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财务会计工作评价办法10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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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财务会计工作评价办法10年

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财务会计工作评价办法

苏信联发〔2010〕9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公正、客观地评价全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下同)财务会计工作质量,提高全省财务会计工作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全省财务会计工作制度化、流程化和规范化,根据《江苏省农村信用社会计工作规范化实施指引》以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务会计工作评价采用千分制,共十项考核内容,其中:

机构及人员管理100分;会计基本规定及核算管理160分;现金及出纳业务管理100分;支付结算管理100分;财务管理160分;计算机综合业务管理100分;会计档案管理50分;内部控制及监督100分;操作风险点防控80分;优质服务50分。

计分方法采用单项计分,累计总分的方式;单项分数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第三条财务会计工作评价实行等级制。

等级分为:

考核得分950分(含)以上为会计工作一级单位(简称:

一级)、考核得分600分(含)以上为会计工作二级单位(简称:

二级)、考核得分600分以下为会计工作三级单位(简称:

三级)等三个等级。

联社的财务会计工作等级由省联社按本办法规定组织考核确认。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辖内各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联社)。

第二章基本规定及评估标准

第五条机构及人员管理(100分)

1.机构管理。

根据会计核算管理要求和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机构,明确负责人;根据业务需要,按照效率和控制原则,科学合理地设置会计岗位,配备会计人员,内部业务流程清晰。

2.会计人员管理。

分管财务会计的领导应熟悉会计专业知识、具备中级职称;会计部门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会计师或经济师专业技术职称,原则上有会计主管履职经历;会计监管员应精通会计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风险识别能力,具备初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会计主管工作满两年;网点会计主管精通会计专业知识,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满三年;会计出纳人员原则上应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通过联社组织的上岗考试。

3.优化劳动组合。

建立亲属回避制度,严格执行综合柜员岗位定期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

4.业务培训。

有计划开展各项业务学习、培训及岗位练兵活动,全面提高员工整体素质。

5.坐班制度。

会计主管坚持坐班制度,切实履行岗位监督职责,做好内部管理、柜员出勤管理、轧库管理等日常业务管理工作。

6.检查辅导。

有健全的业务检查辅导制度,联社财务会计部门配备3名以上专职会计监管员,5~7个基层信用社(含营业部)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会计监管员,序时开展业务检查辅导工作。

7.岗位职责。

财务会计各条线应有健全的岗位责任制和工作质量考核体系,以岗定责,定期考核,奖惩分明。

8.联社重视财会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激励措施促进财会人员充分发挥会计监督管理的积极性。

9.财会人员的岗位变动应充分征求联社财务会计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六条会计基本规定及核算管理(160分)

1.会计科目。

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正确划分资产及负债的种类,按规定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和内部账户(含表外科目),无乱用科目现象。

2.核算规定。

加强会计核算,做到凭证要素齐全,账簿记载规范,账务处理做到“五无”,账务核算达到“八相符”。

3.利率制度管理。

严格执行《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有完善的利率定价制度,按《江苏省农村信用社人民币存贷款业务计结息规则》进行存、贷款计结息;正确执行利率政策和利息收支管理规定,按规定计算各项利息收支,无人为调整利息收支现象。

4.“四双”及复核、授权制度。

按制度等规定正确办理各类业务,严格执行“四双”等内部制约制度,认真做好复核、授权和事(中)后监督工作。

5.业务操作制度管理。

有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和详细的岗位职责,分工明确,责任清楚;会计出纳人员变动,交接手续清楚。

计算机生成的凭证、账簿、报表等各类会计核算资料符合电算化有关规定,定期打印且编号连续,由专人负责保管。

6.重要空白凭证管理。

重要空白凭证纳入表外科目核算;库房有专人管理,领发手续严密,账实相符;建立使用销号制度,作废凭证按规定处理。

7.账户管理。

按《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规定办理账户开立、变更、撤销手续;账户资料齐全完整,按规定进行客户风险等级分类,对长期不动户及时进行清理;内部账户管理符合要求,每年至少对内部账户的开设、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8.严格执行《反洗钱法》、《储蓄实名制》、《商业银行现金收付柜面监督办法》和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有关规定,联社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反洗钱岗位,负责反洗钱工作。

9.大额可疑交易报告管理。

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安排专人负责对大额、可疑支付交易信息录入、上报工作;加强数据分析和判断,有较强的可疑甄别能力和较高的数据报送质量。

10.会计交接。

会计出纳人员变动、短期离职均应办理交接,手续清楚。

第七条现金及出纳业务管理(100分)

