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责102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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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责1026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责
1、掌握辖区与居民健康有关的基本情况,包括总户数,总人口数,人口性别、年龄构成,0-6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人和重性精神病人等统计数据等。
2、指导各地对常住人口建立包括居民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记录、主要健康问题、其他卫生服务记录等内容在内的居民健康档案,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
3、向基层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资料,做好健康教育活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总结评价。
4、加强计划免疫管理,指导各地开展免疫接种工作,调查处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5、指导各地落实法定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开展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的防治,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
6、指导各地开展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
7、指导各地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并登记。
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
8、做好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方面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统计工作。
9、做好下级公共卫生人员的业务培训、督导工作。
10、完成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业务指导机构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
妇幼保健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责
1、掌握辖区与居民健康有关的基本情况,包括总户数,总人口数,人口性别、年龄构成,育龄妇女、孕产妇、0-6岁儿童数等统计数据。
2、指导各地做好0-6岁儿童摸底登记,开展新生儿访视,建立《儿童保健手册》或《妇幼保健信息卡》,开展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儿童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儿童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进行高危儿筛查、管理及转诊。
做好儿童保健信息化录入。
3、指导各地做好孕产妇摸底登记,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或《妇幼保健信息卡》,开展孕产期保健服务,做好孕产妇高危筛查、管理,落实高危转诊制度,开展产后访视。
做好孕产妇保健信息化录入。
4、做好辖区妇幼保健方面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统计工作。
5、做好下级公共卫生人员的业务培训、督导工作。
6、完成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业务指导机构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
乡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责
1、掌握辖区与居民健康有关的基本情况,包括总户数,总人口数,人口性别、年龄构成,育龄妇女、孕产妇、0-6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人和重性精神病人花名册及统计数据等。
2、对辖区常住人口建立包括居民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记录、主要健康问题、其他卫生服务记录等内容在内的居民健康档案;并及时更新档案内容,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
3、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做好健康教育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总结评价。
4、负责辖区计划免疫管理和免疫接种工作,发现报告、处理一般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调查处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5、按照法定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做好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的防治,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
6、做好0-6岁儿童摸底登记,开展新生儿访视,建立《儿童保健手册》或《妇幼保健信息卡》。
开展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儿童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儿童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进行高危儿筛查、管理及转诊。
做好儿童保健信息化录入。
7、做好孕产妇摸底登记,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或《妇幼保健信息卡》,开展孕产期保健服务,做好孕产妇高危筛查、管理,落实高危转诊制度,开展产后访视。
做好孕产妇保健信息化录入。
8、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摸底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
9、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并登记。
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
10、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卫生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1、落实各项工作登记和报告制度。
做好公共卫生信息统计工作。
12、做好村卫生室公共卫生人员的业务培训、督导工作。
13、完成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业务指导机构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责
1、掌握辖区与居民健康有关的基本情况,包括总户数,总人口数,人口性别、年龄构成,育龄妇女、孕产妇、0-6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人和重性精神病人花名册及统计数据等。
2、对辖区常住人口建立或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包括居民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记录、主要健康问题、其他卫生服务记录等内容在内居民健康档案;并及时更新档案内容,实行计算机管理。
3、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做好健康教育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总结评价。
4、负责辖区计划免疫管理和免疫接种工作,发现报告、处理一般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调查处理预防接种的异常反应。
5、按照法定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做好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及时进行现场疫情处理。
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开展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
6、做好0-6岁儿童摸底登记,建立《儿童保健手册》或《妇幼保健信息卡》,督促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新生儿访视。
开展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做好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
进行儿童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做好儿童保健信息化录入。
做好高危儿筛查、管理及转诊。
7、做好孕产妇摸底登记,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或《妇幼保健信息卡》,开展孕产期保健服务,做好孕产妇高危筛查、管理及转诊。
落实辖区的产后访视工作。
做好孕产妇保健信息化录入。
8、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摸底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
9、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并登记。
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
10、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1、落实各项工作登记和报告制度。
做好公共卫生信息统计工作。
12、做好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卫生人员的业务培训、督导工作。
13、完成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业务指导机构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
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责
1、掌握与辖区居民健康有关的基本情况,包括总户数,总人口数,人口性别、年龄构成,育龄妇女、孕产妇、0-6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人和重性精神病人花名册及统计数据等。
2、协助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常住人口建立包括居民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记录、主要健康问题、其他卫生服务记录等内容在内的居民健康档案;并配合做好健康档案内容的及时更新,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
3、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做好健康教育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总结评价。
4、及时、准确登记辖区计划免疫对象,负责接种通知,督促接种对象按时接种。
发现、报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5、按照法定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做好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按要求开展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的防治,参与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治疗管理。
6、做好0-6岁儿童摸底登记和报告,开展新生儿访视,督促儿童按时接受保健系统管理。
开展儿童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发现异常及时向卫生院或妇幼保健专业机构转诊。
逐步实行儿童保健信息化管理。
7、做好孕产妇摸底登记和报告,督促孕产妇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动员孕妇住院分娩,必要时对高危孕产妇进行护送;开展产后访视,发现异常应及时向卫生院或妇幼保健专业机构转诊。
逐步实行孕产妇保健信息化管理。
8、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摸底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体格检查。
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
9、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并登记,及时报告高血压患者信息。
协助卫生院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
10、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协助专业卫生机构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1、落实各项工作登记和报告制度。
做好公共卫生信息统计工作。
12、完成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业务指导机构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
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责
1、掌握辖区与居民健康有关的基本情况,包括总户数,总人口数,人口性别、年龄构成,育龄妇女、孕产妇、0-6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人和重性精神病人花名册及统计数据等。
2、对辖区常住人口建立或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包括居民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记录、主要健康问题、其他卫生服务记录等内容在内居民健康档案;并及时更新档案内容,实行计算机管理。
3、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做好健康教育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总结评价。
4、负责辖区计划免疫对象摸底登记,承担接种任务的开展免疫接种工作。
发现、报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5、按照法定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做好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开展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参与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治疗管理。
6、做好0-6岁儿童摸底登记和报告,建立《儿童保健手册》或《妇幼保健信息卡》,开展新生儿访视,进行儿童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发现异常及时向妇幼保健专业机构转诊。
做好儿童保健信息化录入。
7、做好孕产妇摸底登记,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或《妇幼保健信息卡》,督促孕产妇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开展产后访视,发现异常应及时向妇幼保健专业机构转诊。
及时做好孕产妇保健信息化录入。
8、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摸底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
9、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并登记。
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
10、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卫生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1、落实各项工作登记和报告制度。
做好公共卫生信息统计工作。
12、完成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业务指导机构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