本技术规书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1.3卖方执行本技术规书所列标准。
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2工程概况
国电江南热电厂位于省市江南区,本期工程装机容量为2x330MW,采用锅炉有限责任公司的2x1100t/h褐煤自然循环汽包锅炉,采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2x330MW汽轮发电机。
2设计和运行条件
2.1运行环境及使用条件
环境温度:
-40.3℃~36.2℃
2.2主要原始资料
2.2.1气象特征与环境条件
累年极端最高气温:
36.2℃
·累年极端最低气温:
-40.3℃
·多年平均气温:
4.9℃
·多年平均相对湿度:
68%
·多年平均气压:
993.5mb
·多年平均风速:
3.0m/s
·累年最大风速:
30.0m/s
·常年盛行风向:
SW
·多年平均降水量:
674.2mm
·多年最大降水量为:
119.3mm
·累年最大冻土深度:
190cm
·累年最大积雪厚度:
46cm
厂房零米海拔高度(黄海高程)~206.8m
3主要技术要求
下面对磨煤机入口风道补偿器及给煤机出口落煤管补偿器主要技术要求如下。
3.1磨煤机入口风道及给煤机出口落煤管补偿器
3.1.1卖方提供补偿器的设计制造和验收原则上采用美国CE标准,设计、制造及材料的选用执行以下标准:
GB16749《压力容器波形膨胀节》
EJMA美国膨胀节制造商协会标准
ASME美国标准
3.1.2卖方应按买方提供的技术参数设计金属补偿器,补偿器能长期安全运行。
3.1.3补偿器端口形式为焊接连接。
连接风道插入20mm与原风道焊接。
径比连接风道外径大4~6mm。
3.1.4材质要求:
3.1.4.1金属补偿器
3.1.4.1.1金属补偿器波纹段及衬应使用不锈钢材料1Cr18Ni9Ti制造,端部结构采用20号碳钢。
波纹段应采用圆角,应具有良好的伸展性和较高的抗疲劳强度,结构设计应充分考虑产品的刚度和强度,波纹不应出现圆周焊缝。
3.1.4.1.2矩形补偿器角部结构为圆角。
3.1.4.1.3金属补偿器除吸收轴向膨胀外,应能吸受一定的角变形量,各方向除满足应有补偿量外尚应考虑20%的变形量裕量。
各方向膨胀量已开列在规表中.
3.1.4.1.4安装在烟风道上的金属补偿器除满足正常工作温度外尚应考虑50℃的温度裕量,以满足事故工况要求.安装在热风道上的金属补偿器除满足正常工作温度外尚应考虑20℃的温度裕量,以满足瞬间超温工况要求。
3.1.4.1.5应能承受所要求风压的120%的正负压力。
3.1.4.1.6补偿器应采用良好的防磨,防腐和密封措施,防止灰渣,煤粉在膨胀节沉积。
给煤机出口落煤管波纹管补偿器衬管采用复合瓷管,瓷厚度6mm。
3.1.4.1.7金属补偿器应整体交货,即可以在现场直接进行安装而不需预组装,若因运输原因不能整体运至现场,投标者应负责在现场组装成装体。
3.1.5磨煤机入口风道及给煤机出口落煤管补偿器技术参数和数量
3.1.5.1金属补偿器(两台炉用量)
序号
安装
位置
规格
台数
风压(kPa)
风温(℃)
材质
厚度(mm)
补偿量
备注
接管
导流管
波纹管
接管
导流管
波纹管
轴向
径向
长边
短边
1
磨煤机入口风道
矩型四波金属补偿器2500x1050L=480
10
18
400
Q235
1Cr18Ni9Ti
1Cr18Ni9Ti
10
8
2.5
10
0
10
2
给煤机出口落煤管
波纹管补偿器
φ630×10L=800mm
10
18
70-350
Q235
复合瓷管
1Cr18Ni9Ti
12
10
2.5
40
-
-
角位移≥±4º
4设计与供货界限
4.1补偿器〔本工程共两台炉〕
供货围:
补偿器供货及安装(详见:
补偿器技术参数和数量)
5清洁、油漆、标志、装卸、运输与储存
5.1清洁
5.1.1设备在出厂之前,应对设备进行清理。
5.1.2所有杂物,如金属碎片、铁屑、焊渣、碎布和一切其它异物都应从各部件清除。
5.2油漆
5.2.1卖方应选择最好的涂层涂敷方式,以保证设备在运输、储存期间不被腐蚀。
5.2.2设备出厂前应喷涂二层底漆三层面漆,油漆颜色由买方指定。
5.2.3卖方应提供防腐的完整说明,包括清洗和涂层工艺及所用油漆的特性说明。
5.3标志
5.3.1在设备的明显部位,应装设用耐腐蚀材料制作的金属铭牌,金属铭牌至少应包括下列容:
设备名称、设备制造厂名称、制造年月、制造厂产品编号、设备型号、主要技术规书。
5.3.2设备的金属铭牌型式、尺寸、技术条件和检验规则,应符合JBB-82《产品标牌》规定。
5.3.3包装标志
5.3.3.1卖方所供设备部件,均应遵照标准和有关技术条件进行包装,并有标明合同号、设备名称的标签。
5.3.3.2对装箱供给的设备,应在箱子的两面注明如下容:
合同号、装运标志、目的地、收货人代码、设备名称和项目号、箱号、毛/净重、外形尺寸(长×宽×高)
5.4装卸、运输与储存
5.4.1卖方所供设备,均应按照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装卸、运输与储存。
5.4.2经由铁路运输的部件,其尺寸不应超过对非标准外形体的规定。
5.4.3当部件经由除铁路外的其它方式运输时,其重量和体积的限值应按有关运输方式的规定。
附件2供货围
1.一般要求
1.1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围。
卖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附件1的要求。
1.2卖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容。
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安装所必需的部件,如果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量不足,卖方仍需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1.3除有特别注明外,所列数量均为一台锅炉所需补偿器用量。
1.4卖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1.5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和3年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并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
1.6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
1.7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附件3”。
2.总体要求
2.1设备面漆色由买方确定,卖方按要求执行。
2.2设备包装适合运输,装件均采用包装箱,并标上相应的KKS编号后方可发运,设备运输符合安全要求,以免在运输过中变形和损坏。
所有管接头、阀门、法兰、螺栓等零部件,都具有保护装置和措施,以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和保管期间发生损坏、腐蚀、防止杂物等进入零部件。
凡是电子、电器和仪表设备必须严格包装,以确保在运输过程中和保管期间的安全,不发生损坏,并防止设备受潮和浸水。
2.3卖方的任务是在卖方与买方双方商定的时间,提供给买方所需数量的设备和备品备件,并保证符合条款和买方书面提出的特殊要求。
2.4卖方职责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卖方对供货的设备承担以下义务:
(1)负责按时提供供货围的设备、备件及材料等。
(2)负责按时向买方/买方工程师提供设计文件、说明书、数据资料和供货清单。
(3)负责保证设备的设计及供货质量
(4)负责设备出厂检验、保管及运输。
(5)负责指导设备在现场的开箱、检查、安装、调试及试运工作。
(6)负责现场服务、解决设备出现的设计问题及制造和配套质量问题。
