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装配整体式建筑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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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装配整体式建筑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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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装配整体式建筑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

本细则适用于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钢结构和混合结构的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单体建筑(混合结构按照津建科〔2015〕543号文件中钢结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

1、预制装配率(K)以单体建筑的标准层为计算单位,装配整体式建筑标准层预制装配部位应一致,不一致的楼层视为另一标准层。

预制装配率的计算不含国家及本市相关标准明确规定的结构底部加强区和屋顶层。

2、预制装配率(K)由预制率(K1)和装配率(K2)组合而成,即:

K=K1+K2

其中:

预制率K1——标准层预制混凝土构件体积占标准层混凝土构件总体积的百分比。

单体建筑存在多个标准层时,应先分别计算每个标准层混凝土构件预制率(q),再按各标准层层数加权平均计算预制率(K1)。

每个标准层混凝土构件预制率(q)计算详见表1-1;预制率(K1)计算详见表1-2。

装配率K2——采用装配式工艺的非结构受力构件、建筑部品、一体化施工方式,占同类构件、部品、施工方式总量的百分比。

装配率(K2)计算详见表1-3。

表1-1第()标准层混凝土构件预制率(q)计算表

工程名称

结构计算标准层面积(m2)

结构构件名称

预制构件方量v1

(m3)

现浇构件方量v2

(m3)

混凝土构件

总方量v=v1+v2

(m3)

单项构件预制率

v1/v

(%)

本层构件预制率

q=∑v1/∑v

(%)

混凝土外墙

混凝土内墙

楼梯

合计

注:

1、本表中q为单一标准层的构件预制率,单栋建筑应按标准层的数量分别制表,其预制率K1按表1-2加权平均计算;

2、表中各类构件方量、单项构件预制率、构件预制率等均为单一标准层一层的数值;

3、表中结构计算标准层面积不含保温;

4、表中板包含楼板、空调板、阳台板等水平构件;

5、当采用叠合楼板时底板应按预制板计算。

表1-2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预制率(K1)计算表

工程名称

标准层名称

单一标准层层数(n)

单一标准层预制率(q1、q2…qn)

预制率权重(n/N)

单一标准层

预制率加权值(q×n/N)

预制率

(K1=∑q×n/N)

第一标准层

第二标准层

第三标准层

第四标准层

……

注:

1、单体建筑预制率(标准层加权平均值)计算公式:

2、各标准层总层数N=

表1-3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装配率(K2)计算表

工程名称

装配部件

指标要求

装配率

装配比例计算方法

标准值

(%)

计算值(%)

外墙外保温与混凝土现浇一体化施工

装配比例≥70%

8

混凝土外墙面积比

非承重内隔墙

装配比例≥70%

4

内隔墙面积比

50%≤装配比例<70%

2

土建装修一体化

设计深度

施工图设计文件具有完整的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内容,设计深度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2

――

集成式厨房

装配比例≥70%

3

厨房数量比

50%≤装配比例<70%

2

集成式卫生间

装配比例≥70%

3

卫生间数量比

50%≤装配比例<70%

2

预制管井

装配比例≥70%

3

管井数量或面积比

预制排烟(气)道

装配比例≥70%

2

排烟(气)道数量比

预制护栏

预制栏板

装配比例≥70%

3

护栏、栏板长度比

叠合层预制焊接钢筋网片

装配比例≥70%

2

楼板面积比

50%≤装配比例<70%

1

合计

30

注:

1、装配比例是指单项装配部件中采用预制装配式工艺的数量占总量的百分比;

2、土建装修一体化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包含全专业的装修设计内容,并应功能合理、构造规范;

3、集成式厨房:

采用建筑部品并通过技术集成在现场分部或整体装配的厨房;集成式卫生间:

采用建筑部品并通过技术集成在现场分部或整体装配的卫生间;

4、预制栏板、护栏:

指在建筑低窗台、开敞阳台、楼梯、露台、屋顶、室内平台等临空部位作为安全防护用的栏板及栏杆。

本项不包括封闭阳台栏板、百叶及装饰性护栏;

5、凡是未达到指标要求的,不计入装配率计算。

二、钢结构建筑

1、预制装配率(K)以单体建筑为计算单位。

2、预制装配率(K)由预制率(K1)和装配率(K2)组合而成,即K=K1+K2

预制率K1——钢结构建筑中预制的受力结构构件体积占相应结构构件总体积的百分比,按构件类别分别计算预制比例并折合成相对于全楼的预制率后相加而得。

预制率(K1)计算详见表2-1。

装配率K2——采用装配式工艺的非结构受力构件、建筑部品、一体化施工方式,占同类构件、部品、施工方式总量的百分比。

装配率(K2)计算详见表2-2。

表2-1钢结构建筑预制率(K1)计算表

工程名称

结构构件名称

指标要求

预制率

标准值

(%)

计算值

(%)

钢结构梁、柱

——

20

预制外挂墙板、预制复合墙板

预制比例≥80%

15

65%≤预制比例<80%

10

预制(叠合)楼板、阳台板

预制比例≥50%

10

30%≤预制比例<50%

6

楼梯、空调板

预制比例≥80%

5

65%≤预制比例<80%

3

合计

50

注:

1、预制比例系单项结构构件中预制部分体积与总体积之比;