1.内控要求。

现金收付双人临柜,换人复核(综合柜员制除外);有价单证视同现金管理,并坚持“账证分管”的原则,当日核对账款;柜员休息或营业终了所有现金、金银及有价单证等要扫数入库,入库前须由会计主管安排对款项进行卡把核对;大额现金支付执行人民银行大额现金支付和反洗钱有关规定;柜员中途离岗时应将电脑退出至登录状态,现金、重要单证、章印等应入箱加锁。

2.票币管理。

票币挑剔符合规定、票币整点及时准确,达“五好钱捆”标准;假币收缴、出纳错款按规定处理,无空、溢库、白条抵库现象;杜绝假币流入、流出,不得拒收、拒换辅残币。

3.库款管理。

严格库款管理,坚持双人管库,双人守库(款箱统一接送除外),钥(密)匙分管和单线平行交接制度。

4.查库制度。

会计主管每周至少查库一次;主任(主持工作)坚持每月一次全面查库;会计主管执行午间、日终现金卡把查库制度。

查库内容齐全、完整,查库记录登记清楚。

5.“一日三碰库”制度。

会计主管负责监督柜员每日“早、中、晚”三碰库,柜员钱箱双人加锁,确保账款相符、资金安全。

6.库房管理。

严格库房管理,库房及营业室安全设施齐全;库房整洁无杂物;库款存放整齐有序;做到无潮湿、霉烂、虫蛀、鼠咬等现象。

无人值守的网点,做到现金、重要单证、章印“三不留”。

7.钱箱限额管理。

对柜员钱箱实行“限额管理”,且额度设置合理,营业终了柜员尾箱超过额度部分必须上缴主出纳。

柜员休息,库款清空,全部上缴主出纳。

第八条支付结算管理(100分)

1.“印、证、押”管理。

印、证、押按规定建立使用和保管登记簿;坚持分管分用制度,严密交接手续。

2.结算业务。

往来业务序时记账、对账,差错更正及时;查询、查复及时认真,查询查复资料妥善保管。

农信银、实时汇兑、现代化支付系统等转、退汇在规定时间内办理。

3.岗位设置及差错管理。

岗位设置科学,记账、复核、授权和对账岗位严格分开;建立主管热线查证或上门对账制度,对未达账项和账款差错的查核工作专人负责,不返原岗处理。

4.支付结算制度。

认真执行《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各种结算业务,向外公示结算业务收费标准,按规定向客户收取结算费用。

5.预留印鉴管理。

纸质或电子预留印鉴应收集齐全,按规定办理客户预留银行印鉴挂失和更换印鉴业务;做好预留印鉴的保管、保密工作。

第九条财务管理(160分)

1.财务收支管理。

严格执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规定;财务核算完整、真实、准确,无乱挤、乱摊成本、截留利润、转移收入、私设小金库等违章、违纪行为,无滥发奖金实物津贴、虚报冒领等违反财经纪律和制度规定的行为。

内部账务核算手续齐全、严密,符合要求,资金往来准确反映、无虚增、虚列及乱调科目现象。

2.财务预算编制及决算报告。

认真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费用预算、经营测算,定期开展财务收支活动分析,检查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及结果,总结经验,挖掘潜力,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3.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低值易耗品管理。

建立健全账、卡、簿,计提(摊销)符合规定;专人负责实物管理,定期组织全面清查,做到账实相符,确保财产完整。

4.非生息资产管理。

严控非生息资产占用,减少非营业性款项挂账,加强应收、应付款项等挂账管理,明确清收责任人。

5.内部账务核算管理。

加强费用列支管理,内部账务核算手续齐全、严密,符合要求。

第十条计算机综合业务管理(100分)

1.柜员卡管理。

实行严格的柜员操作卡和密码双重控制方式管理,实行“一人一码一卡操作制度”(采用指纹认证系统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设立虚拟(代班)柜员操作卡;柜员定期更换操作密码,柜员现金收、付、转账及授权卡的权限设置科学;柜员卡及授权卡领用、交接、上交、销毁以及柜员身份指纹认证等均按规定流程执行。

2.岗位职责分离。

根据综合柜员操作权限,严格控制柜员业务操作范围;负责业务授权柜员不得从事面向客户、账户的具体业务操作;隔离前台账务和后台审核权限,同一个柜员不得同时拥有前台核心账务系统和后台风险管理(信贷、资金交易等审批)系统柜员操作权限。

3.自助设备管理。

自动取款机(ATM)、自动存款机(CDM)等自助设备运行状态良好、整洁、安全监控设施齐全,监控录像资料保管符合规定;自助设备安全巡查到位。

第十一条会计档案管理(50分)