3.供货围
3.1设备数量见上表
3.2补偿器供货围
补偿器本体及所需接口短管(包括现场安装)。
3.3供货围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3.4专用工具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3.5进口件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3.6备品备件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件3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1.一般要求
1.1供方提供的资料使用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
其中提供的图纸须同时提供AUTOCADR-14或更高级版本电子文本,资料为office2000。
(未含装箱资料)。
载体为U盘(128M)。
1.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
资料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3供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在接到中标通知2周提供满足设计要求的全部技术资料。
1.4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
供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5供方提供产品及安全附件的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质量竣工总图(盖章)、技术监督检验单位签发的产品制造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强度计算书、使用说明书等需方办理使用证所需技术资料。
1.6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供方及时免费提供。
1.7供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8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台炉10套。
2.技术文件和图纸
2.1卖方应在技术规书签定后5日及时提供满足工程设计的正式资料和图纸4套(电厂2套,2套)及电子版(128M优盘)4套(电厂2套,2套)。
所供图纸应加盖“国电江南热电厂2x330MW机组新建工程专用”章。
资料与图纸如下,包括但不限于此:
2.1.1技术资料及图纸清单
2.1.2供货清单
2.1.3设备外形尺寸图、安装定位图、荷载资料
2.1.4设备安装、维护、运行、使用说明书
2.2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2.2.1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2.2.2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2.2.3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起动调试要领。
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维护说明等。
2.2.4卖方应提供备品备件、配件总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2.2.5以上技术资料提供5套。
2.3卖方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
2.3.1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2.3.2卖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协议、标准和规定清单。
2.3.3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2.3.4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水压试验和性能检验等的证明。
附件4交货进度
1、设备交货进度定于2012年5月10日前交货,并进行安装工作。
2、本交货进度为确定时间,根据工程进度安排如有变动应以买方正式传真为准,但卖方设备的交货应必须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3、交货进度表如下
设备交货进度表
序号
设备/部件名称、型号
发运
地点
1号锅炉
2号锅炉
数量
交货时间
重量
(Kg)
数量
交货时间
重量
(Kg)
以上设备均含接口法兰、螺栓组件及密封件。
密封件的材质不得选用禁用的材料,
附件5设备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概述
1.1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卖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附件1规定的要求。
1.2卖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个月,向买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
有关标准应符合附件1的有关规定。
2.工厂检验
2.1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卖方须严格进行厂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
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检验的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2.3卖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附件1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卖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买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
卖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买方。
2.4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3.性能验收试验
3.1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时否符合附件1的要求。
3.2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合同确定,一般为买方现场。
3.3性能试验的时间:
机组试验一般在168小时试运之后半年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买方商卖方确定;单台设备的试验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3.4性能验收试验由买方主持,卖方参加。
试验大纲由买方提供,与卖方讨论后确定。
如试验在现场进行,卖方要按本附件3.7款要求进行配合;如试验在工厂进行,试验所需的人力和物力等由卖方提供。
3.5制造、安装和性能验收试验的容
3.5.1工厂试验
