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挖成孔灌注桩质量检验要求交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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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挖成孔灌注桩质量检验要求交底
旋挖成孔灌注桩质量检验要求交底
旋挖成孔灌注桩作为一种基础形式以其适应性强、成本适中等特点,正逐步广泛地应用于工程领域。
由于旋挖桩属于隐蔽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检验不直观,且影响钻孔桩施工质量的因素较多,对其施工过程每一环节都必须要严格要求,对各种影响因素都必须有详细的考虑,如地质因素、钻孔工艺、护壁、钢筋笼的上浮、混凝土的配制、灌注等。
若稍有不慎或措施不严,就会发生缺陷桩等质量事故,对整个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旋挖成孔灌注桩的施工质量控制,应注意预防为主,在施工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而且要有较强的责任心。
遇到问题,要有科学的方法及有效的解决措施,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还要严把检测关,以确保成桩质量及工程的安全性。
桩型与成桩工艺选择
桩型与成桩工艺应根据建筑结构类型、荷载性质、桩的使用功能、穿越土层、桩端持力层、地下水位,施工设备、施工环境、施工经验、制桩材料供应等条件选择。
质量验收组织和程序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一、施工前检验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CJ94—2008
施工前应严格对桩位进行检验。
1.1灌注桩施工的应进行下列检验:
1.1.1混凝土拌制应对原材料质量与计量、混凝土配合比,坍落度、混凝土强度等级等进行检查;
1.1.2钢筋笼制作应对钢筋规格、焊条规格。
品种、焊口规格、焊缝长度,焊缝外观和质量、主筋和箍筋的制作偏差等进行检查,钢筋笼制作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要求。
1.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1.2.1桩位的放样允许偏差如下:
群桩20mm;
单排桩10mm。
1.2.2桩基工程的桩位验收,除设计有规定外,应按下述要求进行:
1)当桩顶设计标高与施工场地标高相同时,或桩基施工结束后,有可能对桩位进行检查时,桩基工程的验收应在施工结束后进行。
2)当桩顶设计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送桩后无法对桩位进行检查时,对打入桩可在每根桩桩顶沉至场地标高时,进行中间验收,待全部桩施工结束,承台或底板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再做最终验收。
对灌注桩可对护筒位置做中间验收。
注意:
旋挖成孔灌注桩施工前,由于各道工序间施工时间的影响,施工准备充分与否也将影响施工质量,因此,施工准备情况的检查验收必不可少:
1.3应具备的资料:
1.3.1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的建立情况:
包括责任人员责任书及相关人员资格、岗位证书,
1.3.2有关资料准备: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桩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图纸会审资料
1.3.3旋挖成孔灌注桩专项施工方案及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
1.3.4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1.4应具备的检查和测量工具:
主要有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钢卷尺、测绳、测锤、沉渣仪、稳定液测试仪器(粘度计、比重称、含砂率计)等
1.5应具备的现场条件:
1.5.1应在不受施工影响的地方设置轴线控制点和水准点。
开工前,经复核后应妥善保护,施工中应进行复测。
1.6原材料及半成品检查:
1.6.1砂、石子、钢材、水泥等原材料的质量、检验项目、批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1.6.2砂、石子检验批:
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每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不足400m3或600t也按一批计。
1.6.3钢材检验批:
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
每批重量通常不大于60t,超过60t的部分,每增加40t(或不足40t的余数),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
1.6.4水泥检验批:
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的袋装水泥每200t为一验收批,散装水泥每500t为一验收批
1.6.2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单;
钢筋笼制作应对钢筋规格、焊条规格、品种、焊口规格、焊缝长度、焊缝外观和质量、主筋和箍筋的制作偏差等进行检查,钢筋笼制作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的要求。
1.7水下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要求:
1.7.1水下灌注混凝土配合比应满足混凝土设计强度,水陆强度比、水下抗分散性、水下自密性及施工和易性要求,塌落度应为180~220mm。
其配制强度应比设计强度标准值提高40%~50%,胶凝材料用量不应少于360kg/m³,当掺入粉煤灰时,水泥用量不应少于300kg/m³。
1.7.2水下灌注混凝土的含砂率宜为40%~50%,并宜选用中粗砂。
粗骨料选用碎石或卵石,粗骨料最大粒径应小于40mm,且不得大于钢筋间距最小径距的1/3;
1.7.3水下灌注混凝土宜掺缓凝剂、减水剂等外加剂。
1.7.4湿作业成孔水下浇筑混凝土时,其空气中成型的混凝土标准养护试件抗压强度检测评定结果须满足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的1.2倍。
1.8试成孔
1.8.1详细记录试成孔过程的各项参数,记录应准确、完整、真实。
试成孔记录的参数:
包括地质情况,旋挖钻机的钻头、钻杆选用,加压方式,转速,提钻速度以及孔壁稳定性情况,孔底沉渣厚度,稳定液的制备和使用,护筒的设置,成孔时遇到的异常情况等。
1.8.2施工过程中应按试成孔确定的参数进行施工,及时记录并核验施工参数与试成孔参数差异,按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及时调整。
1.8.3同一场地不同地质条件应按不同工艺分别进行试成孔。
二、施工过程检验
2.1《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CJ94—2008
2.1.1灌注桩施工过程中应进行下列检验:
1)灌注混凝土前,应按照本规范第6章有关施工质量要求,对已成孔的中心位置、孔深、孔径、垂直度,孔底沉渣厚度进行检验;
2)应对钢筋笼安放的实际位置等进行检查,井填写相应质量检测、检查记录;
3)干作业条件下成孔后应对大直径桩桩端持力层进行检验。
2.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13
2.2.1施工中应对成孔、清渣、放置钢筋笼、灌注混凝土等进行全过程检查,人工挖孔桩尚应复验孔底持力层土(岩)性。
嵌岩桩必须有桩端持力层的岩性报告。
2.3孔口护筒作用
2.3.1固定桩孔位置
2.3.2控制桩顶标高
2.3.3保持泥浆水位(压力),防止塌孔
2.3.4防止钻孔过程中的沉渣回流
2.3.5保护孔口,防止地面石块掉入孔内
2.4护筒埋设
2.4.1护筒顶端应高出地面不小于0.3m,钻孔内有承压水时,护筒顶端应高出稳定后的承压水位1.5m,护筒的埋置深度应根据地质和地下水位等情况确定,不宜小于2m。
2.4.2护筒埋设时,应确定护筒的中心位置。
护筒的中心与桩位中心偏差不得大于50mm,护筒倾斜度不得大于1%。
护筒就位后,应在四周对称、均匀地回填粘土,并分层夯实,夯填时应防止护筒偏斜移位。
2.4.3采用旋挖钻机埋设钢护筒时,应先采用稍大口径的钻头钻至预定位置,提出钻头后,再用钻斗将钢护筒压入到预定深度。
2.4.4采用机械加压或震动下沉埋设护筒时,应先对护筒进行定位和导正,然后加压或振动施压至预定深度。
2.4.5在水面上的作业平台上沉放护筒时,护筒顶端高出水面应不小于1.5m;护筒的埋设深度应考虑水流的冲刷影响,就位后的护筒应采用吊挂或焊接与作业平台连接牢固。
2.5桩成孔质量检查内容
2.5.1成孔的中心位置(桩位);
2.5.2孔深;
2.5.3孔径;
2.5.4垂直度;
2.5.5桩顶、底标高;
2.5.6孔底沉渣厚度;
2.5.7桩端持力层核验;
2.5.8相邻桩刚性角要求(施工时应先施工底标高较深桩)
2.6成孔的中心位置(桩位)
当桩顶设计标高与施工场地标高相同时,或桩基施工结束后,有可能对桩位进行检查时,桩基工程的验收应在施工结束后进行。
当桩顶设计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送桩后无法对桩位进行检查时,对打入桩可在每根桩桩顶沉至场地标高时,进行中间验收,待全部桩施工结束,承台或底板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再做最终验收。
对灌注桩可对护筒位置做中间验收。
2.6.1孔深
只深不浅,用重锤测,或测钻杆、全护筒长度,嵌岩桩应确保进入设计要求的嵌岩深度
2.6.2孔径
井径仪,干施工时用钢尺量
