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法陆家宅小学.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10607410 上传时间:2023-02-21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5.4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义务教育法陆家宅小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义务教育法陆家宅小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义务教育法陆家宅小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义务教育法陆家宅小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义务教育法陆家宅小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义务教育法陆家宅小学.docx

《义务教育法陆家宅小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义务教育法陆家宅小学.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义务教育法陆家宅小学.docx

义务教育法陆家宅小学

新《义务教育法》背景下的学校管理案例(提纲)

陆家宅小学工会普法学习

 一、依法治校的内涵

概括地讲,依法治校是指校长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规章和学校章程,运用各种管理手段,通过组织、指挥和协调学校各方面人员的活动,高效率和高质量地完成国家所规定的培养目标和教育教学任务所进行的管理活动。

归纳起来,主要有三个层面的法:

1、《宪法》中有关教育的规定,它是教育立法的基础和依据。

2、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等很多。

3、国务院及其它教育和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定,如《教师资格条例》、《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此外我们湖北省政府及主管部门也制定了相应的地方性的规定,如《湖北省教育督导规定》等。

二、义务教育法的修订背景

 1、党的十六大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对教育改革与发展,特别是义务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

原有《义务教育法》已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实施义务教育的特点和要求。

2、国家出台的新的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需要上升为法律规范。

3、近年来义务教育实施中出现的新问题亟待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4、法律的可操作性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新《义务教育法》关键内容解读和案例分析

 

(一)教育经费

  1、法律条文:

《义务教育法》第一章《总则》第二条: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第八章《附则》六十一条又补充规定:

“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我国《教育法》对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行为已经规定了法律责任,但长期以来,社会各界对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乱收费问题反映强烈,为此,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规定:

“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这项规定同《教育法》的有关规定是一致的。

  2、典型案例:

 《法制日报》2008年8月17日报道:

有着两处校址、6500余名学生的“超级小学”中关村三小是北京市奥林匹克示范校,该校在举办首届“奥林匹克运动会”时,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国际奥委会终身名誉主席萨马兰奇、中国奥委会名誉主席何振梁都发来了贺信。

学校倡导的素质教育口号是“头顶艺术,脚踩文学,怀揣梦想”。

2006年,中关村三小把高尔夫课列为三年级必修课,一时激起舆论哗然。

由于学校成绩斐然,影响较大,校长王翠娟被评为海淀区模范校长,海淀区第八届政协委员。

学校还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集体”。

  2008年8月5日,海淀法院中关村三小校长王翠娟等人贪污案一审开庭。

在法庭上,王翠娟证实,中关村三小的账外资金超过了1亿元,而这部分账外资金,几乎全部来自于“片外”学生入学缴纳的赞助费(择校费)。

大量的赞助费如何使用缺少监管,校长的权利过大。

因此,这几年教育系统的腐败案件并不罕见。

可以肯定,中关村三小的案件带有很大的普遍性。

 

(二)素质教育

   1、法律条文:

《义务教育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开宗明义,把提高全民族素质作为制定法律的重要宗旨之一。

第三条明确规定实施素质教育: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第五章《教育教学》第三十四条:

“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 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和实际情况,确定教学制度、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改革考试制度,并改进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法,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义务教育法》还有很多条款都体现素质教育的精神或要求。

从第三十六条到第四十一条,对德育体系、课外活动、教科书使用等均作了规定。

2、典型案例:

江苏省泰兴市洋思中学位于泰兴市天星镇洋思村,建于1980年,原本是一所“三流的硬件”、“三流的师资”、“三流的生源”的农村联办初中。

蔡林森任校长后局面开始转变,他坚定一个信念,就是“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将此在校园醒目树立或张贴)。

学校要求教师“先学后教,当堂训练”,面向全体学生,从最后一名学生抓起,实行“三清”(堂堂清,日日清,周周清),教育教学成绩显著。

从1987年至今,一直保持着合格率、巩固率、升学率三个百分之百和优秀率一个一流的记录,有80%的学生升入省重点高中。

学校现在已经变成了一流的设备,一流的质量,被评为江苏省省德育先进学校、省教育现代化示范初中、省模范学校、省先进集体、省文明单位。

该校已经成为全国素质教育的一面旗帜、农村教育的一面旗帜、初中教育的一面旗帜(“全国十所薄弱学校变为名校”之一)。

校长蔡林森成为江苏省首批名校长、中学特级教师、全国先进工作者,被誉为“乡村教育家”。

 

