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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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协议
包钢(集团)公司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
技术协议
1运营维护范围
包钢老体系现有烟气在线监测设备36套,其中炼铁厂17套,炼钢6套,焦化厂5套,热电厂4套,巴润3套,给水厂1套,设备清单(详见附表1)。
2职责
按照国家、自治区、包头市环保部门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包钢各项管理制度对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营维护双方职责说明如下:
2.1运营单位(乙方)职责:
2.1.1乙方必须遵循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标准)中规定的“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日常运行管理要求”完成运行工作。
2.1.2严格遵守、执行环保部门和污染源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运行管理制定各项运行记录。
2.1.3保证在线监测设施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75%以上,即数据传输率与数据有效率双双达到90%以上。
2.1.4当在线监测设施发生故障后(或因烟气CEMS系统原因引起的指标显示异常、超标),2—4小时到达现场,并通知相关单位,24小时内处理故障,恢复正常运行。
各级环保部门检查期间随时处理故障,保证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2.1.5在线监测设施运行不正常、日常运行监督考核(包括数据有效性审核)不合格期间,或维护维修设备不及时,造成数据传输有效率达不到要求、等情况,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运营单位负责必须在十日内完成所有在线数据补遗和凭证上传工作。
2.1.6实现对排污企业24小时实时在线监控,按国家的相关规定,将在线监测数据根据企业的排放情况完整上传至各级环保部门的监控平台,各在线监控系统的各类设备运转率(特别是主分析仪设备)应分别达到95%。
2.1.7通过各级环境监测部门定期比对和平时不定期抽查校验,确保在线监测数据的准确率达到95%,使监测设备的监测数据准确性保持在允许误差范围之内。
2.1.8建立完整的运维技术档案,一个污染源建立一个档案,确保各级环保部门可通过调阅运维技术档案,了解该在线监控系统的使用、维修、停运、性能检验、比对等全部历史资料,进而对在线监控系统各台设备的运行情况做出正确评估。
2.1.9按环保部门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人员培训;运行、巡检记录;定期校准、效验记录;标准物质和易耗品的定期更换记录;设备故障状态及处理记录;运行信息公开;设施故障预防和应急措施等制度。
2.1.10必须在我市设立办事处,有固定人员、车辆、在线信息监控平台等。
所有从事污染源自动检测设施的维护人员,能正确、熟练的掌握有关仪器设施的原理、操作、使用、调试、维修和更换等技能。
操作和管理人员应当取得相应资格或培训合格证书。
2.1.11乙方提供备件材料范围:
(1)烟气在线检测设备提供3000元以下消耗性备件,3000以下备件清单(见附表2);
(2)给水厂总排COD/氨氮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期间所需的药剂(见附表3)。
该项费用包含在运营费中。
2.1.12负责做出在线设备断传原因说明和故障分析报告。
(要有时限要求)
2.1.13负责COD/氨氮在线监测设备产生的有毒废液的无害化处理及回收工作。
2.1.14凡在线数据出现2小时以上异常,应在24小时内向环保局、包钢生产部、对应排污单位出具在线数据异常原因报告。