2.6.3垂直度
测全护筒或钻杆,干施工时吊垂球
2.6.4桩顶、底标高
1)水准仪,依据设置的水准点
自制检孔器:
检孔器用Ф28和Ф16钢筋制成,检孔器外径等于钢筋笼外径+100㎜,检孔器长度是检孔器外径的4~6倍,检孔器顶面几何中心焊起吊圈。
检测时,将检孔器吊起,使笼的中心、井孔的中心、吊绳保持一致,慢慢放入孔内,上下畅通无阻标明孔径大于设计桩径;若中途遇阻则有可能在遇阻部位有缩径或弯孔现象,应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检孔器还可测孔位、桩孔倾斜度,将检孔器放入孔内,调整起吊滑轮,使吊绳保持竖直,此时吊绳位置即为桩孔中心位置,将起吊滑轮固定测出滑轮至井口距离,测出检孔器下放时各个位置的水平偏移,就可推算出个测点偏移桩中心距离及倾斜度。
2.6.5孔底沉渣厚度
沉渣厚度测量方法
方法1:
成孔后以测绳量孔深,浇筑混凝土前以测绳量孔深。
两次长度相减。
方法2:
成孔后用丈量钻杆的方式量孔深,浇筑混凝土前以测绳量孔深。
两次长度相减。
方法3:
一次清孔后用测绳量孔深,浇筑混凝土前以测绳量孔深。
两次长度相减。
方法4:
浇筑混凝土前测两次孔深,第一次测绳悬挂尖长重物,第二次悬挂底端为平面的重物。
两次长度相减。
方法5:
浇筑混凝土前测两次孔深,第一次先开动水泵进行泥浆循环,上下提拉导管,使孔底沉渣浮起,然后以测绳测量孔深,再关闭水泵,停止循环,待孔内沉渣沉淀一段时间后以测绳量孔深。
两次长度相减。
方法6:
浇筑混凝土之前用测绳凭感觉测量沉渣厚度,当感觉接触到沉渣顶面时记录深度,感觉接触到孔底时记录深度。
两次长度相减。
方法7:
采用沉渣测定仪,如JNC-1。
2.7桩端持力层核验
2.7.1对于端承取芯样桩,根据钻机取出的岩芯进行判断是否进入中风化岩层,待达到设计的嵌岩深度后将取出的岩芯送往实验室进行试压,如达到设计要求停止钻进,并记录测量深度。
反之则继续钻进直至取出的岩芯强度达到设计要求为止。
2.7.2对于端承未取芯样桩,根据试验桩的岩芯与钻出岩芯的岩性进行对比。
如与试验桩岩性相吻合,即可终孔。
反之则需加深钻进或会同设计、地勘人员作进一步研究。
注意:
1)采用岩石单轴抗压强度检验桩基础地基的承载力时,取样数量不少于总桩数10%,且不少于6根,每个桩孔钻取1组岩样。
2)高回填土、岩溶、岩土界面坡率大于10%等复杂地基的一柱一桩工程,应每柱设置勘探点。
3)单柱单桩的大直径嵌岩桩,应视岩性检验孔底下3倍桩身直径或5m深度范围内有无土洞、溶洞、破碎带或软弱夹层等不良地质条件。
2.8刚性角要求
在钻孔施工过程中对桩基深度的控制除嵌岩深度外还根据相邻桩基的深度来控制,使其满足设计要求的相邻桩间高差小于桩距的要求。
2.9孔
清孔的目的是清除孔底沉渣,而孔底沉渣则是影响灌注桩承载能力的主要因素之一。
因此,必须确保清孔彻底、充分。
2.9.1一次清孔:
灌注桩成孔至设计标高后,利用清孔器在原位进行第一次清孔,一次清孔的目的是将孔内的颗粒状物排出孔外,减少孔底沉渣,节省二次清孔时间。
在测得孔底沉渣厚度小于50mm时,及时吊放钢筋笼。
2.9.2二次清孔:
经过安放钢筋笼、焊接、下放导管等过程,由于孔内泥浆处于静止姿态,原来悬浮在泥浆中的泥、砂砾和石屑会沉人孔底,同时,安放钢筋笼和导管时也会擦碰孔壁使泥砂落孔内,为此,在砼灌注前应进行第二次清孔。
二次清孔应做到边循环清孔边测孔底沉渣,当孔底沉渣厚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时,应立即进行水下砼的灌注工作。
选择合适的清孔方式:
施工过程应根据不同的施工设备、设计要求及地层条件,来合理选用清孔方法。
1)抽浆法清孔:
以空气吸泥机或吸泥泵将孔底沉渣直接吸出,优点是清孔较彻底,且清孔速度快,但在孔壁易坍塌的桩孔中应谨慎使用。
2)换浆法清孔:
保持泥浆正常循环,将钻孔内钻渣悬浮较多的泥浆换出,采用该法清孔不易引起坍孔,但清孔速度慢,须控制好泥浆指标及清孔时间,否则清孔效果难以保证。
3)掏渣法清孔:
先采用掏渣法进行初步清孔,待较大颗粒沉渣清理完毕后,可换用换浆法进一步清孔,同时降低孔内泥浆密度。
4)喷射法清孔:
对孔底进行高压射水或射风数分钟,使沉淀物悬浮,用混凝土顶出桩口,。
该法仅宜作为其他方法清孔的辅助手段
2.10钢筋笼检查
钢筋笼使用的所有钢筋应具有出厂日期和质量证明书,检验合格后才使用。
制作前先将主筋调直,清除钢筋表面油污和杂物等。
准确控制下料长度。
钢筋笼在钢筋加工场集中制作,每节长度不大于18m。
对于长度大于18m的钢筋笼分节时,主筋接头按规范要求错开。
两节钢筋笼焊接的一端宜预留1~2m箍筋不绑扎,以便于主筋在孔口连接时施工方便。
桩基钢筋笼加工时主筋接头采用直螺纹连接,上下两节钢筋笼采用焊接。
每一截面上接头数量不超过50%,单面焊时,焊缝长度大于10d,双面焊时,焊缝要大于5d,焊缝饱满,焊缝深度和宽度符合规范要求。
2.11混凝土灌注
2.11.1干作业成孔
混凝土灌注应采用导管,导管下口距孔底的距离不宜大于2.0m。
灌注桩顶以下5.0m范围内混凝土时,应在灌注时使用插入式振捣器振实,每次灌注高度不得大于1.5m。
桩顶宜超灌0.5m以上。
2.11.2水下灌注混凝土
1)直径大于或等于800mm的湿作业成孔桩灌注混凝土时,应采用滑阀式灌注混凝土。
2)检查每车水下混凝土的和易性,塌落度控制为180~220mm
3)导管下口至孔底的距离宜为300~500mm;
4)混凝土初灌量应确保导管下口一次埋入混凝土灌注面以下不应少于800mm;