(三)校园安全

   1、法律条文

  《义务教育法》第三章《学校》第十六条首次将校园安全写入法律:

“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改造的,及时予以维修、改造。

学校不得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其他不适合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人担任工作人员。

 2、典型案例

  四川安县桑枣中学,是一所初级中学,在绵阳周边非常有名。

学校因教学质量高,连续13年都是全县中考第一名,周围家长都拼命把孩子往里送。

学生最多的班,有80多名学生。

校长叶志平注重实干,强调安全。

花费17万元盖的学实验教学楼,他维修固楼耗资40万元。

而且从2005年开始,他每学期都要组织一次全校师生紧急疏散演练。

事先告知学生,本周有演习,但学生不知道具体是哪一天。

演练时每个班级的疏散路线都是划定好的,在每个班级内,前四排学生走教室前门、后四排学生走后门也是规定好的。

刚搞紧急疏散时,学生当是娱乐,半大孩子除了觉得好玩外,还认为多此一举,有反对意见,但他坚持。

后来,学生老师都习惯了,每次疏散都井然有序。

“5-12”地震那天,叶校长因公务不在校。

可是学生们正是按着平时学校要求、他们也练熟了的方式疏散的。

由于平时的多次演习,地震发生后,全校师生(2200多名学生,上百名老师)从不同的教学楼和不同的教室中,全部冲到操场,以班级为组织站好,安然无恙,用时1分36秒。

正因为如此,叶志平被网友称为“史上最牛校长”。

 

(四)均衡发展

 1、法律条文:

《义务教育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

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

第三十二条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

 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对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2、典型案例

  我们汉川市实验中学是一所市直中学,成立于1998年秋,是一所为适应教育形势发展而兴办的集实验性、特色性、超前性、示范性为一体的新学校,办学理念是“为每一个学生创造美好未来”。

在城区校际竞争激烈、社会压力巨大的情况下,我校独树一帜,建校以来坚持不编重点班,向管理要效益,向四十五要效益,取得骄人成绩。

十年来,我校毕业生的参考率、合格率、优秀率一直名列全市前茅(中考成绩——上重点高中数仅有一年位居第二)。

学校被评为孝感市“示范学校”、湖北省“教育科研实验基地学校”。

  我们的体会是:

不编重点班,既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保护了学生成长的生态环境——自尊自信、合作互助),同时也调动了老师的积极性。

老师伴随学校的发展日臻成熟,学生也在平等的氛围中快乐学习、健康成长。

均衡促进和谐,和谐利于发展。

 

(五)课程改革

 1、法律条文

  《义务教育法》第五章《教育教学》虽然没有提及“课程改革”一词,但第三十五条指出:

“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

 2、典型案例

  杜郎口中学是山东省茌平县最东部的边远乡镇中学,1998年前连续十年教育教学综合评价在全县初中倒数,学校成为每年人大代表评议的黄牌单位。

十年来,以校长崔其升为首的杜郎口中学一班人大胆尝试教学改革,尤其是在课程改革方面力度很大,探索出了一条既能保持升学率,又能提高学生自我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新的教学模式。

该校独创“三三六”自主学习模式,即课堂自主学习三特点:

立体式(目标任务三维立体式)、大容量(以教材为基础,拓展、演绎、提升,课堂活动多元,全体参与体验)、快节奏(单位时间内,紧扣目标任务,周密安排,师生互动,生生互动,达到预期效果);自主学习三模块:

预习(明确学习目标、生成本课题的重、难点并初步达成目标)、展示(展示、交流预习模块的学习成果,进行知识的迁移运用和对感悟进行提炼提升)、反馈(反思和总结,对预设的学习目标进行回归性的检测,突出“弱势群体”,让他们说、谈、演);课堂展示六环节:

预习交流、明确目标、分组合作、展现提升、穿插巩固、达标测评。

“三、三、六”自主学习模式以学生在课堂上的自主参与为特色,课堂的绝大部分时间留给学生,老师仅用极少的时间进行“点拨”。

他们把这种特色叫做“10+35”(教师讲解少于10分钟,学生活动大于35分钟)。

在杜郎口中学的教室里看不到讲台,学生的课桌是面对面分组排列,教室四周都是黑板。

没有了讲台,老师也自觉不自觉地放下了高高在上的架子,学生也不必再用仰视的目光看待老师,在空间上一下子拉近了师生的距离。

一个民主、平等的空间就在这样看似简单而又要很大勇气的改革中制造出来了。

1998年,也就是杜郎口中学实施教学改革的当年,该学校在全县学校排名中由第23名上升到第17名,第二年又上升到第14名。

从2003年起,杜郎口中学的排名连续3年位居全县前三名。

2005年中考,该校486名毕业生中的268名报考了重点高中——茌平一中,被录取的有267人。

06年9月全国农村名校长经验交流会在杜郎口中学召开。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新华社《内参选编》、《当代教育科研》、《山东教育》、《现代教育导报》等报刊都报道了该校教学改革取得的突出成绩。