2.1.15凡在线数据日均值出现超标情况应及时与相关单位联系,并在24小时内向环保局、包钢生产部、对应排污单位出具超标原因分析报告。
2.1.16每季度第二个月完成在线监控设施企业自查表的填写,完成后递交包钢生产部进行审核。
2.1.17每天出具一份包钢在线监控设备运行情况日报,17:
00前以电子表格形式发送至包钢生产部、包钢设备动力部和相应排污单位。
2.2排污单位(甲方)职责
2.2.1排污单位负责监督、检查、落实、考核本单位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3000元以上主要备件足量储备,3000元以上备件清单(见附表4)。
2.2.2提供通行、水、电、避雷、空调等正常运行所需的基本条件。
2.2.3提供符合《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排放监测技术规范》(HJ/T75-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HJ/T353-2007)中要求的监测站房、监测点维护平台等基础条件。
2.2.4有责任保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及配套设施完好与完整性,因排污单位原因使得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丢失、损坏,由排污单位负责相应费用。
2.2.5排污设备(尤其监测点属于危险区域的设备)停机时,至少提前一天与运营维护单位联系,配合运营单位进行维护作业。
2.2.6监督并配合运营单位达到各项工作要求,保证本单位在线监测工作达到国家、自治区及包头市环保局各项考核目标要求。
3运营单位运营维护内容及要求
3.1日常巡检
3.1.1负责日常在线数据监控管理,检查数据传输系统是否正常,如发现数据有持续异常情况,立即前往站点检查。
值班运行维护人员通过设立在运行维护机构驻地的“信息监控与网络管理平台”远程监视辖区内各基站系统运行状态。
值班人员发现系统运行问题,立即上报辖区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通过远程监视,远程判断系统问题,或派相应区域内运行维护人员前往基站现场查找问题,对存在问题及时给出解决方案,排除故障,使系统恢复正常运行。
3.1.2运行维护人员每周至少对现场设备和系统进行一次例行检查和维护:
①检查、及时更换分析仪器所需标准气体,防止因缺少必备标准气体影响系统校验工作;
②检查、维护、及时更换设备和系统中的易损易耗部件,如蠕动泵管、保护过滤器滤芯、阻水过滤器、仪表安全过滤器、采样探头滤芯,以保证系统持久健康运行,阻止某些轻微问题因疏于维护而严重化,以致引起更大问题;
③每15天对分析仪器进行一次零点和量程手动校准,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保证分析数据准确可靠。
④清理粉尘仪探头吹扫用空压机机内积水。
3.2定期维护
3.2.1停炉到开炉前应及时到现场清洁光学镜面。
3.2.2至少每周检查各台自动分析仪及辅助设备的运行状态和主要技术参数,判断运行是否正常;检查站房内的电路系统、通讯系统是否正常;检查载气气路系统是否密封,气压是否满足使用要求;检查数据采集仪运行情况,对数据进行抽样检查,对比自动分析仪、数据采集仪及上位机接受到的数据是否一致。
3.2.3至少每月清洗一次隔离烟气与化学探头的玻璃视窗,检查一次仪器光路的准直情况;对清吹空气保护装置进行一次维护,检查空气压缩机或鼓风机、软管、过滤器等部件。
3.2.4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过滤器、采样探头和管路的结灰和冷凝水情况、气体冷却部件、转换器、泵膜老化状态;至少每3个月检查流速探头的积灰和腐蚀情况、反吹泵和管路的工作状态。
3.2.5运行维护人员每月对整套系统(包含采样探头、分析仪器系统和数据存储与控制系统)进行一次全面保养和维护:
①采样探头、采样管路、探头反吹系统、仪器分析系统、粉尘仪光学镜面进行清洗和维护。
及时发现长期运行的系统可能存在的采样探头滤芯污染严重、采样探头滤芯出现裂痕、采样管轻微堵塞或污染、探头反吹电磁阀控制失败等问题,并及时解决,保证系统正常运转;
②对数据存储与控制系统工作状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防止出现数据传输、存储、报表生成等问题,保证客户或环保部门的数据获取率;