5)导管埋入混凝土深度为2~6m。
专人测量导管埋深及导管内外混凝土灌注面的高差;
6)隔水栓应有良好的隔水性能,并应保证顺利排出;
7)灌注水下混凝土必须连续施工,每根桩的灌注时间应按初盘混凝土的初凝时间控制,对灌注过程中的故障应记录备案;
8)超灌高度宜为0.5m,凿除浮浆后必须保证暴露的桩顶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
2.12混凝土试件留置
2.12.1《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的要求(直径大于1m的桩或单桩混凝土量超过25m3的桩,每根桩桩身混凝土应留有1组试件;直径不大于1m的桩或单桩混凝土量不超过25m3的桩,每个灌注台班不得少于1组;每组试件应留3件。
)
2.12.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13,每灌注50m3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三、施工后检验
3.1旋挖成孔灌注桩应进行桩身完整性和单桩承载力检测。
3.2旋挖成孔灌注桩桩身完整性应100%检测,检测方法应采用声波透射法或钻芯法。
3.3当桩基工程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采用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静载试验进行检测。
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得少于3根;当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根。
★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
★场地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桩基。
3.4对嵌岩桩,当受设备或现场条件限制无法进行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静载试验时,可根据终孔时桩端持力层检验情况并结合成桩后桩身质量检验报告、混凝土强度检测报告进行核验。
注:
3.5桩身完整性及承载力检测,除符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的规定。
3.6桩身完整性检测报告中应包括的内容:
3.6.1当采用声波透射法进行桩基检测时,检测报告中必须包含施工桩长、实测桩长、桩径、桩顶(测试面)标高、每个检测剖面平均声速、临界声速、平均幅值、临界幅值、声速-深度曲线、波幅-深度曲线、PSD曲线等信息;
3.6.2当采用钻芯法进行桩基检测时,检测报告中必须包含芯样检测结果(回次钻进量、回次芯样长度、回次混凝土采取率)、桩径、芯样照片、混凝土芯样特征描述等信息。
3.6.3当声波透射法测试桩长与施工桩长不符时,不得对整桩桩身完整性下结论;当声波透射法未能对全段桩长进行完整性进行判定时,应采用钻芯法进行桩身完整性补充检测。
当采用钻芯法对桩身完整性进行检测时,应对桩底沉渣进行判定。
3.7桩基子分部工程验收
3.7.1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要点:
灌注桩工程是地基基础分部工程当中的一个子分部工程,其施工质量直接影响工程结构安全,同时,灌注桩又是后续工序会对其进行隐蔽的工程,因此,有必要在该项工程完成后及时实施质量验收,以保证后续结构的安全,减少不必要损失。
验收组织: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参加单位: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
验收程序:
旋挖成孔灌注桩工程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3.7.2验收内容
1)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桩基础施工图纸及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及材料代用通知单;
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变更情况记录等;
3)桩位测量放线图和工程桩位复核签证单;
4)各种原材料试验检验资料;
5)施工日志、成桩质量检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施工记录;
6)混凝土检测报告及评定资料;
7)桩身完整性检测、承载力检测报告;
8)桩基竣工平面图及桩顶标高记录;
9)其它相关资料。
监理单位: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中南有限公司
交底人:
施工单位: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接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