2、当采用叠合楼板时底板应按预制板计算;采用带钢筋桁架钢承板或带焊接钢筋网片的钢承板及工具式快拆金属模板的楼板按1/2楼板计算为预制板;

3、钢结构梁、柱等构件预制比例无指标要求,因钢结构建筑梁、柱本身即为预制。

4、凡是未达到指标要求的,不计入预制率计算。

表2-2钢结构建筑装配率(K2)计算表

工程名称

装配部件

指标要求

装配率

装配比例计算方法

标准值

(%)

计算值

(%)

非承重内隔墙

装配比例≥70%

10

内隔墙面积比

50%≤装配比例<70%

5

土建装修一体化

设计深度

施工图设计文件具有完整的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内容,设计深度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2

——

集成式厨房

装配比例≥70%

4

厨房数量比

50%≤装配比例<70%

2

集成式卫生间

装配比例≥70%

4

卫生间数量比

50%≤装配比例<70%

2

预制管井

装配比例≥70%

3

管井数量或面积比

预制排烟(气)道

装配比例≥70%

2

排烟(气)道数量比

预制护栏

预制栏板

装配比例≥70%

3

护栏、栏板长度比

叠合层预制焊接钢筋网片

装配比例≥70%

2

楼板面积比

50%≤装配比例<70%

1

合计

30

注:

1、装配比例是指单项装配部件中采用预制装配式工艺的数量占总量的百分比;

2、土建装修一体化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包含全专业的装修设计内容,并应功能合理、构造规范;

3、集成式厨房:

采用建筑部品并通过技术集成在现场分部或整体装配的厨房;集成式卫生间:

采用建筑部品并通过技术集成在现场分部或整体装配的卫生间;

4、预制栏板、护栏:

指在建筑低窗台、开敞阳台、楼梯、露台、屋顶、室内平台等临空部位作为安全防护用的栏板及栏杆。

本项不包括封闭阳台栏板、百叶及装饰性护栏;

5、凡是未达到指标要求的,不计入装配率计算。

三、混合结构建筑

混合结构建筑系指钢构件与混凝土构件组成的建筑。

1、预制装配率(K)以单体建筑为计算单位。

2、预制装配率(K)由预制率(K1)和装配率(K2)组合而成,即K=K1+K2

预制率(K1)——受力结构预制构件体积占相应结构构件总体积的百分比,按构件类别分别计算预制比例并折合成相对于全楼的预制率后相加而得。

预制率(K1)计算详见表3-1。

装配率(K2)——采用装配式工艺的非结构受力构件、建筑部品、一体化施工方式,占同类构件、部品、施工方式总量的百分比。

装配率(K2)计算详见表3-2。

表3-1混合结构建筑预制率(K1)计算表

工程项目名称

结构构件项目

指标要求

预制率

标准值

(%)

计算值

(%)

预制比例≥80%

10

65%≤预制比例<80%

8

50%≤预制比例<65%

5

框架柱、墙

预制比例≥80%

10

65%≤预制比例<80%

8

50%≤预制比例<65%

5

预制外挂墙板、预制复合墙板

预制比例≥80%

15

65%≤预制比例<80%

10

预制(叠合)楼板、阳台板

预制比例≥50%

10

30%≤预制比例<50%

6

楼梯、空调板

预制比例≥80%

5

65%≤预制比例<80%

3

合计

50

注:

1、预制比例系单项结构构件中预制部分体积与总体积之比;

2、当采用叠合楼板时底板应按预制板计算;采用带钢筋桁架钢承板或带焊接钢筋网片的钢承板及工具式快拆金属模板的楼板按1/2楼板计算为预制板;

3、当采用钢管混凝土柱时,其预制比例应按实心预制柱计算结果乘以0.7修正后取值;

4、凡是未达到指标要求的,不计入预制率计算。

表3-2混合结构建筑装配率(K2)计算表

工程项目名称

装配部件

指标要求

装配率

装配比例计算方法

标准值

(%)

计算值

(%)

非承重内隔墙

装配比例≥70%

10

内隔墙面积比

50%≤装配比例<70%

5

土建装修一体化

设计深度

施工图设计文件具有完整的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内容,设计深度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2

――

集成式厨房

装配比例≥70%

4

厨房数量比

50%≤装配比例<70%

2

集成式卫生间

装配比例≥70%

4

卫生间数量比

50%≤装配比例<70%

2

预制管井

装配比例≥70%

3

管井数量或面积比

预制排烟(气)道

装配比例≥70%

2

排烟(气)道数量比

预制护栏

预制栏板

装配比例≥70%

3

护栏、栏板长度比

叠合层预制焊接钢筋网片

装配比例≥70%

2

楼板面积比

50%≤装配比例<70%

1

合计

30

注:

1、装配比例是指单项装配部件中采用预制装配式工艺的数量占总量的百分比;

2、土建装修一体化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包含全专业的装修设计内容,并应功能合理、构造规范;

3、集成式厨房:

采用建筑部品并通过技术集成在现场分部或整体装配的厨房;集成式卫生间:

采用建筑部品并通过技术集成在现场分部或整体装配的卫生间;

4、预制栏板、护栏:

指在建筑低窗台、开敞阳台、楼梯、露台、屋顶、室内平台等临空部位作为安全防护用的栏板及栏杆。

本项不包括封闭阳台栏板、百叶及装饰性护栏。

5、凡是未达到指标要求的,不计入装配率计算。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8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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