卖方通过试验,确保所提供的设备符合协议书中的要求。
3.5.2现场试验
买方将在卖方代表的指导下进行现场试验,以验证所提供的设备能满足指定的性能要求。
3.6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
卖方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由买方确认。
3.7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由卖方提供,参加方配合。
卖方也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3.8性能验收试验的费用
本附件3.7和卖方试验的配合等费用已在合同总价。
其它费用,如试验在现场进行,由买方承担;在卖方工厂进行,则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之中。
3.9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以买方为主编写,卖方参加,共同签章确认结论。
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调。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盖章。
附件6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1.卖方现场技术服务
1.1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
其制造厂必须在国设有经其认可的技术服务机构,其服务人员需要有制造厂的认证资质,卖方要派合格的、能独立解决问题的现场服务人员。
卖方提供的包括服务人天数的现场服务表应能满足工程需要。
如果由于卖方的原因,下表中的人天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买方有权追加人天数,且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如果由于买方的原因,下表中的人天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买方要求追加人天数,且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1.2卖方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己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它包括诸如服务人员的工资及各种补助、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医疗费、各种保险费、各种税费等等。
1.3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应与现场要求相运行的要求。
买方不再因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加班和节假日而另付费用。
1.4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随意更换现场服务人员。
同时,卖方须及时更换买方认为不合格的卖方现场服务人员。
1.5下述现场服务表中的天数均为现场服务人员人天数。
现场服务计划表
序号
技术服务容
计划人月数
派出人员构成
备注
职称
人数
1.6在下列情况下发生的服务人天数将不计入卖方现场总服务人天数中:
1.6.1由于卖方原因不能履行服务人员职责和不具备服务人员条件资质的现场服务人员天数;
1.6.2卖方为解决在设计、安装、调试、试运等阶段的自身技术、设备等方面出现的问题而增加的现场服务人天数;
1.6.3因其他卖方原因而增加的现场服务人员。
1.7卖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
1.7.1遵守中华人民国法律,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1.7.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1.7.3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1.7.4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服务人员情况表
性别
年龄
民族
政治面貌
学校和专业
职务
职称
工作
简历
1.8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8.1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1.8.2在安装和调试前,卖方技术服务人员向买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
在设备安装前,卖方向买方提供设备安装和调试的重要工序和进度表,买方技术人员要对此进行确认,否则卖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经买方确认的工序不因此而减轻卖方技术服务人员的任何责任,对安装和调试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卖方仍要负全部责任;
卖方提供的安装、调试重要工序表
序号
工序名称
工序主要容
备注
1
注:
此表容在合同执行期间提供。
1.8.3卖方现场服务人员负责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
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卖方现场人员要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处理解决。
如卖方委托买方进行处理,卖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8.4卖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1.8.5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先与买方协商。
1.9买方的义务
买方要配合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方便。
2.培训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卖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
培训容和时间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培训计划和容
序号
培训容
计划人月数
培训教师构成
地点
备注
职称
人数
1
2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容由买卖双方商定。
卖方为买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3.设计联络
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容要求由买卖双方商定。
设计联络计划表
序号
次数
容
时间
地点
人数
1
2
附件7分包与外购
序号
设备/部组件
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厂家名称
交货地点
备注
附件8大(部)件情况
序
号
部件名称
数量
长×宽×高(m)
单重(t)
厂家
名称
货物发
运地点
运输
方式
备
注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