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结算的程序及监理的责任与任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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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结算的程序及监理的责任与任务
竣工结算的程序及监理的责任与任务
建筑艺术系建筑装饰专业
建筑工程监理概论与务实作业
编制人:
12 装饰 3 班
霍亚丽(20 号)(组长)
刘志生(04 号)
陈礼军(10 号)
2014-5-7
一、竣工结算的程序 ......................................................................................................3
(一)竣工结算的原则 ..............................................................................................................4
(二)竣工结算程序 ..................................................................................................................5
(三) 做好与工程结算造价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到全面、有效、及时完整..........7
(四)竣工结算流程图 ..............................................................................................................9
二、监理的责任 ..............................................................................................................9
1.1 计划工作 ................................................................................................................................9
1.2 组织工作 ................................................................................................................................9
1.3 监理控制 ..............................................................................................................................10
1.4 监理协调 ..............................................................................................................................11
1.5 质量监理职责 ......................................................................................................................12
1.6 进度监理职责 ......................................................................................................................13
1.7 投资监理职责 ......................................................................................................................13
1.8 合同管理职责 ......................................................................................................................14
1.9 现场监理员岗位职责 ..........................................................................................................14
三、监理的任务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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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竣工结算的程序
所谓竣工结算,是指一个单位工程、单项工程或建设项目的建筑
安装工程完工并经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验收点交后,按照合同(协议)
等有关规定,在原施工图预算、合同价格的基础上编制调整预算和价
格,由承包人提出,并经发包人审核签认的,以表达该工程造价为主
要内容,并作为结算工程价款依据的经济文件的行为。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 28 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
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
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专业监理
工程师审核承包人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竣工结算
报表;与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后,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
程款支付证书。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结算资料后 28 天内进行
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
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竣工结算价款。
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 14
天内将竣工工程支付发包人。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 28 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
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 29 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
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 28 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
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
发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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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 56 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
