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市场术语词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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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市场术语词典
碳市场术语词典
翻译自英文术语词典
GLOSSARYOF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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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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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排Abatement
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或碳强度降低
独立认证机构AccreditedIndependentEntity(AIE)
JI项目监督委员会的认证机构,负责裁定项目是否符合《京都议定书》第六条规定以及JI项目的相关要求。
认可委员会AccreditationPanel(CDMAP)
对经营实体进行认可评审,为CDM执行委员会决策提供参考的机构。
适应基金Adaptationfund
于2002年1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7次缔约方大会上设立,旨在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
基金来源于CDM项目的收益份额,详见“收益份额适应税”。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4次缔约方大会在波兹南举行,会上各国同意全球环境基金会承担适应基金秘书处职责,世界银行承担核定减排量的临时信托人职责。
波兹南决议后,适应基金有了永久的合法性基础以及独立的法人资格,无需经过执行机构即可签署合约、采用提案,并开始基金分配发放。
这意味着基金于2009年始具有一定程度上的流动性。
目前,适应基金财源中的核定减排量高达四百五十万。
收益份额适应税AdaptationLevy
适应基金为帮助最不发达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而征收的税种。
除最不发达国家的CDM项目之外,其他所有CDM项目签发核证减排量时,清洁发展机制注册处管理方扣除2%核证减排量计入适应基金。
额外性原则Additionalityprinciple
CDM项目活动所带来的减排量相对于基准线是额外的。
即此项目及其减排量在没有外来CDM支持情况下,将无法实现温室气体减排。
继续减排承诺特别工作组Ad-HocWorkingGrouponFurtherCommitments(AWGorAWG-KP)
《京都议定书》的附属机构,于2005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1次缔约方大会成立,讨论附录I国家在2012年《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减排目标到期后的新一轮目标,见于《京都议定书》第3.9条规定。
全称是“《京都议定书》附录I国家继续减排承诺特别工作组”。
工作组成员包括所有加入《京都议定书》的附录I国家。
长期合作行动特设工作组Ad-HocWorkingGrouponLong-termcooperativeactionundertheConvention(AWG-LCA)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附属机构,于2007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3次缔约方大会成立,旨在制定2012年后取代《京都议定书》的新公约。
工作组包括所有加入《京都议定书》的国家。
造林和再造林计划AfforestationandReforestation(A/R)Projects
造林,通过栽植、播种或人工促进天然下种方式,将至少过去50年内不曾被森林覆盖的土地转化为有林地。
再造林,通过栽植、播种或人工促进天然下种方式,将过去曾经是森林但变成无林地的土地,再次转化为有林地。
小岛屿国家联盟AllianceofSmallIslandsStates
1991年,受全球变暖威胁最大的几十个小岛屿及低海拔沿海国家组成了“小岛屿国家联盟”(AOSIS),简称“岛国联盟”。
截至2011年,其成员已包括43个小岛及低洼海岸线国家。
在《京都议定书》磋商回合中小岛屿国家联盟首次提出草案,要求到2005年二氧化碳排放量要在1990年水平基础上减少20%。
分配Allocation
碳排放交易体系中,给所有参与者和其他实体分配碳排放配额,方式包括免费发放、出售配额(如拍卖)。
免费分配的原则包括祖父原则(以其历史排放水平为基准)、标杆原则、按照现实的产量水平或排放量分配法则。
配额Allowance
指排放一吨二氧化碳当量(1tCO2e)或同量的温室气体,主要包括:
根据《京都议定书》等国际规则分配给附件I国家的分配数量单位(AAU)、欧盟排放交易体系下根据欧盟《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机制指令》以及欧盟成员国国内立法分配的欧盟排放配额(EUAs)、美国区域温室气体行动计划体系下的二氧化碳配额等。
美国碳登记处AmericanCarbonRegistry
1997年由美国环保协会成立,目前由温洛克国际运营。
机构成员可以购买、销售、持有、赎买项目的碳补偿,也可以申报批准生效的温室气体存量。
该机构接受世界各地的项目登记,并认可符合其发布的额外性和合格性原则的其他标准。
附录B国家AnnexBCountries
列在《京都议定书》附录B的39个国家,他们都具有强制减排义务。
在实践中,附录I国家与附录B国家两个概念经常换用。
附录I国家AnnexICountries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附录I国家,包括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发达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
白俄罗斯和土耳其是附录I国家而非附录B国家。
克罗地亚、列支敦士登、摩纳哥、斯洛文尼亚是附录B国家而非附录I国家。
不过在实践中,附录I国家与附录B国家两个概念经常换用。
附录II国家AnnexIICountries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附录I国家中的发达国家,不包括经济转型国家。
附录II国家有义务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财政支持,以帮助他们减少排放量。
经批准方法学ApprovedMethodology(AM)
被CDM执行委员会批准的方法学,用于计算非小规模和非造林再造林的CDM项目减排量。
分配数量单位AssignedAmount(AA)andAssignedAmountUnits(AAUs)
每一分配数量单位等于一公吨二氧化碳当量(1tCO2e)。
按照《京都议定书》的规定,“分配数量”是附件I国家各国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附件I国家都同意在第一承诺期(2008-2012年)内温室气体排放量不超过这些数量。
分配数量单位就是对于《京都议定书》中规定的给予各附件I国家的“分配数量”的测量单位。
拍卖平台AuctionPlatform
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ETS)的一种新的机制,用于拍卖欧盟排放配额(EUAs)。
从2013年开始(第三交易期),成员国在拍卖平台上出售的碳排放配额必须符合“经管制的市场”的标准,即稳定、反欺诈、买家平等参与。
德国、英国和波兰决定退出共同应对方法,建立自己独立的国家平台。
德国选择EEX作为其过渡平台,计划在2012年10月开始运作。
英国选择伦敦的ICE
ECX作为永久平台,计划在11月主办第三交易期的首次拍卖。
波兰将在欧洲共同平台上拍卖欧盟排放配额(EUAs),直至他有能力设立自己的拍卖平台。
拍卖Auctioning
指配额出售的一种方法,与免费发放配额相对。
澳大利亚碳信用额度单位AustralianCarbonCreditUnit(ACCU)
澳大利亚《农地保碳倡议》规定的减排单位,相当于排放一吨二氧化碳当量(1tCO2e)。
澳大利亚国家减排单位登记处AustralianNationalRegistryofEmissionUnits
用于查询签发的减排单位的信息系统,包括地点、所有者,覆盖《京都议定书》、澳大利亚碳信用额度单位以及《2011年澳大利亚清洁能源计划》签发的减排单位。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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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折量拍卖Back-loading
指在欧盟排放交易体系中,未定量的欧盟排放配额推迟拍卖。
2012年夏天,欧盟委员会提出把部分计划内拍卖额从第三交易期(2013-2020年)初期延迟到末期。
这个备受争议的计划旨在暂时控制二氧化碳排放许可供过于求的局面。
巴厘行动计划BaliActionPlan
2007年12月15日,187个国家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通过了“巴厘路线图”,为应对气候变化谈判的关键议题确立了明确议程,包括寻找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方法、通过加快技术转移和财政援助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
“巴厘路线图”设定了两年的谈判时间,即在2009年年底的哥本哈根大会完成2012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新安排的谈判。
也称“巴厘路线图”。
储蓄Banking
把减排配额或排放许可证留存到下一个承诺期。
只要遵循承诺期内的储存原则,《京都议定书》的成员可以储蓄不限量的配量单位(AAUs),或者减排目标的2.5%核定减排量(CERs),或者减排目标的2.5%排放减量单位(ERUs)。