1.资料装订整理。

凭证及时整理装订;分户账、总账按月(年)分科目顺序整理装订;各种登记簿按类别年度终了整理装订;会计报表按月(年)整理装订。

2.资料归档要求。

根据归档要求,整理立卷,装订成册或封塑保管,按照保管期限、内容及形成时间进行分类索引,登记会计档案保管登记簿。

磁介质档案保管具备防磁条件,每年翻录一次,实行双备份异地分别保管。

3.档案室安全设施。

档案室应具备“五防”、“五无”的标准。

即:

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无火患、无虫蛀、无霉烂、无鼠咬、无失窃。

4.档案调阅制度。

由专人负责档案保管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档案调阅管理制度,无会计档案丢失和泄密现象。

5.档案销毁。

保管期限届满的会计档案及时进行清理销毁。

销毁会计档案将档案信息与其保存介质一同销毁。

第十二条内部控制及监督(100分)

1.内控制度建设。

建立统一、完善的柜员管理办法和业务操作流程;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基本制度、出纳制度、非信贷资产管理制度、事后监督管理办法等基本制度。

2.检查管理。

建立健全会计监督体系,明确监督责任,联社财务会计部门每年组织专项财务会计检查不少于2次,专项财务会计检查工作总结、工作底稿及检查报告归档备查;会计监管员每半年至少对管辖机构进行一次序时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工作底稿、检查报告归档备查。

3.非现场检查。

建立非现场检查考核制度,通过察看业务操作录像资料等方式,检查柜面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4.事后监督中心监督业务范围全面、有效,事后监督中心差错通知及整改符合质量要求,每年形成不少于4次的事后监督工作报告。

5.对财会检查及事后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应对照联社制定的处罚办法达到纪律处分的,处理应到位。

6.对辖内机构实行财务会计工作质量考核,依据本办法制定财务会计工作评价标准。

7.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会计主管履职考核机制,对会计主管的履职能力、尽职程度以及工作质量进行考核,并制订相应的奖惩办法。

第十三条操作风险点及防控措施(80分)

1.业务权限设置及管理。

不得超权限办理业务;同一柜员不得兼办不相容业务;XX严禁划转同业资金;不得违规为客户查询资料;严禁通过卡、折等工具以“空存实取”方式调拨现金;同一柜员不得同时拥有核心账务系统和风险管理系统(信贷、资金交易等审批)操作权限;严禁记账与对账一个人兼任;严禁设立机动柜员和代班共用柜员卡;严禁贷款资金未转入结算账户而直接取现。

2.凭证及印章管理。

严禁手工填写应由计算机打印的重要空白凭证;严禁将重要空白凭证和业务印章带出柜面使用;严禁将重要空白凭证事先盖好印章;严禁用内部凭证代替客户凭证。

3.禁止事项。

严禁综合柜员为自己办理业务;严禁将柜员卡交于他人使用;严禁柜员接触客户密码;严禁柜员私自代管客户存单、存折、银行卡等支付工具、票据、印鉴和密码;严禁XX许可,自制凭证上机操作或无凭证输入数据信息;严禁柜员工作时间外擅自签到办理业务;严禁存取款凭条、利息清单不经客户签字确认;严禁柜员之间相互办理内部现金调拨业务等。

第十四条优质服务(50分)

1.基础设施统一标识。

营业网点外标牌统一设立。

营业大厅内、外物品摆放有序、便民设施齐全、服务环境达到“整齐、洁净、舒适、美观”;安全监控设施、工作机具齐全,金库、档案室等营业附属设施安全达标。

2.柜面服务及监督。

柜员举止大方,仪表端正,着装整齐,接待客户热情、礼貌,实行挂牌服务;业务量与薪酬挂钩,推行限时服务,提高柜面工作效率。

3.监督管理到位。

建立社会公开监督、群众评议制度,提高柜面服务质量。

第三章考核评价

第十五条财务会计工作评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省法人机构为评价对象,按照“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标准、统一考核”的原则在全省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各联社在自查自评后,向省联社提出财务会计工作评价报告(含实施方案)、自评得分表等。

省联社采用审核报告与现场检查相结合方式对各联社财务会计工作进行评价。

第四章奖惩办法

第十七条省联社对当年财务会计工作评价结果进行全省通报,对一级的联社给予嘉奖,对三级或分值下降较大的联社给予批评,并督促整改。

第十八条对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单位,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已获取的荣誉和奖励,并追究联社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各联社可依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负责解释、修订。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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