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法院将该工程依法
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工程竣工结算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 28 天内,承包人未能向
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
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支付工程的,
承包人应当支付;发包人不要求支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一)竣工结算的原则
办理工程竣工结算,要求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任何工程的竣工结算,必须在工程全部完工、经点交验收并
提出竣工验收报告以后方能进行。
对于未完工程或质量不合格者,一
律不得办理竣工结算。
对于竣工验收过程中提出的问题,未经整改达
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已整改而未经重新验收认可者,也不得办理竣
工结算。
当遇到工程项目规模较大且内容较复杂时,为了给竣工结算
创造条件,应尽可能提早做好结算准备,在施工进入最后收尾阶段即
将全面竣工之前,结算双方取得一致意见,也可以开始逐项核对结算
的基础资料,但办理结算手续,仍应到竣工以后,不能违反原则,擅
自结算。
2.工程竣工结算的各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
策方针和各项规定,要依法办事,防止抵触、规避法律、法规、政策
方针和其他各项规定及弄虚作假的行为发生,要对国家负责,对集体
负责,对工程项目负责,对投资主体的利益负责,严禁通过竣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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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估冒算,甚至串通一气,套用国家和集体资金,挪作他用或牟取私
利。
3.工程竣工结算,一般都会涉及许多具体复杂的问题,要坚持
实事求是,要针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从实际出发,对于具体疑难问
题的处理要慎重,要有针对性,做到既合法,又合理,既坚持原则,
又灵活对待,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强调特殊原因,高估冒算和增加费用,
也不得无理压价,以致损害对方的合法利益。
4.应强调合同的严肃性。
合同是工程结算最直接、最主要的依
据之一,应全面履行工程合同条款,包括双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共同
确认的补充条款。
同时,应严格执行双方已确定的合同造价,包括综
合单价、工料单价及取费标准和材料设备价格等计价方法,不得随意
变更,变相违反合同以达到某种不正当目的。
5.办理竣工结算,必须依据充分,基础资料齐全。
包括设计图
纸、设计修改手续、现场签证单、价格确认书、会议记录、验收报告
和验收单,其他施工资料,原施工图预算和报价单,甲供材料、设备
清单等,保证竣工结算建立在事实基础上,防止走过场或虚构事实的
情况发生。
(二)竣工结算程序
以下是竣工结算的一般程序:
1.对确定作为结算对象的工程项目内容作全面认真的清点,
备齐结算依据和资料。
2.以单位工程为基础,对施工图预算、报价的内容,包括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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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工程量、单价及计算方面进行检查核对。
为了尽可能做到竣工结
算不漏项,可在工程即将竣工时,召开单位内部有施工、技术、材料、
生产计划、财务和预算人员参加的办理竣工结算预备会议,必要时也
可邀请发包人、监理单位等参加会议,做好核对工作。
包括:
(1)核对开工前施工准备与水、电、煤气、路、污水、通讯、
供热、场地平整等“七通一平”;
(2)核对土方工程挖、运数量,堆土处置的方法和数量;
(3)核对基础处理工作,包括淤泥、流沙、暗浜、河流、塌方
等引起的基础加固有无漏算;
(4)核对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的含钢量是否按规定进行调整,包
括为满足施工需要所增加的钢筋数量;
(5)核对加工定货的规格、数量与现场实际施工数量是否相符;
(6)核对特殊工程项目与特殊材料单价有无应调未调的;
(7)核对室外工程设计要求与施工实际是否相符;
(8)核对因设计修改引起工程变更记录与增减项是否相符;
(9)核对分包工程费用支出与预算收入是否有矛盾;
(10)核对施工图要求与施工实际有无不符的项目;
(11)核对单位工程结算书与单项工程结算书有关相同项目、单
价和费用是否相符;
(12)核对施工过程中有关索赔的费用是否有遗漏;
(13)核对其他有关的事实、根据、单价和与工程结算相关联的
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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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检查核对,如发生多算、漏算或计算错误以及定额分部分项
或单价错误,应及时进行调整,如有漏项应予补充,如有重复或多算
应删减。
3.对发包人要求扩大的施工范围和由于设计修改、工程变更、
现场签证引起的增减预算进行检查,核对无误后,分别归入相应的单
位工程结算书。
4.将各个专业的单位工程结算分别以单项工程为单位进行汇总,
并提出单项工程综合结算书。
5.将各个单项工程汇总成整个建设项目的竣工结算书。
6.编写竣工结算编制说明,内容主要为结算书的工程范围,结
算内容,存在的问题以及其他必须加以说明的事宜。
7.复写、打印或复印竣工结算书,经相关部门批准后,送发包
人审查签认。
(三) 做好与工程结算造价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到全面、有效、
及时完整,工程结算相关资料应包括:
1.工程结算书(并备电子文档)
2.工程量计算底稿
3.工程竣工图纸
4.施工合同文件、补充合同(协议)
5.设计变更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签证、技术核定单
6.工程量签证单(施工签证手续要规范、齐全)
7.招投标资料(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答疑文件、报价书、中
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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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隐蔽工程记录(涉及工程造价的相关资料)
9.实际开竣工报告及竣工验收报告
10.质量等级证书(或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承包人在规定时间内编制竣工结算书
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竣工结算书
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人
按合同约定时间核对
按时核对并提出核对意见
承包人审查核对意见
否
否 发包人根据已有资料办理结算
同一工程竣工核对完成,发、承包双
方签字确认后,禁止发包人要求承包
人与另一或多个成成造价咨询人重复
核对竣工结算。
视为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书已经认可,发
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
承包商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
提出异议,否则视为发包人
是否认可