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ETS)只允许第二承诺期(2008-2012年)之后的无限量储蓄,不允许第一承诺期的配额储蓄到下一承诺期。
基准线或基准线情景BaselineandBaselineScenario
指在按常规经营情境下的预计排放量,比如没有采取减排行动下的排放量。
标杆法Benchmarking
一种配额分配方式,根据某同行业或特定产品生产绩效(比如单位产量的排放量)来确定排放配额分配,一般参考业内最优秀(排放绩效最高)的企业。
;共同体Bubble
多个排放主体(如不同国家)组成一个统一的排放源,被视为共同体。
欧盟在《京都议定书》中作为一个共同体缔约。
捆绑Bundle
为了减少交易成本,把多个CDM项目捆绑在一起,形成一个项目。
常规商业情景BusinessAsUsualScenario(BAU)
指不附加针对性节能减排政策下的预计排放量。
借贷Borrowing
碳排放交易体制下,允许企业提前使用将来的排放权,以完成当前承诺期的减排目标。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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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CaliforniaAirResourcesBoard(CARB)
加州议会于1967年成立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致力于空气质量的改善,开展空气污染的相关研究以及系统改善交通带来的环境问题。
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是实施AB32(加州“全球气候变暖解决方案法案”)的主要负责机构。
加州碳排放配额CaliforniaCarbonAllowance(CCA)
为了履行总量管制和交易体系的承诺,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签发的交易许可证,相当于一吨二氧化碳当量(1tCO2e)。
总量管制和交易CapandTrade
这种交易形式以“制定上限并交易”原则为基础,首先要制定目标,即“上限”,将总量目标转化为可交易的配额。
经过政府的初始分配(免费发放或拍卖)后,由企业自主交易。
与“基线与信用(BaselineandCredit)”交易模式相对。
“基线与信用”交易模式为相对控制,若实现基线上额外的减排,即可交易。
“总量管制和交易”的典型例子包括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ETS)、西部气候倡议(WCI)和北美部分州实施的区域温室气体减排行动(RGGI)而形成的碳交易市场。
碳捕捉和碳封存CarbonCaptureandStorage(CCS)
指将二氧化碳捕获和封存的技术。
通过碳捕捉技术,将工业和有关能源产业所生产的二氧化碳分离出来,再通过碳储存手段,将其输送并封存到海底或地下等长期与大气隔绝的地方。
常见封存方式有地质封存(石油和天然气田、煤田、盐碱含水层),海洋封存。
也被称为碳捕捉和地质封存(CCGS)。
二氧化碳当量CarbonDioxideEquivalent(CO2e)
用作比较不同温室气体排放的量度单位。
一种气体的二氧化碳当量是通过把该气体的吨数乘以其温室效应潜力值(GWP)后得出(这种方法可把不同温室气体的效应标准化)。
碳排放因子CarbonEmissionFactor(CEF)
每生产一单位能源所释放的二氧化碳。
农地保碳倡议CarbonFarmingInitiative
澳大利亚国内的碳补偿机制,碳排放者可以在碳价机制下合法购买碳排放权。
碳泄漏Carbonleakage
指生产过程从母国(如欧盟)转移到环境政策较宽松的国家(如印度、中国)的现象。
碳中和CarbonNeutrality
通过购买碳减排量或碳指标,中和一项活动、一个公司或一个国家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碳污染减排计划CarbonPollutionReductionScheme(CPRS)
指澳大利亚关于减排交易体系的提案,希望把碳价应用于整个国民经济中实现减排。
这个机制没有被澳大利亚政府通过。
碳价机制方案CarbonPricingMechanism
澳大利亚于2012年7月开始实行固定碳价机制,到2015年7月逐渐过渡到完全开放的“总量管制与交易”机制。
这个机制覆盖了澳大利亚60%的排放量及315个责任实体。
碳汇CarbonSink
指从空气中清除二氧化碳的过程、活动和机制,包括自然和人工机制。
主要是指森林吸收并储存二氧化碳,泥土、泥炭、永久冻土、海洋和深海的碳酸钙沉淀也会吸收空气中的二氧化碳。
核证Certification
由指定经营实体给出书面证明,证明在特定时间段内项目活动完成了与核实报告相一致的减排量。
CDM登记处CDMRegistry
CDM执行委员会对注册成功的CDM项目签发核证减排量的账户系统
核证减排量CertifiedEmissionReductions(CERs)
《京都议定书》中CDM项目所签发的碳减排单位,每单位核证减排量相当于减排一吨二氧化碳当量(1tCO2e),可用于兑现附录B国家的减排承诺或者作为温室气体排放交易体系的交易单位。
洁净空气法案CleanAirAct(CAA)
美国联邦国会于1963年批准此法案,旨在改善空气污染。
1990年法案附加条款提出了减排交易,增加了关于酸雨、臭氧层空洞、有害空气的条款,并建立了一个全国的许可证项目。