③检查监控仪器或系统的接地情况和监控基站的防雷措施,如存在疏漏,及时改善,防止意外发生,保证系统持续运转和抗干扰能力。
3.2.6运行维护人员每季度至少对全套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保养,包括采样系统、样品传输系统、样品预处理系统、分析仪表、电子控制部件等,防止问题积累引起问题。
3.3定期校准
3.3.1抽取式烟气自动监控设施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系统的校准,要求零气和标准气与样品气体通过的路径一致,进行零点和跨度、线性误差和响应时间的检测。
直接测量法烟气自动监控设施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用参比方法检测准确度是否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3.3.2运行维护人员每季度至少对系统进行一次手动对比监测,根据测定结果对分析仪器进行校准,保证仪表稳定运行,防止因出现漂移等情况影响数据真实可靠。
3.3.4设备清理等预防性维护:
运行维护人员负责保持基站站房的清洁整齐,保证仪器设备外观清洁。
运行维护人员负责对设备运行环境进行检查,对存在异常湿度、异常温度等状况及时作出整改,排除隐患。
3.4定期校验
3.4.1每季度作一次校验;校验用参比法和同时段数据进行比对。
3.4.2当校验结果不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时,应扩展为对颗粒物相关系数校正、气态污染物相对准确度、流速的流速场系数的校正,直到达到规范要求,所取样品数不少于9对。
3.5有效数据捕集率
烟气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端至少每10秒获得1个累计平均值,每分钟累计平均值上传至监控平台。
烟气自动监控设施运转率达到95%以上,有效数据捕集率达到95%以上。
3.6记录台帐明细
①自动监控仪器运行维护日常巡检表
②自动监控仪器校准记录表
③自动监控仪器校验记录表
④自动监控仪器维修记录表
⑤标准物质核查结果记录表
⑥零点漂移/量程漂移/重现性记录
⑦易耗品更换记录
3.7监测数据报表要求
3.7.1对重点污染源所有在线监测点位,每月提供一次日均值数据报送包钢(集团)公司生产部。
3.7.2对重点污染源所有在线监测点位,每年提供一次月均值数据报送包钢(集团)公司生产部。
4备品备件库存管理
4.1运营单位(乙方)根据运营区域的设备数量,每十台设备,备一台整机;每十台设备,备一套主分析仪、电脑主机、数采仪、采样探头、差压变送器等重要部件;存放在乙方库房。
易损件易耗品保证两个月的使用数量。
定期清点并每月根据使用消耗量,进行调整和补充。
4.2排污单位(甲方)保证充足的3000元以上备用仪表及部件储备,保证运营单位对无法完成故障修复的故障仪表或部件,及时用备用品予以更换。
备品备件和备用仪表或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进行定期盘点,发生出库的物品,排污单位及时增购以保证必需库存量,否则影响设备运行乙方不负责。
4.3运营单位(乙方)备品备件的数量管理目标:
①满足运行维护需要。
②备机≥3台。
③易耗品≥20套(易耗品在更换周期前15天按总数量全部货到服务机构库房)。
④要有库存临时调整方案。
5生效及其他条款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
设备使用单位(盖章):
运营单位(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6记录
序号
记录编号
记录名称
产生部门
保存期限
1
JC-01
《自动监控仪器运行维护日常巡检表》
运营单位
1年
2
JC-02
《自动监控仪器校准记录表》
运营单位
1年
3
JC-03
《自动监控仪器校验记录表》
运营单位
1年
4
JC-04
《自动监控仪器维修记录表》
运营单位
1年
5
JC-05
《标准物质核查结果记录表》
运营单位
1年
6
JC-06
《零点漂移/量程漂移/重现性记录》
运营单位
1年
7
JC-07
《易耗品更换记录》
运营单位
1年
记录编号:
JC-01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设备编号:
维护管理单位:
安装地点:
维护保养人:
设备巡检内容、情况、及处理情况说明
序号
子系统
巡检部件及事项说明
巡检部件
情况说明
处理情况
处理后结果说明
1
烟气监测系统
探头滤芯、采样管、伴热管是否堵塞
采样探头反吹是否正常,电磁阀、反吹气源是否正常,
采样泵、致冷器、过滤器、采样流量是否正常
直接烟气分析仪的净化装置的管路、风机、过滤器、风量
吸附剂、干燥剂是否过期
烟气监测数据是否正常,分析仪(直抽式)校准是否正常
标气的浓度、有效期时间、剩余压力
2
烟尘监测系统
鼓风机、风管、空气过滤器等部件工作是否正常
穿法烟尘分析仪的光点是否偏移
烟尘监测数据是否正常
3
流速监测系统
检查皮托管的反吹管路、控制阀等否正常
超声波法:
检查鼓风机、软管、过滤器等部件是否正常
监测流速值是否正常
4
其它烟气监测参数
温度测量值是否正常
湿度测量值是否正常
氧量测量值是否正常
5
数据采集传输装置
各通讯线的连接是否松动
数据传输卡上的费用
分析仪、工控机、数据采集传输仪上的数据是否一致
6
其它辅助设备
空气压缩系统是否正常,分水器、储气装置中的水是否放掉
室内的温度、湿度是否正常
分析站房的门窗是否密封
站房的清洁卫生
本次巡检人:
本次巡检时间:
负责人:
自动监控仪器CEMS校准记录表
记录编号:
JC-02
测试日期
CEMS生产厂
测试地点
CEMS型号、编号
测试位置
CEMS原理
污染物名称
计量单位
序号
标准气体或
校准器件
参考值
CEMS
显示值
CEMS
显示值的
平均值
线性误差
(%)
响应时间(s)
备注
测定值
平均值
1
高浓度
2
中浓度
3
低浓度
报告:
复核:
审核:
日期:
日期:
日期:
自动监控仪器CEMS校验记录表
记录编号:
JC-03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设备编号:
维护管理单位
安装地点
上次校验时间
参比法对比测试仪
仪器名称
仪器型号
仪器供应商
烟尘校验
对比测试仪原理
CEMS分析仪原理
监测时间
参比方法测定值(mg/m3)
CEMS测定值
(mg/m3)
相对误差(%)
评价标准
评价结果
根据HJ/T75-2007
平均值:
平均值:
SO2校验
对比测试仪原理
CEMS分析仪原理
监测时间
参比方法测定值(mg/m3)
CEMS测定值
(mg/m3)
相对误差
评价标准
评价结果
根据HJ/T75-2007
平均值:
平均值:
NOx校验
对比测试仪原理
CEMS分析仪原理
监测时间
参比方法测定值(mg/m3)
CEMS测定值
(mg/m3)
相对误差
评价标准
评价结果
根据HJ/T75-2007
平均值:
平均值:
O2校验
对比测试仪原理
CEMS分析仪原理
监测时间
参比方法测定值(%)
CEMS测定值
(%)
相对误差
评价标准
评价结果
根据HJ/T75-2007
平均值:
平均值:
流速校验
对比测试仪原理
CEMS测试仪原理
监测时间
参比方法测定值(m/s)
CEMS测定值
(m/s)
相对误差
评价标准
评价结果
根据HJ/T75-2007
平均值:
平均值:
温度校验
对比测试仪原理
CEMS测试仪原理
监测时间
参比方法测定值(℃)
CEMS测定值(℃)
示值误差
评价标准
评价结果
根据HJ/T75-2007
平均值:
平均值:
校验结论
如校验合格前对系统进行过处理、调整、参数修改,请说明:
如校验后,烟尘分析仪、流速仪的原校正系统改动,请说明:
总体校验是否合格:
校验人员:
时间:
负责人:
年月日
记录编号:
JC-04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设备编号:
维护管理单位
安装地点
故障情况及发生时间
仪器设备管理员:
年月日
故障原因、维修更换配件等处理情况详细说明
维修人:
年月日
修复后使用前校验时间、检验结果说明
校验人:
年月日
正常投入使用时间
仪器设备管理员:
年月日
负责人:
年月日
标准物质更换记录表
记录编号:
JC-05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设备编号
维护管理单位
安装地点
维护保养人
序号
标准物质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供应商
维护保养人:
时间:
负责人
时间:
零点漂移、量程漂移校准记录表
记录编号:
JC-06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设备编号:
维护管理单位
安装地点
上次校准时间
SO2分析仪校准
分析仪原理:
分析仪量程:
计量单位:
零点漂移校准
零气浓度值
校前测试值
零点漂移%
仪器校准是否正常
校准后测试值
跨度漂移校准
标气浓度值
校前测试值
跨度漂移%
仪器校准是否正常
校准后测试值
NOX分析仪校准
分析仪原理:
分析仪量程:
计量单位:
零点漂移校准
零气浓度值
校前测试值
零点漂移%
仪器校准是否正常
校准后测试值
跨度漂移校准
标气浓度值
校前测试值
跨度漂移%
仪器校准是否正常
校准后测试值
O2分析仪校准
分析仪原理:
分析仪量程:
计量单位:
零点漂移校准
零气浓度值
校前测试值
零点漂移%
仪器校准是否正常
校准后测试值
跨度漂移校准
标气浓度值
校前测试值
跨度漂移%
仪器校准是否正常
校准后测试值
流速仪校准
分析仪原理:
分析仪量程:
计量单位:
零点漂移校准
零值
校前测试值
零点漂移%
仪器校准是否正常
校准后测试值
跨度漂移校准
校准用跨度值
校前测试值
跨度漂移%
仪器校准是否正常
校准后测试值
烟尘仪校准
分析仪原理:
分析仪量程:
计量单位:
零点漂移校准
零值
校前测试值
零点漂移%
仪器校准是否正常
校准后测试值
跨度漂移校准
校准用跨度值
校前测试值
跨度漂移%
仪器校准是否正常
校准后测试值
本次校准人
本次校准时间
负责人(签章)
易耗品更换记录表
记录编号:
JC-07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设备编号
维护管理单位
安装地点
维护保养人
序号
易耗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更换原因说明(备注)
维护保养人:
时间:
负责人
时间:
附表1:
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明细表
序号
单位
监测部位
设备厂家
数量(套)
备注
1
炼铁厂
一烧1号、2号烧结机机尾电除尘
北京雪迪龙
1
颗粒物监测系统
2
炼铁厂
三烧机尾电除尘
北京雪迪龙
1
颗粒物监测系统
3
炼铁厂
四烧1号机尾电除尘
北京雪迪龙
1
颗粒物监测系统
4
炼铁厂
四烧2号机尾电除尘
北京雪迪龙
1
颗粒物监测系统
5
炼铁厂
4#高炉
北京雪迪龙
1
颗粒物监测系统
6
炼铁厂
5#高炉
北京雪迪龙
1
颗粒物监测系统
7
炼铁厂
6#高炉
北京雪迪龙
1
颗粒物监测系统
8
炼铁厂
三烧烧结机入口
北京中科天融
1
SO2/NOX/颗粒物在线监测
9
炼铁厂
三烧烧结机出口
北京中科天融
1
SO2/NOX/颗粒物在线监测
10
炼铁厂
四烧一期烧结机入口
北京雪迪龙
1
SO2/NOX/颗粒物在线监测
11
炼铁厂
四烧二期烧结机入口
北京雪迪龙
1
SO2/NOX/颗粒物在线监测
12
炼铁厂
四烧一期烧结机出口
北京雪迪龙
1
SO2/NOX/颗粒物在线监测
13
炼铁厂
四烧二期烧结机出口
北京雪迪龙
1
SO2/NOX/颗粒物在线监测
14
炼铁厂
一烧1#烧结机入口
北京雪迪龙
1
SO2/NOX/颗粒物在线监测
15
炼铁厂
一烧1#烧结机出口
北京雪迪龙
1
SO2/NOX/颗粒物在线监测
16
炼铁厂
一烧2#烧结机入口
北京雪迪龙
1
SO2/NOX/颗粒物在线监测
17
炼铁厂
一烧2#烧结机出口
北京雪迪龙
1
SO2/NOX/颗粒物在线监测
18
炼钢厂
1#转炉二次除尘
北京雪迪龙
1
颗粒物监测系统
19
炼钢厂
2#、3##转炉二次除尘
北京雪迪龙
1
颗粒物监测系统
20
炼钢厂
6#转炉二次除尘
宇星科技
1
颗粒物监测系统
21
炼钢厂
7#转炉二次除尘
北京雪迪龙
1
颗粒物监测系统
22
炼钢厂
8#转炉二次除尘
宇星科技
1
颗粒物监测系统
23
炼钢厂
9#转炉二次除尘
宇星科技
1
颗粒物监测系统
24
焦化厂
5#焦炉
北京雪迪龙
1
SO2/NOX/颗粒物在线监测
25
焦化厂
8#焦炉
北京雪迪龙
1
SO2/NOX/颗粒物在线监测
26
焦化厂
9#焦炉
北京雪迪龙
1
SO2/NOX/颗粒物在线监测
27
焦化厂
10#焦炉
北京雪迪龙
1
SO2/NOX/颗粒物在线监测
28
焦化厂
7#焦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