竣工结算办理完毕
承包人递交竣工结算书
合同约定时间
发包人签收
否
否
提出的核对意见已经认可,
竣工结算办理完毕
发包人应将竣工结算书报送工程所
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竣工
结算书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
付使用的必备文件
发包人要求交付竣工工
程,承包人应当交付
签收
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否 承包人可以不交付竣工工程
合同约定时间
否
承包人催告
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商将工程
折价,或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
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
完成竣工结算
达成协议
否
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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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应按同期银行同类贷款
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
11.已供材料核价单
12.其他与计、报价编制相关资料
(四)竣工结算流程图(见上图)
二、监理的责任
监理基本职责是依据施工承包合同进行监理,通过计划、组织、
控制协调、激励等手段,促使承包合同双方履行各自的义务,最终完
成工程项目。
1.1 计划工作
(1)制定项目管理工作计划,包括工程整体进度计划及其它工作
计划等;
(2)制定监理工作计划;
(3)审核批准承包人提交的进度计划、主要材料计划和用款计划。
1.2 组织工作
(1)落实各级监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及协作关系;
(2)工程施工过程中,就合同执行的有关问题组织承包人召开工
地会议;
(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时组织各种质量检验工作,工程交工时
组织工程,交工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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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承包人完成的工程数量及时组织核实工作并进行确认;
(5)对重大设计变更和重大技术问题组织有关单位、部门进行专
题讨论。
1.3 监理控制
(1)督促承包人及时提交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年、季度计划,进
行审阅并签认;
(2)对承包人的施工详图设计(包括临时工程设计和永久工程设
计)进行审查;
(3)对承包人的分包活动进行监督和控制,对指定分包人进行监
督和管理;
(4)对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当实际进度达
不到计划进度时,监督承包人及时增加施工力量,加快施工进度。
当
承包人的进场人员包括项目经理不称职时,及时监督进行更换;
(5)对承包人施工放线的准确性及时进行监督和检查;
(6)对承包人到场的材料或设备及时进行检验,必要时在制造场
所或运输途中进行检查,以监督其达到质量要求;
(7)对承包人的施工进行现场跟踪,对施工质量进行抽样检验以
监督承包人的施工质量达到合同要求;
(8)监督承包人及时办理履约担保、工程保险等手续;
(9)对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和监督,并及时开具计量证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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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对承包人应获得的支付款进行监督和控制;
(11)对承包人应获得的施工索赔、延期的合法权益进行监督;
(12)对工程的交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办理交工验收证书,对
保修期内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求承包人及时无偿返
工,保修期满后向承包人开具保修期终止证书;
(13)对监理的工作质量进行内部分级监督,即在监理组织机构
中实行分级监理制度,上一级监理人员有权监督、审查下级监理人员
的工作,以保证监理执法的准确性。
1.4 监理协调
(1)协调业主与承包人的合同关系。
在施工过程中,包括由监理
协调业主和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有效地解决合同纠纷,避免双方
直接冲突,保证合同的正常性;
(2)协助业主协调施工单位与地方的关系,在施工过程中,施工
单位为了获取施工用的地方性材料,这些材料的运输可能和地方发生
分歧,施工可能对地方产生干扰以及影响当地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等
问题。
为使施工正常进行,监理人员应协助业主协调其中的矛盾,使
施工尽量少受影响;
(3)协调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关系,施工过程中,不同合同段
具有相对独立性,施工期间难免互相产生施工干扰,监理工程师应及
时进行协调,妥善处理双方的矛盾,防止施工受到影响;
(4)协调监理与承包人的关系。
尽管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与承
包人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但监理人员要使监理工作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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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决定得到承包人贯彻执行,和承包人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是很重要
的,所以监理工作中应积极协调好双方的关系;
(5)协调监理组织内部的工作关系;
(6)协调设计与施工的关系。
1.5 质量监理职责
(1)向承包人书面提供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等资料,
进行现场交桩;
(2)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和施工设备,
对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有权拒绝使用;
(3)签发各项工程的开工通知书,必要时通知施工单位暂时停
止整个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施工;
(4)对承包人的检验、测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有权利用施工
单位的测试仪器设备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凭数据对工程质量进行评
定;
(5)按施工进度跟班检查(包括旁站巡视);对每道工序、每
个部位进行质量检查和现场监督,对质量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部分或
全部工程签认,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或采
取其它补救措施,一定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
(6)对承包人进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按