《洁净空气法案》是美国环境保护署监管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
清洁发展机制CleanDevelopmentMechanism(CDM)
是《京都议定书》规定的三种灵活机制之一。
CDM项目允许《京都议定书》附录B所列的发达国家在发展中国家投资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并获得项目活动产生的核证减排量(CERs),以帮助其履行约束性减排义务。
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CleanDevelopmentMechanismExecutiveBoard(CDMEB)
职责包括,登记经审定的CDM项目,签发核证减排量(CERs),组织技术会议及工作组会议。
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对《京都议定书》缔约方大会负责,每年召开六到七次会议。
中国自愿减排交易China'sVoluntaryEmissionReductionTrading
是中国国内减排交易体系的试行做法,目前接受使用CDM方法学的减排项目。
近期将最后确定此交易体系的细节。
在2011年,中国国家发改委批准7个试点省市在2013年启动碳交易机制,包括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深圳、广东省、湖北省。
深圳是广东省下辖的一个城市,占广东省能源消耗的四分之一。
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hineseCertifiedEmissionReduction
单位以“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计,用于中国自愿减排交易体系中。
中国最低限价Chinesepricefloor
只有高于某个特定价格水平的CDM项目,才能获得中国指定的国家主管机构批准。
最低限价水平取决于项目类型。
澳大利亚清洁能源计划CleanEnergyAct
于2011年通过,是澳大利亚碳价机制的法律文件。
清洁能源监管机构CleanEnergyRegulator
澳大利亚清洁能源计划的政策执行机构,负责落实碳价机制和《农地保税计划》。
蓝天行动计划ClearSkiesAct(ClearSkiesInitiative)
对三种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汞设定了强制排放限制,覆盖美国各州,时间跨度为2008年至2018年。
蓝天行动计划关于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的规定影响所有以化石能源为动力、功率大于25兆瓦的发电设备。
气候、社区和生物多样性项目设计标准ClimateCommunityandBiodiversityStandard(CCBStandard)
一套可用于评估基于土地利用的气候变化减缓项目的标准,主要考虑气候、社区和生物多样性影响。
此标准奖励那些同时具有环境和社区效益的项目,减少投资者的风险,为项目开发者提供投资。
煤层气CoalMineMethane/CoalbedMethane
煤层气,俗称煤矿瓦斯,属于非常规天然气,以吸附状态储存于煤层内,是洁净、优质能源和化工原料。
承诺期CommitmentPeriod
《京都议定书》规定的以五年为一期的时间段,第一承诺期为2008年至2012年。
承诺期储备CommitmentPeriodReserve
为了避免超售及其造成的无法达标现象,《京都议定书》的附录B国家必须持有至少90%的配额量,作为不参加交易的承诺期储备。
强制Compliance
特指“总量控制与交易”体系下,强制上缴规定的碳排放权配额或碳抵偿量,以抵消一个实体的实际碳排放量。
即履约方必须完成《京都议定书》规定的量化减排任务。
碳排放权追踪系统ComplianceInstrumentTrackingSystemService
用于追踪加州温室气体减排交易活动的账户和交易系统,同时覆盖加拿大魁北克的碳市场。
强制市场ComplianceMarket
强制市场是由政府设立、监管的市场。
在新能源市场中,各电厂业主的新能源发电量必须达到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在碳市场,各排放实体也必须在每个承诺期末,上缴规定的碳排放权配额。
欧盟独立交易登记系统CommunityIndependentTransactionLog(CITL)
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ETSS)中,负责对每一个排放实体配额的发放、转移、取消、作废和库存等进行记录和管理的机构。
缔约方大会ConferenceoftheParties(COP)
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最高级别的会议,每年举办一次以审查进度。
第11次缔约方大会于2005年11月至12月在加拿大蒙特利尔举行,也是《京都议定书》的第一次缔约方会议(MOP-1)。
《京都议定书》缔约方大会ConferenceofthepartiesservingasthemeetingofthepartiestotheProtocol(CMP)
《京都议定书》的最高决策机构,也被称为COP/MOP
改正行动要求CorrectiveActionRequest(CAR)