到目前,来自全国20个省市的参观学习人次达6万人。

 

 

(六)学生权利

  1、法律条文

  《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学校应当履行有关义务,其中第三款指出:

“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规定教师应当履行有关义务,其中第五款指出: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第三条要求“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第一章《总则》第四条强调: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其后在第二章《学生》第十一款至第十七款具体明确了适龄儿童、少年和弱势群体接受义务教育的平等权利。

第四章《教师》第二十九条指出: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十届全国人大会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章《总则》第三条更是将未成年人的权利明确为: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第五章《司法保护》第五十条指出: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一条指出: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审理,并适应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和健康成长的需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典型案例

 有些学校在资助某些贫困未成年人或者帮助未成年人接受资助的过程中,为了引起社会的关注和舆论的好评,大张旗鼓地进行宣扬,将受助未成年人的个人资料和家庭隐私毫无保留暴露给公众,毫不顾及受助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感受。

由于未成年人本身缺乏这方面的保护意识,极容易让当事的未成年人成为周围人议论的焦点,给受助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带来巨大的压力,造成某些受助未成年人的心理失衡,给未成年人带来心理伤害。

难怪一些贫困未成年人及其家庭不欢迎这样的“爱心行动”。

 (七)心理健康

  1、法律条文

  《义务教育法》《总则》第三条: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虽然没有明确心理健康概念,但我个人认为,“等方面”应该包括心理健康。

  2、典型案例

2008年9月3日,上海《新闻晚报》报道:

9月1日凌晨,一名14岁女孩从杨浦区延吉东路131弄某幢楼4楼跳下;9月1日清晨5点30分左右,浦东菏泽路中大丽都小区一名15岁男孩从8楼坠落受重伤,而事发时男孩父母还在睡梦中;9月1日上午9时,江桥实验中学初二男生因成绩排在年级倒数第一无法接受“留级”的事实欲跳楼,后被老师和民警劝下,而他早已在家留下遗书;9月2日上午7时左右,住在上海仙霞路486弄的12岁男孩,从家中6楼阳台跳下身亡。

  开学才两天,就有3名中学生跳楼自杀,另有1名目前不确定是跳楼还是坠楼,这四起事件在申城引起“话题地震”。

今年9月10日是第六个世界预防自杀日,自杀研究专家、徐汇区精神卫生中心医师单怀海感叹,业界呼吁社会关注青少年自杀问题已经多年,但大多停留在研究和理论层面上,学校的生命教育也相对薄弱。

 

 (八)教师地位

  1、法律条文

  《义务教育法》第三十条:

“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

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

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艰苦贫困地区补助津贴。

 (九)减轻负担

  1、法律条文

《义务教育法》第一章《总则》第五条:

“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第五章《教育教学》第三十五条:

“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

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十七条:

“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

 2、典型案例

记者在一些省市部分小学和初中学校进行随机采访,发现了一些书包重、作业多的情况:

某地级市小学各年级学生的书包普遍在5公斤到8公斤之间;初中学生书包在10公斤以上的现象在不少地方相当普遍,其中面临毕业的初三学生书包最沉重。

在不少城市,大清早背负沉重书包匆匆而行的中小学生已经成为人们司空见惯的“街景”,在南方某城市,甚至还出现了小学生拖着带轮子的大书包上学的情景。

在那些过于沉重的书包里究竟装了些什么?

记者发现,除文具外,学生书包中主要装着课本和各类辅导资料、练习本等。

在某城市,初中某校五年级学生有教辅资料24种,包括统编教材、补充教材、配套练习册、习题集、单元过关题、目标测试题以及各类油印试题等;某省一小学低年级各类课本和教辅资料总量达21本,某初中一年级复习资料最多的达31种。

记者调查发现,在某初中,有教师要求学生每天要做完与当天课堂讲授内容相关的各种教辅资料,一名优秀学生中午要花2小时、晚上要花3小时才能完成;在另一所学校,成绩属中上水平的初三学生完成家庭作业需2小时,中下水平学生需3小时,差生需要4小时。

学生嬉戏的时间越来越少,独立思考的时间和空间也越来越少。

小小年纪的中小学生又怎么能够担起如此沉重的负担呢?