合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由于机械设备的原因影响工程的工期和质
量,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更换或停止使用;
(7)协助业主及时妥善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事项和法定承诺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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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的施工条件。
1.6 进度监理职责
(1)审批承包人在开工前提交的施工总体进度计划,现金流动
计划和总说明,以及在施工阶段提交的各种详细计划和变更计划;
(2)审批承包人根据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的年、季度计划;
(3)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和监督计划的实施,当工程未能按计划
进行时,要求施工单位调整或修改计划,并通知承包人采取必要的措
施加快施工进度,以使实际施工进度符合施工合同的要求;
(4)定期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度情况,当施工进度可能导致合同
工期严重延误时,有责任提出中止执行施工合同的详细报告,供业主
采取措施做出相应的决定。
1.7 投资监理职责
(1)按施工合同的规定,现场计量核实合同工程量清单规定的
任何已完工程数量和费用;
(2)按合同规定审查、签发中期支付证书及合同终止后任何款
项的支付证书。
对不符合规范和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项目和施工活动,
有权暂拒支付,直到上述项目和施工活动达到要求;
(3)依据施工合同文件规定,对合同执行期间由于国家或省颁
发的法律、法令、法规,致使工程费用发生的增减,或影响工程费用
任何事项的价格涨落,而引起的工程费用发生的增减,监理工程师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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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经合理计算确定新的合同单价或按调整幅度
予以支付。
1.8 合同管理职责
(1)参加开工前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和施工阶段的工地例会,有
权参加承包人为施工合同组织的有关会议;
(2)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监理工程师可以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变
更范围,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做出变更的决定,并下达变更令。
对施
工合同中规定的重大工程变更,由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报业主核批;
(3)对承包人提出的工期的延长或费用索赔,有责任就其申述
的理由查清全部情况,并根据合同规定程序审定延长工期或索赔的款
项,按规定权限审批;
(4)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审查承包人的任何分包人的资格和分
包人的工程的类型、数量,按合同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
(5)监督施工单位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构成、数量与合同所列
名单是否相符;对不称职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有权提
出更换要求。
1.9 现场监理员岗位职责
a.负责公司全部工程项目的工作规范性和工程质量的监理,履行
公司内部监理职责,严格执行工程项目监理工作流程,监督工程项目
各项工作按工作流程完成,参与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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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进场前对工程施工技术文件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检查,有效性
检查文件指文件是否具有有效签字;完整性指文件应包括施工人员组
织计划、施工方案、施工工艺质量标准、材料质量标准、 完工验收
标准、现场安全协议、施工记录清单与格式、现场交底(技术工艺、
质量、安全)记录等;
c 根据监理工作任务单及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编制监理计划,签定
工作职责会签单;
d.对工程用采购物资进行质量检查,对全部到货批次检查,各批
次检查比例按工作职责会签单规定执行,检查项目及质量标准依据具
体工程项目的材料质量标准,对检查质量合格的,在项目部提交的材
料到货检验单上签合格意见确认,并做监理记录;对检验存在不合格
项的,在项目部提交的材料到货检验单上签不合格项及检测数据记录,
同时出监理通知单通知项目部整改,并留取材料样品交公司;现场检
查过程必须进行拍照,照片须清晰显示检查数据;对项目部提交的材
料到货检验单上的到货数量给予确认;
e.施工过程中随时关注施工现场落实安全措施的情况,发现安
全问题及隐患时及时向项目部提出,情节严重第一时间向主管领导汇
报;
f.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和工程材料质量进行检查。
按监
理计划及工作职责会签单中规定的施工工艺环节进行质量检查,质量
标准依据工程项目施工技术文件中规定的施工工艺质量标准,检查比
例按工作职责会签单中的规定执行,对检查内容进行记录、拍照,现
场发现质量不合格项以监理通知单形式通知项目部进行整改,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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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问题或隐患时第一时间向主管领导汇报;
g.根据施工技术文件及工作职责会签单中规定的对工程资料的
要求,对工程项目部现场工程资料的填写记录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包
括工程记录与实际工程进度的符合性、工程记录与实际施工的真实性、
工程资料与施工技术文件中要求的完整性等;
h. 按工作职责会签单中规定的费用类别,对工程项目部在工程
现场发生的费用支付真实性给予确认;
i.对工程项目部提交的工程量完工进度,按实际情况给予确认;
j.按监理计划和工作职责会签单规定的验收方式,根据工程项
目完工验收标准,对已完工工程进行公司内部质量验收;
k.填写和整理工程项目监理资料,编写工程项目监理报告;
l.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M.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一)第一个职责是在计划管理方面,具体内容是:
1、审批施工单位在开工之前提交的总施工进度计划、现金流动
计划和总说明以及在施工阶段提交的各种详细计划和变更计划;
2、审批施工单位根据总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的年度计划;
3、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和监督计划的实施。
当工程未能按计划进
行时,可以要求施工单位调整或修改计划,并通知施工单位采取必要
的措施加快施工进度;以使实际施工进度符合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