在审核认证过程中,指定经营实体提出的修正要求。
可能是出现错误使得CDM项目不符合要求,或者无法检测或计算出减排量。
指定经营实体也可以在减排核证过程中提出改正行动要求,如发现与监测要求不一致、减排量计算的错误或没有完成在审核认证过程中提出的修正要求。
在指定经营实体批准项目活动注册和签发之前,必须确保以完成所有改正行动要求。
经济转型国家Countrieswitheconomiesintransition(EIT)
附录I中的14个国家,包括中欧、东欧以及前苏联成员国。
这些国家正处于从中央集权的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中。
额度限制CreditLimit
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ETS)或其他“总量控制与交易”体系中,对于排放实体购买核定减排量(CERs)和减排量单位(ERUs)以履行减排义务的数量限制,鼓励境内减排。
计入期CreditingPeriod
指在选定的时间周期内,计入项目产生的核证排减量(CERs)。
计入期不应超出项目活动的运行周期。
CDM项目有两个备选的计入期期限可供选择,以十年为期的固定计入期,或可更新的计入期(第一期为7年,之后可有2次续期,总共可达21年)。
JI项目的计入期与《京都议定书》的第一承诺期重合,即2008年至2012年。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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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气候变化与能效部DepartmentofClimateChangeandEnergyEfficiency
澳大利亚主管气候变化法规的政府部门。
指定的国家主管机构DesignatedNationalAuthority(DNA)
指定国家主管机构是代表项目东道国主管CDM项目和JI项目的官方组织。
对于JI项目的东道国来说,国家主管机构负责批准项目文件并签发减排单位(ERUs)。
对于CDM项目的东道国来说,如果项目符合主办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国家主管机构将开具项目获批所必需的“不反对信”和项目注册必需的国家批准函(LoA)。
所有项目都需要东道国和投资国双方的批准。
在中国,指定国家机构是国家发改委。
指定的经营实体DesignatedOperationalEntity(DOE),seealsoAccreditedIndependentEntity(AIE)
由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CDMEB)批准的独立认证机构,它们负责CDM项目的认证和推荐注册,以及核证CDM项目减排量。
国内项目DomesticProject
指没有附录I国家参与的JI项目。
下游总量限制DownstreamCap
在下游总量限制体系中,管制对象为燃料消耗者,如发电厂、工业企业。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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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估EnvironmentalImpactAssessment(EIA)
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在项目批准投产之前明确其对环境的影响。
环境影响评估的标准因国而异。
在环境影响评估指导方案中,欧盟已经建立了一套强制性与灵活性结合的程序。
祖父原则将在2020年之前逐步淘汰。
参与资格要求EligibilityRequirements
《京都议定书》第17条规定中,关于分配数量单位(AAUs)和减排量单位(ERUs)交易资格的条款。
参与排放交易的附录I国家必须满足六条要求,(i)是《京都议定书》的缔约方,(ii)分配数量已经计算并记录在案,(iii)已经设立估算清单中温室气体的国家体系,(iv)已经建立国家登记处,(v)已经每年提交了所要求的最近期年度排放清,(vi)已经提交关于分配数量的补充信息。
减排单位EmissionReductionUnit(ERU)
JI项目产生的减排交易单位。
减排量购买协议EmissionReductionPurchaseAgreement(ERPA)
减排量(CERs或ERUs)交易双方签订的具有强制性力的购买协议。
欧盟排放配额EuropeanUnionAllowances(EUA)
EUETS的交易单位,每单位欧盟排放配额等于一吨二氧化碳当量。
第二交易期的欧盟排放配额可以留存到第三交易期。
欧盟航空排放权配额EuropeanUnionAviationAllowances(EUAA)
从2012年开始,“总量控制与交易”体系将覆盖航空领域。
这是专门针对航空碳排放的交易单位。
每单位航空排放权配额等于一吨二氧化碳当量。
;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ropeanUnionEmissionsTradingScheme(EUETS)
2005年1月1日正式启动的欧盟内部交易机制。
机制以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