 

(十)阳光体育

 1、法律条文

 《义务教育法》第五章《教育教学》第三十七条:

“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

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为学校开展课外活动提供便利。

  2、典型案例

《中国教育报》2009年6月25日以《阳光体育凸显教师缺乏之痛》报道:

体育教师缺额严重工作量大难以量化体育课被任意挤占。

首都体育学院刘海元博士近年来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我国学校体育现状调查及发展对策的研究》。

这项研究表明:

我国现有中小学约60万所,但体育教师只有约43万人。

“目前,我国中小学体育教师缺额约29万人,其中小学体育教师缺额最多,约24万人。

”刘海元说。

2008年国家教育督导团对学校体育督导调查的结果,也证实了中小学体育教师缺额的现象。

如广东省现有体育教师10047人,其中专职体育教师不足40%,农村学校80%以上为兼职体育教师,以国家标准计算,实际缺额专职体育教师1.2万人。

甘肃省近70%的学校,体育教师是兼职。

重庆市南岸区珊瑚小学的许老师每周要上20余节体育课,还要负责学校一些体育活动,他对记者说:

“阳光体育运动开展以来,学校从早上到下午放学,先后有早上晨跑30分钟、上午30分钟大课间、40分钟的午间阳光体育、30分钟的课外活动。

我们一天到晚根本忙不过来。

”国家教育督导团2008年对学校体育工作的督导调查发现,一些学校体育教学形同虚设,只要不出事,学生们想怎么上体育课就怎么上。

更有甚者,不少学校变着法地挤占体育课。

 

四、如何做好依法治校工作

1、增强法律意识。

人人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好说不好做。

中国基础教育的现状是,校长、教师是个矛盾体,即是不依法治教的受害者(工资问题、教师伤害等),又是不依法治教的肇事者(乱收费、歧视差生等等)。

面对飞速发展的社会形势,中小学校长不能再像过去那样仅凭经验办学,凭敬业精神办学,而应该是依法治校,按章办学。

要将过去的敷衍、被动接受法律要求转换成为学法懂法的自觉行动(例如阳光体育、减负行动等,“非不能也,是不为也”)。

因为只有如此,校长才能很好的保障学校运转,保障师生权益。

否则,有可能在敬业奉献的工作背景下,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不自觉的违规,甚至违法。

如北京市中关村三小的前校长王翠娟、不受欢迎的“爱心行动”等

2、更新教育观念

中小学教育的复杂性给校长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校长的教育价值观、学生观、质量观等的构建都应在国家法律要求的前提下,并给与教师正确引导和积极影响。

如果死死抱着过去的一些陈腐观念和做法(办重点班、题海战术、分数至上、升学至上等),那学校的素质教育、课程改革、减负行动、阳光体育肯定是无从谈起。

更新教育观念,肯定需要勤于学习和勇于实践。

“乡村教育家”蔡林森、“最牛校长”叶志平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范例。

3、熟悉教育业务

学校管理反复复杂,千头万绪,但还是有客观规律。

这需要我们这些中小学校长加强学习,熟悉甚至精通学校管理业务。

像上面引述案例中未能展开的“学生权利”的细化落实问题、心理健康教育涉及的中小学生多种复杂表现,都是不少校长不太熟悉甚至忽略的问题,但又都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

另外,还有今天没有谈到的学校管理体制、办学理念与办学特色(涉及《教育法》)、校长责任权限、教师管理与教师成长(涉及《教师法》)、校园建设与校园文化(涉及《环境保护法》、《招投标法》)等等,都需要校长们深入研究,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提升学校办学品味。

不能像有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例如深圳火灾——查娱乐场所安全,三聚氰胺奶粉事件——查饮食安全,汶川地震——查中小学校舍安全,成都公汽事件——查公共设施安全……)。

应该熟悉业务,综合管理。

4、争取社会支持

学校小社会,社会大学校。

学校教育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家庭的广泛支持。

有些问题,我们教育、学校、校长认识到位了,但实施起来仍然有着很大的难度,如均衡发展、教师地位(外围靠政府)、素质教育、减负行动、阳光体育(外延连着家庭)、校园安全(必须依赖公检法部门),像课程改革要求的社会实践活动更是必须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

所以,中小学校长不仅要做好内当家,还要顺应形势发展,做好社会公共关系的功课。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PPT模板 > 其它模板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